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向往美好生活、实现经济地位的提升,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离开家乡、涌入都市的主要动因。本文从分层与流动的视角出发,利用2016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探究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经济地位获得及其影响因素。研究发现,大多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城市中获得了相对稳定的工作,收入水平较流动前大幅度提升,为其立足城市创造了条件;但另一方面,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集中于次级劳动力市场,就业层次较低,难以获得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为了精准推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经济地位的提升,地方政府应对接就业需求,实施服务供给侧改革,以赋权增能的方式促进少数民族群众自我发展能力的提升,拓宽其就业领域,使其实现增收,更好地融入城市。 【关键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经济地位获得;城市融入;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为追求美好生活,少数民族群众不断涌入都市,以获得工作机会和高收入。对于那些来自农村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而言,向都市流动是他们实现经济地位提升的方式,即从低收入群体流动到较高收入群体。当然,工作机会和收入获得也是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是他们全面融入流入地的最基础保障;若流动人口不能在流入地生存立足,则会极大地制约他们在其他方面的发展。总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都市中的经济地位获得是其改善生活和融入城市的基本保障。 分层理论指出,一个人的经济地位获得是诸多社会因素作用的结果。学界既有研究一般认为,相比普通市民或汉族流动人口,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因语言、学历、技能、竞争意识、生活习俗等方面的限制,在劳动力市场中往往处于不利境地,有碍经济地位的获得。也有学者研究指出,部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依靠民族特色文化和独特的生产技艺在流入地城市经营特色餐饮店,如回族的兰州拉面店、维吾尔族的新疆烤肉店、朝鲜族的韩味料理店等,凭借族裔特色经济获得较高的经济地位。虽然学者们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经济地位获得进行了开拓性研究,但其中一些研究缺乏大规模调查数据的全面系统分析,还有一些研究因时过境迁而时效性不足。鉴于此,本文从分层与流动的视角出发,利用2016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探究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经济地位获得及其影响因素,以期为少数民族群众更好地融入城市提供参考和建议。 一、数据来源与研究变量 (一)数据来源 本研究的数据来源于2016 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China Migrants Dynamic Survey,简称CMDS)。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项目始于2009年,主要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重点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流入地开展抽样调查,全面收集流动人口的基本信息。2016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总样本为169,000人,其中汉族155,115人,占91.8%;少数民族13,885人,占8.2%。本文的研究对象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本研究相关的有效样本为13,885个(详见表1) (二)变量描述 1.因变量 本研究的因变量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经济地位。结合李培林、谢桂华、赵延东等从收入、职业地位等方面对社会经济地位进行的研究,本文将经济地位界定为建立在收入基础之上,涉及教育、职业等方面的综合评价,是衡量个人或者家庭相对于其他群体而言所处的相对经济位置。本研究主要借鉴赵延东等对经济地位的操作化方法,通过“个人上月就业纯收入”来测量其经济地位。根据具体回答的收入数来进行研究,其为连续变量。 2.自变量 研究过程中涉及的主要自变量有户籍、性别、年龄、婚姻状况、教育与职业类型。户籍选取问卷中“您目前的户口登记状况”这一问题测量,原有“农业户口”赋值为“0”,“非农业户口”赋值为“1”。性别测量中,女性赋值为“0”,男性赋值为“1”。年龄依据问卷中的相关问题测量。婚姻状况选用问卷中的相关问题测量,由于本研究关注已婚与未婚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收入的影响,因此将问卷中的“未婚”“同居”合并为“未婚”,赋值为“0”,将“初婚”“再婚”合并为“已婚”,赋值为“1”,其余处理为缺失值。教育变量的处理,主要将原有的受教育程度转化为受教育年限,“未上过学”=0,“小学”=6,“初中”=9,“高中/中专”=12,“大学专科”=15,“大学本科”=16,“研究生”=19。关于职业类型变量,由于职业变量涉及的类型较多,从研究的重点出发,借鉴洪岩璧关于职业的归类方法,将职业归为四大类——白领、蓝领、农民和不便分类人员,依据地位高低依次为白领(包括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公务员,办事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蓝领(包括体力工人和服务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相关人员,商业、服务业人员),农民(农林牧渔、水利生产人员)和不便分类人员。其中农民是参照类。 (三)研究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从主要研究变量的统计结果看,与汉族流动人口相比,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72.32%的被调查者为初中及以下学历,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年。而汉族被调查者中39.24%的人为高中及以上学历,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25年。从个人月纯收入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平均月纯收入为3,523.75 元,略低于汉族流动人口4,081.04元的平均月纯收入。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户籍类型看,83.58%的为农业户口。与城市人口相比,农村人口向外流动以获得较高收入的意愿更强。 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经济与职业地位的描述性分析 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动的主要原因看,58.51%的被调查者表示流动的主要原因是外出务工,19.94%的为外出经商。从流动的区域看,68.07%的被调查者选择流入西部地区,21.71% 的选择流入东部地区,剩余10.22% 的选择流入中部地区。从流动范围看,43.52%的被调查者选择省内跨市流动,32.32%的选择跨省流动,24.12%的选择市内跨县流动,跨境流动的仅有0.05%。由此可知,获得更高的收入成为少数民族群众选择向外流动的主要原因。由表3可知,71.28%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具有相对固定的职业,27.03%的被调查者灵活就业或打零工,仅有1.69%的为无业人员。这表明,绝大多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具有相对稳定的职业,这为他们进一步融入城市奠定了基础。但从其就业行业看,就业层次相对较低,这也决定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职业声望、职业地位、收入水平相对较低。从职业类型看,60.14%的被调查者为蓝领,从事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作,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工作。从行业类型看,68.14%的被调查者就职于住宿餐饮、批发零售、制造、修理等服务行业。从就业单位性质看,被调查者中38.93%的为个体工商户,27.03%的就业于私营企业,另有13.32 %的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总体来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主要从事对受教育程度与技术要求相对较低的服务性行业,而难以胜任技术含量较高的职业,就业单位以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为主。 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经济地位获得的影响因素分析 本研究因变量为收入,纳入时将其线性化为收入的自然对数;自变量为受教育年限、职业类型、性别、户籍、年龄、婚姻状况。表4包括四个回归方程模型的计算结果,其中模型1只加入控制变量,模型2至模型4在模型1的基础上依次加入户籍、受教育年限、职业类型,共建立四个回归模型。模型1到模型4的调整R方逐渐增大,模型的拟合度不断优化。 从个体基本社会特征看,相对于男性,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女性收入较低,这可能与女性在流动过程中多以家属随迁的身份参与流动、不以获得较高经济收入为主要目的相关。此次调查中关于流动人口流动原因的分析中,12.60%的被调查者流动的原因是随家属而流动。年龄对收入具有一定的影响,以15—19岁为参照,20-39岁的青年流动者收入较高。青年群体是主要劳动群体,与年龄较小者相比,经验更丰富,收入也相对较高。户籍身份是影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收入的关键变量,城市户籍人口相对于农村户籍人口收入更高。 从模型3、模型4可以看出,受教育年限与收入具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即随着教育年限的增加,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收入不断提高。总之,教育是影响少数民族人口经济地位获得的重要因素,接受教育,增加人力资本,提高劳动能力,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增加收入、提升经济地位、提高生活水平的重要途径。从职业类型与收入的关系看,白领、蓝领收入更高,与从事农林牧渔、水利生产的人员相比,工商业、服务业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收入相对较高。 四、结论与讨论 本文基于问卷调查数据,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经济地位获得及其影响因素进行探究,得到如下结论:第一,向往美好生活、实现经济地位的提升是少数民族人口选择流动的主要原因。统计发现,58.51%的被调查者向外流动是为了外出务工,19.94%的是为了外出经商,即78.45%的是为了获得工作机会或收入。这与近期的一些研究结论一致。第二,大多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获得了比较稳定的工作,但相当一部分人处于次级劳动力市场,就业层次相对较低,难以获得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被调查者中68.14%的人从事住宿餐饮、批发零售、制造、修理等服务业,这些行业对劳动者受教育程度与技术水平要求相对较低,当然其经济收入、职业声望也相对较低。更有相当一部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无固定工作单位,这严重影响其经济地位。第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收入较流动前有大幅度提升,为其立足城市提供了支撑,但相对于其他群体,收入偏低。第四,学历、户籍身份等因素是影响收入的关键变量,因此通过教育与技能培训实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增能,是改变其就业结构,使其获得向上流动机会、提升经济地位的有效途径。当然,户籍制度改革也会有较强的正面作用。第五,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与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文化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经济地位,促进其向上流动,获得较高职业声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经济地位的改善与提升,有利于其融入城市,进而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民族团结事业的发展,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助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19年年底以来,少数民族人口向外流动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外出工作与经商受到较大影响。为此,要创新城市民族工作机制,对接就业需求,实施服务供给侧改革,通过教育培训增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拓宽就业领域,增强其应对风险的能力,“让城市更好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城市”,推动建立互嵌式社会结构。 注释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