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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第一所现代大学登州文会馆若干史事考辨(2)


    二 文会馆主管称谓
    关于文会馆主管的称谓,大多数研究者由于没有看到较早的原始资料,或看到了部分原始资料而没有仔细审读推敲,以致借错而错。一般涉及文会馆研究者自不必说,台湾著名学者(也是研究山东问题的大家)张玉法先生在其所著《中国现代化的研究:山东省(1860-1916)》一书中即称文会馆主管为“监督”,谓“1900年,袁世凯就在省城创设大学堂,聘美人赫士(Rev. W. M. Hays, D. D,登州文会馆第二任监督)为总教习,次年正式开办”⑦。周霞在较早发表的《袁世凯与山东近代化》一文中又援引张玉法先生的论说⑧,从而给人以文会馆主管确实就称“监督”的印象。时至今日,几乎所有涉及这一问题的论著或通俗文章,都称文会馆主管为“监督”,这实在是对文会馆历史知之不详或未仔细审读推敲史料的结果。
    查张玉法先生是读过《文会馆志》的,“监督”称呼正是《文会馆志》“赫士先生行年事略”一文中所用的称谓。不唯如是,《文会馆志》中“狄考文先生传”、“柏尔根先生行年事略”以及其他凡是提到文会馆主管的行文均称为“监督”。如此看来,似乎张玉法先生与学界大都称文会馆主管为“监督”有凭有据,文会馆主管称为“监督”确凿无疑。但事实远非这么简单。
    清末民初,社会急剧变革,各种机构及其主管称谓变化多端,而今天我们见到的记录那时的历史资料却成书时间不一。一般说来,一些著述的作者多用写作时各种机构及其主管的流行称谓替代旧称,对清末变化的名称尤其如此。《文会馆志》刊行于民国二年,其实际编纂时间则历时“数年”,用清末以来流行的学校主管称谓不足为奇。考诸史实,学校主管称“监督”始于清末推行新政时期。监督称谓最早用来称呼学校管理人员出现于当时的山东巡抚袁世凯《奏办山东大学堂》的奏折里,虽然这个奏折里的称谓不具有全国性普遍意义,但山东大学堂是清末教育改革时期第一所省级政府设立的大学堂,获中央政府嘉奖,具表率意义。不过,山东大学堂里的“监督”,还不能说是学校的主管。袁世凯奏折所附的“学堂办法”里称“拟派总办一员,总教习一员,监督一员”;规定“监督一员,督饬堂内学生恪守规约,会同中西教习,随时考核课程,按季会考,统计分数,区别优绌,呈候总办、总教习附加考验,以定等级”⑨。显然,山东大学堂最初的主管是“总办”,“监督”并不是学校主管,仅是负责管理学生的重要行政管理人员之一。
    监督这一称谓真正成为学校主管用语,始于癸卯学制即《奏定学堂章程》的颁行。清末新政教育改革时曾制定过两个学堂章程,即人们所熟知的《钦定学堂章程》和《奏定学堂章程》。《钦定学堂章程》即壬寅学制,并未实行,且其时制定的章程中无论高等学堂还是京师大学堂主管均无“监督”称谓,这一章程规定高等学堂主管称“总理”,大学堂主管称“官学大臣”⑩。《奏定学堂章程》是中国由国家颁布施行的第一份规定现代学制的系统文件,其中《奏定高等学堂章程》规定学堂主管为“监督”,《奏定大学堂章程》规定学校主管为“总监督”、分科大学主管为“监督”(11)。自是,中国大学、高等学堂主管有了统一称谓,直至辛亥革命以后学堂改称学校,各级学校主管再次改变称谓。文会馆1904年秋迁移潍县与广德书院大学班合并改称广文学堂,是年恰值清政府在年初颁行了《奏定学堂章程》,学堂主管自此也依照清中央政府颁行的统一学制规定,改称监督,原文会馆第三任馆主柏尔根出任广文学堂第一任监督。
    1904年迁址潍县之前,文会馆主管并不称“监督”,而是称“馆主”,《文会馆典章》中所有关于学堂主管的称谓包括学堂与学生家长“具保立凭”的“凭据”的签名、“文会学馆文凭”上学堂主管的称谓,无一例外都是“馆主”。《文会馆典章》刊行于1891年,那时学校没有“监督”这一称谓。学校主管称为“监督”最早出现于“癸卯学制”即《奏定学堂章程》颁行之后。因此,我们不能根据《文会馆志》的作者用编写此书时根据后来的名称称呼狄考文、赫士、柏尔根三任馆主为“监督”,认为“监督”就是文会馆时期的学堂主管的称谓。当然,文会馆主管登州时期的称谓是什么似乎没什么要紧,但这一问题牵涉解读历史资料的审慎严谨,以及由此涉及的史学研究叙事的准确可靠性、历史性问题,是以不能不严肃对待。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