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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懷通:大克鼎與《多方》體例研究

http://www.newdu.com 2021-04-01 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 佚名 参加讨论

    大克鼎與《多方》體例研究
    張懷通
    河北師範大學歷史文化學院
    《多方》是周公代替成王向“四国多方”、“殷侯尹民”;“有方多士,暨殷多士”发布的一篇诰命。与《大诰》、《酒诰》等周初诰命全篇只有开头一个“王若曰”不同的是,《多方》的体例是文本的前后有两个“王若曰”。
    “王若曰”即王如是说,是史官记录王命时所作标记性文字,意思是说下面所记内容都是实录[1]。既然如此,《多方》作为“一篇”诰命,文本前后却有两个“王若曰”,为什么?对此古今学者作出了大约三种解释:一、“王若曰”就是“王曰”。代表学者是曾运乾[2]、董作宾[3]。二、《多方》原本只有第一个“王若曰”领起的前半部分,第二个“王若曰”领起的后半部分是由《多士》的后半部分附益而来[4]。三、“(周公)有一些讲话可能较长,或讲话对象有两位,那么史官就得分为两组,于是每组史官在所作记录之前都标记了‘王若曰’”[5]
    第一种解释没有将两个“王若曰”看作一个体例,实际上是将问题取消了。第二种解释对篇章结构改动较大,主观臆断的色彩太浓。第三种解释只是看到了诰命对象不同这一种可能性,没有注意到还存在时间、地点不同的可能性,因此对于《多方》体例形成原因的认识,仍然未达一间。为此,本节对《多方》中两个“王若曰”体例形成的原因,在学者已有成果的基础上,进行新的探讨[6]
    两个“王若曰”发布的地点
    《多方》诰命正文之前有一段类似序言的文字,作“惟五月丁亥,王来自奄,至于宗周”,交待《多方》的发布缘起,包括作者、时间、地点、事件四个要素。其中的宗周,古今多数学者认为是镐京[7],即现在的陕西省西安市。然而令人不解的是,第二个“王若曰”领起的后半部分中,在讲到对服从天命者实行的政策时,周公特地强调“尔乃自时洛邑,尚永力畋尔田”。其中“自时洛邑”,意思是自是洛邑,在这个洛邑。这是很多学者共同的理解[8]。刘起釪先生将其翻译为:“你们在洛邑这地方住下来,长期用力于田亩”[9]。既然将洛邑称为“这地方”,那么周公的讲话就一定是在洛邑。如此一来,《多方》的发布地点就有了两个,一个是宗周,一个是洛邑。
    “一篇”诰命在两个地点发布,显然是一个矛盾。为此,蔡沈不惜曲解宗周的含义,竟然说“宗周初无定名,随王者所都而名耳”[10],意思是成周洛邑也可以叫宗周。对于宋儒这样做的目的,刘起釪先生明确指出,“显然是为了想解决在宗周发布这一诰辞,而所诰的对象是迁洛邑的殷民这一矛盾”[11]。然而面对这个矛盾,刘起釪先生自己也无可奈何,他说:“他们既主要居住在洛邑,是不是把他们各族(即多方)的首领人物叫到宗周镐京一道来听诰诫呢,还是如宋儒所说的周公到洛邑来讲这篇诰辞,还待进一步论定,现在似乎只好同意宋儒所说的,来把问题讲通。然而把他们的首领人物叫到宗周镐京来听诰诫不是没可能的。”[12]这句话表露了博学善断的老先生的顾此失彼、无所适从的窘迫心态。
    其实,宗周与洛邑的矛盾不是不可以调和,只要实事求是地承认诰命是在两地——宗周与洛邑——发布就可以了。但前提必须是,破除《多方》是“一篇”诰命的思维定势。
    两个“王若曰”发布的对象
    《多方》第一个“王若曰”领起的前半部分,一上来就明言诰命对象——“猷告尔四国多方,惟尔殷侯尹民”。所谓四国多方,是“指四国境内的各族首领及四方境内的称为方的各族首领”[13]。如果不拘泥于四国四方的具体含义,那么方国首领的解释还是可取的。所谓殷侯尹民,是“指《大盂鼎》铭文中的殷边侯甸与殷正百辟,也即《酒诰》中的内外服”[14]。在此后的前半部分诰文中,又一连出现了三个“尔多方”。由此可见,多方是主要诰命对象,这也是本篇诰命标题为《多方》的原因。
    第二个“王若曰”领起的后半部分,一上来也明言诰命对象——“诰告尔多方”。在此后的诰文中,又一连出现了六个“尔多方”,一个“尔多国”。杨树达先生说:“四国多方,乃古人复叠语”[15]。那么这些多方或多国应是承接上半部分而来,表明两个部分在诰命对象上的前后相同的方面。
    除了多方与多国之外,第二个“王若曰”领起的后半部分还有一个诰命对象——“猷告尔有方多士暨殷多士”。紧接着在下面的诰文中又出现了一个“多士”[16],这个多士应是对上面两个多士的总括。
    所谓“殷多士”,孔颖达疏云:“当谓迁于成周顽民之众士”[17]。其身份与地位,大约与《多士》中的“商王士”相当,或许就是同一批人,或许二者有交叉。《世俘》记载“癸丑,(武王)荐殷俘王士百人”,又记载“武王乃废于纣矢[大]恶[亚]臣人百人”,其中“王士”与“大亚臣”相对而言,身份与地位都较低一些[18],应是商王朝的一般政事人员[19]。由此可见“殷多士”,与第一个“王若曰”的诰命对象“殷侯尹民”不是同一批人。所谓“有方多士”,与“殷多士”一起接受诰命,身份与地位应该和“殷多士”大致相当,因此应是各个方国的一般政事人员。
    然而,刘起釪先生却说:“‘有方多士’及‘殷多士’,即是篇首‘猷告尔四国多方惟尔殷侯尹民’句中之‘四国多方’与‘殷侯尹民’二者中的多士。”[20]其实,四国多方与殷侯尹民都是首领、诸侯、高级官员,其中哪有一般政事人员的士?况且刘先生自己同时又说“当时‘士’大都是武士”[21],这就更对不上号了。刘先生的问题主要出在“这两句话是前后相照应的”误解之上,而误解又建立在《多方》是“一篇”诰命的思维定势之上。
    如果我们抛却成见,客观地看待“四国多方”、“殷侯尹民”与“有方多士”、“殷多士”的差异,就应该承认《多方》两个“王若曰”的诰命对象存在着前后不同的方面。
    第一个“王若曰”的诰命对象是方国首领、殷商诸侯及高级官员,第二个“王若曰”的诰命对象则是方国首领以及方国与殷商的一般政事人员。既有所同,也有所不同。相同的对象,使得两次诰命在语势与内容上前后相连,不同的对象,说明两个“王若曰”原本是两次诰命。
    两个“王若曰”发布的内容
    《多方》第一个“王若曰”领起的前半部分,主要阐述夏、商天命转移的理论。主要观点有:“惟帝降格于夏,有夏诞厥逸,不肯戚言于民,乃大淫昏”,“天惟是求民主,乃大降显休命于成汤,刑殄有夏”;“(成汤)以至于帝乙,罔不明德慎罚,亦克用劝”,“今至于尔辟,弗克以尔多方享天之命”[22]。与《召诰》所载周公的话,“我不可不监于有夏,亦不可不监于有殷。我不敢知,曰:‘有夏服天命,惟有历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我不敢知,曰:‘有殷受天命,惟有历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23]相互照应,是西周初年政治思想的主旋律。
    第二个“王若曰”领起的后半部分,开始一段承接上文阐述夏、商、周天命转移的理论,然后用四五个段落要求方国首领、方国多士及殷商多士认清周人已经膺受天命的事实,自觉服从周人的统治,并且宣布对于接受天命转移者实行继续保有田宅、简选以在王朝任职的政策。是对第一个“王若曰”领起前半部分的政治思想的具体落实。两个“王若曰”,无论语势,还是思想,都前后贯通,一脉相承。
    两个“王若曰”虽然思想前后贯通,但由于发布对象有所不同,因而结构有些区别。第一个“王若曰”发布对象是同一批人,所以整个前半部分一气呵成,中间没有再出现“多方”、“殷侯”等之类的称呼词语。第二个“王若曰”发布对象既有多方,也有多士,所以每次对象转换,开头都有“王曰”、“又曰”等标记性文字。这样的文本形式,与西周早期的大盂鼎、西周晚期的毛公鼎,完全一致,是西周通行的册命体例。
    语势、思想的前后贯通,说明两个“王若曰”是为一个问题而发布。文本形式的区别,说明两个“王若曰”发布于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乃至部分不同的对象。就一个问题反复诰命,是周公在复杂政治形势下的迫不得已,周公在第二个“王若曰”中多次强调“我惟时其教告之,我惟时其战要囚之,至于再,至于三”,“今我曷敢多诰”,“我不惟多诰”等,也印证了《多方》不是一次性完成的诰命。
    不是一次性完成,却是为了一个问题而发布,因此两次诰命被编辑合成在一起,形成了《多方》文本中前后有两个“王若曰”的体例。
    两个“王若曰”发布的时间
    既然两个“王若曰”领起的前后部分是两次诰命,那么它们相距多长的时间呢?这个问题的答案,就在《多方》的文本之中。第二个“王若曰”领起的后半部分中有这样一句话:“王曰:‘呜呼!猷告尔有方多士暨殷多士,今尔奔走臣我监五祀。’”[24]对于其中的“监”、“五祀”等词语,学者之间有不同的理解。据笔者初略统计,有代表性的大约是五家之说。(1)蔡沈的“言商士迁洛,奔走臣服我监,于今五年矣”[25]。(2)夏僎的“周公摄政凡七年,自三年东方之乱既定,今是成王即政之明年,是五年也”。(3)江声的“武王命三叔监殷,殷民皆臣服,于兹十年矣。言五祀者,本其未叛时言也”。(4)皮锡瑞的“《大传》云:‘周公摄政,一年救乱,二年克殷,三年践奄,四年建侯卫。’建侯卫即封康叔之事,监当读如‘王启监’之‘监’,指康叔、中旄父言之。‘臣我监五祀’,当从建侯卫之年数起。《多方》之作,盖在归政一二年后,距四年建侯卫适得五祀”。(5)刘起釪先生的“自灭殷设立三监监殷民……至以这篇诰辞对殷民讲话的五年”[26]。这五家说法,虽然有起讫时间的差异,但都将《多方》看做一篇诰命。如此一来,便产生了《多方》篇次在《雒诰》之后,此时周公已经致政,而其开头却说“惟五月丁亥,王来自奄,至于宗周”,此时周公正在摄政的矛盾。
    为了解决这个矛盾,学者左右弥缝,例如蔡沈说:“成周既成而成王即政,成王即政而商奄继叛,事皆相因,才一二年耳。今言五祀,则商民之迁固在作洛之前矣,尤为明验。”[27]再如皮锡瑞说:“商、奄之属既叛而服,服而再叛”[28]。前者用“商民”这一模糊概念代替多方,后者接着蔡氏之说进行附会,尽显在强大矛盾夹缝中的不得转团之状。
    其实,这个矛盾是不存在的,但前提必须是按照本节的理解,将《多方》的两个“王若曰”领起部分看作是两篇诰命。第一个“王若曰”领起部分发布于“周公摄政……三年践奄”[29]以后,第二个“王若曰”领起部分发布于周公摄政七年致政成王即《雒诰》原件记录入档以后。“以后”的范围既不是严丝合缝,也不是漫无边际,而是存在着跨年的可能。但无论如何,二者相距是五年,则定无可疑[30]
    相隔五年的两次诰命的编辑合成,在衔接之处留下了一些痕迹。第一个“王若曰”领起部分对于天命理论的阐述,只有夏商而没有商周之间天命转移的内容;最后一句话是“呜呼”,在语句上无所归属;“呜呼”前面的一句话“至于尔辟,弗克以尔多方享天之命”,与前面对于夏商天命转移理论的阐述,在字数篇幅上很不对称。第二个“王若曰”开头对于夏、商、周天命转移理论的阐述,在内容层次上有些颠倒、缺略。蔡沈针对其中的“乃惟尔辟以尔多方大淫,图天之命,屑有辞”一句话说:“以下二章推之,此章之上当有阙文。”[31]这些固然不排除是口头语言所致,但更主要的原因,可能是两个“王若曰”领起部分衔接时处理起来难度较大,对于有些内容不得不作一些调整或删减[32]。此其一。
    其二,在开头体例上留下了一些痕迹。《多方》的开头是“周公曰:王若曰”,对此,蔡沈说:“吕氏曰:‘先曰“周公曰”,而复曰“王若曰”,何也?明周公传王命而非周公之命也。周公之命诰,终于此篇,故发例于此,以见《大诰》诸篇凡称王曰者,无非周公传成王之命也。’”蔡氏的解释有道理,但在观念的原因之外,笔者认为,不应忽略编辑合成的原因。
    《多方》第一个“王若曰”领起部分作于周公摄政之时,其开头应该像周公摄政时所作《康诰》一样是“王若曰”;第二个“王若曰”领起部分作于周公致政之后,其开头应该像周公致政后所作《君奭》、《立政》一样是“周公若曰”。但为了协调统一体例,体现周公代王讲话的情势,编者便作了兼顾前后情况的综合性安排,即“周公曰:王若曰”。同时,将其次序编排在记载周公致政、成王亲政典礼的《雒诰》的后面。
    大克鼎对《多方》的佐证
    能为《多方》由两次诰命编辑合成提供佐助证明的,是西周晚期的大克鼎。大克鼎由两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
    克曰:穆穆朕文祖师华父,聪厥心,宇静于猷,淑哲厥德,肆克恭保厥辟恭王,谏乂王家,惠于万民,柔远能迩。……天子明哲,景孝于神,经念厥圣保祖师华父,克王服,出入王命,多赐宝休。丕显天子,天子其万年无疆,保乂周邦,畯尹四方。(《集成》5.2836)
    主要内容是膳夫克对于文祖师华父及当朝天子的颂扬。第二部分是:
    王在宗周,旦,王各穆庙,即位,申季佑膳夫克,入门,立中廷,北向。王呼尹氏册命膳夫克。王若曰:克,昔余既令汝出入朕命,今余惟申就乃命,赐汝叔巿……敬夙夜,用事,勿废朕命。(《集成》5.2836)
    主要内容是王对于膳夫克的册命与赏赐。从直接或间接记载的王命方面看,第二部分中王对克的赏赐物品中有“叔巿”,可知是册命礼中的“三命”之礼。第一部分的“出入王命”与同一人所作之器克钟中的“尃奠王令”[33],可能有一定的联系。如果说克钟所载是“初命”,那么第一部分就是“再命”。由此可知,第一二两个部分中的王命分别是时间有所间隔的两次王命。从外在形式方面看,第一部分与第二部分的中间空了一行,相距2厘米。此外,第一部分用阳文方格为界限,第二部分中大约三分之一也用阳文方格为界限,而其他三分之二则没有[34]。从行文方式方面看,第一部分是一篇讲话,第二部分是一篇记事兼记言的文件,前者是私人制作,后者则是王朝档案,性质有显著的区别。
    两次王命,两种分界的方式,两类性质的材料,两个部分各自独立,但又同时出现在同一篇铭文中,这分明是编辑合成的结果[35]
    由大克鼎反观《多方》。《多方》作为诰命,当然是周公的讲话。讲话的地点一是宗周,一是洛邑;讲话的对象既有多方,也有多士;讲话的内容既前后贯通,又各有侧重。所以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多方》是由两个“王若曰”分别领起的两次诰命编辑合并而成。尽管编辑的过程,合并的方式,与大克鼎或有所不同,但精神实质一致[36]
    从《多方》看《多士》的体例
    对于《多方》体例的研究已如上述,现在此基础上对于《多士》的体例及相关问题作一延伸考察。
    在《尚书·周书》中,《多士》与《多方》最为接近。首先是体例,二者都是由两个“王若曰”组成[37],而且也是第一个“王若曰”领起的前半部分一气呵成,第二个“王若曰”领起的后半部分则是在“王若曰”之后又一连出现了四五个“王曰”或“又曰”。其次是内容,都是先阐述天命转移的理论,然后宣布“宅尔邑,继尔居”的政策。第三是对象,《多士》都是诰命“商王士”,《多方》诰命面对着的除了多方与殷侯之外,还有“多士”。基于这三点以及上文的论述,笔者判断,《多士》与《多方》一样,也是由两次诰命编辑合并而成,而且两次诰命的间隔应在五年以上。
    陈梦家先生曾根据《多士》与《多方》的诸多相近之处认为:《多士》原来只有第二个“王若曰”领起的后半部分,其第一个“王若曰”领起的前半部分是由《多方》的前半部分附益而来[38]。现在由笔者的判断看,是不能成立的。
    基于《多士》由两次诰命编辑合成的判断,可以对长期以来困扰学者的《多士》与《多方》的篇次问题,重新进行解释。
    首先,《多士》第一个“王若曰”领起的前半部分发布于《多方》第一个“王若曰”之前,这是《多士》在篇次上先于《多方》的原因。证据有二,一是其序言中的“周公初于新邑洛”一句话。称成周为“新邑洛”,而《多方》称为“洛邑”。在成周的名称从洛师,到新邑,到新邑洛,到洛邑,再到成周的过程中,洛邑显然比新邑洛要简练准确得多,正所谓后出转精。这是先于《多方》第二个“王若曰”领起部分。初,开始。于,往。“初于新邑洛”就是首次到达新营建的城邑洛。今本《逸周书·度邑》记载,洛邑的规划始于武王;《召诰》记载,周公在召公“以庶殷攻位于洛汭”之后,“朝至于洛,则达观于新邑营”,那么周公首次到达洛邑应该在此之前,相对于周公在雒邑的其他政治活动,在时间上最靠前。二是周公在讲述上帝厌弃夏人的史实时,用了“我闻曰”的词语,表示信息的来源,但在《多方》第一个“王若曰”领起部分讲述类似内容时,没有用同样的词语,而是直接说。这表明由于有了上次的讲述,夏史已经转化为通识,此次再讲已毋须说明出处。《尚书大传》说,“周公摄政,一年救乱,二年克殷,三年践奄”[39],因此笔者推测,《多士》第一个“王若曰”领起部分的发布,应该在“二年克殷”与“三年践奄”之间。
    其次,《多士》第二个“王若曰”领起后半部分的发布大约在《多方》第二个“王若曰”的前后,证据主要有三点,一是其中出现了对于《多方》“王来自奄”、“我惟大降尔四国民命”两句话进行照应的“昔朕来自奄,予大降尔四国民命”的言语;二是周公强调“今予惟不尔杀,予惟时命有申”,蔡沈说:“以自奄之命为初命,则此命为申命也。言我惟不忍尔杀,故申明此命。”[40]初命与申命有一定的间隔。三是两次提到“臣我多逊”,蔡沈说:“吴氏曰:‘……“移尔遐逖,比事臣我宗多逊”者,期之之辞也。“攸服奔走臣我多逊”者,果能之辞也。’”[41]后者显然是对多士改造好之后的肯定,于是才有了“今尔惟时宅尔邑,继尔居,尔厥有干有年于兹洛”优待政策的具体落实[42]。这项政策与《多方》的“尔乃自时洛邑尚永,力畋尔田”基本相同,可证二者大约是同时实行。再由“夏迪简在王庭,有服在百僚”的政策,在《多士》中是出自多士的要求,而在《多方》中由周公直接宣布看,《多士》第二个“王若曰”领起部分的发布可能稍前于《多方》的第二个“王若曰”。
    一些学者据此认为,《多方》的篇次应该在《多士》之前。陈梦家先生说:“今本《尚书》次第,《多士》在《多方》前,顾炎武《日知录》卷二‘王来自奄’条,已主《多方》应在《多士》之前,是正确的。《多方》作于‘今尔奔走臣我监五祀’。《多方》曰‘惟五月丁亥,王来自奄,至于宗周。周公曰王若曰:猷告尔四国多方’,而《多士》追述其事曰‘昔朕来自奄,予降尔四国民命’,即指《多方》”[43]。刘起釪先生甚至认为应将《多方》篇次更往前提,排在《大诰》之后,《康诰》之前[44]
    另外一些学者仍然坚持《多方》篇次在《多士》之后的传统看法,但对于二篇所载“王来自奄”、“昔朕来自奄”的先后照应关系,却不能做出合理的解释。例如杨筠如先生,他说:“疑奄人亦屡叛不服。此篇‘王来自奄’,与《多士》‘昔朕来自奄’,当非一事。”[45]这就将问题至于游移莫测的境地,具体的讨论也就无从谈起了,显然不可取。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学者受到了《多士》与《多方》都是“一篇”诰命思维定势的局限。现在笔者将《多士》还原为编辑合成自两次诰命的篇章,而且推测第一个“王若曰”领起部分发布于《多方》第一个“王若曰”之前,第二个“王若曰”发布于《多方》第二个“王若曰”的前后,而以稍前有较大可能,就可以在肯定影响西周初年政治格局与历史进程的周公东征践奄不可能是多次军事行动的前提下,顺畅地解决了《多士》、《多方》在《周书》中现有次序的问题,因而是合理的,是可以成立的。
    至于《多士》篇次在《雒诰》之后,《多士》开头体例的特殊性等问题,形成原因当与《多方》一样,此处毋须再论了[46]
    最后,谈一谈《多方》开始类似序言的一段文字,“惟五月丁亥,王来自奄,至于宗周”。其中的宗周,当指镐京。唐兰先生说:“凡器铭中称新邑的,都是成周之名未定时。及定名成周以后,则新邑为周,其东为成周,其西故都为宗周。其后称周为王城或但称王。有时只举成周也包括王城在内。”[47]似是宗周的名称起于成周定名之后,与成周相对而言。
    怎样看待这个后起的名称?笔者认为,这可能与其所在序言的性质有关。序言一般是后世编者所加,与诰命正文不必是同时产生[48]。程浩先生说:“随着时间的推移,后人已经不甚明晰这些‘书’作成的时代与故事背景。这就必须开展‘第二轮整理’,为‘书’篇添加一些故事背景与情节的描述”,“这次为‘书’篇增加情节描写的工作,既可能是出自该篇作成时史官的整理,也可能是后人的行为,但后者的可能性似乎要更大一些”[49]。编者对于史实的表述或许可以做到忠实,但对于地名的使用则有较大的选择余地,不必是本来面目,所以后世语言中地名的多样性,不能成为我们判断《多方》各部分形成时代的障碍。
    本文原载于《东夷文化论丛》第一辑,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19年。
    附记:最近,清华简《四告》发布,其《说明》云:“本篇凡五十简,……根据内容,简文可分为四组:……四组简均为告辞,内容独立,可分成四篇。第一篇是周公旦告皋繇。……第二篇是伯禽父受封,赴鲁前夕,告丕显帝宾任、明典、司义的告辞。第三篇是周穆王满为太子时的告辞。……第四篇是召伯虎围绕望鸱来集这一异象,对北方尸的告辞。四篇告辞按性质类聚,按年代排列,正体现了书类文献的编排原则。”(黄德宽《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上海,中西书局,2020年,第109页)对此,赵平安先生说:“《四告》 把四篇本来独立的告辞集中在一起,统一编号,使不同篇目的文献汇集成组,这显示了它的流传特色:即书类文献在单篇流传和以整书流传之间,还有一种中间状态,即以篇组(或组篇)的形式流传。”(《清华简<四告>的文本形态及其意义》,《文物》2020年第9期)这为本文对于《多方》、《多士》体例的论述,以及笔者的另一篇论文《由《梓材》论书篇的合成体例诸问题》(2018年11月纪念清华简入藏暨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成立十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收入《清华简研究》第四辑,2021年待刊)对于《梓材》体例的论述,即各自由两篇诰命或讲话编联合成,提供了有力证据。
    笔者,2020年12月7日
    
    


    [1]张怀通:《“王若曰”新释》,《历史研究》2008年第2期。
    [2]曾运乾:《尚书正读》,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181页。
    [3] 董作宾:《王若曰古义》,《说文月刊》第四卷(合刊本),1944年。
    [4] 陈梦家:《王若曰考》,《尚书通论》,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
    [5]张怀通:《“王若曰”新释》,《〈逸周书〉新研》,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
    [6]陈梦家先生说:“(《多方》、《多士》)两篇之中有两‘王若曰’,即包含两个诰命。”但同时又认为,其中一个是真,另一个则是由对方附益而来。见氏著《王若曰考》,《尚书通论》,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陈先生观点,下文具引,此不赘述。笔者的主张与之有很大不同,下文详论,请读者明鉴。
    [7]伪孔:《伪孔传》,《尚书正义》,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227页。
    顾颉刚、刘起釪:《尚书校释译论》,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1612页。
    李民、王健:《尚书译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267页。
    [8]伪孔:《伪孔传》,《尚书正义》,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229页。
    孔颖达:《尚书正义》,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230页。
    屈万里:《尚书今注今译》,北京,新世界出版社,2011年,第130页。
    [9]顾颉刚、刘起釪:《尚书校释译论》,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1651页。
    [10]蔡沉撰、王丰先点校:《书集传》,北京,中华书局,2017年,第186页。
    [11]顾颉刚、刘起釪:《尚书校释译论》,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1657页。
    [12]顾颉刚、刘起釪:《尚书校释译论》,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1659页。
    [13]顾颉刚、刘起釪:《尚书校释译论》,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1616页。
    [14]李民、王健:《尚书译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267页。
    [15]杨树达:《释尚书多方》,《积微居小学述林全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330页。
    [16] 笔者按:《多方》云:“呜呼!多士。尔不克劝忱我命,尔亦则惟不克享。凡民惟曰不享,尔乃惟逸惟颇,大远王命,则惟尔多方探天之威,我则致天之罚,离逖尔土。”蔡沈云:“‘多方’疑当作‘多士’。”见氏著《书集传》,北京,中华书局,2017年,第191-192页。蔡氏观点可能不妥当。多士与多方的互相重叠,正好说明第二个“王若曰”领起部分所诰对象不是单一的,而是多个。
    [17]孔颖达:《尚书正义》,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230页。
    [18]张怀通:《〈世俘〉错简续证》,《中国史研究》2013年第1期。
    [19]葛志毅先生说:“士是贵族社会中基层的执事管理者名号。”见氏著《重论士之兴起及其社会历史文化地位》,《谭史斋论稿五编》,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11年。笔者按:葛先生所论是西周时代的士,对于我们认识商周之际的士有参考价值。
    [20] 顾颉刚、刘起釪:《尚书校释译论》,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1639页。
    [21] 顾颉刚、刘起釪:《尚书校释译论》,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1639页。
    [22] 蔡沉撰、王丰先点校:《书集传》,北京,中华书局,2017年,第187、188页。
    [23] 蔡沉撰、王丰先点校:《书集传》,北京,中华书局,2017年,第161页。
    [24] 蔡沉撰、王丰先点校:《书集传》,北京,中华书局,2017年,第191页。
    笔者按:其中的“猷”,应是发语词,因此其后紧接“诰”而删除原来标点的叹号。
    [25] 蔡沉撰、王丰先点校:《书集传》,北京,中华书局,2017年,第191页。
    [26] 笔者按:这五家说法,大家可以参见皮锡瑞、刘起釪的综述。见氏著《古文尚书考证》,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399页;《尚书校释译论》,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1640页。
    [27] 蔡沉撰、王丰先点校:《书集传》,北京,中华书局,2017年,第191页。
    [28] 皮锡瑞撰,盛冬铃、陈抗点校:《古文尚书考证》,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399页。
    [29] 伏胜撰、郑玄注、陈寿祺辑校:《尚书大传》,《丛书集成初编》,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101页。
    [30] 笔者按:蔡沈在《多方》之“惟帝降格于夏,有夏诞厥逸,不肯戚言于民,乃大淫昏,不克终日,劝于帝之迪,乃尔攸闻”一句话的下面说:“此章上疑有阙文。”见氏著《书集传》,北京,中华书局,2017年,第187页。由此可见,由于间隔较长,文本已经有所残缺。
    [31] 蔡沉撰、王丰先点校:《书集传》,北京,中华书局,2017年,第189页。
    [32] 笔者按:蔡沈说:“至于此章,先‘呜呼’而后‘王若曰’,《书》亦无此体也。周公居圣人之变,史官豫忧来世,传疑袭误,盖有窃之为口实矣,故于周公诰命终篇发新例二(其一是开头的“周公曰:王若曰”),著周公未尝称王,所以别嫌明微,而谨万世之防也。”见氏著《书集传》,北京,中华书局,2017年,第189页。蔡氏看出了问题,解答有自己的角度,有时代的烙印。笔者认为,编辑合成应该是主要原因。
    [33]克钟,西周晚期,《集成》1.209。
    [34]关于大克鼎的相关说明文字,都引自陈梦家先生的描述,见氏著《西周铜器断代》,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259-263页。
    [35]《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中的《前十年为后十年做好准备》、《植树造林》、《搞资产阶级自由化就是走资本主义道路》、《关于政治体制改革问题》、《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等六篇文献(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也能为《多方》由两次诰命编辑合成提供参考证据。
    《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多数篇章是谈话,具有明显的口头语言特征,是当代中国的最高政治思想,因而与《多方》等西周初年周公发布的政治文诰有很大的可比性(张怀通:《邓小平与周公旦》,《沮诵微刊》2017年2月20日)。
    六篇文献可以分为四种类型,1、题字批语,《植树造林》是。2、将两次谈话糅合为一篇文章,《前十年为后十年做好准备》是。3、将多次谈话编辑合成一篇文章,每次谈话用一、二、三等数字作标记,以示分别,《搞资产阶级自由化就是走资本主义道路》、《关于政治体制改革问题》、《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4、将多次谈话编辑合成一篇文章,由于内容调整较大,标记数字用(一)、(二)、(三)等,以示分别,《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是。其中第三种类型与《多方》的可比性最大。
    现在抄录较有代表性的《关于政治体制改革问题》一文的页下注、文中夹注,来窥见这些文献由单篇谈话到编辑合成一篇文章的过程与方式。《关于政治体制改革问题》题目的页下注释是:“这是邓小平同志一九八六年九月至十一月的四次谈话中有关政治体制改革问题的内容节录。”第一次谈话后面右下方的注释是:“一九八六年九月三日会见日本公明党委员长竹入义胜时的谈话。”第二次谈话后面右下方的注释是:“一九八六年九月十三日听取中央财经领导小组汇报时的谈话。”第三次谈话后面右下方的注释是:“一九八六年九月二十九日会见波兰统一工人党中央第一书记、国务委员会主席雅鲁泽尔斯基时的谈话。”第四次谈话后面右下方的注释是:“一九八六年十一月九日会见日本首相中曾根康弘时的谈话。”
    邓小平主任之所以在三个月内四次会见外宾与部下时连续谈论政治体制改革问题,是因为“明年党的代表大会要有一个蓝图”。集中一段时间,考虑一个问题,理出一个思路,在多次谈话中不断完善提高,最终形成一套方案、一项政策、一个理论,符合人类的思维规律。
    [36] 笔者按:类似的问题,德国学者史克礼(Christian Schwermann)也有论述,大家可参见史克礼作、鲁鑫译:《西周青銅器銘文的複合作者身份:以天亡簋銘文為例》,That Wonderful Composite Called Author:Authorship East AsianLiteratures from the Beginnings to the Seventeenth Century. Edited by ChristianSchwermann and Raji C. Steineck,Leide,Boston,Brill:2014.
    [37] 笔者按:《多士》有两个“王若曰”,《书集传》、《尚书校释译论》等本是,但《尚书核诂》等本不是,今采前二者说,请读者明鉴。
    [38]陈梦家:《王若曰考》,《尚书通论》,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
    笔者按:陈先生在后来著作的《殷虚卜辞综述》(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613-614页)中,再次对《多方》与《多士》的内部结构、各自诰命对象、二者先后关系等进行了辨析比较,一方面说“《多方》、《多士》每篇各有两个诰命,每一诰命之首皆作‘王若曰’”,另一方面又说“《多士》作于《多方》之后,《多士》曰‘昔朕来自奄,予大降尔四国民命’,即指上述的《多方》中的两个诰命”。陈先生虽然没提二者彼此“附益”的问题,但认识仍是由直观所得,与《王若曰考》相比,并没有实质性进展。
    [39] 笔者按:对于伏胜的话应该辩证地看待,首先,克殷、践奄、营成周等事件,有的着眼于其起始时间而讲,有的着眼于完成时间而讲,有的着眼于其高潮时间而讲,每个事件延续的时间有长有短,彼此肯定前后有所交叉,因而不可一概而论,更不可一刀切。
    [40] 蔡沉撰、王丰先点校:《书集传》,北京,中华书局,2017年,第172页。
    [41] 蔡沉撰、王丰先点校:《书集传》,北京,中华书局,2017年,第172页。
    [42] 笔者按:蔡沈于《多士》之“尔乃尚有尔土,尔乃尚宁干止”句下作注云:“详此章所言,皆仍旧有土田居止之辞,信商民之迁旧矣。”见氏著《书集传》,北京,中华书局,2017年,第172-173页。说的正是这个意思。
    [43] 陈梦家:《王若曰考》,《尚书通论》,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
    [44] 顾颉刚、刘起釪:《尚书校释译论》,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1512、1609页。
    笔者按:杜勇先生对于《多方》、《多士》篇次的看法与陈梦家、刘起釪先生相近。他说:“《多方》作于《多士》前应上接《梓材》,《多士》作于《多方》后可上接《洛诰》,今古文《尚书》把《多士》编次在前《多方》编次在后的做法应该是错误的。这种错误可能早在先秦即已发生,以致司马迁作《史记》也莫辨正误。”见氏著《<尚书>周初八诰研究》(增订本),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年,第85页。
    [45] 杨筠如:《尚书核诂》,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59年,第254页。
    笔者按:杨先生观点继承了宋儒的看法,蔡沈在《多方》篇题之下云:“成王即政,奄与淮夷又叛,成王灭奄归,作此篇。按:《费誓》言‘徂兹淮夷、徐戎并兴’,即此事也”。见氏著《书集传》,北京,中华书局,2017年,第186页。可见这个问题纠缠于学者之心,既深且久。
    [46] 笔者按:《多士》、《多方》与《雒诰》可能有较大关系。《雒诰》云:“公曰:‘已!汝惟冲子,惟终。汝其敬识百辟享,亦识其有不享。享多仪,仪不及物,惟曰不享。惟不役志于享,凡民惟曰不享,惟事其爽侮。’”(蔡沉撰、王丰先点校《书集传》,北京,中华书局,2017年,第165页)其中的“百辟”或许包含了多士与多方,这意味着《多士》、《多方》的形成或许有《雒诰》所载成王亲政典礼的背景。
    [47] 唐兰:《西周青铜器铭文分代史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第44页。
    [48] 张怀通:《<逸周书>新研》,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第232、391页。
    [49] 程浩:《“书”类文献先秦流传考——以清华藏战国竹简为中心》,申请清华大学历史学博士学位论文,2015年,第147、1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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