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曾國之謎”談國、族名稱的沿革董 珊* 摘要:本文從歷史考古學界聚訟的“曾”、“隨”是否是同一國家的問題談起,認爲國族名稱沿革的問題在先秦史研究中具有普遍性。根據宮崎市定、王玉哲、林澐等先生關於“城市國家”的看法,指出在國家初始形態階段,“國”與“都”本來是一回事,國名就是都名。由此來看所謂“一國兩名”的現象,其實質是一國先後有兩個都城。因爲氏族的遷徙,常以氏族名稱命名地點(此點本文未展開討論),或者是以地名命名氏族,因此形成“人地同名”的現象,又形成一族多名與一國多名。如果我們不拘泥於政權的規模來考察,這類“同族異名”與“同名異族”的情況都十分常見。在餘論中,談到了傳世文獻與出土文獻在表述國族名稱沿革方面有不同立場,在研究此類問題上,傳世文獻常有局限性,而出土文獻更具重要性。 關鍵詞:曾國之謎 都市國家 以地爲氏 人地同名 一國兩名 同族異名 同名異族 引言:解答“曾國之謎”的困境 之所以想寫這樣一篇文章,原因繁多。如何介紹這個問題的意義以及研究現狀,思來想去,還是以“曾國之謎”作爲切入點,最容易讓大家理解。 歷年來在隨棗走廊一帶經常出土姬姓曾國青銅器,而此處是傳世文獻所見的姬姓隨國之所在。既然曾與隨的族姓與地域都相同,那麼曾與隨是什麼關係?這就是所謂的“曾國之謎”。目前學界有“曾、隨一國兩名”、“曾、隨兩國”這兩大類觀點。 “曾、隨一國兩名”的觀點由李學勤先生首倡。[1] 後來的支持者,主要有石泉、[2] 何浩、吳良寶、[3] 黃聖松等先生。[4] 他們的研究,可以從舉證和解釋兩個方面來談。 在舉證方面,黃聖松先生的論文最晚出,他舉出了一國兩名的八組例證。在解釋上,何浩先生認爲“曾爲國名,隨爲曾都。因而又稱其國爲隨。”[5] 吳良寶先生則認爲,一國兩名的現象,應與自稱和他稱有關。黃聖松先生則綜合何浩和吳良寶的解釋,並且進而認爲:“以‘國都名’代稱某國,有縮限一國疆域,僅指國都,有降低該國爲都邑層級之意,抑制輕視意味濃厚,故‘國都名’代稱僅見‘他稱’而不用於‘自稱’。” 相反的觀點,主要有楊寬、錢林書等學者所持的曾隨二者不可等同說。[6] 在這個前提下,還可細分爲“曾滅隨”說(顧鐵符、任偉)、“隨滅曾”(于豪亮、張昌平)、“楚先後滅曾、隨”說等幾種不同的看法。[7] 主張曾、隨不同的學者,在論證上通常都比較簡單,因爲,從道理上說,舉證和解釋的責任,主要應該屬於主張合二爲一的學者。 新材料的不斷公佈與研究,總是爲解答曾國之謎提供強心劑。這些材料可分爲三類。 首先是在出土文獻中發現了“隨”。2003年河南葛陵村楚墓竹簡文句有“鄭憲習之以隨侯之□”(甲三25),陳偉先生據此認爲,出土文獻中既然曾、隨兩個名字都看到了,“‘曾隨一國二名’這一論斷就值得重新考慮”。[8] 2011年刊佈一件流散的春秋中晚期楚王爲“隨仲嬭加”作鼎,曹錦炎和張昌平都撰文,認爲此鼎銘可看做曾、隨二國的證據。[9] 2013年文峰塔M21曾孫卲墓出土“隨大司馬嘉有之行戈”,[10] 因爲是科學發掘品,有學者認爲這可視爲“曾即隨說”新證據。但此戈或者可以看做是外來製品,而非自作之器,所以論證邏輯仍是不周延的。古文字資料中“隨”的新發現,對於討論曾國之謎並沒有多少幫助。 其次,是兩種《曾侯編鐘》銘的發現和解讀。文峰塔墓地M1出土《曾侯編鐘》,[11] 銘文記載了曾國在公元前506年吳楚之戰中的角色,而傳世文獻記載參與此戰的國家正是隨國。這一新發現,使得“曾即隨”說幾無懸念。而文峰塔義地崗M4出土的《曾侯鐘》銘:“左右楚王,弗討是許”,[12] 楚國之所以答應不討伐曾國,原因應即《左傳》定公四年所記載,楚昭王奔隨,得到隨人的保護,昭王與隨人曾有盟約。這更證明春秋晚期的曾、隨是同一國家的看法。以上兩種鐘銘,是證明“曾、隨一國論”比較關鍵的證據。 第三,大規模的考古發掘,使我們更多了解曾國的歷史及其周邊情況。例如2011年隨州葉家山西周曾國墓地的發現,2013年隨州文峰塔東周曾侯墓地的發現,這些發現證實了在隨州及其附近的姬姓曾國,從西周早期開始,一直延續到了戰國早中期。 此外還應該提到,隨州安居羊子山發現的西周早中期鄂國墓地。[13] 羊子山與葉家山距離很近,這也讓我們看到,在今天隨州這個不大的區域,西周時至少存在曾、鄂這兩個諸侯國。若再增加一個隨國,也不無可能。 由上述可見,新材料的發現和解釋,對兩種相反的意見各有支持,並不能使兩派意見達成一致。即便兩種《曾侯編鐘》銘文的研究,已經清晰地表明了吳楚戰爭中的曾國就是文獻中的隨國,但是仍不能否定在歷史上可能有曾滅隨、或隨滅曾的情況。吳良寶曾說:“在見不到‘曾’自稱爲‘隨’,又沒有它國稱‘曾’爲‘隨’的情況下,曾、隨一國兩名或者曾滅隨、隨滅曾都只能視爲可能性的推測,還缺乏更堅實的證據。”可以預見,就算是發現了吳良寶所說的這種證據,還會有不同的意見。 大凡研究問題,都會存在證明與解釋兩個方面。我認爲,解答“曾國之謎”不僅需要舉證,更與研究古史的觀念有關,涉及到一些基本問題。 我很早注意到了此類問題。在歷年來寫作的一些文章中,曾不同程度地討論過一些實例。[14] 同時,在研究資料和閱讀論文時,也發現這類問題層出不窮,而相關的討論總是意猶未盡,因此很有必要作專門的研究。這是本文的寫作目的。 一. 從“都市國家”談“國、都同名” 何浩先生說: 位於今隨州市西溠水東岸安居鎮附近的曾都,看來稱“隨”。《左傳》莊公四年載:“楚武王荊尸,授師孑焉,以伐隨。……(武)王遂行,卒於樠木之下。令尹闘祁、莫敖屈重除道梁溠,營軍臨隨。隨人懼,行成。”就文義分析,“以伐隨”之“隨”爲泛稱,指國名;“營軍臨隨”,其意當爲“楚師逼近隨都構築營壘”。正如泛稱的“成”、“許”是國名,“衛師入郕”之“郕”及“鄭伯入許”之“許”是特指郕、許都城那樣,此“營軍臨隨”之“隨”,所指也應該是曾國的都城。[15] 這段話舉了兩個《左傳》中國名與都名相同的例子。在《左傳》中,這種例子還有很多,其辭例多爲:“圍某”、“滅某”、“某人”、“入某”,“某”常常既是國名,又是都邑名。例如《春秋》襄公二十三年:“晉欒盈復入于晉,入于曲沃。”《公羊傳》:“曲沃者何?晉之邑也。其言入于晉,入于曲沃何?欒盈將入晉,晉人不納,由乎曲沃而入也。”可見“晉”與“曲沃”相對而言,都是邑名,“晉”指的是晉都新絳(新田)。又例如襄公二十五年《春秋》“十有二月,吳子謁伐楚,門于巢卒。”“巢”是指巢國都城。出土文獻中的例子,我曾討論過戰國《羌鐘》銘(《集成》00157-00161):“征秦迮齊”,我認爲“秦”是指山東秦臺,“齊”是指齊都臨淄,鐘銘“秦”與“齊”都是都邑名。[16] 一般認爲,“國”應該比“都邑”廣大。這是根據後世情況想像古代而產生的錯覺。日本學者宮崎市定指出,中國古代曾有“都市國家(polis)”的時代,後來才向“領土國家”轉變。[17] 在早期形成階段的“國”,最初僅以一個城市(“都”)作爲立足點,這種小國數量很多,然後在戰爭中,那些弱小都市國家變爲以霸者都城爲中心的“邑”,都、邑逐漸連結成片,形成領土國家。隨着少數領土國家的興起,並且壯大爲更大的領土國家,那些介於大國之間的國家,若原爲都市國家,常常會仍保持都市國家狀態,或由領土國家逐漸退縮到都市國家狀態,最終被大國兼併,歸於消亡。 王玉哲先生也指出: 商、周當時王朝的情況,概括地說,就是以一個大邑爲都城,並以此爲中心,遠遠近近的周圍,散佈着屬於王朝的幾個或十幾個諸侯“據點”。“據點”與“據點”之間還散佈着不屬於王朝、或者還是敵對的許多方國。在這種情況下,商、周時人對每個王朝國家所控制的國土,只會有分散於各地的一些“點”的觀念,還沒有整個領土聯成爲“面”的觀念。[18] 商周時代最強盛的王朝尚且是據點式的,其他諸侯國的情況,也就可想而知。王玉哲先生這個講法,可以幫助理解宮崎市定的“都市國家說”。 林澐先生指出,雖然東周時代往往將“國”稱爲“邑”,但不能簡單認爲中國古代的國和希臘的城邦一樣,是由一個城市構成一個國家。他認爲,“國”起源於邑群,“每個邑群的中心大邑成爲都,而其他的邑則成爲該邑的鄙。”“起初每個國的地域相當小,是後來逐漸變大的。”“有大量的資料可以證明當時人特別重視國都,並把國都作爲國的代表。例如,國名和都名往往相通,把國都的城門稱爲‘國門’,等等。因而,‘國’這一語詞有時便被用來專指都城,而‘國中’一語往往指的只是都城城內這樣極有限的範圍。”[19] 林澐先生與宮崎市定的觀點雖然不同,但從他們提出的早期國家模式可以看出,在國家的初始形態階段,“國”與“都”本來是一回事,其本質相等同,所以其名稱也相同,國名就是都名。若追溯任何一個國名的起源,應該都來源於都名,這說明“都市國家”是早期國家的普遍形態。這種以都名作爲國名的命名習慣長期存在,在立國或遷都等這些初始化的節點上,這類命名習慣都會反覆出現。 由此來看所謂“一國兩名”的現象,其實質是一國兩都。因爲兩都的時代有先後,舊都之名稱逐漸成爲國名,這是經過長時間自然演變的現象。後人理解的“國”應比“都”大的觀念,常常不適用於早期中國的研究。 根據上述這種認識,上舉“秦”、“齊”、“郕”、“許”、“晉”這些所謂國名,最初都是都邑名。“曾”和“隨”兩個名稱,也應該都是來源於都邑名稱的國名。 二. 氏族遷徙與“一族多名”或“一國多名” 國與都同名現象,可以再從人與地兩個方面來分析。對於曾和隨來說,曾和隨既都是地理概念(都邑名和國名),又可以都是氏族名稱。下面來討論氏族的遷徙與命名。 在歷史演變中,氏族名稱與地名常常有趨同的現象,即所謂的“人地同名”現象。趨同的方式有兩種,或者是以氏族名稱命名地點,或者是以地名命名氏族。這裏先討論後一種。 鄭樵《通志略·氏族略》講古代氏族得氏之緣由,前五種情況爲“以國爲氏”、“以邑爲氏”、“以鄉爲氏”、“以亭爲氏”、“以地爲氏”。其實一言以蔽之,皆是不同級別的“以地爲氏”。所謂“以地爲氏”的邏輯,是先有地名,氏隨地改。因爲以邑爲氏的命名傳統,氏族遷徙常常導致氏族更名,如果多次遷徙,就會有新、舊多個氏族名稱。一族多名與一國多名,都是因爲遷徙行爲引起的相同現象。 李學勤先生曾舉出一國兩名的兩個例子,來說明曾國爲何是隨國: 我們認爲,姬姓曾國不但在《左傳》裏有記載,而且有關的記事還很多,只不過書裏的國名不叫做曾罷了。大家知道,當時有的諸侯國有兩個國名,例如河南南陽附近的呂國又稱爲甫(引者按:呂與甫是通假字關係,不屬於一國兩名。這一點已經被吳良寶先生指出了。),山東安丘的州國又稱爲淳于。從種種理由推測,漢東地區的曾國,很可能就是文獻裏的隨國。[20] 其中“姬姓的曾國”的說法,實際講的是曾國居於統治地位的氏族爲姬姓。這種提法在先秦史研究中常常可見。以族姓加於國名之上的氏族,又稱“國族”,即“以國爲氏”的族氏。 石泉先生說: 一國二名的現象,在古代不乏例證,如商又稱殷,呂又稱甫,楚又稱荊,魏又稱梁,韓又稱鄭,都是如此。曾又稱隨,自亦相類。明乎此,則在所有出土曾器的銘文中從未見到隨國字樣,而所有記述隨國情況的古文獻中也未見有曾國字樣的現象,也就正如《孟子》書中有“梁惠王”、“梁襄王”而未見魏國字樣之同樣不致使人發生梁、魏是否一國的疑問了。[21] 石泉先生舉出的五例,除了“呂又稱甫”,其餘四例都有效。但李學勤和石泉兩位先生僅作舉例,並未解釋一國兩名的原因。首先做出解釋的,大概是楊寬先生。他說: 古時一國兩名,都有它一定的原因,多數由於遷居或遷都,這在文獻上都有明確記載。[22] 楊先生講遷居或遷都是一國兩名的原因,這是不錯的。但歷史文獻常有闕文,這種情況在文獻上未必都有明確記載。 何浩先生也說: 很有可能,曾爲國名,隨爲曾都。因而又稱其國爲隨。就像州國都於淳于又稱淳于、魏國都於大梁又稱梁、韓國都於新鄭又稱鄭一樣,曾──隨也是一國二名。[23] 何先生雖沒舉新例,但他指出“隨爲曾都”這一點很重要。根據上一節在“城市國家”觀念下所述的國、都同名現象,都城“隨”當然可以作爲國族名。這種一國兩名(或者說一族兩名)現象,都與楊寬先生講的國都遷徙(或者說氏族遷徙)有關。 最近臺灣黃聖松先生撰文,舉出八個一國兩名的例子: 本文所謂“一國多名”,指同一國家在文獻中使用二種以上名號。筆者爬梳先秦典籍及出土材料,發現“一國多名”雖非普遍現象,但仍有“晉/唐/翼”、“楚/荊/郢”、“州/淳于”、“鮮虞/中山”、“吳/干/邗”、“魏/梁/晉”、“趙/晉/邯鄲”、“韓/鄭”等八則例證。……上舉八則“一國多名”之例,其代替正式國名之代稱皆爲地名,依性質分爲“國都名”及“其他地名”兩類。[24] 以上八例中的“晉”、“翼”、“荊”、“郢”、“淳于”、“中山”、“邗”、“梁”、“邯鄲”、“鄭”,都是以遷徙之後的都城名作爲國族名(其餘那些名稱,根據上述城市國家的觀念從長時段考察,在早期也是都邑名)。 黃聖松先生認爲,“一國多名”不是普遍現象。根據我的看法,這些問題的討論焦點,是“人地同名”現象中的“以地爲氏”。“地”的範圍雖然有大小之分,但從氏族的角度來看,其地理範圍常常是動態變化的,氏族控制區域在長時段的擴張、收縮、遷徙和分化,都是常見現象。例如,韓、趙、魏最初都僅是一個封邑名稱,後來因爲三家分晉,韓、趙、魏都變爲領土國家名稱,韓、趙、魏也都從氏族名稱轉變爲國族名稱。這是擴張的例子。韓、趙、魏在分晉以後,對於舊地韓城、趙城、魏城都已無支配權,但仍沿用舊名稱。晉國的翼侯、鄂侯以及同時曲沃的君主,都是晉君公室的一支。這是分化的例子。我們若動態觀察這類現象,不拘泥地理範圍的大小,那麼可以將“國”的概念置換爲族氏和族群,這種“一族多名”現象就變得非常普遍了。下面再舉些例子: 1、夏人的後代徙封在杞地、鄶地,國族名即爲杞、鄶。《國語·周語下》“有夏雖衰,杞、鄶猶在。” 2、盤庚遷殷,商人即名爲“殷”。商人微子在周初封在宋地,即名爲“宋”。 3、豳公亶父自豳遷周,即取當地已存在的地名“周”爲國族名。 4、周文王遷都於豐。傳世有“豐王”銅鍚(《集成》11848、11849、11850)及銅斧(《集成》11774),過去定爲“西周早期”,據曹斌對商周銅鍚的分期研究,此類型的銅鍚屬於A類Aa型,年代可定在先周時期,分佈於關中。[25] 《大雅·文王有聲》:“既伐于崇,作邑于豐”。唐蘭先生指出,“豐王”極有可能指的是周文王。[26] 結合周文王遷都於豐的史實以及氏族因遷都而改名的規律來看,我贊同唐蘭先生的看法。 周原鳳雛甲骨有以下兩條選貞卜辭: 祠自蒿(郊)于周。(H11:117) 祠自蒿(郊)于壴(豐)。(H11:20)[27] 李學勤先生認爲“壴”即“豐”字的簡寫,與《集成》11849的那一件銅泡“豐”字也寫作“壴”,情況相同。[28] 5、周王子余臣立於攜,即名爲“攜王”。幽平之際,攜王與平王爭立,虢公立攜王於攜,以攜爲都,即稱爲“攜王”。清華簡《繫年》第二章:“邦君諸正乃立幽王之弟余臣于虢,是攜惠王。立廿又一年,晉文侯仇乃殺惠王于虢。”《左傳》昭二十六年《正義》引《竹書紀年》曰:“……先是,申侯、魯(據蒙文通改爲曾)侯及許文公立平王于申,以本太子,故稱天王。幽王既死,而虢公翰又立王子余臣于攜,周二王並立。”攜應是位於虢國境內的都邑名稱。 6、周人之子弟與支庶,常因封建以及改封而改氏,改氏的根據都是“以地爲氏”。 《荀子·儒效》說“(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國,姬姓獨居五十三人焉,周之子孫,茍不狂惑者,莫不爲天下之顯諸侯。”《左傳》僖公二十四年:“管、蔡、郕、霍、魯、衛、毛、聃、郜、雍、曹、滕、畢、原、酆、郇,文之昭也。邘、晉、應、韓,武之穆也。凡、蔣、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以上得二十六國族。《潛夫論·五德志》又增加二十八族,“周、召、虢、吳、隨、邠、方、卬、自〈息〉、潘、養、滑、鎬、宮、密、榮、丹、郭、楊〈陽〉、逢、管、唐、韓、楊、觚(狐)、欒、甘、鱗虞〈鮮于〉、王氏,皆姬姓也。”[29] 其總數共五十四,與《儒效》所說的“五十三人”大略相當,彼此的出入,在這裏無需細攷(案:應減去得氏於王子晉的“王氏”)。這些姬姓子孫舊原國族名爲“周”,其新獲的氏族稱號,絕大多數來源於封邑名稱。 上述情況,對於舊族“周”來說,有五十幾個異名;就分封出去的支庶氏族而言,都有新、舊兩個族名。 某些周人大貴族的子孫,還可能會再次得到分封,並獲得新的族氏稱號。例如召公後代封在燕,即以“燕”爲國族名稱。又例如,畢公的後代,至少分爲兩支。其一支分封在黎,山西黎城近年發現楷國墓地,出土銅器銘文有“楷”,應讀爲傳世文獻中的“黎”。這是畢公之族的支庶分封再次獲得新名號。又河南淅川下寺春秋楚墓M8出土“畢孫何次瑚”(《銘圖》05952),李零先生認爲這個“畢孫”也是畢公高的後代,《廣韻》“二十六桓”記載“周文王子畢公季孫食采于潘,因氏焉。”可見畢公之族在南方有封邑,且以封邑名“潘”爲氏。[30] 改封或徙封的例子,可以舉“唐”和“康”爲例。唐叔虞初封在唐,其子燮父改封至晉,後代稱“晉”。康叔封初封在康,至周夷王時改封在衛,後代稱“衛”。 7、春秋時代的列國卿大夫,常以采邑地名作爲族氏名稱,族名與都邑名稱相同。當采邑轉移時,再以新的采邑地名作爲族氏名稱,因此也常常有一族多名的現象。下面以清人常茂徠《增訂春秋世族源流圖考》所整理爲基礎,將晉國卿大夫同族異名的例子摘錄如下: (1)晉國的范氏,源自周宣王時的杜伯,杜伯之子隰叔奔晉,爲士官,以官爲氏,其後士會先後食采於隨、范,所以稱隨季、隨武子、范武子(《左傳》宣公十七年“范武子將老”杜注:“老,致仕。初受隨,故曰隨武子,後更受范,復爲范武子。”)其後代多以“范”爲氏。 士會的次子士魴,既沿襲舊族之氏,稱“范共子”,又因食采於彘,稱“彘恭子”、“彘季”(《國語·晉語七》“既弒厲公”章),其子稱“彘裘”(《左傳》襄公十四年)。由此可見,士氏因采邑遷徙,曾先後有隨、范、彘三個族氏名稱。 (2)晉國的荀氏,因荀首食采於知邑,因稱知(智)氏(《通志略·氏族略》)。其後代經常兼用知、荀氏兩個族氏名稱。荀也是地名,源於周文王後代的分封,《左傳》中寫作“郇”。 (3)郤氏之郤芮又稱冀芮,是以冀爲采邑(《通志略·氏族略》:“冀國,今晉州冀氏縣也,子孫以國爲氏。晉滅冀(僖公二年),爲郤氏食邑,冀芮之子孫以邑爲氏。”)其後代有冀缺。 郤氏分族有步揚(《左傳》僖公十五年),其食采於步,其後代以步爲氏(《通志略·氏族略》),有步招(《左傳》文公七年)、步毅(《左傳》成公十六年)。郤犨食采於苦成,亦稱苦成叔、苦成家父。 又郤犨之弟有“蒲城鵲居”(見《世本》),應因居於“蒲城”而得氏。同族郤至又稱“溫季”(《左傳》成公十六年),溫是郤至的采邑,因以爲氏。 (4)晉公族狐氏之族人,狐范之子狐射姑字季它,曾食邑於賈,因稱賈佗(《國語·晉語四》“公子過宋”章),賈佗之族人狐鞠居又曾食邑於續,因以續爲氏,稱續鞠居、續簡伯(《急就篇》第七章顏師古注)。 (5)晉國的先氏,因食采於原,而以原爲氏,後食采於彘,又以彘爲氏。所以先縠可稱原縠,又稱彘子、彘季。 先軫食采於原,故稱原軫(《左傳》僖公二十八年)。其子先且居受封在霍,因稱霍伯(《左傳》文公五年)。 《左傳》宣公十二年:“荀林父將中軍,先縠佐之”,杜預注:“彘季代林父”,先縠即彘季,《正義》引服虔曰:“食采於彘”,同年《左傳》又稱“彘子”、“原縠”。《正義》:“案傳先軫或稱原軫,此蓋先軫之後也。……上文稱爲彘子,服虔以爲食采於彘,今復稱原,原其上世所食也。於時趙氏有原同,蓋分原邑而共食之也。” (6)晉公族胥氏有胥臣,食采於臼,故稱臼季。(《左傳》僖公二十三年“司空季子”杜注孔疏) (7)羊舌氏是晉公族,食邑於羊舌,因此爲氏。羊舌職之子羊舌赤,治銅鞮,又稱“銅鞮伯華”(《大戴禮記·衛將軍文子》、《風俗通義》)。羊舌肸(叔向)又稱“楊肸”,其子又稱楊石、楊食我,是以采邑楊作爲族氏。 (8)晉趙氏支子趙穿食采於邯鄲,因別稱邯鄲氏,趙旃、趙勝、趙午是其後代(《左傳》文公十二年孔疏)。趙勝又稱“邯鄲勝”(《國語·魯語下》“晉人執平子”章),其子趙午又稱“邯鄲午”。(《左傳》定公十年) 趙衰爲原大夫(《左傳》僖公二十五年),又稱原季(《國語·晉語四》“文公問元帥于趙衰”章),趙衰生原同、屏括、樓嬰(《左傳》僖公二十四年,杜預注:“原、屏、樓,三子之邑。”),皆是以所主之邑爲氏。 (9)畢公高的後代畢萬事晉獻公,獻公滅魏以賜畢萬,因以魏爲氏(《左傳》閔公元年)。 魏錡又稱“廚子”、“廚武子”(《左傳》宣公十二年)、“呂錡”,其封邑先後在廚(《左傳》僖公十六年:“狄侵晉,取狐廚”)、呂,其子稱“呂相”。《郘鐘》銘:“郘曰:余畢公之孫,郘伯之子。”(《集成》00225-00237)。 魏顆封於令狐,又稱令狐顆。其子魏頡稱令狐文子(《左傳》成公十八年)。 (10)晉國呂甥(《左傳》僖公十年),又稱瑕甥(《左傳》僖公二十四年)、陰飴甥(《左傳》僖公十五年,杜預注:“食采于陰,故曰陰飴甥”)、瑕呂飴甥(《左傳》僖公十五年,杜預注:“蓋姓瑕呂,名飴甥,字子金”)。王國維也指出:“瑕、呂、陰皆晉邑。” 由上述諸例可見,一族多名的現象,在傳世文獻和出土文獻中比比皆是。這應該是早期中國的普遍現象。 上文既討論了一般所謂王朝的遷徙之後的更名,也討論了諸侯國的分封之後的更名,以及諸侯國內的卿大夫家族因爲采邑分封導致新、舊氏族更名。王朝與諸侯、采邑這幾種政治體,雖然級別大小懸殊,但它們都要先經歷國家初始形態階段,從小部族成長爲更高級別政治體,在此過程中,都需要首先經歷“都市國家”的階段,再經歷各種原因的遷徙(無論是部分遷徙還是整體遷徙),才有可能成長爲“領土國家”。不同級別政治體的成長邏輯相同,命名的邏輯也相同,“以地爲氏”常常是族氏命名的首選項。 “以地爲氏”這條原則,也常適用於遷徙之前的族氏命名。上舉諸例中,絕大部分舊有國族名稱,仍是來自於舊居都邑名。由此可見,所謂一國多名,也就是一族多名,這兩種現象只是觀察角度不同,並無本質的不同。 上述的討論,若具體到“曾國之謎”所涉及的“曾”、“隨”兩個名稱上,則推論是:“曾”和“隨”是同一個國族的舊都和新都的名稱,也是這個國族的舊名和新名,而之所以有兩名,應是氏族遷徙的結果。 三. “同氏異姓”與“授民”“授土” 同一個都邑在不同族氏之間轉手的情況很常見,因爲先後進入同一都邑的氏族都以都邑名稱來命名自己的氏族,所以,不同時代的同氏的氏族,未必就是同姓的氏族。例如: 1、周原舊存妘姓琱(常寫作周)氏,其與殷墟三期進入此地的姬姓周人,不同姓,當然也不會是同族。琱氏至西周晚期尚存,基本其與西周的歷史相始終。 2、周初周公滅唐而封叔虞,唐叔虞爲姬姓,之前的唐國爲堯後祁姓,二者屬於不同的姓族。 3、西周金文有“芮姞作旅簋。五。”[31] 趙慶淼先生指出,芮姞是出身於姞姓舊芮國的女子,而不是周初分封姬姓的芮國。所以周初的芮氏有姞姓、姬姓兩族。[32] 4、晉國的趙氏有原同,先氏有原縠,皆因食采於原而命氏,但原同與原縠不同族。 5、晉國魏氏的呂錡、呂相,與晉臣呂甥,皆因食采於呂而得氏,也不是同族。 此外的例子尚多,這裏不能一一列舉。 任何一個封國的封建,都包含“授土”、“授民”兩個方面。所謂“授土”,自然包含都邑,根據前述“國、都同名”,也自然包含了封號的授予。所謂“授民”,大約包含三種情況:1、一同來殖民的友邦族群,以及後來加入的友邦族群;2、當地的異姓土著,以及後來征服的其他族群及其土地;3、轉徙而來的異族。例如,《左傳》定公四年講到周初封建,以殷民六族封魯,“因商奄之民,命以伯禽,而封于少皞之虛。”以殷民七族封康叔,“封畛土略,自武父以南,及圃田之北竟,取于有閻(庸)之土,以共王職,取于相土之東都,以會王之東蒐。聃季授土,陶叔授民,命以康誥,而封于殷墟。”又以“懷姓九宗”封唐叔。上述殷民六族、商奄之民、殷民七族、懷姓九宗皆土著。出土文獻的例子,如《宜侯夨簋》(《集成》04320):“錫在宜王人□又七里;錫甸七伯,厥虜□又五十夫;錫宜庶人六百又□六夫。”《大盂鼎》(《集成》02837):“錫汝邦司四伯,人鬲自馭至于庶人六百又五十又九夫;錫夷司王臣十又三伯,人鬲千又五十夫,亟畢遷自厥土。”其所受之民的來源,頗爲複雜。 以上所述爲封建授民的情況。征服者對於被征服者的都邑土地、名號和人民的繼承和佔有,與封建中的“授民”“授土”並無本質的不同。 舉例來說,妘姓之琱成爲周邦下層的一部分,而姬姓之周成爲周邦的統治者,傳世文獻只有姬姓之周人的記載。若非甲骨金文的發現與正確研究,妘姓之周的歷史已經被磨滅的毫無痕迹了。可以說,姬姓周人也佔有了妘姓周人的歷史,對妘姓名號“周”的繼承,是姬姓周人改寫歷史的第一步。 這裏還想分析關於“秦”的問題。據《史記·秦本紀》講,秦、趙共祖,非子這一支“以造父之寵,皆蒙趙城,姓趙氏”。其源頭爲造父封趙城。至孝王時非子居犬丘,因善於養馬而受封,“邑之秦”。因非子受封在秦,而以“秦邑”之邑名作爲族氏,所以,在非子以前,嬴姓的趙人是根本沒有“秦”這個族氏的。也就是說,在非子之前,並沒有考古學上所謂的“秦文化”可考。 根據清華簡《繫年》第三章,周初二次克商之後,“西遷商蓋之民于邾圄,以御奴且之戎,是秦之先,世作周陪。”[33] 甘肅清水的“秦”名號是從東方移植而來的。山東有秦臺、有犬丘,所以西方的地名“秦”與“西犬丘”,皆是山東商奄之民西遷的結果,是以族氏命名地點。西周《詢簋》(《集成》04321)、《師酉簋》(《集成》04288-04291)銘文均提到“秦夷”、“戍秦人”,我認爲,這些銘文的“秦”,指的是自東方遷來的商奄之民,並不是嬴姓之趙氏非子之族。 孝王封建非子這件事,應包含“授民”、“授土”(“授名號”)這三個基本要素。我認爲“授民”即是將已居此地的商奄之民賜予非子,之後嬴姓趙氏的秦人爲上層統治者,而商奄之民成爲秦的下層人民。從考古學上看,秦人上層流行直肢葬,下層流行屈肢葬,可說明二者族源不同。《繫年》所謂的“是秦之先”,應該是說商奄之民是秦人下層之先人。《史記·秦本紀》應該是把商奄之民與嬴姓趙人的祖先傳說與早期歷史都混爲一談了,二者究竟應該如何分合,尚有待今後研究。[34] 歸納上述兩例可見,在“同氏不同姓”現象的下面,常常隱藏了戰勝者征服失敗者的歷史,若失敗者沒有遷出原都邑,則成爲處於政治體下層的族群。根據這種認識,我們來分析曾和隨的問題。 目前可以確認,從隨州葉家山到文峰塔、擂鼓墩的歷代曾侯,都是姬姓周人的分族。姬姓周人分封至此,是以商周革命作爲時代背景的。根據前述“以都邑命名族氏”的規律,姬姓之曾的名號“曾”,應該就是繼承了當地的歷史地名。根據前文提到但未展開的“以族氏名稱命名地點”規律,湖北之曾的族名源頭,應是山東姒姓之曾,即《世本》所見“夏少康封其少子曲烈于鄫”之“鄫(曾)”。在殷墟一期卜辭中,就已經見到南方有“曾”,這很可能是商末南遷的姒姓之曾。上海博物館藏兩周之際的《曾子倝鼎》(《集成》02757)銘:“惠于剌曲”。這件鼎是典型的兩周之際南方青銅器,學者多認爲“剌曲”即《世本》所見夏少康封鄫之少子“曲烈”,設此不誤,可說明器主曾子倝是“剌曲(曲烈)”的後代,姒姓曾人並沒有因爲姬姓族群的進入而立即絕滅,而是晚至兩周之際尚存於此地。 隨國也有“同氏不同姓”的現象。隨是春秋時代漢陽諸姬中的大國,關於隨國姬姓的記載很多,無需贅舉。此外,還有隨是炎帝之後姜姓的講法,或隨是唐堯之後祁氏的講法。[35] 其中“隨”爲陶唐氏之後裔的講法比較可信。原因是“隨”、“唐”兩個地名,既見於山西汾水流域,又都見於湖北漢水流域,很可能是同姓族群移植的結果。[36] 祁姓之隨遷徙至漢水流域的時間不可考,[37] 但一定是在姬姓曾人來到此地之前,甚至也可能在姒姓曾人之前。祁姓之隨亡於誰手,也不可考。但姬姓之人先是因爲分封遷至曾,就繼承了姒姓曾人的名號;後來遷居至祁姓之隨的故地,又繼承了隨的名號。其歷史過程應該大致如此。 由此可見,曾、隨兩國名、族名分合的歷史,應該比過去理解的情況更複雜,“曾隨兩國論”並非毫無道理。從“都市國家”的立場來看,在隨棗走廊有曾、隨、鄂等多個方國並存的狀態,也是很可以理解的。 餘論:“地隨氏改”與“史家筆法” 本文討論的問題,簡單地講,是國、都、族三者之同名(“人地同名”)並且多名(“一國或一族多名”)的現象。多名的原因,是族氏的遷徙行爲(“氏隨地改”)。氏族名稱與地名趨同現象的另一類重要原因,是“以氏族名稱命名地名”(“地隨氏改”),限於時間,本文不能展開討論。但正確理解早期國家是“都市國家”形態,釐清族名與地名的年代層次先後,分清是用族名爲地點命名,還是用地名爲族群命名,是上古史研究中需要注意的事情。同時也應注意,若長時段觀察歷史上族名、國名沿革,無論繼承或更改,都是在不同族群之間不斷接力造成的結果,“氏隨地改”與“地隨氏改”這兩種情況總是交替出現,不可一概而論。 此外還應考慮到傳世文獻與出土文獻的不同。傳世文獻記述歷史,是“以後述前”,用後來的地名和族名習慣來記錄,其中有“史家筆法”。雖然傳世文獻保留了一些國、族的舊名稱,但主流是淘汰舊名稱,使用新名稱。有不少舊名稱只能從出土文獻中看到。具體到“曾國之謎”的問題上,“隨”就是見於載籍的新名稱,而“曾”就是遭到傳世文獻淘汰的舊名稱。 傳世文獻對於歷史總是“有選擇性的記錄”。歷史事實紛繁複雜,史書只能是粗線條,只記錄作者認爲重要的邦國、氏族和事件,淘汰了作者認爲不重要的邦國、氏族和事件。但史書失載的邦國、氏族和事件,往往可能是重要的邦國、氏族和事件的原因、前奏,以及結果。 如吳良寶所說,國名可分爲“自稱”和“他稱”。傳世文獻中記錄歷史,大多是屬於“他稱”。自稱的情況,也往往需要求之於自作器物的銘文。由此來看,出土文獻在研究國、族名稱沿革問題上,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義。 《荀子·正名》:“物有同狀而異所者,有異狀而同所者。可別也。狀同而爲異所者,雖可合,謂之二實。狀變而實無別而爲異者,謂之化。有化而無別,謂之一實。此事之所以稽實定數也,此制名之樞要也。”杜正勝先生也說:“事有同名異指,也有同指而異名。”[38] 本文討論,僅僅局限在“名”的層面。很希望得到識者的批評,並且希望有機會再詳細討論這個問題。 2016年7月31日 * 北京大學考古文博學院 [1] 李學勤,《曾國之謎》,《光明日報》1978.10.04,第3版,收入《新出青銅器研究》(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頁146-150。李學勤,《論漢淮間的春秋青銅器》,《文物》1980.1:54-58,第二節“再論曾國之謎”,收入《新出青銅器研究》,頁151-159。 [2] 石泉,《古代曾國——隨國地望初探》,《武漢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79.1:59-68、80,收入《古代荊楚地理新探》(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1988),頁84-104。 [3] 吳良寶,《再說曾國之謎》,《新果集——慶祝林澐先生七十華誕論文集》(北京:科學出版社,2008),頁626-631。 [4] 黃聖松,《先秦“一國多名”現象芻議——兼論曾、隨二名的關係》,《中國文哲研究集刊》45(2014.9):121-169。 [5] 何浩,《楚滅國研究》(武漢:武漢出版社,1989),頁288。 [6] 楊寬、錢林書,《曾國之謎試探》,《復旦學報(社會科學版)》1980.3:84-88。曾昭岷、李瑾,《曾國和曾國銅器綜考》,《江漢考古》,1980.1:69-84。 [7] 具體篇目,參看黃聖松,《先秦“一國多名”現象芻議》,頁153-154,注釋198所總結。 [8] 陳偉,《讀新蔡簡札記(四則)》刊於《康樂集——曾憲通教授七十壽慶論文集》(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2006),頁81。 [9] 曹錦炎,《“曾”、“隨”二國的證據——論新發現的隨仲嬭加鼎》,《江漢考古》2011.4:67-70。張昌平,《隨仲嬭加鼎的時代特徵及其他》,《江漢考古》2011.4:71-76。 [10]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隨州市博物館,《湖北隨州市文峰塔東周墓地》,《考古》2014.7:30,圖四〇、四一。 [11]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隨州市博物館,《隨州文峰塔M1(曾侯與墓)、M2發掘簡報》,《江漢考古》2014.4:3-51。 [12]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隨州市博物館,《湖北隨州文峰塔墓地M4發掘簡報》,《江漢考古》2015.1:3-15。 [13] 隨州市博物館,《隨州出土文物精粹》(北京:文物出版社,2009),No.30-37。 [14] 董珊,《試論周公廟龜甲卜辭及其相關問題》,《古代文明》5(2006):243-269。《“周公戈”辨偽之翻案》,《華夏考古》2007.3:92-96。《救秦戎銅器群的解釋》,《江漢考古》2012.3:87-94。《試論殷墟卜辭之“周”爲金文中的妘姓之琱》,《中國國家博物館館刊》2013.7:48-63。《清華簡《繫年》所見的“衛叔封”》,收入羅運環主編、中國先秦史學會等編,《楚簡楚文化與先秦歷史文化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2013),頁98-101。《從出土文獻談曾分爲三》,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編,《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五輯(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頁154-161。 [15] 何浩,《楚滅國研究》,頁288。 [16] 董珊,《清華簡《繫年》與羌鐘對讀》,《簡帛文獻考釋論叢》(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頁101。 [17] 中國科學院歷史研究所翻譯組編譯,《宮崎市定論文選集(上卷)》,《中國古代史概論》(北京:商務印書館,1963),頁3-5。宮崎市定著、邱添生譯,《中國史》(臺北:華世出版社,1980),頁97:都市國家的時代;頁115:向領土國家轉變;頁122-123:領土國家。 [18] 王玉哲,《殷商、西周疆域史中的一個重要問題──“點”和“面”的概念》,《古史集林》(北京:中華書局,2002),頁202。 [19] 林澐,《關於中國早期國家形式的幾個問題》、《甲骨文中的商代方國聯盟》,收入《林澐學術文集》(北京: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8),頁85-99、69-84。 [20] 李學勤,《新出青銅器研究》,頁146-147。 [21] 石泉,《古代荊楚地理新探》,頁95。 [22] 楊寬,《曾國之謎試探》,頁86。 [23] 何浩,《楚滅國研究》,頁288-289。 [24] 黃聖松,《先秦“一國多名”現象芻議》,頁162。 [25] 曹斌,《商周銅昜研究》,《考古與文物》2011.3:36。 [26] 唐蘭,《西周金文分代史徵》,《唐蘭全集(七)》(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頁14。王恩田,《“成周”與西周銅器斷代——兼說何尊與康王遷都》,收入張光裕、黃德寬主編,《古文字學論稿》(合肥:安徽大學出版社,2008),頁43。 [27] 曹瑋,《周原甲骨文》(北京:世界圖書出版公司北京公司,2002),H11:117,頁82,H11:20,頁19。 [28] 李學勤,《續論西周甲骨》,收入《周易經傳溯源》(長春:長春出版社,1992),頁144,注釋2。 [29] 漢王符撰,清汪繼培箋,彭鐸注解,《潛夫論箋校正》(北京:中華書局,1985),頁387-389。 [30] 李零,《再論淅川下寺楚墓》,《入山與出塞》(北京:文物出版社,2004),頁227,注釋6。 [31] 國立故宮博物院編輯委員會編,《故宮西周金文錄》(臺北:國立故宮博物院,2001),頁45。 [32] 趙慶淼,《芮姞簋與古芮國探微》,《故宮博物院院刊》2016.2:98-105。 [33] 馬王堆帛書《戰國縱橫家書.蘇秦謂燕王章》:蘇秦所謂“自復而足,楚將不出沮漳,秦將不出商閹(奄),齊不出呂隧,燕將不出屋注,晉將不逾太行。”“商奄”在此應是地名,指秦城,這是以族氏命名地點。 [34] 秦非子受封時,所接受的人民可能並非僅有商奄之民,也許還包含了被征服的戎狄等民族。 [35] 陳槃,《春秋大事表列國爵姓及存滅表譔異(三訂本)(貳)》(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景印四版,1997),冊三,頁209。 [36] 童書業,《春秋左傳研究(校訂本)》(北京:中華書局,2006),頁214。王占奎,《湖北隨州葉家山西周墓地筆談》,《文物》2011.11:72-73;趙慶淼,《商周時期的族群遷徙與地名變遷》(天津:南開大學歷史學院博士學位論文,2016,陳絜教授指導),“汾水流域和淮漢地區的族群交流”,頁238-254,頁242。 [37] 祁姓之隨遷徙的時間,可參照唐堯之苗裔劉累在夏孔甲時遷魯縣的時代,《史記正義.晉世家》:“按:魯縣,汝州魯山縣是。今隨州棗陽縣東南一百五十里上唐鄉故城即是。後子孫徙於唐。” [38] 杜正勝,《周代城邦》(初版第六刷,臺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2008),“自序”,頁14。 本文原載於《古文字與古代史》(第五輯),2017年,第187-202頁。 感謝董珊先生賜稿! 点击下载附件: 2148董珊:從曾國之謎談國族名稱的沿革.docx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