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樵的另一个失误,就是疏漏。据王重民考察:“公元1159年,郑樵已是56岁的人了。他很担心如果病死,他的通史便永远不能完成。因此,未免草率从事,连准备带编写,只用了两年多的时间,于公元1161年脱稿,这就是有名的《通志》200卷了。郑樵也于次年春天就死了。”(注:王重民:《中国目录学史论丛》,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41页。)顾颉刚也指出,《通志》“只是急就而成”(注:顾颉刚:《郑樵传》,见王树民点校本《通志二十略》附录四,第2086页。)。如此看来,传世之《通志》并非郑樵的最后定稿,或者干脆地说只是一个未定稿,因此其疏漏之处也就在所难免,如将儒家“难墨子”之《董子》误入墨家,并振振有词云:“其说本墨氏。”而其最具讽刺性者,便是躬蹈自己所批评的前人之误。郑樵在《校雠略》中,作有《见名不见书论二篇》,指责前人编书苟且,不实考其书内容本旨如何,仅依书名臆会入类,妄为判断。而事实上,郑樵自己却对《玉格》、《续树萱录》也采取了这种只看书名、望文生义的粗疏、不负责任的态度。继胡应麟批评郑樵此误之后,清官修《四库全书总目》也批评了郑樵“不复详检,遂不能一一精密”的失误,指责他将《玉格》“列入宝器类,尤为荒谬”(注:《四库全书总目》卷五○《通志》,中华书局1965年版。)。章学诚称之“与其所讥前人著录之谬,未始径庭”(注:章学诚:《校雠通义》内篇一《叙》,《章学诚遗书》本,下同。)。而近人刘咸炘则径指其“惟恃望文立名之一法,故其误如是。樵所诋之看名不看书者,已实躬蹈之,而且尽其谬焉。”(注:刘咸炘:《续校雠通义·纠郑第九》,成都古籍书店1996年影印《推十书》本,第1611页。) 郑樵在目录编制方面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反对“泛释无义”(注:郑樵:《通志·校雠略·泛释无义论》。)。他主张一部书目之中,书籍解题的有无要视需要而定:“盖有应释者,有不应释者,不可执一概之论,……今当观其可不可。”(注:郑樵:《通志·校雠略·书有应释论》。)其《通志·艺文略》共著录图书10912部,绝大部分没有解题性的说明文字。此即胡应麟所说的:“昔人著作之旨,亡所发明。”在此我们看到,胡应麟虽然明确主张撰写解题(注:胡应麟《经籍会通》卷二在评论郑樵、马端临的目录工作后说:“倘更因当时所有,例及亡篇,咸著品题,稍存故实,则庶几尽善矣。”“咸著品题”,即指撰写解题。另参拙文《胡应麟与中国古典目录学史研究》,载《燕山大学学报》2000年第3期。),但他于郑樵之无解题或少解题并无讥评,也没有认为这是其一项失误或不足,他只是指出了这一事实。笔者以为,胡应麟的这种评价态度,比起目前一些学者的论述还要客观。 郑樵《艺文略》的缺陷,关键不在无解题,而在其不实,即其不可据性。清末目录学名家姚振宗说:“《艺文》、《经籍》之可贵,贵其纪实,有存佚新旧之可稽,篇卷异同之可考。”(注:姚振宗:《<汉书·艺文志>条理·叙录》,二十五史补编本,中华书局1955年版,第1528页。)郑樵以“尽见天下之书”(注:郑樵:《通志·总序》。王树民点校《通志二十略》本,下同。)为标榜,虽未能至,却也读书极博,他于“故家多书者,披览殆遍,犹以为未足,周游所至,遇有藏书之家,必留,读尽乃去”(注:郑樵著、吴怀祺校补:《郑樵文集》附录一《福建兴化县志·郑樵传》,书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81页。)。在这些藏书中,必有一些遗文故籍为官方所无,《亡书出于民间论》即是他在访书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但他在《艺文略》中著录这些书时,却一概未注明存佚情况,这对后人徵文考献不能不说是一个极大缺漏,使后人不敢信从。(马瑞临则明称著录存书,后世当然可以依据。)这还只是就真籍而言,《艺文略》中尚有误信世人伪作之书而录入者,这就更使其目录不可凭信。明代《文渊阁书目》著录苟简,不详撰人姓氏,又不分卷,《四库全书总目》批评它“徒草率以塞责”,但也明确肯定:“惟藉此编之存,尚得略见一代秘书之名数,则亦考古所不废也。”(注:《四库全书总目》卷八五《文渊阁书目》。)就是因为其所录乃文渊阁所现存。相反,焦竑《国史经籍志》的境况就大不同了。焦《志》声誉远比《文渊阁书目》好得多,但 《四库全书总目》却将之列入目录类存目,因为此目在著录群书时,“丛钞旧目,无所 考核,不论存亡,率尔滥载。古来目录,惟是书最不足凭,……往往贻误后生。” (注 :《四库全书总目》卷八七《国史经籍志》。)余嘉锡也指出:“今欲窥有明一代之 储 藏,惟此二书(即《文渊阁书目》、《内阁藏书目录》)而已。若焦竑之《国史 经籍志》,抄撮史志,多非实有其书,不足据也。”(注:余嘉锡:《目录学发微 》, 第121-122页。)焦竑《国史经籍志》不足以成为撰修《明史·艺文志》的依据 ,而郑樵《艺文略》亦未能成为后世徵文考献的依据,其弊正相同,这才是《艺文略》 不为后人所重,参考价值不大的最主要原因。 关于《艺文略》,还有一个小问题值得说明,这就是它与《群书会记》的关系问题。现今学界已取得共识,那就是郑樵《艺文略》是在其《群书会记》基础上写成的。但据笔者所见到的材料,这一因革关系也是胡应麟首先阐发的。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八著录《群书会记》云:“大略记世间所有之书,非必其家皆有之也。”这是后人对《群书会记》一书的最早记载。是后,马端临辑录此文入《经籍考》,将其卷数由陈氏所 记26卷改正为36卷,余皆未作更动。也就是说,陈、马二人对《艺文略》与《群书会 记 》的关系,并未作出任何说明,他们并不知晓二书间的因革关系。二百年后,胡应麟 才 第一次揭示此义,他说:“郑又有《群书会记》三十六卷,今不传,陈振孙云,《会 记 》大略世间所有之书,非必尽出其家。余以为或即《艺文略》草本,则宋世亦未必皆 有 也。”(注:胡应麟:《经籍会通》卷二。) 近代以来,顾颉刚、王重民等人都持此说。顾颉刚云:“《通志·艺文略》全本此书(即《群书会记》)而作,惟星数一名易为天文而已。此书有三十六卷,而《艺文略》只八卷,固以卷帙并合,谅此书于类例存亡之间有甚详之说明,亦未可知。”(注:顾颉刚:《郑樵著述考》,见王树民点校本《通志二十略》附录五,第2130页。)王重民说:“《艺文略》是就《群书会记》改编而成的。《群书会记》原有三十六卷,《艺文略》仅有八卷,卷数的减少当由于合并,并不是删减了内容。”(注:王重民:《中国目录学史论丛》,第142页。)《群书会记》乃《艺文略》所因一案,自胡应麟创议,至此遂成定谳。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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