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历史理论的发展过程中,其研究方法曾表现出从历史哲学的思辨方法向分析方法的转换以及从历史哲学方法向社会哲学方法的转换。这两次转换在时间先后上是有交叉的。大致地说,十九世纪以前主要表现为历史哲学的思辨方法;十九世纪开始转向社会哲学方法并延续和发展到现在;二十世纪初历史哲学出现“复兴”,但已经主要表现为历史哲学的分析方法了。所以,从现在的情况看,研究社会历史的方法主要已提出历史哲学的思辨方法、社会哲学的方法及历史哲学的分析方法三种。为了确立社会历史哲学的研究方法,只是了解这三种方法的个别特征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探讨包含在这三种方法中的方法论问题。从方法转换中反映出来的方法论问题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历史本体论与历史认识论的关系问题;另一个是社会系统论与历史辩证法的关系问题。 一历史本体论与历史认识论的统一 历史本体论和历史认识论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从研究社会历史的思辨方法向分析方法的转换之中。探讨这个问题是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的,因为它关系到对社会历史哲学的对象和功能的理解。 现在,人们在使用“历史”这个概念时,其含义常常是不甚确定的。“历史”可以用来指称从人类产生以来到现在的整个客观过程,也可以用来指称对这整个客观过程的记载。这样一来,也就产生了研究历史究竟是研究历史发展过程本身呢,还是研究对历史过程的记录的问题,前者的对象是历史本身,这样的研究可以称为历史本体论,后者的对象已经是对历史的一种认识,这种研究可以称为历史认识论。简单地说,历史本体论研究人心外的历史,历史认识论研究人心中的历史。 人类对自身的历史过程进行思考本身就是一个历史过程。在很长的时期内,这种思考并没有作出历史本体论与历史认识论的区分。十九世纪以前的社会历史理论家,认为研究历史就是研究历史本身。这是不言而喻的。而且,对于人类自己创造的历史,人也一定能认识。这也是无可怀疑的。近代历史哲学的开创者维科曾论述说:“民政社会的世界确实是由人类创造出来的,所以它的各项原则必然从我们自己的人类心灵的各种变化中就可以找到。任何人只要就这一点进行思索,就不能不感到惊讶,过去哲学家们竟倾全力去研究自然界,这个自然界既然是由上帝创造的,那就只有上帝才知道;过去哲学家们竟忽视了对各民族世界或民政世界的研究,而这个民政世界既然是由人类创造的,人类就能认识它。”(参见朱光潜译的维科《新科学》一书,1986年中文本,第134-135页)人类创造的历史就表现于人类心灵的变化之中,而人类心灵能够思索自身的各种变化,这是自明的道理。如果要用“历史本体论”与“历史认识论”的概念的话,那么维科的论证无非是说明,历史本体论与历史认识论必然是统一的。 将历史理论规定为历史本体论,其主要要探讨的就是历史本身是什么?历史是怎样发展变化的?历史有没有统一性?历史的发展有没有规律性?历史过程可以划分为几个阶段?历史的目的是什么?等等。历史本体论提出的这些问题,社会历史哲学是应当加以研究并作出回答的。 如果对历史本体论及其提出的问题作进一步深入的思考,我们就会发现其中包含着内在的矛盾。在上述维科的论述中,本来已存在内在的矛盾,不过维科简单地用必然性将其消解了。这种内在矛盾就是:人想要认识的历史本身是什么?维科说世界是由人类创造的,人类就能认识它。问题在于,由人类创造的世界到那里去寻找呢?维科说“从我们自己的人类心灵的各种变化中就可以找到”。这样一来,认识世界历史本身就成了认识人类心灵的各种变化。而人类心灵能是世界本身吗?实际上,在心灵中的世界历史是已经变化了的世界历史,通过思索心灵的变化得到的认识就已经不是对世界历史本身的认识了。这个矛盾直接地说,就是人们提出要认识历史本身的任务,但历史是过去了的,它只保存在历史文献之中,历史文献不可能是历史本身的真正写照,通过对历史文献认识到的世界历史也就不是世界历史本身了。这个矛盾,黑格尔曾将其明确地揭示出来。黑格尔说:“历史家业已把事迹写进历史,写成想象的形式;历史这个名词有这样一种双重意义:它一方面指事迹与事象本身,另一方面又指那些通过想象为了想象而写出来的东西。”(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一卷,三联书店1956年版,第109 页)历史家可以说他们写进历史里的就是事迹本身,但事实上事迹是外在于历史家写出来的东西的。历史家在写事迹时,要挑选重要的或不重要的,而这种挑选已经是在作判断。仅此一点已足于说明,历史家写出来的历史不可避免地包含了历史家的判断,是历史家对历史事迹的认识。而非历史事迹本身。这样,社会历史理论本来提出的历史本体论的问题,就转化成历史认识论问题了。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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