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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的冲突与权力的博弈


    摘  要:1705年罗马教廷多罗使华是康熙年间中西关系的重要事件。多罗与康熙围绕“中国礼仪之争”所产生的冲突,彰显了自利玛窦入华以来耶稣会士传教的“适应策略”与教廷坚持原教旨路线论争的矛盾升级。挖掘中文档案文献材料,对多罗使华的整个使华过程,特别是多罗在京期间与清廷的交往、康熙谕令在华传教士“领票”政策出台及其实际情形做了细致的评述。罗马教廷坚持原教旨的立场最终迫使清廷采取“禁教”的举措。
    关键词:康熙 多罗使华 礼仪之争 罗马教廷
    作者简介:欧阳哲生(1962- ),男,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礼仪之争”(Chinese Rites Controversy)是清朝康熙年间中西之间的一次重大冲突。事件的对立双方分别是北京紫禁城的康熙皇帝和罗马教廷的教皇克莱孟十一世(Clement IX)。表面看来这是一场皇权与教权的较量,实际上是自利玛窦入华以来传教的“适应策略”与教廷坚持原教旨路线论争从教内向外部的延伸,这场论争本质上是正在向东方拓展的西方天主教文明与中国的儒教文明之间的冲突。
    罗马教廷与中国的关系始自元朝。1294年,教廷派遣的使节蒙高维诺抵达元大都,随后他被任命为在华的第一位主教。1339年教廷派遣使节方济各会士马黎诺里赴大都。随着元朝的灭亡,教廷与中国的关系告一段落。
    16世纪中期,天主教重开中国传教事业。根据1452年教皇尼古拉五世(Nicholas V)颁发的“Dum Diversas”和“Divine Amore”,葡萄牙获得保教权。1576年教皇格里高里十三世(Gregary XIII)颁发大敕书,成立澳门葡萄牙主教区,管辖中国、日本、朝鲜和所有毗连岛屿[1]168。澳门教区隶属果阿总主教的管辖。传教士赴华时须从葡萄牙里斯本出发,乘坐葡萄牙船,先到澳门报到,然后进入中国,葡萄牙因此获得了在华传教的主导地位。由于葡萄牙在东方传教事业中的霸道和强势,招致其他国家传教士和教廷的不满。1622年,罗马教廷创设传信部,直接管理全世界的传教事业,其意在分割葡萄牙人手中掌握的在亚洲保教权。1689年11月,葡王彼得二世致信教皇,建议在中国增设南京、北京两教区。次年得到教皇亚历山大八世的认可。其中北京主教区兼辖山东、山西、蒙古、河南、四川。任命意大利籍的伊大仁(一作伊大任,Bemardirus della Chinesa)为北京教区主教。南京教区兼辖江南、浙江、江西、湖广、贵州、云南。任命中国籍罗文藻为主教。原有的澳门主教区兼辖广东、广西。教宗任命北京教区主教的昭书迟到1699年才寄达,故在昭书未达之前,伊大仁迄未上任。因伊大仁为方济各会士,而北京无会院,遂改为常驻山东临清[2]484。从1690年至1856年的166年中,教廷任命的北京教区主教共有8位(其中2位未到任)、代理主教4位。他们是:伊大仁(伊大任,Bishop Bernardinus della Chiese,O.S.F.1696-1721)、康和之(康和子,Carolus Orazi di Castorano,O.F.M.1721-1725,代理)、陶来斯(Francois de la Purification,O.S.F.1725-1734)、索智能(Bishop Polycarpe de Souza,S.J.1740-1757)、安德义(安泰,Bishop Damascenus Salutti,O.S.A.1778-1781)、汤士选(Bishop Alexander de Gouvea,O.S.F.1782-1808)、李拱臣(李拱辰,Jése Nunes Ribeiro,1808-1826,代理)、沙赖华(Bishop Joaquim da Souza Saraiva,C.M.1808-1818,未到任)、高守谦(Fr.Verissimo Monteiro da Serra,C.M.1818-1826,未到任)、毕学源(Bishop Cayetano Pires Pireira,C.M.1826-1838,南京教区主教、代理)、赵若望(Bishop Jean de Franca Castro e Moura,C.M.1838-1846,署理)、孟振生(BishopJoseph-Martial Mouly,C.M.1846-1856,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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