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司马迁的经济思想是很突出的。他考虑经济问题的出发点,主要不是君主专制占有,不是封建官府垄断;而是民生,是百姓生存生活的权利。他的经济观,主要表现在下述方面: (一)提出百姓求利是正当的权益。司马迁能从历史发展的角度,观察人们的现实经济生活和物质欲求。他说,人们都求生,都“有欲”,所以都求利,“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壤壤,皆为利往。”上层人物在逐利,平民百姓也要求利,“夫千乘之王,万家之侯,百室之君,尚犹患贫,而况匹夫编户之民乎!”又说:“富者,人之情性,所不学而俱欲者也。”他还根据当时社会情况和各地习俗,指出社会上各种人物都在求富逐利,如朝廷大官、在野名士、在军壮士、闾巷少年、赵女郑姬、游闲公子、弋射渔猎者、博戏驰逐者、医方诸食技术之人、舞文弄法的吏士、农虞牧工商的经营者,无一不在忙于财利。“此有知尽能索耳,终不遗余力而让财矣。”(以上引文,均见《货殖列传》)意即所有的人,一个个动脑筋想办法求利,没有一个稀里糊涂将财富让给别人的。对于平民百姓追求财利,司马迁不仅不反对,而且认为这样一来“上则富国,下则富家”,于国于民都有利,故他强调:“布衣匹夫之人,不害于政,不妨百姓,取与以时,而息财富,智者有采焉。”(《太史公自序》)看来,司马迁是鼓励百姓谋利的。此与当时统治者口头宣扬“仁义”实际上夺民之利大异其趣。 有说司马迁于《货殖列传》言百姓欲富求利,与其《伯夷叔齐列传》强调“让”而毋争,于《孟子列传》论“好利之弊”,互有矛盾,因而疑此传的富利论是否肺腑之言,我看这是个误解。《伯夷列传》和《孟子列传》反对争权夺利,是指向那些既得利益的王侯卿士,是批评他们贪得无厌;而不是指责平民百姓。《孟子列传序》曰:“余读《孟子》书,至梁惠王问‘何以利吾国’,未尝不废书而叹也。曰:嗟乎,利诚乱之始也!夫子罕言利者,常防其原也,故曰‘放于利而行,多怨’。自天子至于庶人,好利之弊何以异哉!”《魏世家》引述《孟子》见梁惠王章时改写得更为显豁:“梁惠王曰:‘……将何以利吾国?’孟轲曰:‘君不可言利若是。夫君欲利则大夫欲利,大夫欲利则庶人欲利,上下争利,则国危矣。为人君,仁义而已矣,何以利为!’”足见此论是针对统治者争利而发的。应当承认,司马迁是为平民求利的权益说话的。 (二)提出不同于世俗的本末观念。汉代以农业为基础,故当时统治者强调以农为“本”,以工商为“末”,封建国家强调重本轻末,甚至抑末。司马迁接受了“本末”的说法,但思想上并不重农轻商。他在《货殖列传》中说,各地物产丰富而各有特点,人们生存生活必须一定的物资,这就需要农虞工商进行生产、交换和流通,并不强调何者为重,何者为轻。与时调相反,他大谈工商经营,为历史上经营致富的工商业者树碑立传。还以赞赏的口吻说,畜牧主乌氏倮拥有大量的马牛,秦始皇以其“比封君,以时与列臣朝请”,大矿主巴寡妇请“用财自卫,不见侵犯”。她俩都“礼抗万乘,名显天下,岂非以富邪?”又说,百万家产的庶民(农虞工商)可以与封君相比,命曰“素封”。(以上引文,均见《货殖列传》),事实表明,司马迁有重工商的倾向。他之所以如此,一方面是尊重历史,写明春秋以来工商业的历史状况;另方面,暗有针对汉武帝搞官营盐铁,以国家权力打击工商业者,与民争利,使得“中家以上大率破(产)”(《平准书》)的情况,与国策唱反调。 (三)强调劳动致富,反对“奸富”。司马迁大讲以末致富的生财之道,说:“夫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倚市门。”所谓“富”,指的是财利。他所传写的货殖人物,多为以经营工商致富者。又说,“能者辐辏,不肖者瓦解”,“巧者有余,拙者不足”。所谓“能”与“不肖”、“巧”与“拙”的差别,就在于是否善于生产经营,勤于生产,巧于经营,就可致富,不事生产,经营无方,想富也富不了。又说:“无财作力,少有斗智,既饶争时,此其大经也。夫纤啬筋力,治生之正道也,而富者必用奇胜。”所谓“作力”与“斗智”、“争时”,“筋力”与“奇胜”,就是拙与巧之分,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之别。用力是治生之“正道”,这是对体力劳动的肯定;只是指出其难以致富。“少有”(即有点钱财)的人才有条件“斗智”(运用计谋,逐时争利),富者才有条件“奇胜”(出人意外地赢得财利),这对以资本和脑力劳动挣得很多钱,并不拜倒,也不反对。这是按当时实际情况而言。 (四)强调“善者因之,其次利导之”的放任政策。司马迁主张国家对农虞工商各行各业放任而不要抓死或压抑,任其自然发展,因民之利而利之,适当引导之。他考虑这个问题的出发点和根据是:(1)各地资源和物产丰富而各异,人们需要之,故必须开发、生产和交流;(2)由此必然产生职业分工,也就是说, 农虞工商的职业分工是依据于客观条件和社会需求;(3)人们要经济生活,有物质欲求, 就得“人各任其能,竭其力,以得所欲”,也就是说,人要尽其能力,以得所欲,不能不劳而获;(4)表现于市场供求方面,就有抓时机,找窍门, 了解信息,灵活经营等办法。“此非道之所符,自然之验邪?”意思是,这不是符合客观规律,顺顺当当的吗?那么,面对这种情况,为政者应该如何施政定策呢?当时汉武帝是以官府垄断经济,不给工商业者以一定的社会地位,限制和压抑私营工商业,使得“中家以上大率破(产)”,弄得民怨沸腾。司马迁对此情景,一方面记其事于《平准书》;另方面又在《货殖列传》提出了自己对政策的主张:“善者因之,其次利导之,其次教诲之,其次整齐之,最下者与之争。”其意是,最好的办法是顺其自然,再加以引导;如有偏差或产生矛盾,教诲和整齐也是可行的;最下之策是与民争利,损害百姓谋生求利的正当权益。照此所说,汉武帝现行的财经办法是最下策,是搞不好的;只有他设想的办法,才能使社会的客观条件和人们的主观因素都调动起来,形成生动的局面,于国于民两利。 (五)经济决定着人们的思想道德和社会关系。司马迁接受了《管子》“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的思想,并加以发挥,说“礼生于有而废于无”,“人富而仁义附焉”。这话有一定道理,但不免有点片面性,因为富者往往不仁。他还说:“凡编户之民,富相什则卑下之,伯则畏惮之,千则役,万则仆,物之理也。”(以上引文,均见《货殖列传》)这是说,财富的多少有无,决定着人们的社会地位之主奴尊卑,决定着剥削奴役与被剥削奴役的关系,此乃客观的事理。这是他在《货殖列传》中列举了很多农虞牧工商的富人因富而社会地位高、奴役很多人的事例之后得出的结论,非一般的泛泛空谈。这是个不同凡响的唯物主义观点。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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