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红色之城”:民族团结进步的传统与再造(7)
http://www.newdu.com 2024/11/25 04:11:26 中国社会科学网 周竞红 参加讨论
第三,强化宣传动员,追求更广泛社会影响。在这一过程中,兴安盟广泛利用传统和新兴媒体,宣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创建的意义、目标和措施,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有更广泛的社会影响,“民族团结进步在兴安”的微信平台已开通。还曾举行“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视频启动仪式,盟直和全盟六个旗县市的广大干部群众代表近千人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大会,启动仪式形成了浩大的社会声势。丰富多彩的社会活动为进一步宣传创建活动和相关政策提供了重要平台,其中包括“民族团结之星”评选、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语口号图标征集、优秀少数民族进城务工创业人员评选表彰、民族团结进步好少年好青年评选表彰、民族团结进步好家庭好邻居评选等,这些评选活动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社会氛围更加浓厚。盟辖的六个旗县市都确定了具体的创建目标和措施,形成各级政府同心协力,共同推进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在创建过程中,创建领导机构注重工作人员培训,曾对来自全盟各旗县市创建办工作人员、41个示范单位试点和社区负责创建工作业务骨干近200人进行过培训。培训使参训人员更加了解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创建工作的意义、总体要求,创建工作测评指标体系,以及如何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宣传及文件归档管理等个体工作环节。有效深化了工作人员对创建工作的认识,有助于他们理清工作思路,也有助于他们明确做好创建工作的方式方法,增强他们做好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工作人员也通过培训进一步把握了推进创建活动的关键环节、考评体系、宣传报道以及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为提升创建工作质量和水平创造了更好条件。 第四,加强资金投入,保障创建活动的经费支持。兴安盟2013年列支200万元作为盟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14年增加到400万元,用于扶持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经济社会发展。2013年度设立民族文化保护传承经费10万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创建工作补助经费150万元,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提供经费保障。各旗县市也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其中,科右前旗也在本旗财政中设置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承诺资金规模不低于上年中央、自治区和兴安盟拨付科右前旗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10%,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主要用于发展民族文化,旗财政按照全旗少数民族人口年人均不低于1.5元标准预算安排民族工作经费。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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