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史学的二重性特征在中国古代历史编纂学中有很集中的体现,史书修纂中的客观与主观、天命与人事、直书与曲笔、实录与名教等,自《春秋》起,在近三千年的历史编纂史中始终一以贯之,构成了中国传统史学的基本属性。对待这一属性,当取审慎辩证的态度视之。 作者简介:白云,男,云南师范大学历史与行政学院教授。 中国古代史学有着鲜明的二重性特征,①这种二重性特征在历史编纂学中有很集中的体现。自《春秋》起,在近三千年的历史编纂史中,二重性特征始终一以贯之,构成了中国传统史学的基本属性。 一、客观与主观 从总体上说,史学的二重性,就是指史学的客观性和主观性。史学既是客观的,又是主观的。因为历史本身是客观的、不可改变的,但史家对历史的记载和编纂却带有主观性,对史实的剪裁和认识,主要取决于史家的治史指导思想。美国历史学家卡尔·贝克尔认为:“我们通常认为历史学家所做的工作就是,为了发现人们在过去所做的和所想的,所以他深入过去,探索过去,他的职责就是发现和陈述历史‘事实’。”“历史事实僵死地躺在记载中,不会给世界带来什么好的或坏的影响,而只有当人们,你或我,依靠真实事变的描写、印象或概念,使它们生动地再现于我们的头脑中时,它才变成历史事实,才产生影响。”[1]唯有做到主观与客观的高度统一,才可能撰就出传世久远的优秀史学著作。 历史研究的对象是既往的事实,这种历史事实已经消逝,无法进行直接观察,也不能用实验的方式来复制、再现,但它是过去客观存在的、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事实,它存在于历史学家之外,不受历史学家意志的影响。历史学家的任务就是要努力探明人类既往的发展历程并揭示其发展规律,即揭示客观真实的历史,并将其在自己的历史著作中表述出来,传达给社会,让社会芸芸众生了解和认识客观真实的过去。尽管如此,人们通过历史著述而获得的永远不可能是完全客观的完整的历史,一切史学著作,都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究其原因,根源在于:② 其一,历史事实本身的局限。历史事实本身是历史学研究的基础,但由于时过境迁,存留下来的历史事实不可能是全部的完整的,而只可能是零碎的局部的乃至片断的,而且大多是无意识留下来的。人们要开展研究工作,总离不开文字记载资料与实物资料。文字资料是靠人记录的,总有人的主观因素的加入,同客观实际相比必然有差距。更何况,有些情况是当事者永远不想让别人知道的,不会留下任何证据,更不会有文字记载。往往越是历史发展的关键时刻与重大问题上,越是如此。而地下发掘的实物资料,虽然是客观的,是最好的历史证据,但却永远是个别的局部的实物,能保存至今的遗迹遗物绝不可能是全部的,也非原貌,只能是其中的一部分,甚至是一个很小的片断,之所保留下来有很大偶然性,往往也有了很大的改变。同时最大的缺陷是没有人,只有物,它仅仅是凝固的过去,而不是活着的过去。因为人是历史活动的主体,这些实物离开了人,也就不成其为历史。因此,人们所能获得的历史事实总是有局限性的,甚至有主观因素参与的,不可能是全部真实的过去。 其二,研究者自身的素质和追求。历史学家是史学研究的主体,是史学研究的依托,研究历史和撰写史著都离不开他们。作为史学研究的主体,其自身素质的好坏、修养程度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史著撰写的质量,影响到史学的发展。历史学是以研究人类社会的历史为任务的,历史学家所编纂的历史著作即是他们对人类历史的主观认识与表述,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反映历史的客观性,则完全取决于历史学家的水平、能力和修养。因为过去已经发生过的社会历史过程永远不可能复原,“重构历史”“复原历史”“再现历史”,都只能是妄想。历史学只能最大限度地贴近历史实际,不可能原原本本地将它复原出来。更何况人们的认识与表达能力无不受到主客观上的种种限制。客观上受历史事实本身的限制,主观上则受到研究者自身理论水平、研究能力、刻苦努力的程度等限制。古往今来,人们十分重视强调史家的主体修养,提出了才、学、识、德的素质要求,但又能有多少史家真正才、学、识、德兼擅呢?清代著名史家章学诚尚且感叹:“才、学、识,三者得一不易,兼三尤难,千古多文人而少良史,职是故也。”(《文史通义校注》卷3内篇三《史德》)所以,一部史学著作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反映历史的真实性,这要因人而异、因书而异。 进一步说,历史学家在撰写史著时,各有自己的追求和取舍,记什么,不记什么,怎么记,完全是由作者自己决定,“他(历史学家)有双重的责任,一方面发现少数有意义的事实,使它们变成历史事实;另一方面把许多不重要的事实当作非历史事实而抛弃掉”。[2](P10)然而,究竟什么是“有意义的”?什么是“不重要的”?完全是由历史学家来决定的,不同的历史学家必然会作出不同的区分和选择,难免不带上主观成分。也就是说,在有的历史学家看来“有意义”的历史事实,在另外的历史学家看来可能就“不重要”;反之亦然。历史记录和历史撰述总会不自觉地渗透着历史学家的知识、水平、思想、观念、情感等。“历史学家和历史事实是相互需要的。没有事实的历史学家是无根之木,是没有用处的;没有历史学家的事实则是一潭死水,毫无意义……历史是历史学家跟他的事实之间相互作用的连续不断的过程,是现在跟过去之间永无止境的问答交谈。”[2](P28) 其三,社会评价的影响。社会的要求是造成史学二重性的又一重要原因,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决定性的原因。社会是由人组成的,而人分属于不同阶级、阶层、集团,具有不同的利益要求,并由此造成了不同的评价标准。作为人文学科的历史学,社会对它的评价本身就有二重性,即客观性和主观性。即当人们评定一部史学著作的高下优劣时,不仅要看其真实性如何,还要看其观点是否符合自己的利益。前者属客观标准,后者则是主观标准。古往今来,一些没有多少科学性,甚至有害无益或害多益少的作品,竟能得到势要人物的推崇,取得社会上的轰动效应,根源就在于它符合一些人的政治利益。只要社会上存在着阶级、阶层,这种现象就不会消失。因为这不仅由社会要求、史学自身的特点来决定,也由从事史学研究的工作人员本身的特点来决定。因为他们也是人,人永远是社会性的,他们要生存、要发展就要适应社会,面对市场。也就是说,史学与史学工作者的生存和发展一定会受到社会现实政治的制约,这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 由于上述原因,任何一部历史著作都只可能是客观与主观的统一,不可能做到绝对地客观,但真正有责任感的史学家应该最大可能地使自己的历史著述接近客观。诚如何兹全先生所指出:“没有一部历史著作或历史记事不是在作者主观思想指导下写出来的,也可以说没有一部历史著作或历史记事不是在作者的偏见指导下写出来的。人所能认识的只是相对真理,随着人类的开化和科学进步,人所认识的相对真理会一步步地接近绝对真理,但永远不会达到绝对真理。因此,人的认识总是有偏见的,史学家的历史著作,也总会是有偏见的。但史学家的世界观、认识论越进步,他所认识的相对真理就越一步步接近真理。史学家的思想越进步,越高明,他的著作就越会反映历史真实,越少主观偏见。史学家应当认识并承认自己的著作是有偏见的,但应努力学习改进认识客观的能力,减少偏见,接近真理。”[3]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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