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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斯年史学思想的曲解与辨正——以《旨趣》为中心的观念史新解

http://www.newdu.com 2020-10-19 未知 卓立 杨晶 参加讨论

    摘要:傅斯年是一位颇具哲学素养的理论家,但其“史学只是史料学”思想,却长期被理解为“史料派”反对历史理论研究的“唯史料论”,由此导致诸多疑点。《旨趣》实际上只是史语所的工作纲领,傅斯年提出“反疏通”是为了实现“集众”工作的可累积性,但其本人治学并不反对“疏通”。无论是把傅氏理解为兰克后学,还是理解为“新宋学”,都忽略了其最为重要的科学主义立场和哲学前提。傅氏科学史学的核心方法论其实是比较语言学,“历史语言研究所”的“语言”主要指口说的“语言”而非文句考据的“文字”。正是基于比较语言学已经在近代发展出较为确定的类型学理论,傅斯年才敢提出重建科学古史、光复“汉字” 的科学史学主张。傅斯年虽然与历史主义者一样共同反对历史规律研究、强调以史料研究为本,但本旨截然不同。傅斯年是在现代哲学转型背景下放弃了近代理性主义立场,转向与“语言转向”暗合的融贯论的新实证主义,其史料观是一种观念史料观。
    关键词:科学主义;新实证主义;实证史学;观念史
    作者简介:卓立,历史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哲学系暨历史现象学研究中心副教授;杨晶,历史学博士,四川美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长期以来,学界将20世纪的中国史学划分为“史料派”与“史观派”两大阵营,而傅斯年则“被标举为所谓‘史料学派’的盟主”。这种两分法之所以如此流行,是因为它可以与另外两种对立相对应:其一,国共两党的政治对立;其二,史料与理论的对立,其背后,则是实证案例与规律、历史学与哲学、汉学与宋学的对立。也就是说,混合了中西思想中的学术对立,兼之现实中的政治对立,使史学中本为不可分割之硬币两面的“史料”与“史观”,竟在中国现代史学分裂成两大史学阵营。
    然而,这种史料与理论的“二元论”本身需要重新反思。就史学本身而言,史料与理论的对立有其特定的中西观念语境。其根源一方面在于将理论与中国传统所谓“玄学”并论,进而一并以“史观”的总名拒之门外;另一方面源于西方近代理性主义的归纳观念,从而将科学理论视为对实证材料的归纳结果,也就在操作步骤上区分开了搜集材料与“抽取公例”两个步骤。实际上,现代史学思想内部真正的对立是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历史主义)的对立,这构成了现代西方史学的中心冲突。而在中国,由于史料与理论冲突的掩蔽,它表现为实证史学内部的两个不同走向,这两种走向虽然以区分清季民初新旧史家的方式引起了一些学者关注(如王汎森、桑兵),但总的来说,由于史学界未能真正接受在哲学界已成共识的现代哲学转型,仍主要基于西方近代哲学前提理解19—20世纪之交已经部分转型的东传西学,导致诸多混淆。
    尤其是,被许为“史料派盟主”的傅斯年,长期被视为反对历史理论研究的急先锋,定位为彻底的史料派立场。然而,正如部分学者已经注意到,“傅斯年的历史学说决非如若干人所误传的狭窄”,“并非就认为历史学止步于史料”,“他之重视史料即代表一种史学理论”。纵观傅斯年一生的经历、著作与思想轨迹,我们会发现其非但包含了大量理论(哲学)研究,而且他的学术志向也更偏向理论研究,其史料观与史学方法论也包含了相当前沿的理论内核。甚至可以说,把他理解为根本上是一名理论家才是更为恰当的。傅斯年拒斥的是空谈的理论而不是所有理论;是形而上学意义上的哲学,从而不会指向反形而上学的现代哲学;是预定的理性必然性,而不是经验归纳的普遍性。
    傅斯年身后的最重要敌手钱穆也说,“孟真在中国史学上,实似抱有一种新意向”,只是由于傅斯年一生忙碌,又过早猝逝,“而遂有未尽其所能言者”,倒似比傅氏的学生们更了解傅斯年些。施奈德说:“只有注意到史学理论的语境,才能更准确地把握到傅斯年的史学方法的特点及地位。”其实,仅仅结合史学理论的语境仍是不够的,还应进一步扩大到整个时代的哲学语境做更深入的观念史考察。更重要的是,从傅斯年史料观的真实含义出发,实际上指向了基于公共知识体系的融贯论思想,而非以符合论为内核的客观史学观念。我们由此不仅有可能看到实证史学抗拒历史相对主义思想的新的可能性,而且有可能走向一条新实证主义的历史理论道路。 
    一、傅斯年是兰克后学和“唯史料论”代表吗?
    近二十多年来,中国大陆学界对傅斯年的史学研究已经积累了大量成果,基本都会提及他的史料思想,毕竟他一生的主要学术成就,就是以“史学只是史料学”为代表的史学思想和“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以下简称“史语所”)的创办,而《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以下简称《旨趣》)亦由此成为阐述其治学立场与主旨最为重要的标志性文本。
    傅斯年一生忙碌,甫一回国即创办史语所,连续主事23年之久,直至猝逝于台湾大学校长任上。在任期间,甚至“无半月以上可以连续为我自由之时间”,以致其主要著作《性命古训辩证》也只能先后靠陈纯与张政烺帮助誊抄才得以付梓。傅斯年少年得志,北大预科毕业时,他便因获得“所有人文学科的第一名”而被同侪“夸张地称为‘孔子以后第一人’、‘黄河沿岸的第一才子’”,其见解之深、心志之高,同侪中罕有其匹。然而过度的事务操劳,兼之战乱横生干扰,不仅过早透支了他的生命力,也终于使他没能完全展现自己的学术才华,这不得不说是一件憾事,也就难怪其自谓“一事无成”了。
    这导致《旨趣》一文成为他实际上的代表作,“史学只是史料学”这句直白偏激的口号竟成为他的主要学术成就,史语所的创办则成为他留给世间的主要遗产——三者结合,使得傅斯年给予世人的印象,约略只是一位坚决反对理论研究,能做事但无真正学术成就的学阀而已。在不少学者看来,其学术成就“远不及他的事功”,这固然与其事功意义极大有关,但除此之外,更与世人低估乃至忽视了傅氏学术主张背后的思想价值有关。杜正胜曾指出:“傅斯年创立史语所,不论治学的态度、方法、目标和组织,都为中国20世纪的学术树立一个新典范。”傅斯年的事功并非普通之事功,而是包含现代化的史学学术机构、团队化的专业史学研究模式与现代中国实证史学的研究理念在内的“三位一体”的创举,若没有宏大的气魄与高瞻远瞩的学术视野,是几无可能办到的。换而言之,傅斯年的成就,恰与“史料派”倡导具体材料研究相反,本身即是观念层面的革故鼎新,而非材料层面的搜集整理。这或许已经预示了长期以来我们误解傅斯年的关键:即傅斯年本人,实则是一位具有中西合璧的多学科视野的思想家和理论家,而其标志性的“史学只是史料学”口号,看似直白偏激且一望而明,其实尚有待深入分析与解读。
    傅斯年关于“史学只是史料学”的思想,主要散见于《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1928)、《考古学的新方法》(1930)、《史学方法论》(1933—1935北大讲课稿)等文本。此前学界之关注点,多集中于《旨趣》一文,并将其视为傅氏“史学只是史料学”思想的发端,而此后《史学方法论》一文中的相关内 容,则被看作是其主张的完整阐述,“不仅是傅斯年系统阐述其史学观念的主要体现,也是其一生教学讲授的基本教材”。然而上述判断所忽略者,是傅斯年刚回国时,在中山大学讲授的《中国古代文学史讲义》(1927),后者对于准确理解傅斯年的史料观,实有十分关键之作用。原因在于,此份讲义,不仅是他史料思想最早的系统表述,同时也正是在这一文本中,他初步论述了“语言学为史料学奠定科 学基础”这一重要理念。
    “史学只是史料学”这一口号,唯其简单才更显有力,但遗憾的是,它最终亦只是简单地被理解为:研究历史学,只要充分做好史料搜集与史料整理工作便已足够。在非此即彼的史料/理论二元论观念的遮蔽下,对于这句话的解读不免同时包含肯定与否定两种意味:即一方面高度认同史料之价值,另一方面则表现出对“历史理论”“疏通”“著史”的明确拒斥。我们所以会如此理解,乃是由于我们早已接受并习惯亚里士多德式的“质料与形式”二元论对于我们常识观念的影响。在此前提下,世界于我们而言就是时空这个超级容器中一群事物的总和,而每个事物都是材料加形式的结果。若将此思路运用于历史学领域,则“史料”便可被类比为“质料”,而“史观”则可对应于“形式”,史学之治学研究,也就相当于某种“东西”的制作。那么“史学只是史料学”就是倡导研究历史只要做好原料发掘、搬运、入库和登记工作就可以了。
    由于我们对史料/理论、质料/形式、客体/主体这三组二元论都深信不疑,它们也的确与我们对牛顿力学(中学物理)的常识相符,从而这三组二元论不仅构成历史学界的普遍观念,也成为当前解释傅斯年史料观的“不二法门”。在这三组二元论中,史料—质料—客体是相对应的,傅斯年的“唯史料论” 也就成为一种“客观主义史学”的代表言论。于是,尽管也有学者注意到傅斯年的史学方法颇类于更富理论性的“概念史”,胡逢祥亦指出傅斯年不合适被称为与胡适对立的史料派而应同为“科学方法派”,但大多数研究者还是“后人承袭前人尤多”,将傅斯年的主张视作“唯史料论”,这仍是目前学界的主流判断。除此之外,为了论证“唯史料论”与实际历史研究的冲突,以及为傅斯年著述中实则出现过大量理论研究这一事实谋求合理解释,各家又分化出不同观点:有视其仍囿于清代考据学传统,而斥其“极端重视史料”的“趋新反入旧”;有认为其所要建立的“东方学”和历史学并不是科学,而只是使用科学方法的史料学;有认为傅氏是明倡史料至上论之虚,而暗行“疏通”之实的“新宋学”。值得关注的是,施奈德敏锐地注意到了“唯史料论”的《旨趣》既与傅斯年五四时期及留学时期有“显著 的差别”,又与此后在《考古学的新方法》等文中表现的理论性相悖,以至他只能把《旨趣》阶段划出来 作为分水岭,并将傅氏的思想发展分成三个阶段以解释傅斯年思想的变化与断裂。
    傅斯年史学思想既被脸谱化为“唯史料观”,而其创办史语所前又恰好留学德国,学界因而将其史 学思想追溯为兰克史学东传的结果,这是当前对于傅斯年流传最广的误解之一。关于兰克史学与傅斯年史料观的关联,无论是较早的傅斯年自称为“我们是中国的朗克学派”的说法,还是新近借语文学(philology)打通傅斯年与德国语文学传统及乾嘉考据学关系的努力(见下文分析),皆欠缺真凭实据,而以揣测疏通为主,根本上是基于“尊崇史料的客观史学必定秉承兰克史学”这一前见而牵强附会 找材料。实际上,傅斯年一生与兰克史学关联相当微弱,两者间的所谓“传承”关联存在诸多疑点:
    首先,傅斯年“一生只提到兰克两三次,他的藏书中没有任何兰克的著作”,而其留学德国数载,想要寻得一本兰克的著作易如反掌,但实际情况是他在经济窘迫近乎无米下炊时,“豪掷”数马克购入的是高本汉的“语学”著作。其次,傅斯年之十余年求学经历皆与史学无关,而其留学德国后关注之重点,亦始终是语言学与前沿科学。其三,从书信看,与他私交最好最深的师长朋友,是蔡元培、胡适、罗家伦、毛子水、丁文江、顾颉刚、俞大维、赵元任这几位,其中除却顾颉刚外皆非史学家,而李济、董作宾、陈寅恪、姚从吾等史学家与他虽交往甚多,但更适合称为同事。其四,傅斯年一生著述,史学占比甚少,且直至归国前夕,仍自称“不弄史学”,又如何可能甫一回国便突然对兰克史学大为称颂,以至以其为宗旨建立史语所并奉为毕生志业。其五,傅斯年是典型的新派人士,其性情之决绝,革命性之彻底,都远超同侪,而当他留学德国时,兰克史学已然历经与兰普雷希特的二十余年激烈论战,“在西方已开始衰落了”,其历史主义后学亦大多被归入保守派之列,如何可能成为渴求新知的傅斯年主要的取经对象?其六,彼时(留学德国的转型期与史语所筹备创建初期),傅斯年同侪中真正尊奉并传播兰克史学思想的是姚从吾,二人同拜于胡适门下,一起留学柏林,又在北大与台大共事多年。如若傅斯年果真将兰克史学观奉为学术志业的准则,姚从吾理应被其引为同道并多加倚重,但纵览傅斯年的书信著述,彼时有关思想识见方面盛赞最多的同学是俞大维,与姚的交往则仅止于生活层面(如留学时经济窘迫共同筹措钱财等)。傅有关史语所工作规划的往还信件中,从未见延揽姚从吾的内容,后者亦从未参与过史语所的工作。
    因此,有必要对傅斯年的“史学只是史料学”展开重新分析。尤其是其《旨趣》一文,因为立场鲜明 成为史料派标举自己理念的武器,但若是熟悉傅斯年作品的研究者结合文中观点,则会觉得“其中仍有大量重要信息尚未完全破解”。实际上,仅仅依靠常识不可能真正理解傅斯年此文深意。因为常识仅仅是各个不同时代的常识,其背后蕴涵复杂的观念前提,而不同时代的常识往往包含了深层观念的断裂。傅氏提出“史学只是史料学”时恰逢中西传统观念交汇、西方近现代科学哲学转型和中国现代社会转型等诸种复杂的观念变局,傅氏“史学只是史料学”的含义决非借常识或概念定义便一望而明,不能仅靠“传播”解释其内涵演变,而只有返回彼时的观念结构背景进行观念史研究才可能真正理解其真实意旨。桑兵说:“近代国学并非传统学术的简单延续,而是中国学术在近代西学影响下由传 统向现代转型的过渡形态。要理解这一点,从定义出发徒劳无功,唯一的要诀是沈曾植所谓以俱舍宗解俱舍学之法,即从学术史的变化发展找出国学的时空位置,进而把握其内涵。”本文然其批判,但认为只有从学术史研究再深入到观念史研究,才可能真正理解近代中国的学术进路。再如罗志田也曾提及要准备理解傅斯年,“只有置于当时的思想和学术语境之中,结合其作意进行深入剖析,才能充分领会其旨意”。从罗志田的论述来看,他说的思想语境主要还是指学术主张,最终依附于人,且偏于中国传统学术语境。学术史研究强调的是作为个体行为的整体历史语境,本文的观念史研究则强调被历史语境化的观念结构,但都反对那种贴标签式“定义”理解。就本文而言,首先要结合时代语境对“史学只是史料学”进行语义还原;其次是结合傅斯年一生全部著述与书信综合分析,尤其是傅斯年一生敏于思而寡于文,其生前未刊文本至关重要;最后则是结合彼时世界思想的总体变迁进行更广阔的观念史分析。
    二、对“史学只是史料学”的语义还原
    我们先单纯就“史学只是史料学”的语义,将其分解为“史学”“史料”“史料学”三个词逐一分析。
    首先,傅斯年所说的“史学”,主要指“近代史学”,并且是与“史著”不同的“史学研究”。而要理解傅斯年所说的“史学”,我们还得先理解与之相关的“历史”一词。近人多认为“历史”一词包含两层含义,一者指历史过程本身,即发生过的历史事件的总体;另一者指对历史过程的记述与认识,即历史学或称“史学”,并且“不管是在德文、法文还是在英文中,都是模糊的,它既指现实也指我们对现实的认识”。也就是说目前诸种语言中“历史”一词基本皆含这两层含义,似乎“历史”一词本身便是如此。但实际上,西文中的“历史”,除德语 Geschichte系后来晚出外,皆本于拉丁语之historia。在古希腊,希罗多德最初使用“历史”一词时,指的是“研究的结果”;到罗马时代之后,则固定于“叙述”之意。直到文艺复兴以后,西文“历史”(history)才逐渐具有双重的含义。也就是说,“历史”之二重含义,乃是西方近代之后的用法,而其观念背景,则是西方近代的主客二元论。汉语中的“历史”也是一样,古代 中国通用的只有“史”字,只是单纯指向记载或记载者(史家)。百日维新之后方从日本移入“历史”一词,这才有二重意义的“历史”。也即诸种语言之“历史”二重意义,皆本于西方近代主客二元论,却遗忘了“研究结果”与“记载”这两种中西原初的史学观念(德语Geschichte则对应当代“生成”历史观的源头)。这两者不仅标识了中西不同的史学传统,即一者是偏重史学的记载层面,另一者则偏重史学的研究层面;清季民初中西史学观念交汇之际,两种不同的观念传统相互杂糅,从而奠定了近代中国史学观念两种不同的思想走向,也构成了一种混乱的“史学”二重性。朱希祖曾提出史学有记述主义与推理主义之分,而中国的传统“不外乎记述主义而已”,从而提倡史学发展推理(科学)这一面。杨鸿烈也曾区分“历史”与“史学”,他的意思是说,“历史”仅指记载,而“史学”是指对“历史”的研究,指向相关的理论和方法,体现出类似朱希祖两分记述主义与推理主义,试图在“记载”之上仍有所研究的意图。值得注意的是,傅斯年也表达了类似的思想。在1918年的《中国历史分期之研究》中,傅氏说:“通常所谓历史者,不限一端,而以政治变迁、社会递嬗为主体。试为之解,则人类精神之动作,现于时间,出于记载,为历史。寻其因果,考其年世,即其时日之推移,审其升沉之概要,为历史之学。”也就是说傅氏在这里同样把历史视为记载,但“历史之学”则为“寻其因果,考其年世,即其时日之推移,审其升沉之概要”的研究了。究其原因,朱、杨、傅持此种“历史”(记载)与“史学”(研究)两 分法,实与彼时进化论在严复翻译《天演论》后盛行,而“新史学”试图改造传统史学为知识论化的“近 代科学史学”有关。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进步论史观成为明日黄花(典型者如梁启超),傅斯年亦在旅欧游学后放弃了生物进化论,但他却从未放弃过把传统“文史之学”改造为“近代科学”的设想。傅斯年在《旨趣》中明确将近代史学与“中古中世”意味的“著史”对置,并认为“过去史学与其谓史学,毋宁谓文学……史学界真正有价值之作品,方为近代之事”。而所谓“近代的”,在傅斯年及时人的语境中一直相当于如今之“现代”。“近代”的本质在傅斯年看来是希腊罗马精神的延续,“近代史学”与“著史”的对立则是“科学研究”与“文章家”的对立,这一对立是贯穿傅斯年终生的学术主张。也就是说,“史学只是史料学”实际上包含“科学史学只是史料学”这一层涵义,这种意义上的“史学”固然指的只是“近代的史学”,但却绝非“分科治学以后的”且“在中国历史上早已出现过的史学”。关键在于,当傅斯年是在“对历史的研究”而非“对历史的记述”意义上使用“史学”时,“史学只是史料学”就具有了完全不同于“唯史料派”的含义结构。
    其次,傅氏所说的“史料”,不能理解为等待“史观”梳理的“史料”,不是孤立的类似砖瓦之类的原材料,而是经过辨伪、去除主观性、彼此间包含整体关联的能通往“近代科学”的“史料”。区别在于,如果把史料理解为与史观相对立的史料,那么史料学就会是第一阶段的工作,而基于史观的编史则成为第二阶段的工作,但是傅斯年的史料学并不是以编史(著史)作为目标的,而是史料学就是近代史学的目标。傅氏的史学意味着与著史不同的科学研究方向,它们对史料的要求是不同的。著史需要的史料对于科学史学研究并不适用,当傅斯年区分开著史与史学,已经意味着这两者的区分高于史料与史观的区分。著史需要的史料可以只是傅斯年认为的“与研究所工作不相宜”的“掌故一派之学问”,而科学史学需要之史料,首先是经过分析比较对勘后能包含客观史实的史料。因此,“我们但要问某种史料给我们多少知识,这知识有多少可信”,史学之所以可以称为史料学,乃是取决于它是否包含了可信的知识,史料在这意义上就是知识论化的,所以它才可以作为供论证之需的证据,而不是故事化的掌故,它根本上指向历史事实,而不是指向历史故事。这种史料也就既不“以文字为限”,也不以直接材料为贵,更不必是直接的史著(如“《诗经》非史而包含史之真材料”),而关键取决于史料批判与史料整理。这意味着史料并非像一个“物”一样是直接的“存在”,而是经过史料批判后才可以作为可用的史料出场。就此而言,新史料便具备了比旧史料更重要的意义,或者说只有基于无限扩展的新史料去“纠正旧史料”,史实才可能被积累和更好地确定下来。另一方面,这种新史料的不断发掘和扩展,就要求“利用自然科学供给我们的一切工具,整理一切可逢着的史料”,并且“备各科专家,不得以徒然记事之文人为业”。而这实际上意味着,史料之间并不是彼此孤立的,并不会天然地成为“证据”,尤其是直接史料往往残缺琐碎,“不靠较为普遍、略具系统的间接材料先作说明,何从了解这一件直接材料”“近代的学问是工场,越有联络,越有大结果”,只有借助各种自然科学和各类间接史料,预先建立史实之间的关联与批判机制,才可能发现可信的史料。也就是说,由于史料必须包含可信的史实,而史实的确定依赖于先行确定的批判机制,从而史料是要以先行之见为前提,这种先行之见,便是对“较为普遍、略具系统”的旧材料和间接材料的掌握。这意味着,史料是通过解读才能生效的,而解读势必要求观念介入,史料在这种意义上便不能视为一种“物”化的文献,不是“古董”,而是要等待整体的公共知识、整体的公共观念重新发现它。对此,傅氏在《考古学的新方法》中说得很清楚:
    古代史的材料,完全是属于文化方面,不比现代材料,多可注意于人事方面,因为文化史,特别是古代史的着意点,不是单靠零碎的物件,一件一件的去研究,必定有全部的概念方可。用一件一件的东西去研究,固然有相当的结果,所得究竟有限,况其物的本身,间有可怀疑之处,所以应当注重整个的观念… … 同属一物,在各处所表现的意义,就各不相同;如后来不以全体的观念去研究,就不能得到很多的意义,和普遍的知识。所以要用整个的文化观念去看,才可以不致于误解。
    因此,“史料学”便是一门与各种自然科学发生广泛关联的学科,从而就是一种“有组织的学问”,在这个意义上,“史料学”可以被称为科学,“近代史学”或“科学史学”才会“只是史料学”。傅斯年终生都可以说是一名坚定不移的科学主义者,且其“科学”是包含人文学科在内的,直到晚年他还说要提出“为科学而研究科学”的五四旧口号。他对自然科学认同之深,甚至达到“自念无力专致自然科,且恨且惭”的程度。因此,傅斯年去欧洲留学,完全是奔着自然科学(首先是心理学)去的,以借来改造中国文史之学,并从中探求救国之道。而他留学后期之所以转向语言学(在柏林大学的课业以语言学为主),也是由于他认为可以借助语言学实现汉学与史学的近代科学化,于是回国之初便迫不及待地创办了中山大学语言历史学研究所和史语所,又怎么可能是受本质上是人文主义的兰克史学影响呢?傅斯年之所以能说服蔡元培(其史学观直接受科学主义者兰普雷希特影响)在以发展科学研究为旨要的中央研究院设立史语所,便与其以汉学(含历史学)可以依托语言学建设成为近代科学为由进行“课题论证”直接相关,他的真正意图是要以史语所统领“人文科学”。易言之,傅斯年之所以创办史语所,就是认为可以做到把汉学(含历史学)科学化(至少是真正的“社会科学”化),并豪言“我等自信两年之后,必有可观”。而他所说的“史料学”显然就是可以实现其理想的近代科学史学。
    关键在于,傅斯年之所以相信“史料学”将是一门科学史学,是因为他既不是在“普遍规律”的“规律之真”意义上理解科学,也不是在史料派所谓的“不多也不少的科学”的“事实之真”意义上,而是把科学直接视为对具体问题的系统研究。他在1923年留学中途写道:
    一种科学的名称,只是一些多多少少相关连的,或当说多多少少不相关连的问题,暂时合起来之方便名词。一种科学的名称,多不是一个逻辑的名词,“我学某科学”,实在应该说“我去研究某套或某某几套问题”。但现在的中国人每每忽略这件事实,误以为一种科学也好比一个哲学的系统,周体上近于一个逻辑的完成,其中的部分是相连环扣结的。在很长进的科学实在给我们这么一种印象,为理论物理学等;但我们不要忘这样的情形是经多年进化的结果,初几步的情形全不这样……在一种科学的早年,没有这样的福运,只好安于一种实际主义的逻辑,去认清楚一个一个的问题,且不去问摆布的系统。
    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傅斯年把“史料学”的目标视为地质学和生物学,因为它们都不用“拿大原则概括无限的引申事实的”。另一方面,傅斯年使用德语中“科学”(Wissenschaft)一词的用法(有组织的知识即可称为Wissenschaft)来定位作为科学的史学,其理由是“历史,从最广义,如文学史、哲学史等皆可列入(科学)。但哲学、文学,则不宜列入。前者是有组织的知识,后者是创作”。
    更为重要的是,傅斯年在对比自然与历史时,创新性地将自然科学事件上的重复性与对历史事件的记载(即史料)可以有多次这一点进行对比,从而避开了“历史事件无法重复试验”这一困境:
    假如一件事只有一个记载而这个记载和天地间一切其他记载不相干,则对这件事只好姑信姑疑,我们没有法子去对他做任何史学的工夫。假如天地间事都是这样,则没有一切科学了,史学也是其一。不过天地间事并不如此。物理化学的事件重复无数,故可以试验,地质生物的记载每有相互的关系,故有归纳的结论。历史的事件虽然一件事只有一次,但一个事件既不尽止有一个记载,所以这个事件在或种情形下,可以比较而得其近真;好几件的事情又每每有相关联的地方,更可以比较而得其头绪。
    也就是说,实际上,他是以自然科学规律的“一”对应于历史事件的“一”,以自然科学事件的“多”对应于史料的“多”,而不是通常人文主义者以自然事件对应历史事件。由此我们也就可以理解实证史学强调“孤证不立”的内在根源了。自然科学与历史学,便都是对多个材料进行整理后得出一个事实(在历史学为历史事实,在科学为自然规律)。于是傅斯年一方面突破了自然与历史在事件上的相异性,重新“发现”了两者共同的“公式”,另一方面则突破了早期实证主义科学史家将历史事实视为研究对象而将历史规律视为研究目标的路线,他是将史料与历史事实视为研究对象。这意味着在傅氏这里,史料被提升至独立的地位。也就是说,史料不再附属于历史事件,而是从属于历史事实被提升为目的,历史研究由此可以不像历史主义者那样最终以疏通和著史为旨归。
    因此,把傅斯年的“史学只是史料学”解释为“受德国兰克学派伯伦汉《史学方法论》一书的影响”,并且借此通往兰克史学显然是错误的,因为傅斯年根本上是一位科学主义者,而非兰克史学的人文主义(前期历史主义)立场。实际上,学界是在“客观主义”意义上双重误读了兰克与傅斯年:对于兰克与客观主义者的差异,近年的学术史研究已经做了明确修正;而傅斯年与兰克之间的所谓“传播关联”可谓以讹传讹,甚至连王汎森也不曾免俗,以至施奈德对此批评说“并未能提出足以令人信服的证明”。但王汎森后来显然转变了立场,并举出诸多铁证指出两者之间近乎毫无瓜葛。值得注意的是,施奈德作为直接源出德国历史主义传统的德国学者,已经详尽地分析了兰克史学思想与傅斯年之间的根本差异,这已经足够给这一错误解释盖棺定论了。
    傅斯年的“史学只是史料学”,实际上是认识到人文历史规律难以经归纳获得,“历史上件件事都是单体的,本无所谓则与例”后,以“生物学、地质学”这类虽不以普遍律则为目标,但都要“动手动脚寻找证据”的自然科学为样板重新定义历史学的科学化路径的主张,其根本用意是要“致中国历史语 言之学于自然科学之境界中”,而非人文主义史家附会的“求事实之真”甚或“分科治学”意义上的广义“科学”。这一主张,表面上与秉承清代朴学和历史主义的“史料派”一致,都强调史料研究与实证研究,反对历史规律研究,而实际上,两者之间在理论依据、思想渊源和治学旨归等方面都相去甚远。汪荣祖曾从其历史主义立场出发,认为傅斯年“要把史学建立得像生物学与地质学一样,不免流于口号,未暇细究科学与史学在本质上的根本差异”。这是很小瞧傅氏的说法,而且也完全不了解“生物学与地质学”和以物理学为代表的自然科学的区别。至于其所谓的“科学与史学在本质上的根本差异”,无非指“科学必须讲求法则,而科学法则又可获致屡试不爽的结果,是可以不断实验与预知的;然而历史变迁不可能有严密的法则可以遵循,更不可能根据历史因果预知未来,历史资料也远不如科学资料完备,难以作普遍而精确的概括。一般而言,科学重通性,而史学重特性”。这种观点在清季民初随历史主义盛行早已成为老生常谈,傅氏不仅知道,而且多次提及。比如在《史学方法导论》《评丁文江的〈历史人物与地理的关系〉》《闲谈历史教科书》这几种著述中,只不过他不认为这种区别是决定性的。
    三、从傅斯年总体思想重新解释《旨趣》“反疏通”之谜
    我们已经提到,傅斯年的“史学只是史料学”包含了否定层面,即超出史料学层面的“疏通”工作是 不能做的。而在《旨趣》一文中则包含了大量明确说明这种“反疏通”立场的格言,比如,“一分材料出 一分货,十分材料出十分货,没有材料便不出货”“我们存而不补,这是我们对于材料的态度;我们证而不疏,这是我们处置材料的手段”。
    傅斯年在这里表达的“反疏通”立场堪称是最强硬的(甚至颇为武断),因而一方面赢得史料派持久的喝彩声,引之为自己反历史理论研究的座右铭,另一方面也令大量实际从事历史研究的史学家大惑不解:一种完全不“疏通”的史料学有可能是完整的史学吗?能说出如此片面狭隘格言的傅斯年岂非无识之辈?毕竟“疏通”一词听起来含义甚广,将史事串联起来编史、分析史事间的因果关联以及探 求历史规律这三者,似乎都是对孤立史事的“疏通”。或者说,反疏通似乎就是反对建立历史事件或历史事实之间的关联性,就此而言,不仅历史理论与著史被排除出史学队伍,而且连探究史实关联性也成了“非法的”。果真如此的话,其打击面未免太大,无异于史学进行自我阉割。王汎森作为史语所前所长(2003—2009),海内外傅斯年研究的权威,深悉傅斯年的文献著述,但他也难以理解傅斯年这种强硬的“反疏通”论点,将之解释为“惯用的矫枉务必要过正的手法”;桑兵通过刻画胡适、顾颉刚和傅斯年等与章太炎门生的“宫斗剧”,认为傅斯年“为了营造别开生面的效果,遣词造句不无语不惊人誓不休之嫌”,只是为了打击太炎门生的声望与势力,并认为傅斯年的学术理念只是继承了北大国学门的理念,并无太大创新之处;罗志田则通过对比傅斯年自己的史学研究,认为他的实际主张不仅要看他说的,还得看他如何做的,从而认为傅斯年“正面反对所谓疏通,实际却又推崇真正的通达”,于是一生志在推进史学科学化,打击“文章家”无所不用其极的傅斯年又被“非此即彼”地理解为“新宋学”史家。简言之,上述解释大致是把“史学只是史料学”当成“善意的谎言”。
    要而言之,由于“反疏通”的狭隘性,它既不可能是一名真正的史学大家的实际主张,又与近数十年盛行的历史主义论点相违背(即所谓“客观史学的不可能性和任何史学研究都包含了史家主体性”),而后者几乎已经成为当今具备“史识”者的基本素质。就此而言,如果不能真正地从学术本身解释傅斯年的“反疏通”,傅斯年不仅会继续被理解为学术成就有限,或只是传统汉学的老调重弹,其真正可贵的科学主义新方案也将被完全视而不见,更可悲的是连傅斯年的学术人格也被歪曲了。因此, 仅仅从语义上分析傅斯年“反疏通”之论是不够的,还必须将其置于傅斯年的总体学术思想中理解。
    傅斯年本人其实是不反疏通的,即使把“疏通”的含义收缩到最狭窄的“历史理论”层面,傅斯年也并没有大家以为的那么“反对”。首先,傅斯年高度赞赏过“疏通”工作,比如他曾盛赞陈寅恪与罗常培的“疏通”工作,并曾明确表示(与写作《旨趣》一文同期)“疏通致远者为达,局促于遗训或成体或习俗而无由自拔者为鄙,能以自己之精灵为力量以运用材料者为通,为材料所用者为陋,能自造千寻华表者为大,从固有之成就,更复一腔一面堆积者小”。其次,如上句引文所示,傅斯年不认为单纯致力史料考据的史学是优秀的史学,甚至鄙薄其为“陋”与“小”。他在1931年就曾明确批评过“近代史学,亦有其缺点,讨论史料则有余,编纂技术则不足”。也曾在早年(1919)即批评清代考据学者说:“又见其细不见其大,能逐条疑之,不能括全体为言……犹不能直探其本也。”回国后更是直接批评乾嘉考据学“不敢追踪前贤,乃专注于考证。当时学术界仅有专家之发展而无通人之培养”。最后,傅斯年自己做了许多疏通工作。在《战国子家叙论》中,他直接承认自己在疏通:“现在先列为一表,然后择要疏之。”在《论所谓五等爵》中亦自称“以上这分析与疏通,义虽不尽新,而系统言之,今为初步。其中罅漏甚多,惟下列结语可得而论定焉”。他在论证“战国诸子除墨子外皆出于职业”“夷与商、夏与周分属东西两个系统”等论点时都是纵横捭阖,既有框架假设,又述事件联系,更仔细探讨史实因果,基本干齐了疏通的事情。总而言之,傅斯年不仅不反对疏通,而且自己就行疏通之实,甚至奉能真正通达的“疏通致远”为史学上乘之作,并且他的疏通,既有探关联也有求因果,还有历史理论假设。
    那么我们又要如何从学术本身来理解傅斯年在《旨趣》中的反疏通主张呢?可以肯定,《旨趣》与“史学只是史料学”作为傅斯年的代表性立场,如果能够从学术本身解释,是不必诉诸“矫枉务必要过 正”“语不惊人死不休”这种无根据的心理猜测的,那等于指控傅斯年倾毕生之力撒了个弥天大谎。尤其是傅斯年此人,刚烈率真、大开大合,正如朱家骅所说,“磊落轩昂,自负才气不可一世,执笔为文,雄辞宏辩,如骏马之奔驰,箕踞放谈,怪巧瑰琦,常目空天下士”。“他对待学术问题,不受学术外因素的干扰,好的就扶持,就推崇”,“他的最伟大的地方,在他的大公至正的存心”。我们不能轻易把他的思想用人事斗争理解,将其“反疏通”主张解释为只是对后辈学人说说而已的权术。比如他曾对胡适、李滂和王献唐都说过史语所的工作目标只是在“扩充工具、扩充材料”这一意义上,更是对胡适说“这个意义便是你所鼓吹的”。这三人都是其师长、同侪而非后生晚辈。并且,在他从欧洲回国途中的手记里(该手记完全是写给自己看的归国工作纲领速记稿)便有“如不去动手动脚的干——我是说发掘和旅行——他不能救他自己的命”这类与《旨趣》基本主张相类的表达。可见《旨趣》即便有强调的成分,却绝非“挂羊头卖狗肉”的言论,而的确是傅斯年的核心主张。直接的反疏通案例则如1939年4月17致岑仲勉函,认为“大凡声音字体,涉于语言学范围者,宜系统考定其相同达之处,若执一字辗转比之,三五转后,恐无不合者矣”。又如质疑丁文江对历史事实运用统计方法,“故如不从小地方细细推求比论,而以一个样子定好如当代欧美都市统计表一般的形状加上,恐怕有点疏误”,也是对轻易疏通(而且是他自己重视的统计方法)的指摘。
    要准确理解傅斯年的“反疏通”首先不能忽略的是,如蒋俊所指出,《旨趣》一文毕竟是史语所创刊号的纲领性宣言,它根本上是史语所这个国家官方史学权威机构的建设纲领和同仁间的合作行动纲领,而非“傅氏一生治学的纲领”或“傅氏史学最完整的陈述”。史语所是属于“中研院”的,后者是“为实行科学的研究与普及科学的方法起见”设立,作为“全国学术之中坚”,而史语所之设置,也正是由于傅斯年力证历史学可以科学化才得以设立。一个最为直接的证据是,《旨趣》一文虽是出自傅斯年之手,但发表时落款却是“本所筹备处”,并且在发表前专门就此文内容对上级做了汇报陈述。
    《旨趣》之所以反疏通,是因为傅斯年认为史语所作为担负着完成近代中国史学科学化这一重任的国家级史学机构,应与私人史学研究分割,严谨地避免疏通工作。其理由是官私史学工作的功能与定位不同,出色的史著皆为私修,官方修史则往往不堪,但成功的个人史家又往往必须先有史官背景,史著的成功实有赖官方史学机构聚集史料之功。傅斯年在多份史语所工作公文里对两者进行了明确区分,将史学工作区分为“个人”与“集众”两种。他认为:“史料必赖国家之力,以保存、整理。著作却不能以当官为限,以求著史之权,公之众民,庶乎良史之才不在官亦得施展……故国家不设史官则已,若设,守藏其要务,著作其余事耳。”另一方面,“现代学术不容易由个人做孤立的研究”,“科学的工作不是独立的”,“现代的历史学研究已经成了一个各种科学的方法之汇集。地质、地理、考古、生物、气象、天文等学,无一不供给研究历史问题者之工具”。所以傅斯年才会主张“国史委员会统率之国史馆,须备各科专家”,并有意排除梁实秋之类“无实学”的纯文人。因为疏通与著史,势必会引入过多的主观判断,其结果会是各自成“一家之言”,反而影响同仁之间的团队协作与成果积累。所以他才说:“一种学问中的题目能够新陈代谢,则所得结果可以层层堆积上去,即使年代久远,堆积众多,究竟不觉得累赘,还可以到处出来新路。”他的真正用意显然是为了建立和实现历史学的科学化必备的知识累积性,从而要求坚决地先排除文章家和史观,确保史料是包含了可信客观史实的可靠史料,然后才有可能寻求进一步的疏通致远(可由学者私人从事)——无论是著史还是理论建构。
    另一点是,当傅斯年反疏通时,更主要针对的是“古史研究”。《旨趣》中关于“证而不疏”思想的阐发,从语句形式看,应当是脱胎于1927年《中国古代文学史讲义》结尾的几句话:“现在人好谈古东西,因为古代存书少,读遍不难,所以觉得容易,但我们正因为存书少,书中更有无限数的问题,读明白了极难,所以觉得谈古代东西最难……我们应该于史料赋给者之外,一点不多说,史料赋给者以内,一点不少说,不受任何传说观念的拘束,只求证,不言疏,这样然后可以‘起废疾,箴膏肓,发墨守!’”和今天不同,比之其他断代史,古史研究对于傅斯年和当时的中国学术,具备更重要的意义,“他的志向,就是在中国建立起Altertumswissenschaft”(Altertumswissenschaft为“古史研究”或“科学古史”之意,亦即近年时兴之“古典学”,引者注)。因为西方史学和进化论的传入,首先破坏的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命根子”:对黄金三代的伦理信仰。这种情况导致中国学术中经史易位,也引发了顾颉刚领衔的疑古思潮,而原来属于经学领域的古史,也就直接关乎国家民族的基本信念。在那个面临亡国亡种的乱世,傅斯年这样一个真正的爱国者,自然是把古史放在史学的中枢位置。更何况他与顾颉刚实属战友关系。在傅斯年看来,“学术之用,始于疑而终于信,不疑无以见信”。打个比方说,顾颉刚好比一个拆迁队长,工作就是拆除中国传统史学的豆腐渣工程,但傅斯年可不认为光疑古就完事了,拆迁乃是为了重建,“不应该就此辨下去,应该一条一条地把他辨出来的问题料理去”,“成中国Altertum-swissenschaft之结晶轴”。所以傅斯年在欧洲时便“蓄志数年,欲害颉刚”,试图与其一起“狼狈为善”。易言之,傅斯年治史的主要目标,其实就是通过近代科学方法,重建可信的中国古史,重塑国格,就这一点而言,他的学术心与爱国心是统一的。然而问题在于,假如傅斯年是以古史研究作为中国史学研究的中枢,那么为了避免再造豆腐渣工程,在这一领域中就尤其不合适急着做疏通工作,而是由于古物稀少,“舍从考古学入手外,没有其他的方法”。这种情况下,傅斯年当然是要反疏通,因为古史的可靠史料太少了,可信史实太稀薄了,“古史者,劫灰中之炉余也。据此炉余,若干轮廓有时可以推知,然其不要知者亦多矣”,因此轻易去建立“隔着一大段”的两件事实之间的关联,靠的往往就是危险的推论,最终将导致以主观代客观,以假设代事实。并且,从团队协作考虑,史语所偏重史料学工作也会更有利于史学研究的科学化。在1929年致陈寅恪函中,傅斯年认为在“浩如烟海”的未被整理的旧史料堆中,哪怕只做一点微小的史学研究也要耗费巨大的时间和精力,但若能集体协作先致力史料整理工作,分工协作,“有四处寻书者,有埋头看书者,有剪刀忙者……则五、六年后,已可成一长篇之材料簿录矣。此时无论研究一个什么样的小问题,只要稍散漫,便须遍观各书,何如举而一齐看之乎”?
    但我们必须立刻指出的是,傅斯年虽然赞赏史料积累到足够丰富程度后的疏通工作,甚至主张要“据可知者尽力推至逻辑所容许之极度”,但却绝对地反对文章家意义上的史学疏通,他对“文章家伦理家”之“主观之学”的敌意是贯彻终生的,更进一步地,“对与文人相关的一切,包括思想倾向到生活方式都深恶痛绝”。他在五四时期,响应白话文运动,甚至激进到建议改汉字为拼音文字,理由都是为了提高语言对科学研究的适用性;他推崇逻辑学和哲学,相应地贬斥玄学,建议哲学从属理科而不是文科,是因为极度厌恶中国传统文人的空谈文章;至于留学后,则又自云“回想在大学时六年,误于预科一部,再误于文科国文门,言之可叹”。傅斯年对所有空谈义理的文章家都十分不屑。桐城派固不必说,每提及都是作为反面例证;说及宋人是“谈古代,每每于事实未彰之先,即动感情,这是不可以的”;而对章学诚则评论说:“章氏学问见解自有独到处,然世人恭维之上天,则已过矣。此人不脱‘绍兴师爷’气,有时极陋极愚,殊怪。”这样一个傅斯年,若说他竟然会暗附“宋学”,这是绝不可信的。
    傅斯年“反疏通”反的并不是疏通本身,他既不反对著史,也不反对求史实之间的关联,甚至连“史观”都不反对。他真正反对的是还没有经过艰苦的史料整理工作,储备足够数量和足够可信度的客观史实,就已经开始动感情、谈义理、说致用、论规律、通古今。所以他会说把两件事实“联络起来的一切涉想,自然有些也是多多少少可以容许的……果然我们同人中也有些在别处发挥历史哲学或语言泛想,这些都仅可以当作私人的事,不是研究所的工作”,“本所同人之治史学……不以‘史观’为急图”“所谓‘理论’,自然总有一部分道理,然至徒子徒孙之手,则印版而已,非实学也”。也就是说,无论疏通、史观还是理论,其实都是可以做的,甚至总有些道理,问题在于所有这些工作必须建立在以历史事实为根基这个前提下,而现代科学史学要求的是以学术共同体的方式展开具备累积性的协作,从而为真正的历史学客观性奠定基础。傅斯年说:“写一种的史,总应该有一个客观的设施做根基。所用的材料可靠,所谈到的人和物有个客观的真实,然后可得真知识,把感情寄托在真知识之上,然后是有着落的感情……必先寻事实之详,然后成立说者与所说物事相化之情感,如此方能寡尤,方能遂性……希望诸君能发乎考证,止乎欣感,以语学(大陆上谓之Philology)始,以‘波涛动荡(Sturm und Drang)’终。”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段话末尾将“考证”与“语学”(Philology)对应,作为研究之“始”,这已经说明傅斯年说的“语学”实在不是随便谈谈的,而是真正理解其史学思想的钥匙。或者说,如果我们要真正理解傅斯年的“疏通”观,从而真正理解傅斯年的科学历史观,我们就必须完全理解他的“最广义的汉学”,而这种“汉学”则与“语学”有关。
    四、傅斯年语言历史学思想的比较语言学内核
    19—20世纪之交的西方哲学处在从近代哲学转向现代哲学的剧变过程中,由此诞生了五花八门的理论,这一转型根本上是与近代科学转向现代科学相关。这次转型历时一个世纪(涵盖了傅斯年完整一生),并在20世纪上半叶,使语言的地位从“对现实的映像”转变为“世界展开的中枢”,从而引发波及两大现代西方哲学传统的“语言转向”。现代哲学转型的理论内核实际上都与“拒斥形而上学”有关。傅斯年恰恰是在20世纪初年怀着哲学梦想奔赴欧洲,并中途转去了欧洲哲学中心之一柏林大学哲学系,他对哲学的态度正是在这时候发生180度大转折,也恰恰在这个时期发生了一次“语言转向”。但对于傅斯年思想在西方哲学转型背景下的这种转向,除王凤青有一篇论文简要提及其巧合外,学界迄今欠缺关注。
    傅斯年早年对历史学并无特别兴趣,初去欧洲时,原本志在心理学。但在英国三年的结果,使他转向了语言学和历史学,回国后便创办了“语言历史学研究所”,继之创办史语所。值得注意的是,“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这个名称是后来改的,在1928年2月28日还是沿用“语言历史学研究所”之名,同年4月初傅斯年致信胡适时亦使用此名,并对胡适辩解“并非狡兔两窟”。直至4月30日呈书大学院附件文本仍为“语言历史学研究所”,但到5月2日呈书则完全改为“历史语言研究所”。也就是改名发生在4月30日至5月2日这两天两封呈书期间。“历史语言研究所”的意义只能理解为“关于历史学与语言学的研究所”(对应的英文名即为Institute History and Philology),而“语言历史学研究所”这个组合次序不仅有这层意义,而且还包含了将“语言”作为历史学研究方法的可能性,至少意味着语言学地位更高,毕竟史语所是定位于振兴汉学而不仅是史学。这也是李济的观点。李济作为傅斯年史语所时期自始至终的同事和最为倚重的伙伴之一,虽然因为“二人一生都没有太好的脾气,平时在工作中的争论、拌嘴都是常事”,更于李庄时期暴发过剧烈冲突,但就史语所事业本身而言,实是“学术观点和发展策略与傅斯年最契合者”,也是少数真正明白傅斯年考古学方法意义者(安阳发掘的转折点即为李济取代董作宾主持)。他曾认为毛子水所回忆的傅斯年北大初期即“惟以语言文字为读一切书的门径”,这是傅斯年将“语言”一度置于“历史”之前的原因。
    语言学对于傅斯年史学思想的重要意义,以往并没有得到学术界重视。近几年来,随着台湾学者张谷铭深入研究了Philology与傅斯年史学思想的内在关联,傅斯年史学观与语言学间的深层关联开始受到关注。比如黄进兴便据此认为:“‘语言学’乃是傅氏治史的利器,其影响绝不止于工具而已;无论在研究进路和学术命题,它均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张一博则在《语文学与中国近代史学的科学化——以傅斯年与西学的关系为中心》一文中认为傅斯年受到德国语文学传统(对接到“古典学”)影响是其提出科学史学主张的关键。徐国利也在近作《傅斯年对传统历史学和语言学的继承与发展》中重点考察了傅斯年语言学思想,认为他“以现代科学观与方法论为依据,对传统历史学(实为考据学)与语言学(主要是训诂学)作了批判性的继承与发展”。这些论文对傅斯年语言学思想的发掘,抓住了语言学这一傅斯年史学思想的中枢,尤其是将傅斯年语言学思想与Philology对接,意味着傅斯年研究终于超出了19世纪兰克史学的视野而与现代西方思想“接轨”,无疑使傅斯年史学思想研究往前推进了一大步。但这些论文的阐述却与傅斯年的科学主义立场发生了严重冲突,因为语文学意义上的Philology显然是人文主义的(无论是指向“古典学”还是后来演化为诠释学),与Philology对接会受到学界认可,根本上是因为“德国语文学”能与考据学相通,“傅心目中的历史和姚从吾相同,还是以搜集考订史料为主,以Philology为本的历史学”,从而根本上是将“中国的兰克”换了张现代脸谱而已。
    然而需着重注意者在于,傅斯年一方面明确区分“语言学”(言语学)与“章句批评学”(文籍考订学),另一方面严格区分“语言”(口说)与“文字”,并以前者为重,此可谓其人方法论与科学史学思想的阿基米德点。傅斯年在著述中几乎只用“语言学”“言语学”或“语学”,即使是在1926年致顾颉刚的长信中使用了“语文学”一词,也是主要指向“语音”之学,而且间或也用了“语言学”,以此与“章句批评”(文籍考订)相区别。而Philology并未严格包含这种区别,当Philology被译为“语文学”后,这一点进一步被模糊,成为傅斯年史料观对接新旧考据学(兰克史学、清代朴学等)或人文主义(历史主义)的 一条新通道。
    傅斯年对“语言学”(言语学)与“章句批评学”(文籍考订学)的区分,主要见于1926年分别致胡适与顾颉刚的长信。在致胡适函中说:
    中国古代的方术论者(即诸子之说,引者注),与六朝之玄宗、唐之佛学、宋明之理学等等,在为人研究上,断然不是需要同一方法和材料。例如弄古代的方术论者,用具及设施尤多是言语学及章句批评学。弄佛学则大纲是一个可以应用的梵文知识,汉学中之章句批评学无所用之。至于治宋明理学,则非一个读书浩如大海的人不能寻其实在踪迹,全不是言语学的事了……这些东西,百分之九十是言语学及文句批评,故但严追亭林(言语学)百诗(章句批评)之遗训,加上些近代科学所付我们的工具而已。
    又在同年致顾颉刚函中认为:
    三百年中所谓汉学之一路,实在含括两种学问:一是语文学,二是史学文籍考订学……这语文学的中央题目是古音,汉学家多半“考古之功多,审音之功浅”,所以最大的成绩是统计的分类通转,指出符号来,而指不出实音来。
    傅斯年对语言与文字的区分,最为系统的表述是在《中国古代文学史讲义》这部重要著述中,明确地说:
    把语言和文字混做一件事,在近代欧洲是不会有的,而在中国則历来混得很利害……把文字语言混为一谈,实在是一个大误谬……语言学的观念不和文字学分清楚,语言学永远不能进步。
    区分语言(口说意义上的)与文字之所以重要,原因在于我们必须重新认识语言与思想的关系。我们通常都是把语言视为对思想的表达,心中的思想由此便是根本的。然而口说的语言与写下的文字的重要差别在于,它并非一定是对思想的表达,因为我们会说“冲口而出”的话。关键在于,假如语言是对思想的表达,思想就成为本质,语言成为现象,那么当我们去研究一种作品、一种文化时,我们最需要关注的便是思想内在的关联,理性、伦理、情感、义理等等就会成为预先出场的内容,而心理学也就可能具备基础性的意义。但如果语言并非对思想的表达,而是如“冲口而出”这一情况所揭示的,倒可能“思想为语言之收缩”,或者说我们首先是因为在语言中生活着,然后才可能有思想,那么情况就会完全颠倒过来,思想必须被视为“语言之向内者”,语言则先于思想,于是“语言是大名,或前名;思想是小名,或后名”。而这意味着,由于语言首先是生活中的语言,是实践的语言,是流传中的语言,那么当我们去研究一种作品、一种文化,包括一种思想时,我们最重要的工作是返回到它们作为语言发生、实践和流传的整体的时代与环境中,去考察它们具体的形态与演变。语言对思想的这种关系倒转,导致的必然是理性与历史、存在(在形而上学意义上)与经验这两组关系的倒转,这也正是现代哲学之“语言转向”和“拒斥形而上学”的根本意旨。
    语言与文字的这种区别对中国语言具备关键意义,因为中国文字与西方语言不同,它不是对语音的记录,中西传统在这一点泾渭分明,而傅斯年接受的是西方的语言(口说)传统。在他看来,在汉之前,言与文还是泾渭分明的,由于记载文字之材料的珍稀,文字极简略,形成一种“电报语法”,而“语言本不能如此简”。然而由于“汉后古文的趋向益盛,以写在书上的古人语代流露口中的今人语”,结果导致汉语与汉字之间的“分别渐渐模糊,文即是言言即是文了”。当孔夫子等先秦思想家被奉为“圣贤”之后,经书上之简词变为模范,从古文影响到文言,从文言影响到一般语言,“成为一种使语成简之力量”。因此,如果语言在思想之先,中国文化中“文”先于“语”的状况便是极为畸形的情况,我们便不能拘泥于故纸堆,必须结合现代语言学的成果,回到活生生的实际口述生活语言(如方言)中。这种活生生的语言之所以更重要,是因为它是公共形态的,从而有可能是客观的。而“文”作为精 英之学,则以家派之学为主,依附于个体,是学说化的。前者可能客观,后者则必定主观化。文章家之所以令傅斯年厌恶,也正是因为中国的“文”凌驾于“语”,从而根本上构成空疏之学的源头。
    傅斯年此处对语言、思想与文字的分析是傅斯年一生致思的最精华部分,回国之后,便在《中国古代文学史讲义》这平生第一部著述(生前未出版)中作为“并不附丽于任何一时或任何一人或任何一书”的方法论来立言。而在他用来申请中研院院士的代表作《性命古训辩证》中,傅斯年重申了这种自称“在中国尚为初创”语言学方法,盛赞阮元“以训诂学的方法定其字义,而后就其字义疏为理论”这一方法之“丕变”,是“以语言学的观点解决思想史中之问题是也”。这一赞扬的重点在于“训诂学”是本于口语发音,再及于“字义”,因此差不多已经可以算是用赞阮元之口来肯定自己的方法论了。
    从留学德国到建立“语言历史研究所”与“历史语言研究所”,傅斯年对“语言学”真正关注的一直是语音之学。他到德国时,由于经费中断,穷到“一文无着,十分着急,或者死去”“愁得这两天无从为计也”,但“书是买了一部藏文法,一部梵文法,一部Karlgren的语学(非其字典),上二件是上课,下一是为写书用”。这里的“Karlgren”即瑞典著名语言学家高本汉(傅斯年筹建史语所专门拟聘请其为三名外国专家之一),他正是从语音入手研究汉学,而“写书用”这话无异傅斯年思想来源的供词铁证,可惜一直被相关研究者无视。傅斯年办史语所,《旨趣》中计划设置九组,其中历史类五组,语言学类四组,至1929年1月则计划实设八组,其中语言组仅剩一组,定名为“汉语组”,并称“此为最大之组,因此历史语言研究所中,历史各组多,语言只有一组,不可不大,不能不大也”。这种分组值得注意的是,文籍校订组是在语言组之外而归入历史类的,而“汉语组”外还另设了“汉字组”,但“暂无主任研究员,亦不设主任,以求节省”。可见唯一的语言组“汉语组”排除了文籍考订工作和“汉字”部分,其工作实集中于语音,而其主任研究员赵元任亦是致力于语音之学。更典型的是在1927年的工作计划中,傅斯年在语言组这一项中写道:
    南中方言研究[此事体大,亦至重要,去年Daniel Jones为介绍之英人,因中大停顿而改就。此时斯年一面函商赵元任兄,请其仍于暑假后来广州,一面再函托伯希和及柯罗倔伦(即高本汉,引者注)为择一语音学专家来此,以便训练出若干能分别方言并记录之人,斯年于此事最热心,深觉后来中国语学之成立赖此举也]。
    傅斯年强调的以“扩充工具、扩充材料”为中心的史料学工作及语言学方法,明显不同于清代朴学的文献考据方法。因为“能认识语言的亲属关系,是一件很近代的知识,古来没有的”,“近来所谓‘比较言语学’者,就是这一个认识语言亲属之学问”,“比较言语学在性质上本像动物或植物分类学,以音素及语法之系统的变迁,认识在一族中,不同的语言之联络”。真正让傅斯年能信心十足喊出“要把历史学语言学建设得同生物学地质学等同样”的,正是“比较语言学”。比较语言学能基于实证材料进行较为精细的类型分析(生物学地质学也只是类型分析意义上的自然科学),导致通过语言学分析能够对人类族群与交往的轨迹做有根据的论证和研究(傅斯年后来倚重的现代考古学也是同样道理)。那么一旦语言又被视为思想之本,对整个人类社会文化历史的研究便可以通过这种类型学化的语言学奠定在坚实的实证分析基础上,并与其他科学知识连成一片。也就是说,活生生的“语”,不仅扎根于公共领域,而且由于能够类型化,由此能通往科学与实证,建立真正的客观性。因此,尽管比较语言学的确也可以算是Philology的一部分(至少在彼时的德国),傅斯年也的确将他所说的“语言学”译为Philology(Philologie),但傅斯年真正尊奉的是科学主义的比较语言学,而不是总体呈人文主义走向的德国Philology。我们将德国Philology译为“语文学”亦无不妥,但傅斯年所谈所尊崇的Philology(Philology),只能对应“语言学”。
    从这种语言学出发,就可以对中国古史及史籍展开一些实证研究,而“以语言学的观点解决思想史中之问题”的方法也不同于寻常的思想史方法。因为它强调的是一个时代的整体公共语境,而不是超越这种时代性的历史溯源。所以傅斯年提倡断代史研究,而反对通史研究,并为此与钱穆反目。傅斯年早年便接受了达尔文进化论和实用主义,把人视为一切哲学问题的中枢,这既是他走向心理学的原因,也是他把人之具体生存的时代情境视为高于“义理”的原因。傅斯年由此得出了一个与唯理主义敌对的结论:“‘人的不理性’一个名词可以从两面看去:一、他的行为原不决于理性,而决于他过去的心理历史之全体……我们常时要考察一个人的性格,便溯他过去的历史,可知我们心上本觉着一个人是一切心理经验的材料以动力反复结合的,本不觉着人是一个理性的活动机械。”也就是说,傅斯年早年从实用主义出发,就已经达到了否定唯理主义,注重时代关联的历史语境,并因此高度重视心理学和历史,这正是19世纪末西方心理主义的主旨(在经验科学背景中去除了形而上学和唯理主义)。而当他反转了语言与思想的关系,语言学也就反转了与心理学的关系,历史学的地位则进一步被提升。
    因此,我们现在就可以把傅斯年所期许的“疏通致远”,定位为一种旨在消解唯理主义的新实证主义思想,其总体思想意旨——如果非要寻找一种哲学理论对应的话——相当接近后来的逻辑实证主义。两者的区别在于逻辑实证主义以世界的逻辑结构为学理根基,而傅斯年以比较语言学为科学史学的学理根基(至少在建立史语所时)。这便是他“执意”要将语言学与历史学并列,甚至置于历史学之前,同时竭力批判以唯物史观为代表的历史理论的根本原因。就此而言,除台湾学者吴展良外,学界鲜有注意到其史料观对近代世界观和近代理性主义的超越性。而傅斯年的同伴与学生们,亦罕有人能够真正理解傅斯年的真正意旨。一个典型案例便是将强调“人之理性”的《〈语言历史学研究所周刊〉发刊词》当成出自傅斯年手笔。以目前文献判断,傅斯年并未充分向其同仁与学生阐述他真正的语言历史学思想,以至哪怕董作宾这样密切共事数十年者,对其所知也是自承“实在有限,譬如瞎子摸象”,台湾史学界的兰克学统也主要源自姚从吾而非傅斯年。天性好战好辩的傅斯年对来自历史主义者的批评基本“不予理睬”,究其原因,或许是阐述难度过大,但更可能是傅斯年的“语言历史学”思想虽一度令其自信满满,然而随着时间推移,傅斯年也越来越体会到其中不容忽视的难解之处——这也是现代哲学至今最为难以解决的问题,即历史主义与语境主义导致的对真理的彻底消解和自身悖谬。
    要之,被当成“反历史理论”旗手的傅斯年,其实是一位极爱哲学也极富哲学天赋的人,他不但懂科学,而且懂的是最前沿的科学;他不但懂哲学,而且能深入最重要的哲学问题。傅斯年从来没有在真正意义上反对过历史理论,而仅仅是反对那种结论在实证之前的近代理性主义意义上的历史理论。就其本人而言,他在早年相信社会进步论,认为人类社会“永远是阶级的社会”,试图探究历史中的因果,表现出较强的历史理论倾向,并认同“地理决定论”。留学欧洲后,傅斯年排除了历史理性主义,开始认为历史中没有“理性的因”,但有“历史的积因”,“历史不是由事实抽结论的学问”,“历史无law,而有shape”,“历史上事,无全同者,为了解之,须从其演化看去,史学之作用正在此。若以横切面看之,何贵乎有史学?”在这意义上,傅斯年一改早年认为“学问之道,全在求是”的观点,认为“研究历史不应求其是,而应求其古,因为‘求其古’尚可借以探流变,‘求其是’则师心自用者多矣”。傅斯年因而通过语言学方法,试图把握一个作为时代之总体性的历史之shape,而这个shape要说的并不是“求其是”意义上的“是什么”,而是“如何是”,这便与西方哲学从“是什么”转向“如何是”的轨迹相合了。傅斯年这种语言历史学的方法论反思,本身就已经是一种历史理论了。更何况在这种“语学”方法背后,其实是傅斯年自己承认的朴素唯物主义与地理决定论。所以当他论及能涵盖唯物史观的物质史观时,颇多期许之意,认为“以地理环境解释文化之发展,对于历史之帮助甚大”。要之,傅斯年反对的是近代理性主义意义上的历史理论,是结论先行于史料的历史理论,而非反对全部的历史理论。
    五、傅斯年史学思想的现代科学前提
    那么,我们应如何理解傅斯年史学思想的现代科学之路呢?或者说,既然傅斯年是与现代科学同步,突破了基于近代理性主义的科学理念,这种新科学理念又是怎样与他的史学思想对接的呢?
    近代意义上以牛顿力学为模板的科学理念,是一种归纳真理的信念,认为真理是永恒地存在于客观世界内部,是客观规律,是通过事实归纳被我们发现的。这个想法,虽然早就被现代科学淘汰了,但客观世界的近代实在论信念,却至今仍是历史学家们的普遍观念。比如余英时认为,就思想的渊源而 言,中国史学的史观派和史料派分别植根于史学追求科学化的两个途径。前者的规律/科学模式是从科学方面移植过来的;后者注重原料与事实也同样是奉科学为模范的。傅斯年的科学史学正是被误解为这种基于“事实之真”的“客观史学”的。
    许冠三在评论梁启超思想时说:“他的谬误,在于将科学、因果律与归纳法死死绑在一起,又以为科学界的因果律皆是‘必然的法则’,而且必然得自归纳法。须知,科学界所说的因果律并不必然都是‘必然的法则’;而且亦不是所有的‘必然的法则’,皆通过归纳法求得。事实上,今日的科学家均同意,所谓定律或通则,只不过是经过验证证明有效并得因新验证而修正的人为设定,并不是无待的必然……因果律并非绝对不可应用于往事重建与历史解释。只要不以盖然律代必然律,不强史就律,不以律代史,就无须忧虑‘史的精魂’被‘剥夺净尽了’。”许冠三此论所道明的,是19世纪西方科学界和思想界的重要变革,不过对于20世纪初尚在集体揣摩“何谓科学”的中国而言,这一科学革命并不是充分表现出来的,而主要是从严复式强调归纳法的绝对的普遍规律科学观,转变为以胡适为代表的淡化规律强调方法的现代科学观。这一变革在西方本身也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在自然科学上,从19世纪的非欧几何学到相对论到20世纪上半叶的量子力学,本身横亘近一个世纪,而结论渐渐从原先绝对真理信念的动摇,一直发展到实在信念的崩溃;在哲学上,则从黑格尔体系的垮台到心理主义和逻辑实证主义的重建到对实在论、二元论和本质主义的全面突破到科学历史学派(如著名的库恩的“范式”理论)的流行,延续至今。
    傅斯年语言历史学思想背后,便是指向了这一科学思想革命之后的融贯论的客观史学观,而它根本上突破了历史实在论和主客二元论。值得注意的是,王汎森曾经与张广智在会议间隙私下提及傅斯年的史学思想与年鉴学派颇有相似之处,只是未得正式阐发。我们亦可以看到,傅斯年等人对旧史料观的批评,恰恰与年鉴学派对西方实证史学史料观的批判,极其相似,这不会是偶然的重合。而年鉴学派的史学思想,已经明确接受了现代科学革命的结果,是一种真正的融贯论的客观史学观。马克?布洛赫有一些阐述就与傅斯年在《考古学的新方法》中的表述非常相似:
    我们所处的思想氛围已今非昔比,气体动力学、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以及量子力学,已使科学的概念发生深刻的变化,而那些概念在过去曾是人们一致公认的。爱因斯坦等人的理论并没有淡化这些概念,而仅仅使之更富有弹性。他们常以无限的或然性取代确定性,以永恒的相对可测性概念取代绝对的可测性。无数人的思想受到他们的影响(嗨!我也不例外)……因此,我们似乎更有理由认为,即使一门学问不具备欧几里得式的论证或亘古不易的定律,仍无损于其科学的尊严。
    许多人,甚至包括某些史学手册的作者,对历史研究的程序持有非常简单化的看法,他们认为先要有史料,因而史学家就收集史料、审读文献、考辨真伪,然后,也只有在这时才加以应用。这种看法是有问题的,史学家从来不是这样工作的,尽管有些人突发奇想,自以为是这样干的。即使是看来明白无误又极有价值的文献或考古资料,也只有在经过适当分析之后才能说明问题……着手研究历史时任何人都是有目的的,开始时肯定有一种指导思想。纯粹消极的观察(假设有这种情况),绝不会对科学有所贡献。
    现代科学的变革成果,经过漫长的数十年的传播序列,终于影响了年鉴学派。而当实在论被放弃,自然科学不再被视为必须指向对绝对的普遍规律的归纳,历史学便能从那种二分自然与历史的历 史主义思想中摆脱出来,在这个前提上去强调史料整理工作,与在历史主义原则下进行史料批判工作,并非一回事。
    也许将傅斯年的史学思想直接置于等同年鉴学派的位置上,稍显过于激进,但他的思想根本上是处于早期实证主义转换至逻辑实证主义的序列中,表现出超越19世纪实在论思想的趋势。除了明显受到恩斯特·马赫(Ernst Mach)的中期实证主义(已经超越了实在论)思想影响外,晚年傅斯年还引用了亨利·彭加勒(Jules Henri Poincaré)的观点,亦体现出自然科学新思想对其的影响。因为彭加勒便是融贯论的“约定论”主张者,相对论的思想先驱之一,而其思想,便是瓦解朴素实在论信念的利器。无论如何,“史学只是史料学”这个宣言,虽然未能明确指向社会科学化,但其表现出的现代史学的知识内涵,远远不是传统史学和兰克史学的史料批判方法所能涵盖的。王学典在《近五十年的中国历史学》一文中将年鉴学派与唯物史观并列,而将傅斯年视为“史料派”的代表,认为正如年鉴学派对 客观主义是一种新对旧的进步,史观派的史学比之“史料派”也是进步的。王学典的意图大抵是不 满实证史学的碎片化研究,而希望史学包含更高远的知识理想,然而他的观点误解了傅斯年,正如傅 斯年的众多拥趸也误解了他。值得庆幸的是,这种误解未必是负面的,傅斯年实际上通过这个宣言达到了他的目标,最重要的是基于这种误解获得大量本于传统史学和实在论的实证史家的拥护,进而以“史学只是史料学”这一宣言将原本南辕北辙的历史主义与科学主义两大阵营统一成20世纪中国的实证史学思潮,从而成功地做到“树坚实之风气,藉洗往者叔世之浮华”,成就中国史学的现代化和专业化,可谓不世之功。
    不过,无论是历史主义路线还是傅斯年基于公共客观性的新实证主义路线,实证史学的求真观问题实际上都未解决。尤其在写作《旨趣》时期,他的基本世界观念仍未完全脱离实在论和主客二元论,求真与客观性的问题也不是自以为解决了,而是索性“悬搁”了。傅氏晚年在《国立台湾大学法学院〈社会科学论丛发刊词〉》的话大概足以代表他对此的最终看法:
    这个主观客观之争,不是一句话可能解决的。而主观客观之说,也不是绝对的是,绝对的非。自然科学在发达过程中,工作者总以为是客观的见解,其实他中间的Anthropomorphism是不少的。社会科学在发达过程中,自然很多有社会文化之偏见,但,超阶段的见解,超阶级的事实,也是不少的。想以客观为理想而去努力,尚且弄得不客观,一旦完全把客观放弃了,认为是不可能的、不需要的,那真不得了……所以我想客观之一事,在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一样,是个理想的境界……诚然,谈社会科学,是离不了社会的立点,这个道理我也承认,但从各种不同角度看,主观性可以渐渐减少,客观性因而增加。
    值得注意的是,他在这里指出了“自然科学在发达过程中,工作者总以为是客观的见解”,其实“Anthropomorphism是不少的”,而又认为“客观”对于自然科学也是理想境界,那么此时的傅斯年,对于自然科学中的革命性转型,已经不是隔岸观火了。也就是傅氏此时这句话,体现的是即使现代自然科学发生剧烈革命,从而突破了19世纪初的实在论世界观,并且实证主义已经依据新的世界观念转型为一种融贯论理论,史学的求真问题也是无法解决的。只不过在这种意义上求真的困境,已经不独是史学独有,而是包含自然科学在内的整个人类知识都陷入危机,这也是后现代主义继之风靡一时的原因。
    至此,我们现在可以总结说,傅斯年的“史学只是史料学”,并非如学界所“公认”承继19世纪兰克学派之历史主义史学又或以“乾嘉史学”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汉学,而是与20世纪现代科学及现代哲学相契的新实证主义史学观。傅斯年“史学只是史料学”,亦并非“唯史料论”之主张,而是认为“近代”(相当于今之“现代”)的历史学研究(与著史有别)可以成为一门类似地质学或生物学的类型学科学(而非物理学一类自然科学),但其前提是建立专门官方机构,共同协作,对史料进行长期且全面的批 判与整理,并与各种自然科学建立广泛联系,从而不断扩充累积新材料,最终使其成为一门有组织的客观科学(在德语Wissenschaft的意义上)。《旨趣》一文正是傅斯年为这一官方机构(史语所)所列定之“工作原则”,此亦为其“反疏通”之真正原因。傅斯年实际上赞同个人史家的疏通研究,赞同历史理论研究。他拒斥的只是理论空谈而不是理论;是形而上学意义上的哲学,而不是现代哲学;是预定 的理性必然性,而不是经验归纳的普遍性。他的客观史学意在突破归纳真理意义上的近代理性主义范式,重新探求历史学及人文学科通往科学研究的新实证主义路径,其思想内核不是近代实在论的符 合论客观性,而是公共知识体系中的融贯论的知识客观性(确定性)。
    综观傅斯年一生全部遗著与书信、日记等资料,他实则已提出了一种较为完备且迥异于兰克史学的新的客观史学思想。也正是由于傅斯年与史语所的成就,新旧科学史学观与历史主义史学观,基于“史料学”这一共同关切,被熔于一炉,从而为中国史学的现代进程开辟了专业化道路。而傅斯年在主持史语所工作时,全力扩大史料范围,推进多学科协作,力倡不局限于文字材料的现代史料观。基于后者意义上的史料,乃是论证系统中的证据,而非等待被归纳的原料,史学研究进而有机会摆脱形而上学影响,并得以于现代科学体系中维护自身之知识合法性,如此不仅为实证史学完成现代转型奠定坚实根柢,同时,也意味着有机会由此出发,重建现代历史理论之路。
    (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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