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在“天人感应”观念的作用下,明代继承前人救护思想,制定了严格规范且富于时代特色的官方日月食救护仪注。每逢日月食,君臣协同救护。这种救护活动,与明代政治生态及其变化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作为一种禳灾活动,皇帝在借此强化自身权力的同时又含有修身反省的意味,且成为统治者确立等级秩序和规范的有力媒介;而经由日、月食救护透露的明代政治生态演变,亦可从中窥见一斑。 关键词:明代; 官方; 日月食; 救护; 修省禳灾; 政治生态; 所谓“日月食救护”,即古代社会逢日、月食时举行的祈禳仪式。随着汉代董仲舒“天人感应”说的逐步确立和深入人心,中国古代社会,上至最高统治者,下至山野小民,对天变异象往往秉持敬畏之心,视之为“天谴”。除此之外,统治者宣扬“君权神授”,天子至高无上的权力来自于天的授予,面对天变,统治者也通常会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应对,以消弭灾变。明代,日、月食等天象较为常见,时人认为“日掌阳,月掌阴,星掌和。阳为德,阴为刑,和为事。是故日食则失德之,国恶之;月食则失刑之,国恶之;彗星见,则失和之,国恶之。”1由此以官方为主导的日、月食救护也不时进行,且有着严格而规范的救护仪注。 中国古代日、月食天象研究的相关论著和论文颇多,但大多集中在以科学分析的视角探讨日、月食形成的原因和规律2,而将日、月食等天象与王朝政治的变动和发展相结合的分析颇为缺乏。本文拟以明代官方的日、月食救护活动为研究视角,分析明代的救护思想以及富于特点的救护仪注,重点探讨明代的日、月食救护活动以及所反映的政治生态及其变化,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一、明代官方日月食救护思想 对日、月食等天象行救护,古已有之。先秦时期,出现日、月食等天象时,统治阶级颇为重视,例行救护。据《礼记》所载,“如诸侯皆在,而日食,则从天子救日,各以其方色与其兵”3,遇日食,周天子领各诸侯共同救护,以示敬天之诚。至汉代,董仲舒向武帝上“天人三策”,认为天子受命于天,极力宣扬“天人感应”说,“与天同者大治,与天异者大乱。故为人主之道,莫明于在身之与天同者而用之,使喜怒必当义而出,如寒暑之必当其时乃发也。”4隋唐以降,随着君主专制政体的日渐完善和强化,上天受命论的深入人心,对天之敬畏往往与朝运国祚联系紧密。对日、月食等天象的救护就是将这种“天人感应”思想付诸实践的极好明证之一。 明代日、月食救护思想的产生主要来自于对“天谴”的恐慌。正德九年(1514年),巡抚江西的陈洪谟曾目睹一次日食过程中时人的心理恐慌:“八月一日日食,昼晦星见。愚时官江藩,午未间救护,少顷即昏黑,咫尺不辨,人皆惊惧”。5在对日食缺乏较为科学认知的情况下,明人通常会认为这是上天示警,昭示着人间政治的阙失,对市井小民来说,这种恐慌尤甚。徐栻在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所上《元旦日食修省疏》中也提到:“盖变不虚生,而日食为异食,于正旦者为尤异,臣骤见之,不觉忧惧”6,请求嘉靖帝躬身修省,关切时政以消除灾变。这种来自于心理层面的恐惧感,以及因害怕天命转移而产生的政治恐慌,正是救护思想产生和完善的源头。 元末明初大儒、明朝开国功臣刘基曾就天人关系阐明自己的看法:“气行而通,则阴阳和,律吕正,万物并育,五位时若,天之得其常也。气行而壅,壅则激,激则变,变而后病生焉。”7天地实为相通,而立于天地间的人与天地万物实为一个整体,相互依存。这种观点实际上是对“天人感应”说的继承和升华,还是在强调人不能脱离天地万物而存在,对天地当存敬畏之心。 在吸收、改进前代救护思想基础上,明初洪武年间(1368—1398年),即对日、月食救护所行礼仪进行了详细规定。据《大明会典》记载,“洪武元年,敕天下有司,但遇灾异,具实奏闻。二年,令灾异即奏,无论大小。四年,又令天下勿奏祥瑞。二十六年,遂著为令,凡各处献来祥瑞,礼部准其事收下,如有非时灾异,及时奏闻。若遇日月交蚀,预行诸司救护。”8明太祖却祥瑞而先灾异,可见对祈福禳灾,进行日、月食救护以消弭天变格外在意。景泰元年(1450年)正月辛卯,出现月食,“监官误推辰初初刻,致失救护。下法司,论徒。”9因钦天监测算月食时间出现错缪而将监官治罪的现象屡次出现,可见明朝皇帝对日、月食救护之重视。至嘉靖时期,明世宗在一份上谕中也清楚地表明自己对救护日月,修省弭灾的诚心:“日食,天子素服修政,用谨天戒。朕既乖于治理,上累三光,而众阳之宗薄食元旦,咎孰北马。尔文武群臣尚思勉辅,朕躬调变阴阳,消弭灾变。”10除了因日食出现而感到恐慌外,明世宗还意在宣示自己的弭灾决心和修省诚意。 二、明代官方日月食救护及其仪注 (一)救护仪注的设立秦汉以前,救护仪注比较简单。据《左传·昭公十七年》记载,“日有食之,天子不举,伐鼓于社;诸侯用币于社,伐鼓于朝”11,仅以击鼓攘除之。至汉代,日、月食救护仪注较先秦时期日益规范且复杂化,“朔前后各二日,皆牵羊酒至社下以祭日,日有变,割羊以祠社,用救日变。执事者冠长冠,衣皂单衣,绛领袖缘中衣,绛裤袜,以行礼,如故事。”自晋代始,日、月食救护活动开始遵循专门的祈禳仪式。《晋书·礼志》有载:“日将蚀,天子素服避正殿,内外严警。太史登灵台,伺候日变便伐鼓于门。闻鼓音,侍臣皆著赤帻,带剑入侍。……亦伐鼓于社,用周礼也。”明代正是在前人所定救护礼仪的基础上,制定了更为规范且程式化而又富于特色的日、月食救护仪注。 洪武六年(1373年)二月,明太祖即定救日、月礼。太祖规定,救日当天,“皇帝常服,不御正殿。中书省设香案,百官朝服行礼。鼓人伐鼓,复圆乃止”12;而逢月食救护,“大都督府设香案,百官行常服礼,不伐鼓,雨雷云翳则免”。③12我们可以很明显地看到,明代官方日、月食救护的规定,带有很清晰的晋代日、月食救护仪式的痕迹,皇帝采取服常服,避正殿等措施,官员协同救护。另外,在明代,日、月食救护礼是有差别的,救日礼规格高于救月礼,这与统治阶级心中“日为阳,月为阴”的阴阳五行和尊卑等级观念息息相关。至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明太祖更定日、月食救护仪注,至此,明代的日、月食救护礼臻于完善。据《明太祖实录》记载: 更定救日食仪。前期结彩于礼部仪门,及正堂设香案于露台上,向日设金鼓于仪门内两傍。设乐于露台下,各官拜位于露台上。至期,百官朝服入班,赞礼唱,鞠躬,乐作。四拜,兴,乐止,跪。执事者捧鼓,诣班首前,班首击鼓三声。众鼓齐鸣,候复圆,赞礼唱,鞠躬,四拜,兴,乐止。礼毕。13 明太祖对救日礼仪作了详细规定,用高规格的礼乐仪式进行救护,佐以文武百官恭敬的救护礼节,这些繁琐的程序表明了朱元璋对救日礼的重视。与日食救护相较,月食救护礼就显得比较俭约,“月食,则百官便服于都督府救护,如前仪”。14另外,谕令在外诸司,“日食,则于布政使司、府、州、县,月食则于都指挥使司、卫所,礼亦如前,从之。”⑥14明太祖晚年对日、月食救护仪注进行的更定,成为明王朝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终明一代基本没有作较大的变动。 需要注意的是,明代所行之日、月食救护仪注,是在继承前代救护仪注的基础上进行损益而来,同时又具有诸多自身特色。首先,明代的日、月食救护仪注所定救护仪式更为精细化,且有着严格规范的冠服和礼乐制度相配合,以示救护诚意。其次,除了皇帝及朝官于宫内行救护礼,明代亦规定在外藩府及地方诸司也要于当地行礼,不得怠慢。再次,随着人们对日、月食等天象规律认识的加深,对其进行预报日益准确,明代所行的日、月食救护活动也更为精确化和规范化。(二)官方日月食救护概况明制,凡遇日、月食,均先由钦天监测算日、月食的出现日期和持续时间的长短。《大明会典》有载,“凡推算日月交食,本监先期备开分秒时刻,并起复方位,具奏礼部,通行内外诸司,临时救护。”15值得一提的是,钦天监测算日、月食所得数据若与实际有出入,通常会受到严厉的惩罚。天顺四年(1460年),“闰十一月十六日早,见月食。钦天监失于推算,不行救护”16,明英宗为之格外气愤,将钦天监正下狱,“降为太常少卿,仍掌监事”。⑨16又如弘治十一年(1498年)闰十一月,“钦天监奏,是夜月食,文武百官皆诣中军都督府救护。既而不食,随为阴云所掩。”17于是,言官劾奏“掌钦天监事、太常寺少卿吴昊等推算不明,宜置之法。”(11)17 通常,每遇日、月食,皇帝于朝会时均罢宴、止贺,以示诚意,同时进行修身反省,清心寡欲。万历时期浙江永康人程明试曾言:“盖日,君象也,书日食,记异也,所以警人君也。”18出现日食正是上天对皇帝提出的警告,不得怠慢。天顺元年(1457年),日食,明英宗敕谕臣下并行救护,谕旨称: 人君所谨者,莫大于天戒。日食又天戒之大者,悱能修德行政,用贤去奸,而后当食不食,传不云乎?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今阴雨不见,得非朕昧于省过而然欤。况离明照四方,阴雨所蔽有限,京师不见,必有见者,此之不食,天可欺与?朕尚图修省,以合天意,其止勿贺。19 明英宗明旨逢日食罢朝贺,进行内心反省,可见其面对“天谴”时恐慌不安的心理状态。正德元年(1506年)十二月,经钦天监测算次年正旦有日食现象。礼部上奏云:“明年元旦有朝会宴赏之礼,今孝宗皇帝未踰大祥,又当日食,宜免称贺。”20明武宗随即表示同意:“元朝日食灾变非常,朕心警惧,何以贺为?诸礼其悉免之。”③20至嘉靖中,日、月食现象也颇为频繁。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春,正月戊寅朔,日有食之,阴云不见。有顷,大雪,百官救护,罢朝贺。”21明代历朝皇帝,遇日、月食,基本上都亲自参与救护活动,从罢朝贺、诚心修省等方面来表示自己内心对上天的敬畏,以期望通过这种方式感通神明,达到消弭灾变的目的。 其实,明代官方日、月食救护的主体还是庞大的官僚群体,明初所设立救护仪注的具体规定也主要是由百官来实践的。洪武二十六年明太祖更定严格而具体的日、月食救护仪注,即逢救护之时,文武百官依例而行,不得变更与怠慢。同时,在遵行常例之外,还规定“百官青衣角带”22,以示内心虔诚。万历二年(1574年)十一月“十六日丙戌,夜月食,百官赴中府救护”23,“中府”应该指的是“中军都督府”。而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三月,出现日食,“百官赴礼部救护”。24由此可知,明代两京官员参与日、月食救护的地点主要是中军都督府和礼部,而外官则于当地办事衙门行救护礼。这种由官员参与的救护必须按照既定礼仪进行,不得私自更改或逃避。据《明宪宗实录》记载,成化十三年(1477年)秋七月,“大理寺卿宋旻、太仆寺少卿韩定以月食赴中府救护,后至,门闭不得入,因于门外行礼。巡逻者以闻,有旨执送督察院狱,纠仪御史亦举劾之。并劾恭顺侯吴鉴、怀柔伯施鉴、大理寺右少卿刘庆,亦于行礼时始至。”25弘治元年(1488年),“周府仪宾吴鼎等五十二人,纪善、陈惟简等十一人以日食不救护,为巡按御史劾奏,下狱。”26御史所奏虽不乏危言激论,恶意中伤之意,但也从侧面反映出明代对日、月食救护礼仪的重视程度。对不按照规矩行救护礼的官员进行弹劾治罪,更遑论不参与救护的官员了。 洪武初年,亦规定王府救护礼,可从洪武十一年(1378年)开府西安的秦王府救护礼中窥见一斑。该年秋七月,“秦相府请王府救护日月薄蚀之礼。礼部议,日月之灾,自天子至庶人皆不遑宁处,亲王当救护,但于露台行礼,不鼓。”27与繁琐的百官救护礼仪相比,王府救护礼显得过于简单,仅仅对日月行礼而已。 可见,明代官方日、月食救护主体由皇帝、王府及百官共同组成,协调分工,按照不同的规定和礼仪例行救护。皇帝作为最高统治者,以罢宴止贺、反省自身来表明自己敬天的诚意;而开府各地的王府只按规定行礼祈祷,以诚心为重;最主要的是官僚集团的救护。除了繁冗的救护仪注,救护活动的顺利进行还有赖于宦官机构中相关衙门的通力合作,协同救护。例如,钟鼓司掌出朝钟鼓及宫廷杂戏,然“日食、月蚀救护,打鼓皆本司执掌”28;神宫监负责各坛庙洒扫、香灯诸事,正旦洒扫之时,若“遇日食,则改卜于初五”(12)28;兵仗局主要负责制造军器,另制造“日、月食救护锣鼓响器”。(13)28(三)常例以外的救护活动除了按照正常规定和程序进行日、月食救护,在一些特殊时令和情况下,官方的救护礼也会随之更动或受到统治者的格外重视。正旦之日出现日食,往往被视为凶兆,预示灾祸即将发生,统治者恐慌尤甚。如正统六年(1441年)正月朔,英宗敕谕群臣曰:“日食凡九十一秒。故事,食不一分者不救护,朕惟事天之诚,虽微必谨,敬天之变,岂以微怠?况兹岁始,阳德方亨,致灾有由,敢忘祗畏?是日在京文武群臣,悉免贺礼,及期救护如制。”29同样地,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春正月,“元日日食,不尽者二秒。”30按例食分不足,可免救护,加之四方地震叠见,又逢正旦,明世宗遂敕群臣仍行救护。 若逢国家岁时祭享或皇帝出郊视牲等国家大型祭祀典礼时,则必须将救护礼放在首位,不得变更。例如,成化八年(1472年)三月,礼部奏“今年四月初一日日食,文武百官例赴本部救护,然其日孟夏时享太庙,俱在午后行礼,彼此有妨,宜如孟秋时享例于初一日早,行礼彼此。是日免朝,时享如所奏。”31孟春时享太庙是明代国家祭礼中极为重要的一环,遇日食,则日食救护礼照例行之,将时享的时间略作更改以不误救护,足以突出明代统治者对救护礼的重视程度。再如,正德十年(1515年)十二月,“朔,日食,是日车驾当出视郊祭祀牲,礼部请移于次日,且言视牲乃郊祀之始,日食乃天变之大。今大礼将举,忽遇此变,上天示戒亦昭然矣。伏愿顺承天意,益加敬畏。”32皇帝出郊视牲在明代属于吉礼,借之祈祷六畜兴旺,物阜民丰。在群臣看来此等吉礼若遇天变,则是上天对统治者的谴告,应该将救护礼放在首位,其他一应礼仪的顺利实施与愿望的实现都是以顺应天意为基础的。日、月食救护与国家法定祭礼冲突,通常以救护礼先行,由此可知,救护活动在明代政治生活中的特殊地位。隆庆六年(1572年),明穆宗驾崩,在出葬之时出现日食,“百官先哭临,后赴礼部,青素衣、黑角带,向日四拜,不用鼓乐”33,这是为了与国丧之礼不相抵牾而对救护仪注作了临时变更。 不可忽略的是,在官方的日、月食救护活动遵照常仪进行的同时,诸多救护特例大多发生在正月或四月,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日食正旦”“日食正阳之月”,有必要对其做一些解释。“正旦”,即春节,是明代三大节之一34,据《明宫史》记载:“初一日正旦节。自年前腊月二十四日祭灶之后,宫眷内臣,即穿葫芦景补子及蟒衣。各家皆蒸点心,储生肉,将为一二十日之费。”35明朝统治者通常在岁首以隆重的庆贺礼仪来欢度节日,希冀新的一年风调雨顺,国泰民安。若这一天出现日食,往往会给最高统治者带来严重的心理恐慌,由此逢正旦救日的活动也较平时更为慎重。若日食出现于“正阳之月”,统治者的救护态度和重视程度亦与常例不同。所谓“正阳之月”,即农历四月和十月。西汉哲学家董仲舒解释道:“阳德用事,则和气皆阳,建巳之月是也,故谓之正阳之月。”36北宋沈括在其《梦溪笔谈》中进一步作解释:“先儒以日食正阳之月止谓四月,不然也。正、阳乃两事,正谓四月,阳谓十月。岁亦阳止是也。”37董、沈二人均阐明四月为阳气生发,万物并作之时。若从节气的角度来看,农历四月正值“立夏”“小满”之时,阳气正盛,作物正值生长的关键时期。若此时出现日、月食等天象,时人通常会认为有干农事的顺利进行,是不祥之预兆,对日、月食行特殊救护也是古老的农本思想在这种旨在祈福禳灾政治活动中的具体实践。 三、官方日月食救护与明代政治生态 日、月食救护是一项旨在祈禳灾异的政治活动,在明代君主专制极端强化的时代背景下,与王朝国家的政治生态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一)日月食救护活动是巩固统治的手段,也有约束皇权的意味《尚书·洪范》有云:“天子作民父母,以为天下王”38,然王天下是以修德为前提的。明代诸帝在天人感应思想的浸染下,莫不敬谨事天,虽不乏空言虚论,但其内心均以敬天为念。明人杨东明对此作了恰当的诠释: 盖天人之势虽邈不相及,而感通之机实捷于影响。凡人君一动静、一语默,即有天地神明临之在上,鉴之在旁,随其善恶潜移祸福,甚可惧也。故前代明君克谨天戒,永迓鸿休,而任情自恣者,往往天心厌弃,祸败相寻,覆辙芳轨,烱烱具在。39 敬谨事天,往往是与内心的恐慌和巩固江山社稷结合在一起的,正因为担忧天命转移,统治阶级才在一定程度上约束自己的行为,反省自身,关切时政,从这一角度来看,对天的敬畏又有了一丝约束皇权的意味了。 明代官方所行日、月食救护活动,正是在“敬天”的理念下遵照既定礼仪进行的,是统治阶级进行修省、祈禳灾异的一种具体实践,其最终目的还是巩固朱明王朝的统治。洪武七年(1374年),明太祖欲在南京狮子山修建阅江楼,以欣赏长江美景。二月初一,出现日食,太祖遂敕谕群臣:“朕闻昔圣君之作,必询贤而后兴。朕自谋心,欲役囚徒建阅江楼于狮子山,朝无谏者,上天垂象,责朕不急,朕心惶惧,即日念罢。”40因担忧上天示警会降灾于新建的王朝,明太祖对自己的言行进行约束,惟恐违背上天的意志。永乐二年(1404年),“六月朔日有食之,是日阴云不见”41,礼部尚书郑赐等人以上天为圣德感动而使得日食不显,上表庆贺,明成祖反而认为“正朕惧修省之际,何可贺”⑤41,拒绝百官表贺,依例救护。又如,隆庆四年(1570年),遇岁首日月交食的罕见天象,工科给事中陈吾德认为“皇上亦宜罢游乐,屏玩好,以答天戒”,从而“大小臣工将明知圣意,所向罔不寅恭兢惕,以修庶政矣”。42穆宗采纳其建言,躬身自省,斋戒沐浴,同百官共同救护日食。 由此观之,明代统治者以日、月食救护为依托,进行修省以消弭灾变,这种来自心理层面的反省虽于政治运作起不到立竿见影之效,也不可能从根本上刷新朝政,但对统治者自身行为和所行之政起到了一定的约束和矫治作用,从这一层面来看,日、月食救护多少具有一些积极的作用。(二)日月食救护活动是统治者确立等级秩序和规范的媒介于人君而言,既蒙上“受命于天”的神秘外衣,统治天下万民,确立尊卑有序的等级制度遂为其格外重视。早在西汉时期,董仲舒就针对日食天象阐明自己的阴阳、尊卑理念。他在救日食的祝词中称:“昭昭大明,谶灭无光,奈何以阴侵阳,以卑凌尊。”43这种思想观念为明人所继承。明人认为,日食的出现是上天对人间秩序出现错乱的警告,是“小人陵君子,夷狄侵中国之象”44,因此当行救护,使尊卑秩序恢复正常。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秋七月,日食,世宗命臣下协同救护,并敕谕:“天心下眷,累及太阳,正臣子欺君父,外阴侵内阳之咎也。夏言以臣凌君,罪不下郭勋,第累年供事内范,故特宥死,去之,用承天戒,仍修省三日,祗告玄极殿,大小臣工宣既乃心,共图济理。”45世宗把日食出现归咎于夏言等人僭越大权,导致尊卑等级秩序错谬,借此剥夺夏言职权,其实就是借日食救护来树立君尊臣卑的等级观念,借此来强化皇权,确立威信。 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王门后学、时任南京监察御史的赵锦因日食上疏弹劾内阁大学士严嵩专权窃政。其疏云: 臣谨按春秋所载先贤所论,皆以为阴盛阳微之象,或政权在臣下,或夷狄侵中国,或妇乘夫,或臣子背君父。又山东、淮徐之间,连岁大水,四方地震叠见,章奏皆为阴盛之类。《书》曰:天有显道,厥类惟彰。故自古未有不召而自至之灾,亦未有有灾而无应之理。恭惟陛下遇而惧,同符大禹,必能上回天心,左右之臣亦必能极言时政之阙失,以上副陛下修省之实。46 赵锦将日食、水旱等灾变的发生与朝廷威权下移相联系,修省的当务之急在于树立威权,明确尊卑等级,意在强调权臣严嵩喧宾夺主,多所僭越,希望世宗予以警省。当时严嵩颇得盛宠,威权正炽,时任兵部武选司员外郎的杨继盛因弹劾严嵩而遭重谴,赵锦也难以幸免,“下诏狱拷讯,搒四十,斥为民”。47赵锦虽然弹劾未果,但世宗却因严嵩屡遭言官弹劾而意识到威权下移带来的隐患。(三)日月食救护活动所见明代政治生态变化对日、月食进行救护,出于统治者敬天的诚意。救护活动中统治者的态度和表现,不仅是其敬天理念的反映,还是统治者政治态度、心理状态和政治变动的注脚,由此我们可以从救护活动中管窥明代的政治生态诸面相。 宣德五年(1430年),“八月己巳朔,日当食,阴雨不见”,礼部尚书胡濙请旨率群臣上表称贺。明宣宗不许,并颁下敕谕:“今以阴雨不见,得非朕昧於省过而然欤?况离明照四方,阴云所蔽有限,京师不见,四方必有见者,比之不食,天可欺欤?朕尚图修省,以仰答天意。”48明确表示敬天需诚心自省,从而例行救护。明制,日食不及分数,免救护。正统五年(1440年)十二月,明英宗敕谕臣下: 昨钦天监言正统六年正月朔日食,凡九十一秒。故事,食不一分者,不救护。朕惟事天之诚,虽微必谨敬天之变,岂以微怠。况兹岁始阳德方亨,致灾有由,敢忘祗畏。是日,在京文武群臣,悉免贺礼,及期救护如制。49 明英宗为表敬天之诚,提前颁下谕旨免贺礼,例行救护。至明中期,明朝皇帝的这种敬天诚意开始出现变化,日益怠惰。成化四年(1468年)春正月,“月食有阴云蔽之,不行救护礼。”50正德四年(1509年)十月十五日,“是夜望,月食,以食少,免救护。”51而至嘉靖时期,这种怠慢救护的现象更为频繁。嘉靖十八年(1539年)九月乙未,“是日,日食三分,在未明之前,免诸司救护。”52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四月,因阴云不见,免日食救护,而“礼卿吴山不从,竟循例救护”53,结果使得明世宗不悦,吴山也被罢职。明代皇帝救护日月食的态度变化可见一斑,时人皆云:“嘉靖惑于瑞应,惟以粉饰治象为心。一时诸臣,迎合圣意,纷纷讳饰,具表称贺,尊谀贡媚,相习成风,几不可胜责。”54 另外,以谢肇淛为代表的士大夫阶层对预先推算日、月食大多持反对态度。在他看来,“使日食不预占,令人主卒然遇之,犹有戒惧之心,今则时刻秒分已预订之矣,不独人主玩之,即天下亦共玩之矣。”55对天的敬畏在于内心,人君应时刻秉承戒惧之心,时常反省,而对天象进行测算,天长日久必定生出怠惰之心,敬天的诚意也随之减弱。这与明代政治运行颇多类似。正如洪武二十年(1387年)明太祖大祀天地于南郊之时所阐明的那样:“所谓敬天者,不独严而有礼,当有其实。天以子民之任付于君,为君者欲求事天,必先恤民,恤民者,事天之实也。”56儒家意识形态下敬天与恤民相通,敬天的终极目的在于恤民。由明代官方的日、月食救护活动,我们可以推知,明代统治阶级的生民观念也随着政治运行的轨迹而变化,其政治生态日益走向恶化。 结 语 在古代社会,先民们于蒙昧时期就开始对头顶的天产生敬畏之感,渴望依靠天的力量来实现农事的风调雨顺。随着国家的建立和权力的产生,对天的仰赖开始由单纯的农事愿望转变为以社会意识形态和政治文化理念为基础的国家需求,在天人感应思想观念下建立起来的君主专制政权,通常借助上天带来的神秘感来树立权威。在受命于天的旗帜下,人君常存虔诚之心,敬谨事天,以防天命转移。若遇天变,恐慌随之而来,首先是出于对天的不可知性而产生的心理反应,最为重要的还是因为害怕“天谴”, 担心天命转移而带来的政治恐慌。由此,遇灾祈禳就成为统治阶级维持天命,稳固统治的绝佳手段,出现日、月食而循例救护,就是祈禳灾异的方式之一。 明代官方日、月食救护思想是在继承前代救护理念的基础上,进行损益,结合明初所定礼仪规范而形成的,且带有很明显的时代特色。明太祖对日、月食救护颇多注意,即位之初就亲定救护仪注,至洪武二十六年更定,对统治阶级各层的救护礼仪作了详细的规定,终明之世,循例行之。日、月食救护也和明代其他祭祀典礼一样,寄托了统治阶级浓厚的政治意图,以高规格且严肃规范的礼仪对以日、月为代表的超自然力量表达敬畏之心,成为最高统治者确立无上权威、明确等级观念的重要助力。同时,在敬天思想观念下,“天谴”带来的心理和政治两方面的恐慌又在一定程度上对皇权进行约束,使之不能为所欲为。 从明代不同时期皇帝对日、月食的救护态度中,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对日、月食救护的态度和重视程度基本上与明代政治生态发展亦步亦趋,至明中后期,这种救护活动也开始逐渐为统治者所怠慢。对天降灾异产生恐惧感,既而通过祈禳的方式消除恐慌,恢复人间秩序以合乎天命,这种禳灾思想与明代政治的发展变化相伴始终,这一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注释 1董斯张:《广博物志》卷4,《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980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70页。 2参见宁晓玉:《明清之际确定日月食方位的几种方法》,《自然科学史研究》2004年第1期;谢小华:《清代的日、月食救护》,《紫禁城》2009年第7期;赵君亮:《日月交食的基本规律》,《自然杂志》2008年第3期;朱海珅、孙亭:《对中国古代日月食救护仪式异同的分析》,《阴山学刊》2015年第2期。 3《礼记》卷18《曾子问第七》,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394页。 4苏舆撰、钟哲点校:《春秋繁露义证》卷12《阴阳义第四十九》,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334页。 5陈洪谟撰、盛冬铃点校:《继世纪闻》卷5,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98页。 6孙旬:《皇明疏钞》卷22《修省六》,《续修四库全书》第463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694页。 7刘基著、林家骊点校:《刘伯温集》第5卷《说》,浙江古籍出版社2016年版,第187页。 8万历《大明会典》卷103《祥异》,《续修四库全书》第789册,第62—63页。 9《明史》卷31《历志一》,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518页。 10廖道南:《楚纪》卷28《孚谏外纪后篇》,明嘉靖二十五年何城李桂刻本。 11杨伯峻编著:《春秋左传注·昭公十七年》,中华书局2016年版,第1384页。 12《后汉书·礼仪志上》,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3101页。 13《晋书》卷19《礼志上》,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594页。 14《明史》卷57《礼志十一》,第1441页。 15《明太祖实录》卷226,洪武二十六年三月戊申,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明实录》校印本,第3303页。 16《明太祖实录》卷226,洪武二十六年三月戊申,第3304页。 17万历《大明会典》卷223《钦天监》,《续修四库全书》第792册,第635页。 18李贤:《天顺日录》,《纪录汇编》卷22,第409页。 19(11)《明孝宗实录》卷144,弘治十一年闰十一月丁丑,第2514页。 20程明试著,程朱昌、程育全编:《程子樗言》卷2《日食》,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21页。 21陈建:《皇明通纪集要》卷17,明崇祯刻本。 22俞汝楫:《礼部志稿》卷96《元旦日食免诸礼》,《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98册,第730页。 23夏燮撰、沈仲九点校:《明通鉴》卷60,世宗嘉靖三十二年,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356页。 24施沛:《南京督察院志》卷26《仪注》,明天启刻本。 25南炳文、吴艳玲辑校:《辑校万历起居注》,万历二年,天津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76页。 26《明神宗实录》卷530,万历四十三年三月丁未,第9963页。 27《明宪宗实录》卷168,成化十三年七月乙酉,第3048页。 28《明孝宗实录》卷19,弘治元年十月乙未,第445页。 29郭正域:《皇明典礼志》卷20《王国礼》,明万历四十一年刘汝康刻本。 30(12)(13)刘若愚:《酌中志》卷16,北京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107、104、111页。 31余继登:《典故纪闻》卷11,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96页。 32范守己:《皇明肃皇外史》卷33,清宣统津寄庐钞本。 33俞汝楫:《礼部志稿》卷96《日食遇时享》,第737页。 34俞汝楫:《礼部志稿》卷96《视牲遇日食》,第737页。 35俞汝楫:《礼部志稿》卷96《大丧遇日食》,第739页。 36按:明代三大节为正旦、冬至、万寿三节。正旦为一年之始,即通常所说的春节;冬至节在农历十一月中旬,古人视这一天为阳气始生之日;万寿节则为皇帝生辰之期。 37刘若愚:《明宫史》火集《饮食好尚·正月》,北京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83页。 38葛洪撰、周天游校注:《西京杂记》卷5《董仲舒答鲍敞问京师雨雹》,三秦出版社2006年版,第240页。 39沈括撰、金良年点校:《梦溪笔谈》卷3《辩证一》,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18页。 40《尚书正义》卷12《洪范第六》,阮元刊印《十三经注疏》本,第190页。 41杨东明撰、邹建锋编校:《青琐荩言》卷上《祷雪疏》,《北方王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版,第1123页。 42何乔远:《名山藏》卷2《典谟记·太祖二》,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46—147页。 43俞汝楫:《礼部志稿》卷88《表贺日食不见》,第577页。 44俞汝楫:《礼部志稿》卷88《省日月交食》,第588页。 45董斯张:《广博物志》卷1,《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980册,第19页。 46范守己:《皇明肃皇外史》卷33。 47范守己:《皇明肃皇外史》卷22。 48陈子龙等:《明经世文编》卷340《赵侍御文集》,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3643页。 49《明史》卷210《赵锦传》,第5562页。 50黄光昇:《昭代典则》卷14,《续修四库全书》第351册,第405页。 51《明英宗实录》卷74,正统五年十二月丁酉,第1449页。 52《明宪宗实录》卷50,成化四年正月丙子,第1020页。 53《明武宗实录》卷56,正德四年十月癸卯,第1254页。 54《明世宗实录》卷229,嘉靖十八年九月乙未,第4731页。 55《明世宗实录》卷545,嘉靖四十四年四月壬午,第8800页。 56夏燮撰、沈仲九点校:《明通鉴》卷60《世宗嘉靖三十二年》,第2356—2357页。 57谢肇淛:《五杂组》卷1《天部一》,上海书店出版社2009年版,第8页。 58《明太祖宝训》卷1,洪武二十年正月甲子,第25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