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近代官方史学因素的遗存与史学新机制的完善 清朝后期,国门打开,西方经济、军事力量介入中国社会,西方思想文化与政治理念也渐渐输入中国。随着封建统治危机的加深,清廷几次程度不同地进行了政治体制的改良,但官方修史机构没有触动,直至清廷“逊位”,起居注馆的记史活动和国史馆的修史活动皆未停辍。清朝灭亡之后,中华民国的政权组织方式仿照西方建立,历代专设的修史机构戛然消失,传统官方史学的国家实体构架坍塌下来。然而,传统的官方史学意识并没有同时消失,柯绍忞从清末到民国致力纂修《新元史》,1920年成书后,由徐世昌任总统的政府明令列入“正史”,即为传统官方史学意识的表现。更典型的事例是1914年,当时的国务院呈请纂修《清史》,其文略曰:“春秋而降,凡新陈之递嬗,每纪录而成编。是以武德开基,颜师古聿修《隋史》;元祐继统,欧阳修乃撰《唐书》。盖时有盛衰,制多兴革,不有鸿篇巨制,降奚以窥前代之盛,备后世考镜之资……我中华民国,追维让德,于大清皇室,特颁优待条文,崇德报功,无微不至,惟是先朝纪载,尚付阙如,后世追思,无从观感。及兹典籍具在,文献未湮,尤宜广召耆儒,宏开史馆,萃一代人文之美,为千秋信史之征。兹经国务院会议议决,应请特设清史馆,由大总统延聘专员,分任编纂。总期元丰史院,肇启宏规;贞观遗风,备登实录。以与往代二十四史,同昭垂鉴于无穷。”[15](《讨论体例第一》)这在精神实质上等同于古代新朝官修前代史的传统,唯对清朝的一味赞颂,远过于往代。1927年编成的《清史稿》,以清遗民立场反对革命,且体例失当、史实讹漏处颇多,重要原因之一是官方传统的修史意识和修史与政权组织体系中缺乏史学机构的矛盾,即虽然以传统官方修史方式修史,但国家政权的组织体系已经不具备古代原有的管理机制,当时还不能建立起新的模式,于是政府除提供资金及其他条件外,对修史的价值取向基本失控。但在整个民国时期,官方史学意识仍在,而其真正表现为修史活动则比较少见。国民党政府建立的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早期在受西方民主思想的影响学者的带动下,也保持了较大的学术自主性。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国家采取将所有知识分子及学校、文化机构都“包下来”的政策,这种组织模式给官方性质的学术活动提供了有利条件,所有学术机构要向政府部门负责,都可能以官方姿态面对具体的学者。官方学术行为的特点之一是政府投入方向有预先的计划、部署,有预定的扶植对象,扶植对象的选择由多种因素决定。这种模式下的学术活动有很大的优越性,尤其在科学技术的重点突破方面效果显著。在社会科学研究上,也至少有容易形成热点、容易造成数量繁荣的优点。但在一定的社会背景下,很可能形成过于单一的思想范式,造成一个国内史学研究的封闭系统。这种情况的极端化发展,导致政治需要对史学学术的过多干预,甚至扭曲,其历史教训是人所共知的。改革开放以后,统得过死的“计划经济”模式大为松动,“市场经济”理念得以推行。大的政治、经济的社会环境带来学术界的思想解放,官方史学因素在此前的负面作用得到改善,而社会科学研究当然不能完全市场化,于是官方计划性的学术机制比起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初期,并没有减退,而且以新的方式有所强化,使一些不能直接进入市场机制的基础学科继续获得蓬勃发展的机遇,历史学科为受益者之一。随着国家对历史学研究资源投入的增长,毫无疑问地将使历史论著数量不断地从繁荣走向更大的繁荣。这在一定意义上可以看作是两千多年积淀的官方史学的因素,又以新的方式重新表现出很大的活力。与此同时,传统官方史学架构下容易产生的弊端--保守性较强而创新性较差,对历史著述的非学术性等级标准,人力、物力投入与学术需求,学术成果的难以协调,修史人员敷衍塞责造成史书的水平低下,等等,也可能以新的不同形式表现出来。所以,要保证21世纪中国史学的发展沿着求真、求是、创新的道路前进,当前应在四个方面引起重视,进一步研究和探讨相应的有关对策。 第一,如何协调官方史学项目与私家个性化研究的关系,这是史学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在中国古代,私家史学始终是发展创新的主要开拓者,编年体的《左传》,纪传体的《史记》、《汉书》,纪事本末体的《通鉴纪事本末》等等,都是由私家首创的撰史方式,亦为官方所仿效与应用;古代史学思想和史学理论的精辟观点、精湛表述,如“通古今之变”、史学“惩恶劝善”说、史学经世论、史学“明道”观念、史家“三长”论等等,多经史家提出而成为官方、私家史学的共识。官方不大歧视、排斥、压制私家史学,是古代中国史学得以繁荣发展的原因之一。因此,当前对于历史学这样的学术,各级有关的机构不应过多、过细地订计划、拟规划,而应当考虑扩大对个性化史学研究的支持,增加“自选项目”的立项。一些地方的社会科学领导部门,存在片面强调研究项目直接联系现实和本地区化的观念,尤其急需改变。 第二,对于当代的史学著述,在官方有组织的学术评价体系上,应当尽力强化学术性机制,避免完全以行政方式评定学术水平。学术评定是专业化极强,而且需要严肃、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体现学术机制的工作程序。以行政方式评价学术,其显著特点是极端弱化对内容的具体评析,而设立多重、严密的形式化标准,并且将之视为硬指标,例如是哪一政府级别的研究项目、出版于哪类出版社、刊载于哪一等次的刊物等等。这些形式化标准具有易于操作的优点,不可尽废,但只能认为是初等、低层次的标准,不应取代针对具体内容的学术评析,否则将助长对历史学成果的非学术性等级化观念,成为影响史学健康发展的不良因素。为建立公正、认真的学术评价机制,学术管理部门已经作出不少努力,如评议组织由专家队伍构成、加强同专业学者的通讯评议与咨询等,但要使专家构成的评议组织不向行政化方向偏移,使专业学者能够公正地直抒己见,其机制仍需继续探讨,更需要整体学术风气的改善。在学术评价机制的改革上,可以参考美国历史协会的做法而力求更加完善。美国历史协会是非官方的学术组织,其主席任期一年,不许连任,其他负责人员也有严格的轮换制度。协会的重要工作之一是主办《美国历史评论》、《美国史学评论》等刊物,对历史著述予以及时、公允和以批评为主的评论,书评由刊物邀请相应专业的学者撰写,著作者不可过问书评之事。这样,书评大多中肯,若评论失当,亦许作者发表辩解文章[16]。于是,美国历史协会主办刊物的书评就成为极具权威性的批评。 第三,在实事求是原则下提倡尖锐、泼辣的史学批评,从而以学术争鸣的方式形成对史学成果有效评价的社会机制,这是营造健康学术风气的重要方式。历史学等社会人文学科的学术标准就是贯彻发现、发明、推进、创新的根本精神,学术性的史学批评就是要看史学作品在史实上有哪些新的发掘、清理和考订,在论断上对理论性、系统性的历史认识有哪些新的推进,简言之就是在“求真”、“求是”、“求新”上做出了什么成绩。对史实上的疏误、讹漏、混乱,对见解上的陈旧、抄袭,对理论认识的僵化或者荒诞的倾向,都应予以必要的指摘、否定。学术批评无禁区,任何官方、私家的项目皆无法豁免,古来即如此。北宋官修《新唐书》虽有大文学家、史学家欧阳修主笔,但当时即出现吴缜撰写的《新唐书纠谬》指摘之;清朝官修的《明史》虽在几代皇帝关注下成书,但刊印方就,即有史官杨椿在《上明史纲目馆总裁书》、《再上明史纲目馆总裁书》、《与明史馆纂修吴子瑞书》等书信中连续批评和指摘,认为《明史》“表、志、纪、传互相矛盾,事之讹舛,字之差脱,不可枚举”[17](卷2);至于在后代历受讥评的官修史书如《宋史》、《元史》等,更是人所共知。可见,即使在君主专制的时代,官方史学也不能因其特殊行政地位而摆脱学术性的检验。当前,提倡在报刊上以同样的学术标准公正、公开地评价或讨论各种基金支持的史学项目成果,无疑有利于促进史学发展、改善学术风气与弘扬学术事业的认真精神。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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