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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晏斌:现代汉民族共同语的多元观(4)


    四、多元观下的民族共同语及其研究
    我们认为,建立现代汉民族共同语的多元观,既有助于我们对她的了解、理解和认识,同时也有助于对她进行更加全面、深入、细致的研究,以下分别进行讨论。
    (一)关于民族共同语
    在多元观下,我们不但能够拓展和加深对民族共同语的认识,而且还有可能在此基础上对其内涵、外延及相关表述和理解做出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以下我们主要以普通话的定义为讨论对象。
    普通话语音、词汇和语法三句话定义的最后修订公布,正好60周年了。60年来,无论我们的社会还是共同语本身,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而人们对共同语的认识也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那么,我们对普通话的认识和“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这三句话的表述,有无必要和可能与时俱进,进行某些必要的补充或调整?
    前边提到,关于第一句普通话语音的表述,已经有人建议把“标准音”改为“基础音”,考虑到两岸四地乃至全球华语的实际,无疑是有其合理性的,而在我们看来,这正是一种多元观的反映。
    再看第二句“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前引郭锐的研究指出,普通话词汇和语法是南北官话混合的产物,那么也就不是单一地以北方话为基础了(这实际上是说普通话的基础方言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多元的)。随着相关研究的不断深入,人们或许会找到更多、更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而如果这一点得到了充分的证明,那么对共同语词汇乃至于语法方言基础的认识和表述,恐怕也要作一些调整或修改了。
    第三句话中所给出的语法规范,在60年前,当然主要是着眼于“老国语”而言的,(49)与后来的普通话肯定会有一定的出入。所以,在对这句话进行解释的时候,很多人一定要加上一句“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中的一般用例而不是特殊用例为语法规范”,即要做一些人工的排除。那么,“一般”与“特殊”的判定标准是什么?我们不得不说,有时是以国语与普通话的契合与否为依据的。在这方面,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鲁迅作品中出现的“一匹猫”组合中的量词“匹”,常被当做特殊例外的一个典型,而之所以如此,理由很简单:因为普通话中“匹”不能这样用。其实,不仅鲁迅作品中“匹”与“猫”搭配组合的用例多次出现,就是同时代其他代表性作家的作品中,也不乏其例,并且“匹”在此时能够广泛地与指称各种小动物的名词构成量名组合。(50)另外,也有相反的情况:比如普通话中大量使用的“万能动词”“搞”,在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中却几乎没有任何反映,(51)因此按照上述第三句话的定义似乎也不具有“合法性”。
    另外,三句话分别对应语音、词汇和语法,语音作为语言的物质外壳,与后两者的性质不同,因而有其独立性,而词汇和语法的标准,恐怕也应该是多元而不是单一的。具体而言,是不是普通话词汇及其标准就与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无关?反过来也是一样,语法及其标准是不是也与北方话无关?答案显然应该是否定的。我们的意见是,普通话词汇和语法的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应该是北方话与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的结合。这个问题比较重要,也很有挑战性,应该进行专门的研究。
    我们想通过以上有限的事实说明,民族共同语是向前发展的,而它的规范标准也应该是动态发展的,所以,我们对普通话的理解和表述应当与时俱进,从而更好地反映上述发展以及相关研究的最新进展。
    (二)关于民族共同语研究
    在多元观下,我们认为现代汉民族共同语的研究应该以“纵横交错”的方式进行。
    所谓“纵”,自然是指历时,即现代的汉民族共同语来源及其发展的研究。要进行这方面的工作,首先应当树立一个历时发展观,即现代汉民族共同语经过了国语和普通话这样前后相接的两个发展阶段。然而,就现在的情况看,民族共同语的历时发展观还有待进一步建立和普及。当我们浏览相关研究成果时,经常会看到诸如《清代及民国时期普通话的推广》《推行普通话(国语)的回顾与前瞻》《普通话语音研究百年》这样的标题,至于正文中对各阶段的共同语不作区分或者是直接混同的,就更加多见了。比如,前一篇文章中就有这样的话:“按照学界公认的说法,我国以政府名义推广普通话(当时叫官话)始于清雍正六年(1728年)”。(52)这里不仅对国语和普通话不加区分,而且还把普通话与官话混为一谈。
    至于具体的研究内容,还是我们前边几次提到的“来龙去脉”,具体而言,大致有以下两个方面:其一,民族共同语的来源,把官话与国语紧密联系起来,这无疑是符合客观事实的,但我们还应该在深入和细致上下工夫,另外对口语与书面语也应分而治之;其二,民族共同语的发展,即从国语到普通话,既包括语言本身的发展变化,也应包括语文政策及规范标准等的演进与变迁等,而在这两个方面我们无疑都有很多工作要做。
    从比较宏观的层次和角度,如果着眼于“现代”,我们建议应该有一个“现代汉民族共同语史”;而如果着眼于“全程”,就是建立我们上文提到的“新汉语史”中的“共同语史”。
    所谓“横”,就是着眼于共同语不同的语言社区变体及相互关系的研究。这方面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其一,虽然相关研究进行很长时间了,成果也比较可观,但是很大程度上并未在民族共同语及其变体这一框架下进行;其二,就两岸四地而言,对台湾“国语”及其使用情况研究得相对较多,而港澳的相关研究较少;其三,如果再扩大视野,在全球华语的范围内,相关的研究就更少了。
    比如,就两岸四地而言,港澳的情况与台湾又有明显不同:香港的语言政策和现实是两文(中文和英文)三语(粤语、英语和普通话),而澳门则是三文四语(在香港的基础上又增加了葡文和葡语),两地一般市民的日常交际使用的都是粤语。港澳两地现在使用的中文书面语,属于汉民族书面共同语,但与普通话书面语有较大的差异。就香港的情况来说,有研究者把“具有香港地区特色的汉语书面语”命名为“港式中文”,对它的界定是“以标准中文为主体,带有部分文言色彩,并且深受粤语和英语的影响,在词汇系统、词义理解、结构组合、句式特点以及语言运用等方面跟标准中文有所不同,主要在香港地区普遍使用的汉语书面语。”(53)澳门汉语的书面形式虽是现代的语体文,(54)但是实际上与港式中文非常接近。另外,在澳门的中文公文中,还有受葡语影响,在用词、造句、行文等方面都好像是从葡文直接翻译来的“葡式中文”,(55)这无疑是一种“具有澳门地区特色的汉语书面语”,而它与民族书面共同语的距离,自然就更远一些了。
    在这方面,我们认为应该建立一种语言资源观,即把各地民族共同语大同下的小异看做一种宝贵的语言资源,应当充分加以利用。对此,我们曾经以两岸四地为例作过以下的表述:
    两岸四地当下的民族共同语合而成为一个巨大的共时平面,所有现象和用法的总合构成了当代“大汉语”的共时全貌,这一全貌远比任何一地汉语的单一面貌更为复杂多样、丰富多彩,在形式和内涵上都达到了一个包罗四地的“最大值”,不仅能给人们提供更多的观察角度和研究内容,而且也为更多理论、方法的运用提供了更大的空间和现实需求。对两岸四地众多语言现象的充分观察、充分描写和充分解释,一方面为当代的语言研究者提供了展示自己才华、进行多样性研究并产出高水平成果的非常广阔的空间和舞台,同时也提出了巨大的挑战。(56)
    所谓“交错”,则是指以上“纵”与“横”两个方面在很大程度上是相互关联和交织的,而我们的研究也要充分体现这一点。郭熙指出:“我们过去更多的是静态地观察汉语,忽略了变化中的汉语;更多的是从中国大陆的角度看待汉语,忽略了跨国、跨境情况下的汉语运用。”(57)其实,目前我们更加缺乏的,是把“变化”和“跨境”结合起来的研究,即在上述“纵”与“横”基础上的“纵横交错”的研究。在我们看来,国语和普通话这两个阶段不仅前后相接,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同时并存(如前所述,台湾不仅保留其名,在相当程度上也保留其实),所以在研究中应该统而观之,并尽可能地把二者结合起来。
    这样的结合首先应该体现在研究理念上,特别是在进行共时研究时,一定要有历时的观念,而如前所述,我们在这方面确实有待提高。至于具体的结合,一是在某一本体的研究中贯彻共时与历时相结合的原则。比如,对大陆普通话的研究,如果不了解它的来龙去脉,不了解它与传统国语的关系及其变化,就会造成一些短板,甚至缺陷,我们提出并致力于现代汉语史的研究,其实就有这方面的诉求。二是两岸四地横向比较研究应与共同语的历时发展线索互为参照、互相结合。比如,我们从与传统国语距离远近的角度分析两岸民族共同语的差异及其造成原因,(58)就是在这一思路下进行的。三是历时的研究也应以共时的描写和归纳为基础,比如,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由台湾“国语”反观传统国语,由二者之间的一致性和差异性,既可以更好地了解后者,同时无疑也有助于对前者的了解和认识。
        作者简介:刁晏斌,男,山东烟台人,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现代汉语共时状况及历时演变(北京 100875)。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