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六人 86EDT34:5[1] 按:“第”上一字整理者未釋,圖版作:,疑“食”字,肩水金關漢簡73EJT37:120+333號簡“食”字作:,可參。 2 縣(削衣) 86EDT42:11 按:整理者所釋“縣”字圖版殘損,作:,亦有可能是“能”字,存疑不釋較爲適宜。 3 按:整理者所釋“舜”字恐非,該字圖版作:(暫稱爲A字),而漢簡中“舜”字作:(敦1011)、(73EJT10:103)、(73EJT25:72),知A字與“舜”差異較大。頗懷疑A字當爲“愛”字,肩水金關漢簡“愛”字作:(73EJT31:139)、(73EJT31:141)、(73EJT31:47),可參。另,核查簡文“三百廿五”與“子曰愛者在制所”分別由兩位書手寫就,釋文當斷開排序,以示區分,作: 三百廿五 子曰愛者在制所 86EDT44:4 □長伸中起居此人明勑諸部有行者輒苛捕致尉以爲賞□ 86EDT5H:49 孫占宇:“辟”,原釋作“尉”,今看此形,應是“辟”。[2] 按:孫占宇改釋“辟”可從,該字字形作:,地灣漢簡86EDT5H:110號簡有相同字形作:,整理者便是作“辟”,可參。[3]另,簡首一字整理者未釋,圖版作:,疑爲“列”字,漢簡中“列”字作:(EPT65:257)、(73EJT29:44),可參。由此,釋文作: 列長伸中起居此人明勑諸部有行者輒苛捕致辟以爲賞□ 86EDT5H:49 5 □會月十七日•謹案守尉 86EDT5H:143 按:簡首一字圖版殘損嚴重,整理者未釋,從文意推測疑爲“狀”字,地灣漢簡同批次簡,有近似辭例可爲佐證,如下: 狀會月十五日•府記即日昬到謹案中部候 86EDT5H:38 我們核對兩簡發現書風一致,當爲同一書手寫就,兩簡可對讀研究疑可編連。 [1]甘肅簡牘博物館等編:《地灣漢簡》,上海:中西書局,2017年。(本文圖版釋文均出自此書,不另註。) [2] 孫占宇:《〈地灣漢簡〉研讀札記(六)》,簡帛網2018年6月16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3168。 [3] 對比86EDT5H:49、86EDT5H:110兩簡,當爲同一書手寫就,疑可編連。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21年1月15日09:07。)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