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情感史研究在近年的兴盛,与社会史、妇女史、家庭史等流派的兴起相关,而以其关注的重点及未来的走向而言,其意义在于将原来被人忽视的感性的因素,重新纳入历史研究的范围,由此对丰富和拓展历史学的领域,做出了比较突出的贡献。情感史研究者不但以历史上的情感为研究对象,也从情感、感性的角度,重新分析和描述历史上的一些重大事件。当今的情感史研究论著反映了上述特点,同时也有助展示这一学派的活力及其研究的价值。 关键词:情感史;情感;情感的历史性;当代史学流派 作者简介: 王晴佳,男,江苏苏州人,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教授,美国罗文大学历史系教授。 2015年,国际历史科学大会(International Congress of Historical Science)五年一度的聚会首次决定在欧美之外的地区召开,而其选择是在该年的八月底、让三千多位来自世界各地的史家相聚于中国济南。对于这个活跃了一百多年的国际历史学家的组织来说,选择在中国召开其第22届大会史无前例,具有重大的象征意义。 而这次历史性聚会的重要,还体现在其他方面。国际历史科学大会的论文发表,分几个层次,最高的是大会主题讨论,其选择的题目往往代表了世界范围内历史研究的新潮。2015年大会的主题讨论有四个:(1)全球视野下的中国;(2)历史上的(历史化的)情感;(3)世界史中的革命:比较和关联;(4)数字化的历史。在这四大主题中,除了第二个之外,其他的似乎都为人所料。那么随之的问题便是,为什么“情感”的历史研究在近年变得如此重要,能与像历史上的“革命”这样的重大事件相提并论呢? 2002年,美国情感史研究的重要人物芭芭拉·罗森宛恩在《美国历史评论》上发表了一篇题为《(有必要)过虑历史上的情感》的论文。罗森宛恩在文章的开头指出: 作为一个学术分支,历史学最早研究政治的变迁。尽管社会史和文化史已经开展了有一代之久,但历史研究仍然专注硬邦邦的、理性的东西。对于历史研究而言,情感是无关重要的、甚至是格格不入的。 这是从史学史的演变角度,对情感史的兴起做的一个简单回顾。从世界范围的史学发展来看,历史书写的起源往往从关注战争的爆发和政治的变迁开始。这一传统到了近代,更由于兰克学派注重民族-国家的兴建而成为历史学的主流。不过,同样是研究政治、军事的历史,古代史家和近代史家还是有着明显的不同,前者一般会记录、描述参与者、领导者的喜怒哀乐等情感层面的例子,而近代史家由于强调理性主义,对于政治家、军事家和外交家的情感、情绪,常常忽略不计。 举例而言,对于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研究,在20世纪90年代之前,史家研究的重点和争论的焦点是战争的起源,比如分析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各国在外交上纵横押阖,或者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法西斯主义的兴起和英、法等国采取的绥靖主义政策等。其实战争的爆发特别是其造成的破坏,对一般民众的生活影响极大,而这些影响往往在情感(悲伤、痛苦、激奋、失望等)的层次表露特别明显。 但如同罗森宛恩所言,对于历史上情感的关注,只是在一两代人之前才开始,也即在20世纪90年代上下。以她自己的治学经历而言,也足以显示出情感史的研究是最近二十多年来史学界的一个新发展。罗森宛恩为芝加哥大学培养的中世纪史专家,并在芝加哥的罗耀拉大学任教了一辈子,其前期的著作以研究修道院为主,直到1998年主编《愤怒的历史:愤怒作为一种情感在中世纪的社会功用》一书,才正式开启研究情感史,之后孜孜不倦,出版了多部著作,成为了该领域的一位领军人物。 一、情感史的启动 如罗森宛恩在上面的引文中所说,情感史的研究与社会史、(新)文化史的开展,有着很大的关联。社会史和(新)文化史的蓬勃开展,主要是在战后开始的。但历史学寻求突破政治史、军事史和外交史的近代传统,则于20世纪初年便已开始。 1929年《年鉴》杂志的创办,标志了法国年鉴学派的兴起,而该学派的主要追求就是借鉴各类社会科学的方法,从更广泛的角度研究历史,突破兰克学派政治、军事和外交史模式的藩篱。年鉴学派的第一代史家马克·布洛赫和吕西安·费弗尔采用了地理学、心理学、社会学等新兴学科的手段,将历史研究的重点从近代民族国家转向社会结构和大众心态。 作为“心态史”研究的倡导者,费弗尔也号召史家关注情感。他指出到他那个时候为止,尚没有爱情的历史,亦没有死亡的历史,无疑是历史学的重大缺失。同时他又提到,史家写作史书,虽然有时会记录历史人物(如拿破仑)的情感波动,但却没有进一步描述这一波动(如拿破仑一时的愤怒、亢奋等)对历史进程产生了什么影响。更让费弗尔失望的是,史家其实对历史记录中所出现的“愤怒”“亢奋”等的确切含义和程度,并不明了。 费弗尔的上述言论,其实包含了情感史研究开展以来的两个重要的方面。第一是讨论情感是否影响了历史——如果的确有影响,那又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第二是分析情感的历史性,也即历史上的情感是否与近现代乃至今天的情感相比,是否一样或者不同一如果有差异,那么表现在哪里? 有关第一个问题,其实在20世纪90年代之前、情感史作为一门新兴的领域受到关注之前,便已经有所关注。比如新康德主义的哲学家威廉·狄尔泰,便对人文学科与自然科学研究的不同,做了重要的阐述,认为历史研究者必须对人的精神、包含情感都有深入的理解。而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的名著,也注意到了不同派别的新教徒身上的情感因素如何对他们的经济活动产生了影响。 以近代历史学的改造而言,那么19、20世纪之交卡尔·兰普雷希特及其追随者库特·布雷希格(Kurt Breysig, 1866-1940)提倡借鉴心理学的方法,开展文化史的研究,则更为直接和重要。在兰普雷希特和布雷希格的论著中,情感部分的描述和分析,构成了一个重要的部分。这些论著的作者都没有专门研究情感史,但都在不同程度上确认,情感是人的活动的重要方面,对人类历史的进程产生了影响。 对于第二个问题,也即情感的历史性,荷兰著名史家约翰·赫伊津哈和德国社会学家诺贝尔特·埃利亚斯在20世纪上半叶做了开创性的研究,其成就为以后的情感史学者所认可并希求超越。赫伊津哈在其《中世纪的秋天》中花不少笔墨描述中世纪的人们如何直接地表露情感,而埃利亚斯在《文明的进程》中则讲述了欧洲社会在近代初期社交礼仪的逐渐形成,让人渐渐熟知和遵守在公众场合如何合适地表达自己的情感。如果说赫伊津哈的著作让人看到近代之前人的情感生活“陌生”的一面,那么埃利亚斯则揭示这一“陌生”如何被改造成“熟悉”,让当代的读者看到情感及其表述的历史变迁。值得指出的是,所谓情感的“历史性”,主要关注的是情感的表达方式及其演变,因为喜怒哀乐、爱恨情仇等的情感自古便有,而且在各个文明、文化中都存在,对这些情感的界定主要是心理学家、脑神经学家的工作,而历史学家研究的主要是人们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中如何表现、表达情感。易言之,情感的历史性和社会性, 形成了一种水乳交融的关系。 正是因为如此,美国社会史研究的倡导者之一彼得·斯特恩斯为情感史研究的先驱者之一。1985年斯特恩斯与其妻子一起在《美国历史评论》上发表了一篇题为《情感学:澄清情感史和情感标准》的论文。他们创造了“情感学”(emotionology ) 一词,为的是有助说明情感表达的社会性和历史性。更确切一点说,斯特恩斯认为“情感学”指的是一个社会在某个时期对个人和集体情感表达方式所持的基本态度。因此,“情感学”也指的是情感表达的社会标准、抑或认可、容忍和接受的程度。 他们这篇论文的主旨是提倡“情感学”的研究,强调社会史的发展,已经让人必须注意情感在人们生活中的重要角色。而他们又指出,情感与“情感学”两者不同,前者指的人所具有的具体的情感,如嫉妒、仇恨、爱恋等等,而后者则是这些情感在社会上的表现方式及其被认可的标准。由此,斯特恩斯的“情感学”无疑就是情感史的研究对象。他们说道,一个社会在一定的历史阶段,会创造或让某一个表达情感的词汇特别流行。举例而言,自18世纪后期开始,欧洲人开始喜用“发脾气”(tantrum) —词,带有负面的、批评的意思。那时这个词语主要指成年人发火的行为,后来又延伸用来指小孩的不懂事。而到了20世纪中期,这个词的使用开始逐渐减少。斯特恩斯夫妇认为这个词的出现、流行和淡出,有助反映欧洲社会所持有的“情感标准”(emotional standards)变化的历史。 上面的例子证明,在情感史的研究中,情感的表达及其方式可以说是一个自然而然的重点领域。像上面提到的芭芭拉·罗森宛恩一样,威廉·雷迪(亦译瑞迪)也是欧美学界情感史研究的一位领军人物。他在2001年出版了《感情研究指南》一书,堪称情感史研究的一个公开宣言,而该书的内容以分析情感的表述为主。 雷迪以研究法国史出身,对法国思想界和学术界的新潮十分熟悉,并深受法国后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影响。他的《感情研究指南》一书首先讲述了认知心理学和人类学对情感的研究及其成果,然后自第三章开始,详细分析了情感的语言表达方式。他指出其实情感的研究,在很大程度上挑战了近代哲学笛卡尔的二元论思维,不再将人的认识活动分为主观和客观的两个方面。然后他借用了英国语言哲学家约翰·奥斯丁(John L. Austin, 1911-1960)的"言行理论"(speech-act theory),指出一个人的情感与其表达,存在明显的差异,而情感表达的效果,也即“言"(speech)与“行”(act)的关系,更为复杂。 举例而言,如果一个人说“花是红的”,这或许只是一种简单的描述。但如果一个人说“我对你不满”或者“我喜欢你”,这就有“言”和“行”的两面了,也即说这些情感的表述,往往为的是在听者那里实施一定的效果,因此有“表演的"(performative这一词在语言学中也译为"施为”,表示诉诸行为的意思)性质。所以雷迪认为经过了后结构主义的挑战,笛卡尔的二元认识论已经成了明日黄花。更需要研究的是,同样一句情感的表述,其效果因对象和情境而异,所以必须考虑言语的"言下之意"(illocutionary force)。雷迪由此建议用“emotive”来专指情感表达的用语, 其中既有描述的部分,又有“表演”的用意和效果。 从以上的简介可以看出,雷迪的《感情研究指南》综合了欧洲大陆思想界的新潮,探讨情感的研究如何帮助人们重新认识人与人、词与物之间的关系,是一本理论性强、并不易读的著作。而巧的是,此书正式出版的次日,美国就发生了的事件。受到重创的美国人,在这一恐怖主义袭击的悲剧发生之后,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情感和情绪波动:恐惧、愤怒、悲伤、担忧和仇恨等等。我们不知事件的发生是否有助《感情研究指南》一书的销售,但正如伊彦?普兰普尔所指出的那样,这一悲剧的发生让不少史家认识到走出“语言学转向”的必要,重新感到历史的书写,还是要关注人的实际的经验,而不应将所有的历史现象都归结为文本、把历史书写视为文字游戏而已。从雷迪本人的研究来看,他之后的情感史研究也与《感情研究指南》的写法有所不同,虽然也注重分析情感的表达,同时也结合研究具体的情感经验作为实例来详细论证。 二、情感史的挑战 2012年雷迪出版了《创造浪漫爱情:欧洲、南亚和日本的欲望和性爱,900-1200》,从比较史学的角度分析不同文化中的爱情生活及其变化。威廉·雷迪从文化比较的角度对浪漫爱情的研究,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情感史研究的典型模式和新意所在。如上所述,近代史学强调对历史现象进行理性的分析,而情感的因素往往受到了忽略,因为属于感性的、甚至非理性的层次。 在社会史的研究兴起之后,也有史家开始注意婚姻和家庭的问题,但其关注点还是有明显的不同。举例而言,劳伦斯·斯通曾著有《英国的家庭、性爱和婚姻,1500—1800》,是一本近800页的巨著,详细描述了家庭中的各种关系:夫妇之间、父子之间等及其促成、制约婚姻的经济、社会等各种因素,可谓是一本典型的社会史的研究著作。 不过有趣的是,从其书名和内容可见,斯通讨论婚姻的关系、家庭的构成,但并不提及夫妻之间的爱情,而对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也仅用了类似喜欢、亲情之类的词语。从社会史的角度,斯通特别注重分析“变化”,也即婚姻形式、家庭组成和成员关系的变化。他的基本立场是,在16至19世纪,英国的家庭、性关系和婚姻经历了一个明显的变化,其表现为家庭关系逐渐变得紧密、亲密,与其他人的关系(亲戚、邻居、朋友等)有所区隔。这个变化大致在18世纪中叶大致完成,然后在之后的时期逐步扩展、稳固。处理家庭、婚姻关系,斯通无法完全避开情感的层面。 他在书中用了“affect”和“affective”来指称,没有用“emotion”。在英文中“affect”和“emotion”都可以指情感,两者的区别是前者更指一种外向的表露,也有故作姿态的意思,所以或许可以译成“情绪”(如“闹情绪”)以示区别,而后者则多指内心的变化,不一定表现出来,因此更为全面。尽管斯通考虑了情感的层面,但他在导言中交代,他对家庭关系的考察,注重了六个角度,分别是生物、社会、经济、政治、心理和性,而其中没有情感的角度。 与斯通的研究相对照,雷迪的《创造浪漫爱情》将爱情这一情感的主要形式,作为他研究的主要对象。在他很长的导言中,雷迪详细回顾了人类学、文学、心理学等学科对爱情和婚姻的研究,成果丰硕而多样。他特别指出,这些研究已经对“爱情”有了不少界定,而他在该书的研究对象是“浪漫爱情”(romantic love),指的是人之寻求长期伴侣的欲望。而他认为这种欲望在西方文化中,显得有些独特,与他考察的印度和日本的文化颇为不同。雷迪以10到13世纪的欧洲爱情文化来证明,在西方文化中,欲望与爱情常常形成一种二元对立的关系,前者对后者是一种刺激,但同时要收获完美的爱情,人又必须控制自身的欲望,充分考虑到对方的感受和需求。而在同期的印度和日本文化中,欲望与爱情之间没有这种二元对立。所以雷迪正是在这样的对比中界定和描述了所谓“浪漫爱情”,并指出这一种爱情起源于欧洲的宫廷文化。 雷迪《创造浪漫爱情》一书是有关西方文化中爱情起源的专题研究,内容十分详尽,无法详述。如果将之置于情感史的发展框架来看,此书具有重要的意义。除了将情感作为重要的研究角度之外,雷迪描述了前近代的爱情特征,质疑了斯通等人认为婚姻、家庭中的亲密、亲切关系只是近代社会产物的传统观点。当然,在雷迪之前已经有人挑战了斯通的论点。 1985年约翰·吉利斯岀版了《变好还是变坏:17世纪以来的英国婚姻》一书,其中指出前人对婚姻和夫妇亲情的研究,基本遵循历史一线进步的观点,认为就感情而言,近代以来的婚姻让夫妻关系更为亲密。但吉利斯用实例证明,这一结论下得过早,值得商榷。他指出事实上,20世纪60年代以来夫妻关系产生了进一步的变化,表现为爱情和婚姻不再有紧密的联系。 吉利斯的观察,为另一位婚姻史的专家丝塔芙妮·孔茨所基本赞同。孔茨在2005年出版了一部题为《婚姻的历史:爱情如何征服婚姻》的通史,讲述了自古以来的各种婚姻形式及其变化。她基本同意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在18世纪开始流行,而在这之前婚姻的组合往往掺杂了情感之外的许多因素。 她也指出,这种强调爱情为基础的婚姻,到了19世纪也即英国的维多利亚时代,有了进一步的发展,让人似乎觉得没有爱情就无法结婚。这一观点也渐渐成为法庭考虑夫妻离婚的一个重要考量。但孔茨同时又指出,上述的情形并不完全符合实际。她用“待爆的火山”来形容维多利亚时代的婚姻状况,指出那时夫妻之间的浪漫爱情,还只是一种表面现象。而对于当代的婚姻与爱情,孔茨则有颇为悲观的考察。她在书的结论部分,采用了吉利斯同样的标题:“变好还是变坏?”来讨论未来的婚姻。她的观点是,今天的婚姻的确主要以两人的情感深厚作为基础,但这一做法也让婚姻的前途颇为暗淡。孔茨的意思是,一旦夫妻之间情感破裂,婚姻立刻瓦解。因此她的最后结论是:也许婚姻这一社会机制,虽然历史悠久,但也许在不久的将来便会行将就木、回归历史了。 作为人类情感的主要形式,爱情显然是情感史研究的重镇。但人有喜怒哀乐等多种情感,所以情感史的研究远远没有为爱情和婚姻等主题所限。譬如愤怒、也即人是否、如何控制自己的怒气,也是情感史的一个重要课题。在1998年芭芭拉·罗森宛恩主编了《愤怒的历史》之前,凯萝·斯特恩斯和彼得·斯特恩斯便合著了《愤怒:美国情感控制的奋斗史》一书,详细描写了在美国历史上,人们如何渐渐对在公众场合发怒,产生了一种共识,并在这一共识的基础上,采取各种措施来防止、限制某些人在公众场合失控、发怒的情形。有趣的是,斯特恩斯夫妇在书名上用了“奋斗”(struggle)这一词,其意思也可以是“斗争”,反映出让人控制情绪、特别是抑制愤怒,并不容易,需要经历一个持久的过程。在当今世界,公路上“路怒”的事件频频发生,足以证明《愤怒:美国情感控制的奋斗史》一书的意义。而更重要的是,失控、发怒事情的发生,当事人往往不分阶级的高下和教育程度的高低,所以情感史的研究,有助史家从新的角度考察历史的多面性。 的确,情感史的研究,在许多方面对近代史学的理念和实践,做出了有效的反思和提出了有力的挑战。对于斯特恩斯夫妇来说,在公共场所需要控制自己情绪的这一共识,表现为现代社会的产物。由此,他们的观点与前述赫伊津哈和埃利亚斯比较一致,认为对情感的控制甚至压制,与近代以来理性主义的伸扬大有关系。与之相比,上述雷迪和孔茨等人对爱情和婚姻的研究,似乎也倾向认为近代社会的诞生,标志了情感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 不过值得重视的一点是,他们的立场颇为不同:斯特恩斯夫妇认为近代社会希望人们控制自己的情绪,而雷迪和孔茨则认为将情感的培育作为婚姻的基础,正是近代社会建立之后方才形成的特点。鉴于上面的矛盾,因此芭芭拉·罗森宛恩指出,其实情感史研究的真正贡献,在于提醒史家如何走出近代史学的“宏大叙事”(grandnarrative),不再将历史不断的、一线的、从古代中世纪到近现代的进步,视为历史书写必须遵循的阐释模式。 她自己在《中世纪早期的情感团体》一书中提出,一个人在不同的团体中,其情感表露与否及其方式颇为不同,因此情感史的研究者与其采用历史分期的模式,还不如跳出这一“宏大叙事”框架,具体探讨、描述人的情感行为在各个时空条件下的形成和变化。 情感史对近代史学的挑战,远不止对现代性、社会阶级等常用的史学概念的反思和反省。上面已经提到,雷迪对“浪漫爱情”的研究,采取了比较文化的方法,与当今的全球史的潮流,颇为合拍。显然,人的情感既有普遍性,又有特殊性;研究情感无法局限于民族-国家史的藩篱。因此近年的情感史的研究,经常突破了国别史的限制。另外,情感史的兴起,本身就是自然科学(脑神经学、生命科学等)和社会科学(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等)相结合的结果。因此情感史的研究几乎必须采取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如上种种,清楚地表明情感史研究的开展,是对近代史学模式的一个冲击和改造。 三、情感史的兴盛 2010年伊彦·普兰普尔在《历史和理论》杂志上采访了情感史的三位先驱人物:威廉·雷迪、芭芭拉·罗森宛恩和彼得·斯特恩斯,其中他向三位提了一个问题:是否历史研究已经出现了一个“情感的转向”。他的问题得到了三位相对肯定的答复。2014年苏珊·麦特和彼得·斯特恩斯主编了《从事情感史》一书。他们在导言中指出,史家重视情感在历史中的作用和表现,“从根本上代表了历史学的一个新方向”。 他们的理由是,一旦历史研究从只注意理性的思维和活动转到了感性、情感的层面,那么就等于开辟了一片崭新的天地,因为人类的活动兼具理性和感性的双重性,对后者的重视和研究,将会引发一系列新的课题。2010年开始,英国的赛吉(Sage)出版公司出版了《情感评论)(Emotion Review)的杂志,其编委会汇集了各个学科研究情感的专家。同时,情感研究的中心在世界各地纷纷成立,如法国的中世纪情感研究中心(EMMA)、柏林的马克斯·普朗克研究所、柏林自由大学、牛津大学、澳洲大学、马德里大学等。这些情感研究的中心大多是跨学科的。罗森宛恩在其2018年的新著中指出,在当今的世界,情感研究已经让人“着迷”(obsession)了,在各个学科蓬勃开展,而情感史的研究亦毫不示弱,成为十分重要的部分。 事实的确如此。在2015年国际历史科学大会召开前后及之后,情感史的研究可谓风起云涌、遍地开花,让人目不暇接、叹为观止。21世纪的初年,彼得·斯特恩斯首先在美国与人一起主持了情感史的书系,出版了一些著作,但数量不是太多。之后英国的帕尔格雷夫·麦克米兰出版公司编辑了情感史的书系,层出不穷、新作不断,已经有了几十种。近年牛津大学出版社也编辑了情感史的书系,同样佳作频频出现。2015年国际历史科学大会的情感史讨论,由乌特·佛雷佛特(Ute Frevert)组织,而佛雷佛特即是柏林马克斯·普朗克研究所情感史研究中心的主任,著有多部情感史,亦是牛津大学出版社情感史书系的主编之一。 由于篇幅所限,本文只能举几个例子来描述当今世界情感史研究出版的盛况。这些情感史的研究著作,从主题上看基本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以历史上的情感、情绪激烈波动、震荡的事件为对象。 第二类是在常见的历史事件、现象中,考察情感的作用及其影响。 而第三类则从情感考察的特殊视角出发,研究前人较少注意、或者注意方式不同的课题。 必须说明的是,这个分类,仅是为了方便概括,并不代表严格的划分,因为虽然侧重点有所不同,这几类著作又常常相互交叉,无法加以绝对区分。 以第一类的著作而言,有关欧美历史上的女巫(也有男巫)及其抓捕的多部论著,便是一个显例。劳拉·库楠恩和迈克尔·奥斯特林主编了《巫师史中的情感》一书,为帕尔格雷夫·麦克米兰情感史书系的一种。他们指出女巫(或男巫)事件的缘起及其整个过程,情感的因素产生了重大的作用。用他们的话来说,捕捉巫师事件的发生,本身就是“亢奋不已、肆无忌惮的情感放纵、宣泄”而导致的罪行。 《巫师史中的情感》一书分为四个部分:从历史记载、审判记录、心理反应和历史回顾的方面再现、分析情感在女巫的历史中所扮演的重要作用。夏洛特-萝丝·米拉尔也研究巫师的现象,她的专著题为《英国近代早期的巫师、魔鬼和情感》。如同其书名所示,她希望查看“魔鬼”在巫师活动中的作用。依据留存的历史资料,主要是通俗小册子,米拉尔指岀巫师施展魔术、魔法和旁人为巫师所惑乃至之后攻击巫师的行为,都与“魔鬼”有关。换言之,巫师施法的时候,常常假托“魔鬼”附身,而旁人抓捕、攻击、惩处巫师(女巫为主但也有男巫),同样是因为他们害怕“魔鬼”而希望通过这些行为来驱魔。重要的是,她的研究指出,在这整个过程中,情感(恐惧、嫉妒、猜忌、仇恨等)扮演了关键的角色。 第二类的著作是处理常见的历史书写主题中情感的作用。譬如战争史就是一个显例,因为在各个历史文化中,最早的历史著作常常是有关战争的。而有趣的是,虽然战争会引发情感的剧烈波动,比如对敌人的仇恨、丧失家园、失去亲人的悲伤、战争胜利的喜悦等,但在情感史兴起之前,许多研究战争的历史著作,并不将情感作为历史研究的对象。 2015年丝塔芙妮·当恩斯、安德鲁·林奇和凯翠娜·奥劳佛林主编了《情感与战争:中世纪到浪漫主义的文学》一书。他们在导言中指出,其实欧洲文字中“情感”这个词的最先使用(15世纪中期),便于战争、冲突、争斗有关。虽然他们的书名用了“文学”,但其实书的主要内容是处理文学作品中如何描述情感在欧洲战争史中的重要性。 在战争史之外,文明之间的交流、特别是近代以来西方的殖民扩张所引发的西方化过程,也是历史书写的重要领域。玛格丽特·佩纳和赫尔格·约德海姆等人在2015年牛津大学出版社的情感史书系中出版了一本题为《情感的文明化:19世纪亚洲和欧洲的概念》的著作,其书名和内容都显示此书与近年的全球史的开展,有不少可比之处。此书关注的重点是在西方文明与其他文明接触、互动的时候,人们如何从情感的视角来考察文明和礼貌等概念的变动和修正。作者们的意图在很大程度上质疑了埃利亚斯在《文明的进程》中所持的观点,不是将西方文明在全球的扩张看成是一种一线进步的过程,而是充分展示各地文明对“礼貌”(civility)的不同看法,然后西方人又如何与这些已有的文化传统和习俗相互交流和吸收。他们同时指出各地文明在这一历史进程中,对一个社会及其成员“文明”与否所达成了一些共识,而这些共识基本都与情感相关,比如称赞和颂扬英雄主义、荣誉感、勇敢献身等行为,鄙视和拱斥怯懦和可耻的行径等。 从情感的视角考察历史,相关的著作还有不少。比如有学者关注了印刷文化的兴起与公共情感和公共舆论的关系。以往的学术(比如贝尼迪克特·安德森著名《想象的共同体》一书)已经证明,印刷文化的兴盛与民族国家的建构有着密切的联系。从情感的角度(通过宗教礼仪的操作形式及其反映的权力),也有学者讨论了家庭关系、社会阶层与国家建构之间的种种关系。这些研究都为读者带来了不小的新意、有益的视角。 与上面两类的著作相比,第三类的情感史著作以情感为主要研究对象。上面已经提到了荣誉感,柏林马克斯·普朗克研究所情感史研究中心的乌特·佛雷佛特曾从欧洲决斗的历史,写有《男人的荣誉:决斗的社会文化史》,考察了男人荣誉感的历史演变。这本著作既是一本性别史的著作,又从情感史的方面考察了男人性别的社会性。与第一类的著作稍有不同的是,佛雷佛特注重考察的是决斗这一现象的长程变化,而不是一个情感爆发的突发性事件。 同样,鲍勃·柏迪思在2014年出版了《近代史上的疼痛和情感》,亦从长程的视角,讨论人们对疼痛这一现象认识和描述如何演变。丝塔芙妮·奥尔森也有类似的做法;她在2015年主编了《近代史上的童年、青年和情感:国家的、殖民的和全球的视角》,其目的是从比较文化的视角,分析青少年情感的形成及其在这过程中,家长、老师、社会和国家的诸种影响。奥尔森是佛雷佛特在柏林情感史研究中心的同事,该中心已经出版了类似的著作,如《学习如何感觉:儿童文学和情感的社会化,1870—1970》,也希望将青少年作为历史的主角,从他们的情感生活来检验他们的成长经历。 总之,情感史的研究在近年有了长足的进展,可谓盛况空前。作为本文的结束,或许应该对此现象略作解释。如所周知,人的情感有其普遍性,古今中外皆是如此。但情感是否超越了时空,则是另一个问题。换言之,古人的情感与今人的情感有无不同、中国人的情感与欧洲人的情感有无差异等等,都是情感研究必须面对的问题。从神经医学的研究来看,找到人的情感之普遍性是一个目标,这样研发出来的药物便会呈现一种普遍的有效性,如能治疗世界上所有的抑郁症患者等。 但本文所论及的许多论著已经表明,人的情感又有其历史性和社会性,也即情感既有天生的一面、又有后天的一面。对于人之情感的“自然”(nature)和“文化”(culture)的双重性、抑或因果关系,从历史的角度看待、考察和研究情感,无疑是寻求答案的一个重要方式。情感史研究在近年方兴未艾、蔚为热潮,与此有关。回到本文的开头,2015年国际历史科学大会上的情感史讨论,以“历史上的(历史化的)情感”为题,探讨情感的“历史性”(historicity),亦是一个很好的说明。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