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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午军变”前后的中日两国对朝策略

作者简介:张晓刚,大连大学东北亚研究院院长、教授,历史学博士;国宇,大连大学东北亚研究院硕士生。
    中日朝三国在东北亚地区互为邻国,历史上的清朝政府、德川幕府、朝鲜王朝均实行过闭关锁国政策。鸦片战争以降,中日朝三国渐次从锁国走上开国(开港)暨早期现代化的发展道路。三国开放顺序为中国最早,日本次之,朝鲜最后。而朝鲜王朝在近代外交与开港问题上,除了面临来自欧美列强的冲击,还深受中日两国的影响;尤其是明治维新后的日本政府,急欲主导朝鲜的开港与开国,自然与朝鲜的宗主国中国清政府产生利益冲突。于是,19世纪70至80年代,中日朝三国围绕朝鲜开港及“壬午军变”、“甲申政变”等问题的解决展开了频繁的、具有东北亚地域“中日朝三角关系”特点的交涉与谈判。近代中日朝关系的互动与影响问题长期受到中外学术界关注,凸显其研究价值。但是,中外学者基于研究立场与视角的不同,观点与结论则见仁见智,迥异不同。鉴于此,拙文拟以开港及“壬午军变”前后的中日对朝策略为中心,着重分析日本面临武力解决与谈判处理两种策略的抉择及“甲申政变”后选择与清政府“妥协”的深层原因,进而考察近代中日朝三国的外交互动关系及对近代东北亚国家历史进程的影响,并期望就教于方家学者。
    一、“壬午军变”前的中日博弈及对朝关系1871年清政府与明治政府签订《中日修好条规》,标志着中日两国正式建交,该条规亦被视为近代中国第一个平等建交条约。当时,清政府一度以为日本可以作为对抗西方列强在亚洲扩张的潜在盟友而对其抱有一定的好感。李鸿章在柳原前光来华之时,曾认为如对日本“推诚相待,纵不能依作外援,亦可稍事联络”①。《中日修好条规》第二款的“两国既经通好,自必互相关切。若他国偶有不公及轻藐之事,一经知照,必须彼此相助,或从中善为调处,以敦友谊”②的约定,甚至一度令欧美国家担心中日会结成同盟与其对抗。但清政府显然是“自作多情”,日本方面并无此意;至于明治政府出兵侵略台湾,强行吞并琉球的行径则等于在事实上给列强吃下了一颗“定心丸”。而清政府也深感来自日本的国防压力,遂加紧对日战备的脚步。同治十三年九月二十七日(1874年11月5日),恭亲王奕奏陈海防事宜称,“窃查日本兵踞台湾番社之事,明知彼之理曲,而苦于我之备虚”③,痛感对日战备之不足。
    1876年2月,在日本的武力威逼下,朝鲜同日本签订了《日朝修好条规》。一方面,《日朝修好条规》的签订,完成了日本明治维新以来对日朝关系由“私交”到“国交”④的调整;另一方面,《条规》以条约的形式规范日朝关系的同时,无视朝鲜在东北亚的实际地位,给传统的东北亚国际秩序体系带来了极大的冲击,也对日本对朝外交政策的制定提出了新的课题。可以说,围绕《日朝修好条规》的实现与展开,促成朝鲜以独立为名义的“去清亲日”化,成为“壬午军变”之前日本对朝外交的中心任务。
    清政府认识到,传统的与朝关系已不能适应东北亚国际格局的新变化。几乎是从得知《日朝修好条规》细则的那一刻起,清政府就已着手设计与朝关系的新走向,开始寻找对朝关系的调整契机。光绪五年五月初一(1879年6月20日),福建巡抚丁日昌上《条陈海防事务折》,称“朝鲜不得已而与日本立约,不如统与泰西各国立约,日本有吞噬朝鲜之心,泰西无灭绝人国之例,将来两国启衅,有约之国皆得起而议其非,日本人致无所忌惮”⑤。光绪五年七月初四(1879年8月20日),总署上《拟劝朝鲜交聘各国片》,对于“交聘”的理由,总署表示“日本恃其诈力雄视东隅,前岁台湾之役未受逞创,今年琉球之废愈张气焰。臣等以事势测之将来必有逞志朝鲜之一日”⑥。认为使朝鲜对诸国开放,可以抑制日本在朝鲜的势力,并表示希望借助李鸿章与李元裕建立的外交渠道,将清政府的意见转陈朝鲜。但是,朝鲜内部对于开放与否尚犹豫未决,这种态度直到金弘集将时任驻日公使馆参赞黄遵宪的《朝鲜策略》带至朝鲜后终于发生了变化。此外,美国在试图借助日本在朝影响寻求与朝建交的努力失败后,转而希望通过清政府的中介达成目的,这也为清政府提供了调整与朝鲜关系的良机。清政府积极介入朝鲜外交事务,斡旋朝美交涉事宜,非但一度代替朝鲜拟定条约款项,甚至派兵舰护卫美国使节重返朝鲜。对于由清政府主导的朝美交涉,日本极为敏感。在薛斐尔等抵达朝鲜时,“日本公使花房义质已乘兵船在该处下碇,马建忠登岸至仁川府行馆……花房义质来见,语气亦涉窥探”⑦。清政府不但作为美朝交涉的中介,甚至代拟条约,使得无法劝说朝鲜与美国交涉的日本深陷尴尬的境地,这也在事实上向各国宣示了清政府在处理朝鲜问题上拥有超然地位。在朝美签订条约之后,英、德等国纷纷以朝美条约为范本分别与朝鲜签订了类似的条约。朝鲜也分别以照会的形式向各国重申了与中国的“藩属”关系,欧洲各国也从对朝交涉的务实角度出发,“为避免对朝鲜独立问题作成定案起见,都委派他们的驻北京公使以各种不同的名义,兼充驻汉城的代表”⑧。即便是日本,此时也无法忽视清政府在朝鲜的影响力。花房义质曾在美朝订约期间与马建忠会面,打探美国与朝鲜订约的情况,并向其透露日本拟与朝鲜重订关税的具体细节,希望马建忠能够在日朝交涉中发挥作用,降低日货出口到朝鲜的关税⑨。
    光绪七年二月初四(1881年3月3日),军机大臣左宗棠因琉球谈判破裂事上书“请旨饬下海疆各督抚提镇,密饬防营,预为戒备,静以待之”⑩。清政府随即发出上谕,要求“所有沿海各省防务自应严行戒备,着李鸿章、刘坤一、何璟、张树声、吴元炳、谭钟麟、勒方琦、周恒祺、裕宽督饬各营,妥为备豫”(11)。由是,从北到南的沿海各省开始战备,朝野上下,中日难免一战的气氛弥漫。光绪八年正月初十(1882年3月27日)的“军机处密寄直隶总督李鸿章等上谕”中,将4天前翰林院侍讲张佩纶的上奏加以总结,称“驭倭之策,宜大设水师,以北洋三口为一军,设北海水师提督,天津、通永、登莱等镇属之,师船分驻旅顺、烟台、大连湾以控天险”,并要求李鸿章等沿海督抚“通盘筹画,会同妥议”(12)。
    

在介入并主导朝鲜外交事务的同时,清政府也着手调整与朝鲜之间的传统关系。朝美条约签订之后,朝鲜国王派赵宁夏、鱼允中等赴北京正式通知清政府朝鲜与美国订约一事,同时,又上“朝鲜国王咨请在已开口岸交易并派使驻京”文,希望可以“令上国及本帮人民于已开口岸互相交易以分外人独占之利,且派使进京师用以通情款而资声势,庶可御外辱而固民志”(13)。对于朝鲜的提案,一向管理朝鲜事务的礼部除遣使入京外,唯要求朝鲜:“一,事当旧例;二,不可归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管理也”。对于与朝鲜订立商约事几无异议,甚至提出“简精兵数千助其戍守要害,于护庇之中寓控制之”(14)的建议。其主旨显是在区别对待朝鲜与其他诸国的前提下,加强清政府对于朝鲜的控制,对传统的“宗藩”关系进行全新的解读。军机处即于同日将礼部意见转递总署及张树声、李鸿章要其“详定章程”。光绪八年六月十一日(1882年7月25日),总理衙门收到北洋大臣张树声的函件,称“日本于朝鲜方百计兜揽,中国势不得不为代谋”(15),提出派遣时在朝鲜负责“襄助朝鲜与各国议约”的马建忠赴皖与李鸿章共同议定中朝通商章程细则。而就在此前一天,朝鲜爆发了“壬午军变”,清政府调整中朝关系事宜暂时搁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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