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被“近代”束缚的民俗学 民俗学是“近代”的产物,被烙上了难以拭去的近代印记。如美国民俗学者理查德·鲍曼(Richard Bauman)所述,“当我们追溯(民俗学)基本概念的生成与发展时,我们越往前回溯越会清楚地发现,民俗学这一框架本身,诞生于宣告‘新时代’来临的社会变革中,而这一新时代,就是近代”。若离开了近代这一时代背景,民俗学将无从谈起。 18世纪以降发轫于欧洲的工业革命促使人们身边的技术飞速发展,过往的技术因效率低下而被作为陈腐之物舍弃。因工业革命而发展的工业化和资本主义从根本上改变了社会与经济的结构。同时,主权国家得以成立,人们被规训为具有统一的意识形态和身份认同的“国民”,而由这些国民组成的“民族国家”的诞生,让人们发现、创造出自身的文化。在这样的近代社会中,人们对自身文化的历史产生了乡愁,对逐渐消失的本国文化心有戚戚焉,从而努力找寻不同于其他国家和民族的自身文化的“本质”并复兴之。在这样的近代变迁中,民俗学诞生了。 民俗学受到“近代”这一特定时期要素的制约,这也是民俗学无法成为“普通”的学问的理由之一。在变革的近代,人们认为过去存在的文化以及文化的“本质”被破坏了。至少,这种基于充满乡愁的浪漫主义的想法,在世界各国民俗学的草创期都隐约可见。上文提及的汤姆斯创造的“folk-lore”一词,意味着古代文化的“残余”。而以此为契机诞生的“民俗学”,由浪漫主义式的以及越是古旧之物越有价值的原始主义(primitivism)式的思想形塑而出,“民俗”被视作过去的“残存物”(survivals)。 美国民俗学亦是如此。1888年,美国民俗学学会期刊The Journal of American Folklore的创刊号中记载了美国民俗学会创立的目的:“为了收集急速消失的美国民俗的残骸(For the collection of the fast-vasting remains of Folk-Lore in America)。”他们发现了近代化过程中消失的“残骸”(remains)里所具有的价值,创立了美国民俗学这一研究“残骸”的学问。 日本民俗学中,“传承”一词与“残存”“残骸”具有同样的内涵。在日本民俗学尚未完全成形的草创期,创始人柳田国男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有意选择了“传承”一词来表述民俗学的研究对象。“传承”一词实际是法语tradition的译词,它本应被译作“传统”,然而柳田为了回避文化的政治性,特意选择了“传承”这一译法。但“传承”这一表述之中,多少还是包含着从过去到现在的时间的连续性以及现实社会中的稀缺性这些特征,与“残存”“残骸”的表述不乏相似之处。 这些被视作“残存”“残骸”以及“传承”的文化,即“民俗”,在近代化的进程中数量不断减少,质量也不断变化。到了现代,质与量的变化更加剧烈,已非近代可比。如此,民俗学的“研究对象”不断减少和变化,然而更为严重的是,力求从这些研究对象中发现价值的怀古的、浪漫主义式的“思维方式”在现代社会及学术世界中失去了影响力。换言之,民俗学者难以在现代社会找到前近代的“残存”,即使找到,那种试图从“残存”中发现其“本质价值”的安逸的本质主义视角也早已被学术界否定,这使得民俗学的根基受到了动摇。 当然,世界各国的民俗学面对研究对象的变化、学问所处时代的变迁,也并非只是束手无策地漠然视之。为了应对这些变化,民俗学者努力修改概念与研究方法,试图从近代的束缚中逃脱出来。 例如萌发于19世纪末的美国民俗学,同时吸收了文学研究和文化人类学研究两方面的成果,并在两者的纠葛中形塑出当今的美国民俗学。换言之,美国民俗学在初始阶段带有浓重的自然主义和浪漫主义色彩,自然主义认为民俗是自然而然形成的实体,浪漫主义则幻想存在精神上纯粹的、本质的过去遗留物。然而如今,那样古老的民俗学已不复存在。 美国民俗学者依据现代社会的变化,相应地进行学术反思,重新探讨以往的概念和定义,时而在研究中大刀阔斧地改革。在被称作现代美国民俗学黄金时期的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年轻研究者为中心,倡导交流理论和表演理论,试图挣脱历史主义的束缚,转向过程研究。在这样的背景下,民俗学的基本概念、定义被重新审视,并被相应修改。例如,丹·本-阿默思重新定义作为研究对象的民俗(folklore),他的新定义广为人知。他说:“所谓folklore,就是小团体内的艺术化交流。”而阿兰·邓迪斯则指出,作为传承folklore的群体的“folk”,指的是“至少共有一种共同要素的任何一个群体”。 诚然,这些定义并未被美国民俗学者普遍接受,但至少从20世纪末开始,这种“宽松的定义”占据了上风,对定义的修改使得美国民俗学的研究对象(genre)发生了变化。结果,美国民俗学研究消除了都市与农村的空间界限,不论是农民的祭祀活动,还是街头表演,都可成为研究的对象。同时,美国民俗学从历史中心主义、本质主义的枷锁中解脱出来,消解了时间的边界,把眼前鲜活的民俗(living folklore)以及即将生成的文化都纳入研究对象之中。如此,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民俗学在学术上大展拳脚,得到了来自其他学科的尊重,开创出属于自己的“黄金时代”。 美国民俗学者通过多方面的努力和革新的创意来修改民俗学的重要概念,这些努力和创意体现出他们的锐意进取。遗憾的是,这种开拓创新的努力却未能使他们在学术世界站稳脚跟。这恰恰是美国民俗学的问题所在。美国民俗学概念的去近代化,令其能够适应包括现代在内的任何时代,却无法单凭这一点让美国民俗学度过学科危机。 这种顺应时代变化对民俗学做出适时调整的做法,同样出现在德国民俗学中。德国民俗学(Volkskunde)也是在近代化进程中诞生的,根植于充满乡愁的浪漫主义和民族主义。Volkskunde一词中原本就包含有Volk(民族、国民)之意,它是一门标榜民族主义,即试图从国民或日耳曼民族中提炼出共有精神的学问。活跃于19世纪的威尔海姆·海因里希·里尔(Wilhelm Heinrich Riehl),认为德国民俗学(Volkskunde)的职责之一,在于通过对传统文化的研究,提取出德国人统一的民族精神,并进行政策性的应用。这种浪漫主义式的民俗学研究成为第三帝国时期国家社会主义的帮凶,诸多民俗学者参与了纳粹政策的制定。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出于对政治参与的反省,德国民俗学者从根本上对民俗学进行了变革,或者说彻底放弃了原有的研究。 1970年,西德民俗学会在法尔肯斯坦(Falkenstein)召开了足以载入史册的重要会议。在这次会议上,民俗学者就民俗学的研究内容、定义、名称等进行了详细探讨。他们对Volkskunde一词的定义进行了转换,提出Volkskunde研究是对客体及主体中表现出的具有文化价值的传递物(以及对其进行界定的原因、伴随的过程)展开的分析,分析的出发点是社会文化的诸多问题,分析的目的在于协助解决这些问题。同时,他们还指出,Volkskunde这一学科名称已不合适。 如今,Volkskunde这一学科名称并没有完全消失,但德国民俗学者及其所属的机构大多将自己安身立命的学科名变更为“文化与人类学”(Ku1turanthropologie)、“经验文化学”(Empirishe Kulturwissenshaft)、“欧洲民族学”(Europäische Ethnologie)和“文化社会学”(Kultursoziologie),曾经的德国民俗学(Volkskunde)已被改编成多个其他学科。 德国民俗学的引领者之一沃尔夫刚·卡舒巴(Wolfgang Kaschuba)指出,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德国在后现代思潮下开展后殖民式的反省,摸索自我批评、自我反思的新立场,由此诞生了崭新的“欧洲民族学”(Europäische Ethnologie)。同时卡舒巴还认为,欧洲民族学(Europäische Ethnologie)与德国民俗学(Deutsche Volkskunde)及欧洲古典民族学(Europäische Völkerkunde)已存在本质上的差异。 此外,如今的德国民俗学,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不仅更改了学科名称,还激进地变更了研究对象。与过去浪漫主义式的Volkskunde研究不同,他们选取了从原东德返回至西德的人群及移民问题、原社会主义问题、文化产业问题、都市问题等社会学课题作为研究对象,这与以往的研究对象有所背离。以2007年柏林洪堡大学学生正在进行的调查项目为例,其中包括“精子库——生殖医疗过程中男性气质的再构建”“柏林大道——传记与民族志”“普雷廷2002——易北河的洪水”“东德女性的日常”“1949~1990年间东德西德的信件交换”“愚人之村——狂欢、田园风景、极右”“生活样式的持续性——替代性农业的文化生态学”“人权与公正的人类学”“足球、传记、文化”等主题,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德国民俗学涉猎之广。而这些题目,在日本民俗学研究中是不可能出现的。 可以说,德国民俗学之所以能实现研究对象的革新,主要得益于他们在学科定义、性质、素材上的成功转型,但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忽略德国学术界对于研究领域的划分,以及其制度上的特殊性对德国民俗学研究对象变更的影响。在德国,与民俗学竞争激烈的社会学,相较田野而言更注重理论,所以民俗学在社会科学的田野研究领域存在拓展的空间。德国民俗学瞄准这一空间,与社会学、文化研究、文化人类学等学科相融合,打造出“欧洲民族学”等“新型民俗学”,进军至田野研究领域之中。对于改编Volkskunde而形成的新学科——欧洲民族学,卡舒巴如此陈述它的特质:
从这段表述中我们不难看出,欧洲民族学与其前身的Volkskunde研究相比,在研究对象上发生了巨大变化。德国民俗学通过彻底更改研究对象为学科注入了生机与活力,这从世界范围来看是极为特殊的。 前文介绍了邓迪斯的演讲,邓迪斯在其演讲中悲叹德国民俗学已不再是“民俗学”,而是被改头换面成“以民族学为中心(ethnology-centered)”的学问。这是邓迪斯对德国民俗学变容的批判。在德国,学科名称已被更改,极端地说,过去的Volkskunde这门学科在形式上已不断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新学科的生成,或者说是破坏后的再建构。说得再极端点,德国“新型民俗学”的发展,是通过舍弃Volkskunde这门学科(至少表面上看来)才得以实现的。所以,它并不意味着Volkskunde这门学科本身的发展,而是意味着对Volkskunde的放弃。这种情形对于希冀传承“民俗学”之名、强化民俗学这一学科、寻求民俗学学科发展的日本民俗学者来说,是一种进退两难、无法挣脱的困境。 如前文所述,美国学界曾有过将学科名称从folklore变更为folkloristics的动向,而德国则更为激烈,但德国民俗学者因此在学问和制度上重获新生。然而,直言不讳地说,德国民俗学者已非民俗学者,而是经验文化学者或欧洲民族学者。可以说,德国的Volkskunde并没有成为一门独立的“普通”学科,它已经消失,或者说正在逐渐消失。对于那些执着于“传统民俗学就是Volkskunde”的民俗学者而言,这不免有些伤感,但若从“民俗学失去了作为现代学科的意义及社会意义”“这是传统民俗学的意义被否定的结果”这样的视角来看,无论是否愿意,我们都应该接受这样的结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