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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强:斯大林民族理论的贡献和局限基于历时性的分析(2)


    一、斯大林民族概念的贡献和局限性
    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发展史上,斯大林的民族定义被认为是第一个科学、完整的民族定义。这是斯大林对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丰富和发展所作出的积极贡献。但斯大林的民族概念并没有完全穷尽民族特征,也不可能适合于各种类型和不同时期的民族。
    (一)斯大林民族概念的论述及贡献
    斯大林在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研究的基础上,完成了马克思主义民族定义。1913年1月斯大林在《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一文中第一次给民族下定义:“民族首先是一个共同体,是由人们组成的确定的共同体。……民族不是种族的共同体,也不是部落的共同体,而是历史上形成的人们的共同体。……民族不是偶然的、昙花一现的混合物,而是由人们组成的稳定的共同体”;①“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还特别强调“必须着重指出,把上述任何一个特征单独拿来作为民族的定义都是不够的,不仅如此,这些特征只要缺少一个,民族就不成其为民族。只有一切特征都具备时才算是一个民族”。②在此基础上指出“实际上并没有什么唯一的民族特征,而只有各种特征的总和。在把各种民族拿来作比较的时候,显得比较突出的有时是这个特征(民族性格),有时是那个特征(语言),有时又是另一个特征(地域、经济条件)。民族是由所有这些特征结合而成的”。③尽管马克思和恩格斯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创立者和奠基者,他们也曾对民族特征、特性等有过许多经典论述;列宁也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民族、民族问题的学说,但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发展史上,是斯大林第一个提出完整科学的民族定义。
    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发展史上,学界对斯大林的民族定义大都持认可的态度,充分肯定了斯大林民族定义的积极贡献。当然,从全面、辩证和发展的观点来看,斯大林的民族定义还有需要完善的地方。
    对斯大林民族定义,学者们在论述中从来就不吝赞美之词。比如林耀华认为斯大林的民族定义是“给民族下了经典的定义”。④林耀华用经典一词来概括斯大林的民族定义,可见对斯大林民族定义的高度认可。熊锡元则从其学术价值和适用研究学科的视角指出该定义“具有学术价值,并且也是适用于民族学学科”。⑤
    斯大林的民族定义,既不是其臆想出来的,也不是空穴来风,而是在继承马克思、恩格斯民族理论的基础上进行了发展创新,因此它既有马克思主义科学的理论依据,也有客观的、有针对性的现实基础。对此,金炳镐指出:“斯大林的民族定义既有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依据,也有客观的科学基础,同时还有明显的针对性。”⑥孙青则评价斯大林民族定义“是对马克思恩格斯民族概念理论的继承……所含有的基本原理,既可运用于资产阶级民族,也能适用于资本主义以前所含有的普遍原理”。⑦徐杰舜指出“从宏观上看,斯大林的民族定义是具有学术性、科学性和普遍性的”。⑧
    由上述学者对斯大林民族定义的评价我们不难看出斯大林民族定义在学界的影响和地位,尽管如此,斯大林的民族定义并非是完美无瑕、十全十美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我们应该用发展的眼光和全新的视角进行重新审视,并能与时俱进地发展创新,才能不断深化对它的认识。彭英明指出,所有一般的定义都只有有条件的、相对的意义,永远也不能包括现象的全部发展上的各方面的联系。⑨丁明国强调,在研究斯大林的民族定义时,要注意到资本主义民族形成理论的特殊性和普遍性。⑩李振锡指出,要正确理解和重新认识斯大林的民族定义,把它看成完美无缺的民族定义是不对的。(11)因此,经过长期的思考和探索,在总结中国和国外民族理论及其实践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在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和政策的论述中对斯大林民族定义进行了超越性的阐述:“民族是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一般来说,民族在历史渊源、生产方式、语言、文化、风俗习惯以及心理认同方面具有共同的特征。有的民族在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宗教起着重要作用”。(12)中国共产党对于民族特征这种超越性的表述,与斯大林对资本主义上升时期形成的资本主义民族(或称现代民族)的民族定义相比,视野更加宽阔,内容丰富,涵盖面广,适用性大,更加侧重于人类社会发展中从部落发展而来的民族,一定程度上可以涵盖现今存在的绝大多数民族。
    (二)斯大林民族概念的局限性
    斯大林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观察和分析民族,在继承前人优秀文化成果的基础上,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学说,为马克思主义民族纲领奠定了科学的理论基础。斯大林的民族定义在20世纪20年代翻译介绍到中国,在30年代延安党的领导人讲话和党的刊物上都有引述,新中国成立后一直沿用。但是尽管斯大林的民族概念是一个规范的、科学的概念,也不能完全套用过来并指导中国的工作实际。一是斯大林民族概念中关于“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这一特征的描述太过抽象和晦涩,对第二国际机会主义者的“民族文化自治”批判不够彻底。二是斯大林的民族概念并没有完全穷尽民族特征,也并不适合于各种类型和不同时期的民族。斯大林强调,把民族四个特征中的“任何一个特征单独拿来作为民族的定义都是不够的。不仅如此,这些特征只要缺少一个,民族就不成其为民族。只有一切特征都具备时才算是一个民族”;(13)“实际上并没有什么唯一的民族特征,而只有各种特征的总和”。(14)然而,民族的存在形态具有历时性、多样性。纵观民族形成和发展的历史,按照自然属性来划分,也就是根据民族特征的发育程度来衡量民族发展的成熟度来划分,民族可以划分为形成中的民族(古代民族)、形成初期的民族(近代民族)和发展中的民族(现代民族)。同样,按照民族社会发展程度和社会性质来划分,也就是按照基本历史类型来划分,民族可以划分为奴隶制民族、封建主义民族、资本主义民族和社会主义民族。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者,作为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民族理论的继承者和发展者,斯大林的民族概念并没有从“历时”和“共时”的两个角度去阐述,这就使得斯大林的民族定义割裂了民族发展规律在“历时”上的系统性和“共时”上的整体性,并不适合于历史上不同时期的所有民族。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