三、从“嵌入”到“互嵌”:贫困治理的视角转向 “嵌入”式贫困治理在一定阶段内表现出其有效性,随着贫困治理深化,其局限性也逐渐突显出来。T县贫困治理实践提供了有益的经验样本,面对贫困治理中所遭遇的文化困境,贫困治理主体同时对地方文化和自身的治理体系做出调整,达到了推动贫困治理工作开展的目的。“民族互嵌”的提出初衷是为推动民族地区社会融合和社区环境的改善,其核心内涵——“互嵌”与T县当前的实践经验内涵相近。因此,本部分基于T县的贫困治理经验,讨论民族地区贫困治理从“嵌入”到“互嵌”的视角转换,并对“互嵌”式贫困治理形成的可能性加以讨论。 (一)“互嵌”的内涵及其与贫困治理的关系 2014年5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政治局会议上,第一次提出“推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后,④“民族互嵌型社区”的概念便引起学术界的重点关注与热烈讨论。[15]杨鹍飞在研究中指出,民族互嵌型社区是“由两个以上民族共同居住并形成空间相错的同一区域内的共同体,这一共同体中的具有不同民族身份的成员之间形成自由交往交流并相互包容的关系。”[16]郝亚明指出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的最大功能是营造可以维持社会团结的社会结构关联,通过结构关联、利益关联、社会参与关联将不同民族群体结合起来,形成有机团结的局面。戴宁宁从理论上讨论了民族互嵌型社会结构与构建民族团结心理之间的关系,认为互嵌主要指民族心理的相互嵌入,民族心理互嵌能够从多民族国家内部生成和再生合理的民族社会结构。[17]同时,互嵌能够有效防止民族社会结构的分化与断裂,是构建民族团结心理的社会基础。由此可见,尽管学者们对“民族互嵌”内涵的阐释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整体而言,民族互嵌与传统意义上的民族“混居”本质上有所区别,更强调了多民族间平等的交流与互动,并且主要具有社会结构多主体、文化交流多元性、情感交融持久性三层面的特征,[18]该理念模式既进一步促进了民族团结,同时避免形成统一的民族发展模式,从而保持民族发展的多样性,成为当前处理民族关系的一种有效方式,作为一种创新的社会治理方式,对民族地区的贫困治理同样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19] 当前民族地区贫困治理实践中,政府的治理逻辑背后实际上是现代文明支撑下的文化实践过程,现代文明强调的是经济水平的改善、物质的丰富程度、行动效率的提升等内容。民族贫困区域,所呈现的是一种较为封闭的传统文明的特征,更强调本民族身份的自我认同,以及在民族文化支配下的熟人关系、道德伦理、社会秩序等,并且长期满足于其所处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比而言,现代文明更具明显的拓展性,也更容易适应和接受新鲜事物,在效率追逐的过程中,显示出了一种“快”文化特征。民族地区所展现的传统文明样态则显得更为保守,面对新鲜的事物则更为谨慎,在生活需求易于满足的大环境下,呈现了一种“慢”文化特征。因此,从更深远的意义来说,贫困治理的根本在于推动民族地区的社会转型,促进民族地区从“落后”的社会状态迈向现代化。当前民族地区的贫困治理,实际是以政府为主导的具有现代性特征的汉族文化单项嵌入到传统的民族文化中,这是一个少数民族被“同化”或“汉化”的过程。“互嵌”给民族地区的贫困治理提供了启示,即作为一种以贫困治理推动地方社会转型的治理行为,单项的嵌入难以达到理想的治理目的,这个过程应该是双向的,现代文化元素在影响和改造地方社会的同时,应该允许地方传统文化对自身的影响与改造,以便于更好地相互嵌入和融合来适应地方社会的发展。T县贫困治理探索的经验与“互嵌”的内涵和理念高度耦合,T县在贫困治理过程中并没有以现代标准一刀切式的否定当地的文化,而是更好地利用了当地的制度文化,即从制度调适的角度出发,以地方社会文化环境为母体,尊重地方社会发展的现实环境,积极地识别地方社会中既有文化环境里有益的内容,然后与现代社会发展所需的元素结合起来,形成了既容易被当地群众普遍接受,又符合现代社会发展需求的新的制度文化形式,这个调适的过程实质就是一个互嵌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地方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元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做出了调整以达到相互融合的目的,从而提升了贫困治理的效率。因此,互嵌作为一种新视角,为突破当前民族地区贫困治理的瓶颈提供了路径参考。 (二)“互嵌”式贫困治理何以可能? 从“嵌入”式治理到“互嵌”式治理的视角转向,是贫困治理理念深化的体现,要想形成一套有效的“互嵌”式治理模式,则需要结合贫困治理和“互嵌”内涵本身加以讨论。尽管“互嵌”并没有形成统一的定义,但已有研究已经从“主体”“文化”“情感”[19]三方面突显了有效“互嵌”的关键维度,本部分从这三个维度展开,讨论“互嵌”式贫困治理的可能性。 1.多元主体与相互认同。“互嵌”的前提是在特定的社会空间中存在多元主体。民族地区的贫困特征决定了贫困治理始终离不开国家层面强大的力量介入,从更宏观的角度来说,民族地区是中国现代化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民族地区未来的发展方向必然是迈向现代化,现代文明作为一种主体嵌入到民族地方的社会结构不可避免,国家开展的大规模贫困治理工作在相当程度上加快了民族地区这一发展进程。民族地区的贫困治理中,存在帮扶外力和贫困群体两类主体,实际上是两种不同文化类型的主体之间的互动,这为形成“互嵌”式贫困治理提供了基本的条件。有效的“互嵌”强调多主体间的力量保持平衡与互补,在当前的贫困治理中,却突显的是一种以政府为主导的具有强势特征的单向“嵌入”治理状态,外部力量介入到地方时伴随着一种自然的权威性,形成强势的主体态势进而改造地方,本地主体基于这种行政权威和自身薄弱的发展基础形成了弱势的主体态势,整个贫困治理过程中贫困的民族地方社会更多处于被动服从的角色,在这种主体关系不对等的情况下,不能形成有效的互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致富终究要靠贫困群众用自己的辛勤劳动来实现。外来帮扶主体重点在“帮”,起到辅助作用,应该避免在行政权威和资源优势作用下的“喧宾夺主”的现象出现,最起码要做到主体间的平等相对。外来帮扶主体介入地方前应该先行学习和灌输一种“互嵌”的理念,用以作为贫困治理开展的行动指导,即承认贫困的民族地方是一个有机的价值体系,有自身的价值和发展规律,通过制度创新、要素重新组合可以使乡村价值得以放大,外来要素只有融入乡村体系才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在治理实践中,对贫困地方的主体认同主要体现在尊重和鼓励地方主体的参与,这也将有效减少贫困群体因长期处于弱势状态下的资源依赖心态和被动服从的情况。此外,还需做好自我宣传的工作,让所帮扶的贫困群体乃至整个基层社会对外来主体的身份、介入目的、帮扶方式以及帮扶内容等逐步了解,避免贫困群体因陌生而产生顾虑、排斥等心态,只有贫困群体对外来帮扶主体及其行为形成了有效的理解和正确的认知,才能放下固有的警惕来积极主动的融入贫困治理工作当中,最终形成有效的“互嵌”。 2.文化互动与文化自主性。文化互动是有效“互嵌”的关键性内核。民族地区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基础深厚且地域性特征明显的文化形式与内涵。当前贫困治理中所存在的文化张力,既体现了外来文化进入本地文化体系中所产生的不适应症状,也反映了民族地方文化自身所具有的惰性。然而,随着贫困治理的强大的推动力量,民族地方的文化也正被逐渐从形式与内容层面做出改造。张帆在研究中提出,只要一个族群能充分拥有文化的自主性,外来文化的冲击必然会使其产生文化的抵抗(the resistance of culture),由此以自己的逻辑将外部的东西包容进来,使其发生同化,这使外来的形式或力量发生背景性的变迁,从而改变他们的价值。[20]这也就提供了一种启示,当地人如果能够把握自身文化的主动权,通过与外部力量平等对话与协商,在这个过程中获得准确的自我定位,积极地参与到政府的治理行为中,地方的传统社会文化就不会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反而会更好地促进地方社会的整体发展。[6]可见,文化交流的有效性是建立在主体平等的基础上的。强调对地方文化的尊重与了解,首先应该基于地方文化的自主性,只有这样,才能够凸显出地方传统文化内涵中重要的层面,否则对文化内涵的理解仅限于表面或者出现偏差会导致“互嵌”成为“被嵌”或者盲从,违背了“互嵌”的初衷。 因此,民族地区的贫困治理不应该急于通过一系列以现代化文化为核心的治理方式对地方社会进行强制性的改造与规训。民族地区的群众在传统文化的支撑下多数仍然生活在经验社会,他们对外来文化缺乏了解的情况下经常会保持一种谨慎的态度。强制的灌输反而会让他们产生本能的反抗,这种“刚性”的工作开展方式必然是低效甚至失败的。外来治理主体嵌入地方,首先要对民族地区的环境、历史、宗教、政治、经济等广义的文化内涵进行系统的了解和充分的认知。在这个过程中对目标与方法进行调整,寻求文化融合的可能性,同时也是民族文化对现代文化影响和嵌入的过程。在此基础上,采用更贴近地方文化环境的治贫措施,尽量避免因文化张力而导致失败的贫困治理实践(如普遍存在的产业失败),对文化的交流产生负面影响。通过更多成功的贫困治理案例的示范作用,促进当地群众认识和了解现代文化的有益之处,由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学习。最终在民族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之间寻求一种共生的可能性,以此来消弭不同文化因碰撞而导致负面的社会反应,达到提升贫困治理效果的目的。 3.情感交流与社会融入。情感交流是“互嵌”的高级形式,其必然以主体认同与文化的有效交流为基础。“社会不是由个人构成,而是表示这些个人彼此发生的那些联系和关系的总和”,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则决定着整个社会结构的整体情感取向。贫困治理亦是人与人互动的过程,人是具有情感归属的动物,情感作为一种主观的感知,在更微观的层面对贫困治理工作造成影响。民族地区仍然保持着较为传统的社会形态,“情感”因素在维系当地社会秩序中仍然起到重要作用。T县的贫困治理实践中经常会产生一种现象,即帮扶人员为了能够有效地推动贫困治理工作的开展,通常选择与一些贫困户喝酒的方式来做工作,这个方法在当地屡试不爽。究其原因,酒作为一种催化剂,让贫困户与扶贫工作人员更愿意将真实的情感吐露给对方,便于形成更有效的解决方式,并且扶贫人员常常因此与当地的贫困户的关系进化为“兄弟”。这里并非是在鼓励这种通过喝酒来达到贫困治理的目的,而是突出了民族地区群众对情感的重视。因此,在民族地区的贫困治理过程中情感“互嵌”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突破口。 情感“互嵌”就是不同文化主体间情感交融的过程。外部的帮扶主体首先需要摒弃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在对地方文化了解基础上,尝试从情感层面理解民族地区群众的境遇和行为,通过“位置互换”“将心比心”“设身处地”等方式、透过文化现象去认识民族地区群众的情感世界,达成主体间的情感关联。将这种情感世界的内容与贫困治理实践联系起来,通过“入乡随俗”的方式积极参与到地方社会治理和生活文化的建设过程中,以实际的行动让民族地区生活的群众切实受益并感知到身边的变化,并进一步促进地方群众理解国家的治理行为。打消群众的心理顾虑,将国家开展贫困治理的决心与帮扶政策清楚、准确地传达到民族群众,让民族贫困地区的群众从内心感知国家的政治关怀,构建一种真心帮扶和必然脱贫的环境氛围。对于民族地区的贫困群体而言,这是一个情感世界实现“认可-接纳-归属”的过程。归属就是情感交融有效性的体现,即通过情感纽带将贫困群体乃至整个民族地区的社会整合于国家宏观的贫困治理体系框架中,地方群体积极地参与到国家贫困治理的体系中,利用国家资源得以脱贫,并且主动参与到更为主流的社会生活中。这其实是一个激发民族地区群众内生动力的过程,既是当前贫困治理的难点,也是进一步提升民族地区贫困治理效率的关键点。 从“嵌入”式治理到“互嵌”式治理的转变,标志着民族地区贫困治理迈向了持续深化的阶段。“互嵌”不仅表现为一种理念,也是一种有效的工作方法,可以形成一套完整的扶贫策略。“互嵌”可以定义为一种动态的治理方式,是一个目标与方法不断调适的过程,其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由于民族地区在迈向现代化进程中需要进行一定程度的文化调适,建构适应当下发展需求的要素。现代的文化元素在融入传统的民族地方社会中亦需要做出适应性的调整,其最终目的是将多元的文化高度整合在同一个体系框架内,通过一种柔性、渐进的路径深化民族地区的贫困治理工作。当然,从理论视角的转型到具体的实践仍需要持续探索,从现有的实践经验可知,“互嵌”式贫困治理的成功更依赖于地方基层能动性的发挥。如何从“互嵌”的角度激发地方基层的能动性亦成为需要进一步探讨的话题。 ①***批:即发展产业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一批。 ②六个精准:即扶贫对象精准、措施到户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③T县统计局:《2016年T县统计年鉴》,2017年。 ④凤凰网:《政治局部署治疆:建立民族互嵌社区环境》,2014年5月26日。见http://news.ifeng.com/a/20140526/40465046_0.shtml 参考文献: [1]张丽君,吴本健,等.中国少数民族地区扶贫进展报告(2018)[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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