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多元”与共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2)
http://www.newdu.com 2024/11/24 10:11:43 中国民族报理论周刊》 熊坤新 参加讨论
二、从中国历史上的“大一统”天下观看中华民族“一体多元”格局 中华民族一词,无疑是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通过民族识别而确认的56个民族的统称,当然也是包括全体中国人民的。中华民族的概念,最早是由梁启超在其1902年《论中国学术思想之变迁之大势》的著作中提出的。后来这一概念在清末、民国和新中国三个时代均有不同的理解。但无论如何,中华民族都是指中国56个民族的复合体,是对中华大地上所有民族单元集合在一起的总称,而中华大地上的所有民族单元则是在这一称谓下通过个体形式而存在和发展的。他们之间的关系也体现为“一”和“多”的关系。用“一体多元”的视角去看待这一关系,无疑也是成立的。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每个生活在中国的公民自觉地意识到大家都是中国人的这种思想和观念。认识到我国的56个民族是一家,56个民族共同构成了中华民族,我们每一个人既是本民族的一员,更是中华民族的一员。不能只考虑本民族的利益,而忽视其他民族的利益,不能为了本民族的小利益而忽视其他兄弟民族的共同利益,更不能为了本民族的小利益而损害中华民族的大利益和整体利益,中华民族的利益是56个民族的根本利益,是中国的国家利益,是高于一切的利益。这应该成为我们的思想共识。 在2014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堪称是理解和把握中华民族“一体多元”格局的新途径和新钥匙。面对我国民族事业发展的新情况,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增强民族认同、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正确理解和把握“一”和“多”的关系是正确理解和把握中华民族“一体多元”格局的新思路。 这个“一”,从国家层面上讲,就是指一个中国,包括中国大陆、港澳台在内的所有领土,全体中国公民都是这个国家的主人,也就是全世界公认的“一个中国”原则;从民族层面上讲,由56个民族所构成的中华民族共同体,也是由“多”聚合为“一”的表现,中华民族是整体,56个民族是个体。当然,这种表现既是“一”和“多”的表现,也是“多”和“一”的表现;既是“一体多元”的表现,也是“多元一体”的表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