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东汉时期,这种追求风俗齐一的做法继续不渝。加上光武帝以儒学为治理指导思想,儒生与循吏遂相结合,使移风易俗按儒家的规范进行。《后汉书·儒林传》说:“乃光武中兴,爱好经术,未及下车,而先访儒雅,采求阙文,补缀漏逸。……于是立五经博士,各以家法教授。……建武五年,乃修起太学,稽式古典……中元元年,初建三雍,明帝即位,亲行其礼。……飨射礼毕,帝正坐自讲,诸儒执经问难于前,冠带缙绅之人,圜桥门而观听者盖亿万计。……建初中,大会诸儒于白虎观,考详同异,连月乃罢。肃宗亲临称制,如石渠故事,顾命史臣,著为通义。……孝和亦数幸东观,览阅书林。”整个东汉社会的前期养成尊儒之风气。直到邓后称制以后,儒学地位才有所下降。以是之故,东汉的文化是以儒学为中心,在地方教化方面,也以之为本。儒林之中复有多人任地方官,于是在统一文化的过程中起了很大作用。不但在北方使移风易俗的面更加扩大,而且将这一做法逐渐推行到南方去。东汉风俗变迁的记载多在南方与边郡,乃因北方自西汉后期以来已是渐归于一,而南方与缘边诸郡风俗则主要是在东汉时期才次第发生变化,故相形之下显得突出,其实北方的风俗也在继续变迁中,其著者有以下数例: 兖州山阳郡: 秦彭为扶风茂陵人,“建初元年(76年)迁山阳太守。以礼训人,不任刑罚,崇好儒雅,敦明庠序。每春秋飨射,辄升降揖让之仪。乃为人设四诫,以定六亲长幼之礼。有遵奉教化者,擢为乡三老,常以八月致酒肉以劝勉之。吏有过咎,罢遣而已,不加耻辱,百姓怀爱,莫有欺犯。兴起稻田数千顷,每于农月,亲度顷亩,分别肥瘠,差为三品,各立文簿,藏之乡县。于是奸吏跼,无所容诈。”山阳在西汉时的风俗并不好,有“好为奸盗”的毛病,秦彭的举动即针对纠正旧俗而来。 并州太原郡: 周举在顺帝永建阳嘉之际(126-135)“迁并州刺史。太原一郡,旧俗以介子推焚骸,有龙忌之禁。至其亡月,咸言神灵不乐举火,由是士民每冬中辄一月寒食,莫敢烟爨,老小不堪,岁多死者。举既到州,乃作吊书以置子推之庙,言盛冬去火,残损民命,非贤者之意,以宣示愚民,使还温食。于是众惑稍解,风俗颇革。”这是革除地区性陋俗之佳例。 荆州南阳郡: 南阳在东汉是所谓帝乡,贵戚豪右不法者众,历来的二千石都不称职。桓帝时,王畅任南阳太守,施以重典,豪右大震,但风俗并未大改,后“更崇宽政,慎刑简罚,教化遂行。郡中豪族多以奢靡相尚,畅常布衣皮褥,车马赢政,以矫其敝。” 不止郡太守注意风俗的改革,即县令长也行教化之事。东汉末,应劭任齐郡营陵令,到任以后就下了改易风俗的命令(见《风俗通》所载〈营陵令到官移书申约束民〉):“到闻此俗,旧多淫祀,靡财妨农,长乱积惑,其侈可忿,其愚可闵。……今条下禁,申约吏民,为陈利害,其有犯者,使收朝廷。若私遗脱,弥弥不纪。主者髡截,叹无及已。……至于驾乘,烹杀倡优,男女杂错,是何谓也……礼兴在有,年饥则损。自今听岁再祀,备物而已。不得杀牛,远迎他倡。”虽然北方的淫祀不如南方狂热,但在某些地方仍然存在,甚至还有新产生的奉祀对象。如齐地淫祀之首是奉祀城阳景王,即汉初齐悼惠王之子刘章,就是西汉才兴起的新祀。应劭反对淫祀,认为这是愚昧而且不利于农事活动的表现,但他并不反对某些祭祀行为,如承认城阳景王应该受祀,但不准有越轨行为,如烹杀倡优,杀牛等行为,只要简单地表示礼仪即可。 县令长而外,乡亭小吏亦可以行教化。《仇览传》载,“(览)陈留考城人也。少为书生淳默,乡里无知者。年四十,县召补吏,选为蒲亭长。劝人生业,为制科令,至于果菜为限,鸡豕有数。农事既毕,乃令子弟群居,还就黉学。其剽轻游恣者,皆役以田桑,严设科罚。躬助丧事,赈恤穷寡。期年称大化。”又据《爰延传》,史昭为乡啬大,仁化大行,人但闻啬夫,不知郡县。不但小吏,甚至地方豪绅也可以行教化之责。《王丹传》载:丹“家累千金,隐居养志,好施周急。每岁农时,辄载酒肴于田间,候勤者而劳之。其惰懒者耻不致,丹皆兼功自厉。邑聚相率,以致殷富。其轻黠游荡废业为患者,辄晓其父兄,使黜责之。没者则赙给,亲自将护。其有遭丧忧者,辄待丹为办,乡邻以为常。行之十余年,其化大洽,风俗以笃。”县令长以至乡亭小吏、地方豪绅的教化主要见于北方,表明风俗齐一的要求在中原地区已逐渐蔚为社会潮流。而在南方和边郡地区,改变风俗的行动主要还有赖于有见识的郡太守。尤其在南方,移风易俗的任务更加重大,因为在中原地区人士看来,北方边郡还只是习染胡俗而南方却全然是蛮俗。所以《汉书》概括西汉风俗地域差异特点时只提到关东出相,关西出将,这并不是说,西汉只有东西的差异,而不存在南北的区别,而是反映当时人认为南方是与中原地区是完全不同质的文化,一是华风,一是蛮俗,其差异是不待言而自明的。至于关东与关西的差异则是同一华夏风俗的地域差异。 西汉时蜀郡仍被视为有蛮夷风,吴越地区更不待言。到东汉时,除蜀郡外,广大的江汉以南地区仍然被中原人士看成是蛮夷之地。丹阳被认为是越俗,会稽、九江、豫章自不用说(参见下文之实例),即使离中原较近的江夏郡也是“蛮多士少”。《后汉书·黄琼传》说了这么一个故事:“司空盛以疾,琼遣琬(琼,江夏安陆人,琬为琼之子)候问,会江夏上蛮贼事副府,允发书视毕,微戏琬曰:‘江夏大邦,而蛮多士少。’”此虽为盛允戏语,却正道出了北方人士对江夏郡乃至于整个南方地区的看法。而实际上,直到南朝时,江夏南郡一带多有蛮郡、左郡僚郡的建立,说明其时该地多有少数民族聚居。至于东汉时有九江蛮,而庐江郡有南夷,则明见于丁同书《卢植传》。此诸郡都在江北,而江南之武陵、零陵等蛮,交州的蛮夷,益州的西南夷均载于南蛮西南夷传中,其风俗与中原地区有根本的不同,于是东汉地方官在这些地方的移风易俗工作也显得特别突出,以下兹举数例言之: 扬州丹阳郡: 李忠于建武六年(30年),迁丹阳太守,“以丹阳越俗不好学,嫁娶礼仪衰于中国,乃为起学校,习礼容,春秋乡饮,选用明经,郡中向慕之。垦田增多,三岁间流民占著者五万余口。十四年,三公奏课为天下第一。”这里的“丹阳越俗”还不单是说丹阳有越俗,而是表示在两汉之际,中原人认为丹阳郡是越人居处,其风俗就是与华夏有明显区别的越俗,正如同西汉景帝时仍认为蜀郡有蛮夷风一样。因此李忠所推行的是儒家的教化,以期化越俗为华风。 扬州会稽郡: 会稽亦是越俗,其最大特点是多淫祀。《第五伦传》载:“会稽多淫祀,好卜筮。民常以牛祭神,百姓财产以之困匮。其自食牛肉而不以荐祠者,发病且死先为牛鸣,前后郡将莫敢禁。”第五伦于建武二十九年任会稽太守,“到官移书属县,晓告百姓。其巫祝有依托鬼神诈怖愚民,皆案论之。有妄屠牛者,吏辄行罚。民初颇恐惧,或祝诅妄言,伦案之愈急,后遂断绝。” 扬州九江郡: 九江郡也有淫祀,《宋均传》云:“浚遒县有唐、后二山,民共祠之,众巫遂取百姓男女以为公妪,岁岁改易,既而不敢嫁娶,前后守令莫敢禁。”宋均于建武末年至永平元年(58年)间为九江太守,“乃下书曰:‘自今以后,为山娶者皆娶巫家,勿扰良民。’于是遂绝。” 扬州庐江郡: 王景于建初八年(83)迁庐江太守,“先是百姓不知牛耕,致地力有余而食常不足。郡界有楚相孙叔敖所起芍陂稻田。景乃驱率吏民,修起芜废,教用犁耕,山是垦辟倍多,境内半给。遂铭刻誓,令民知常禁。又训令蚕织,为作法制,皆著于乡亭。”庐江郡离中原不远,而生产方式仍很落后,且有少数民族聚居(见上引《卢植传》),故王景在任以推广先进的生产方式为主。生产方式的变更本身即是风俗的变迁。王景其人多材多艺:“少学易,遂广窥众书,又好天文术数之事,沈深多伎艺”,后来在治理黄河方面又有很大贡献。 扬州豫章郡: 据《栾巴传》:“(豫章)郡土多山川鬼怪,小人常破赀产以祈祷。巴素有道术,能役鬼神,乃悉毁坏房祀,翦理奸巫,于是妖异自消。百姓始颇为惧,终皆安之。”栾巴为豫章太守在顺帝桓帝间,“能役鬼神”当是虚说,目的是为了加强翦奸巫,毁淫祀的威力。 荆州武陵郡: 宋均于光武帝建武年间调补武陵郡辰阳长。东汉辰阳县当今湖南辰溪县地,“其俗少学者而信巫鬼,均为立学校,禁绝淫祀,人皆安之。”又,数十年后,应奉在永兴元年(153年)任武陵太守,“兴学校, 举仄陋,政称变俗。” 荆州桂阳郡: 桂阳郡在南方诸郡的风俗变迁中最为突出,先后有六任太守在此有明显治绩,其中的卫飒、茨充、许荆、栾巴等人在改造当地风俗方面都有显著的建树。卫飒是河内修武人,建武十五年(39年)“迁桂阳太守。郡与交州接境,颇染其俗,不知礼则。飒下车修庠序之教,设婚姻之礼,期年间邦俗从化。先是含洭、浈阳、曲江三县,越之故地,武帝平之,内属桂阳。民居深山,滨溪谷,习其风土,不出田租。去郡远者,或且千里。吏事往来,辄发民乘船,名曰传役。每一吏出,徭及数家,百姓苦之。飒乃凿山通道五百余里,列亭传,置邮驿。于是役省劳息,奸吏杜绝。流民稍还,渐成聚邑,使输租赋,同之平民。又耒阳县出铁石,他郡民庶常依因聚会,私为冶铸,遂招来亡命,多致奸盗。飒乃上起铁官,罢斥私铸,岁所增入五百余。飒理恤民事,居官如家,其所施政,莫不合于物宜。视事十年,郡内清理。”桂阳郡在荆州最南部,地跨岭南,在当时,岭南的交州地区被看成是越俗的范围,卫飒不但是从修学校,推广礼制婚姻入手改革桂阳风俗,而且以开辟交通、官营手工业为手段来杜绝奸吏,防止奸盗,使老百姓得以安居乐业,保证教化得以取得成效。 卫飒在桂阳太守任上整整呆了十年,而后又为有同样声誉的茨充继任:“南阳茨充代飒为桂阳,亦善其政。教民种植桑柘麻紵之属,劝令养蚕织屦,民得利益焉。”《东观记》把茨充的政绩更加具体化了:“元和中(85年左右),荆州剌史上言:‘臣行部入长沙界,观者比徒跣。臣问御佐曰:人无履亦苦之否?御佐对曰:十二月盛寒时并多剖裂血出,燃火燎之,春温或脓溃。建武中,桂阳太守茨充教人种桑蚕,人得其利,至今江南颇知桑蚕织屦,皆充之化也。’”有人以为此则记载有些夸大,认为茨充之化不可能及于整个江南。其实秦汉时的江南乃以指湖南为主,并非今日江南的涵义,今日江南在当时称作江东(见拙文《释江南》),而其时之湖南不知织屦;恐是事实。且织履之俗由桂阳而扩散传播到长沙郡等江南地区是顺理成章的事。茨充虽无同化礼制风俗之记载,但生活风俗的改变也是重要的变迁,不可小看。 东汉中期,许荆继任桂阳太守。许荆是“会稽阳羡人。……和帝时(89-105年),稍迁桂阳太守。郡滨南州,风俗脆薄,不识学义。 荆为设丧纪婚姻制度,使知礼禁。”又以自责的精神感动耒阳县争财两兄弟和好如初。许在职长达十二年,继续以改革婚丧嫁娶制度为已任。又过数十年,栾巴“西迁桂阳太守。以郡处南垂,不闲典训,为吏人定婚姻丧纪之礼,兴立学校,以奖进之。虽干吏卑末,皆课令习读,程试殿最,随能升授。政事明察。”栾巴为魏郡内黄人,并非习儒出身,《后汉书》说他“好道。……素有道术。”但他所行仍是立学校,定婚丧之礼的教化工作,可见其时,不论儒道法,都把改变不合华夏风俗的工作当成自己的天职。也反映其时在南方明显地存在与中原礼俗不同的习俗。所以只要从北方到南方来当官的人或是从南方较先进地区到后进地区当官的人都会有必须移风易俗的感受。栾巴在桂阳任职也有七年之久,对于推进与巩固华风自然有利。 交州九真郡: 九真在今越南中部,“俗以射猎为业,不知牛耕(《东观汉记》曰:九真俗烧草种田),民常告籴交趾,每致困乏。”建武初,任延任九真太守四年,“教之垦辟,田畴岁岁开广,百姓充给。又骆越之民无嫁娶法,各因淫好,无适对匹,不识父子之性,夫妇之道。延乃移书属县,各使男年二十至五十,女年十五至四十,皆以年齿相配。其贫无礼聘,令长吏以下各省奉禄以赈助之。同时相娶者二千余人。是岁风雨顺节,谷稼丰衍,其产子者,始知种姓”任延的最大功劳是在婚姻制度的确立。论者以为和真及其附近地区东汉以前还盛行族外群婚(上揭《汉晋文化地理》)。直到任延改革婚姻制度,令男女皆以年齿相配之后,“其产子者,始知种姓”,也就是说从此子不但知其母也知其父,这是从群婚制到专偶制的跳跃性变化,意义十分重大。 交州交趾郡: 交趾郡因为地处红河平原,自然条件优越于九真郡,故可以粮食粜于九真。但在风俗方面也还是与华夏不同,在两汉之际,锡光任交趾太守时进行改革,故《后汉书》在《任延传》中附带提到:“平帝时,汉中锡光为交趾太守,教导民夷,渐以礼义,化声侔于延。王莽末,闭境自守。建武初,遣使贡献。” 不但是交趾、九真两郡之风俗与中原有异,其实整个交趾刺史部所察各郡--即今两广与越南北、中部地区,在两汉之际都被视为化外之地,《后汉书·南蛮传》所说:“凡交趾所统,虽置郡县,而言语各异,重译乃通,人如禽兽,长幼无别;项髻徒跣,以布贯头而著之”,不但指出衣着习俗(实际上代表着物质文明)的简陋,还意味着婚姻制度的原始状态以及语言与中土的差异。因此任延与锡光在九真与交趾移风易俗的行动历来为治史者所乐道,《南蛮传》将两人的功绩一并提及:“光武中兴,锡光为交趾,任延守九真,于是教其耕稼,制为冠履,初设媒聘,始知姻娶。建立学校,导之礼义。”在《任延传》中还把他们的政绩拔高到“岭南华风,始于二守焉”的高度。 益州蜀郡: 蜀郡因为富饶,故出现以钱买官之风气,第五伦于明帝间为蜀郡太守,革除此敝。据《后汉书·第五伦传》载:“蜀地肥饶,人吏富实,掾史家赀多至千万,皆鲜车怒马,以财货自达。伦悉简其丰赡者遣还之,更选孤贫志行之人以处曹任,于是争赇抑绝,文职修理。”这里改变的是社会风气,与上述革除陋俗,有所不同。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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