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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克史学中的个别与普遍(3)

三、事实与观念
    如果追溯德国近代历史学传统和它的功绩,观念(Idee)在历史学中的应用必将占有很大篇幅。这一类尝试的先驱依然是康德,他于1784年发表的《世界公民观点之下的普遍历史观念》一文标志着藉由观念理解历史事实的起点,从此人类的生存和实践活动不再仅仅被视作对哲学真理的证明[25]或者是由欲望驱使的混乱,我们可以在历史进程的纷繁演变中分离出一种独特性。普遍观念在历史过程中的使用是一种功能性的实践。我们可以从康德的相关陈述中拈出两层含义。首先,从消极方面来看,观念对于历史的注入,极大地缓解了层累叠加的事实对精神的压迫,防止了历史蜕变为一种负担。这里回响着反对纯保存性历史的先声。其次,作为目的论的判断力[26]在经验世界运用的典型,我们可以期望那种世界历史观念被所有人认同,从而使之带有积极的客观性。由此,历史在澄清事实真相之外,各部分间还会发生普遍联系,从而与寻求真理密切相关。
    需要指出的是,康德的历史理论与历史事实处于若即若离的微妙联系中,它无意替代历史研究。这种两面性反映了康德最初在尝试结合事实与观念时的困难,即二者均未达到互相理解的成熟阶段。
    随着肇端于中世纪的Historik结构的重心转移,这种紧张局面本身也获得了重新解决的机会。人文-修辞型和辅助学科-百科全书型传统同流归宗,从较为独立的史学分支变为面向材料考辨(严格批判)的准备之一部,钱币学、古文书学及系谱学等逐渐丧失了独立地位,却为近代科学历史学的确立提供了根本保障。与此同时,络绎不绝的有关整体史的思考和解释学形式的更新,为后人标识出历史哲学型和认识论型传统为历史写作服务的演进痕迹。[27]将上述两方面加以综合,大致构成了收集材料、严格批判、合理阐释的规程,这是近代德国历史学具有代表性的运作准则。因此在19世纪,历史事实与观念的结合已经不能满足于康德式的外在说明和理解,转向事实本身而探索两者关系的需求迫在眉睫。1821年,洪堡发表了《历史学家的任务》一文,翌年黑格尔便开设了历史哲学讲座。对同一问题的不同解答前后如此紧密,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互文性。其中,洪堡的观点特别合近代历史学家的口味。他认为,止步于历史事实的史学研究是不够的,还得在历史进程中辨认出观念。这种历史内在的成分才是最真实的,并能赋予人们以自由,理解和创造便是从观念前进到新观念的过程。他告诫道,关于观念的应用必须来自事件本身,就是说我们必须在有关它们的记述中阅读出内在联系。[28]这种由个别事实上升到普遍观念的过程对兰克而言十分容易接受,因为它既不像理性帮助理解历史那样小心翼翼,又不赞同理性对事实的大胆僭越,为历史研究工作所独有。而有关它实现的过程,我们可以从兰克关于国家和进步两个观念的思考中窥探一二。国家不应视作能被一套宪政体系所决定,在兰克看来,政治史研究中自然法派和契约论派关注政体形式的出发点就是根本错误的。共和、君主和专制统治作为一种形式的普遍,在界定国家本质时只能起到次要的作用。真实、鲜活的内容由生活注入,正是这些造成了拥有相同政体的国家之间的不同面貌和作为原初的个体精神,作为副产品的政体就会表征这种精神本质。兰克通过对十七八世纪大国崛起的标志性事件的梳理,作出如下总结:
    一、法国坚持天主教和君主政体的原则,但这一原则仍与等级制倾向有联系,实质是罗马制原则;二、英国坚持的是日耳曼-海洋事务原则和议会原则;三、俄国实行的是斯拉夫-希腊原则,即基督教的特殊形式东正教,同时与西方物质方面的发展趋势相结合;四、奥地利坚持天王教-君主政体-德意志原则;五、普鲁士则坚持德意志-新教-军事-行政管理原则。[29]
    个别国家的不同观念在各自发展进程中碰撞、融合,只有依靠从事实出发得到的这些原则才能解释上述两个世纪间波谲云诡的个案。法国可以在30年战争中帮助德国新教诸侯反抗奥地利皇帝,并不是它们在宗教原则上的不合,而是两大君主制强权相互制约的表现;又比如奥地利和普鲁士的冲突,在相近的德意志因素之外,宗教统一的失败显然是主导诱因。以这些活跃力量支撑的国家观念受自身动力的驱使,不停地发展变化,这是我们在纷繁的历史事件中所能牢牢跟踪的轨迹。
    如果追问下去,个别的国家观念发挥到极致,将会产生什么新的观念或视野。这意味着把历史事实的影响推至极限,对观念的承载度加以最为严苛的检验。兰克给出的答案是前面所提到的普遍史意义的产生,它决不是绝对哲学概念的现实一致,因为这种概括在历史中必须是被动的。兰克强调:
    世界历史并不像一开始所表现的那样呈现出如此的混乱、战争,以及国家与民族间的无计划的更替。……存在着各种力量,它们确实是精神性、给与生命和创造性的力量,并不只是生命本身,而且还有道德能量,我们看到了它的发展。……世界历史的秘密就在于它们的互动和更替、它们的生长、衰落或是再生,而当再生之时它们就包含了甚至更大的丰富性、更高的重要性和更广阔的范围。[30]
    这无疑是就历史事实所能体会的最高观念,再进一步便有越雷池的虚妄之虞,事实上,兰克在对国家精神和世界历史进程的描述中已经渗入了神意作为补充。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种“上帝之手”的应用不止是康德策略式的考量,即为保证道德律和目的论的实现,需要这么一个上帝的位置,更是出于作为一名虔诚新教徒的信仰。后面这部分更为明显地体现在对进步观念的思考中。
    兰克认为,普遍意志和精神列车式的进步既歪曲了哲学,又得不到历史的支持。在基本的精神要素之外,每个时代都具有一些主要趋势。[31]这种主导理念体现了人类的自由,帮助去除时代的错误与偏见。在自然中,我们或许能够发现进步的证明,但在道德领域里这是极其困难的。历史只是教导人们不卑不亢,遵循智慧的指引,努力实践各个时代的目标。为了能够使探究历史的好奇心得到满足并安心于此,一种统治世界的伟大必然被引入历史事实的观念澄清过程,每个时代或者精神都被认为是与上帝直接相关。在个别事实向上推衍的困难之处,普遍观念将获得来自神意的绝对保证。于是,对人类发展整体的思考就可以视作来自一种超验的和谐,这种历史学中观念的体认就充当了类似基督教在生活里扮演的角色,拥有合理的普遍正当性。借助于神恩,从事实到观念作为从个别到普遍的联系终于完成,其两端都获得了坚实的客观性证明,并且不妨碍历史写作的公正。兰克曾把历史学家比作教徒,[32]以此类推,历史研究就成了与体会神意相类的宗教行为,对历史的理解由于带有信仰的意味,自然是客观和无偏见的,其范围则是应容纳所有时代的至大无外。兰克的后学很大程度上抛弃了这种历史中的神意,导致必须通过精神本身单方面理解观念、乃至最高的“一切历史之上的历史”。[33]既然由经验层面向上推进的程度有限,历史研究将势必重新陷入唯心论。可以作个类比,黑格尔对康德的唯心论改造在历史研究中的摹本便是德罗伊森对兰克的唯心论修正。而在兰克这里,历史研究得以与人性的最高问题产生联系,从条件来看是观念论的结果,从实质来看又是其有效性的来源,这种永恒意义因素的介入与对过去的详尽记述一样,是兰克史学不可缺少的基石。
    综观兰克史学理论框架,个别与普遍的互动分别在不同层次起到穿针引线的作用,其牵涉到意义、方法和成果等方面。如在过去和现在的讨论域中,历史必须被不断重写。其中当下时代更明确的主导趋势得以注入历史,而在过去经验中的普遍性理想则可能加以保留和改造,共同参与到这一新的意义决断中去。在科学与艺术的历史写作机制中,突破了狭隘场所说服功能的修辞给予作为批判性史实的方法论成果以结构形式和连续性,使各要素之间获得普遍联系,从而为更高程度上的领会提供潜在可能。最后,在事实与观念的交汇中,可以合理地从个别事实推衍到普遍观念,这种内在原因的彰显正是人的自由的表现,而在至高范围内的终极意义由永恒的神圣加以保障。因此,在历史研究中大致可以区分出这样几个阶段:具体准确的个别知识--个体的动机探究--个体之间的交流和由此浮现的整体性及其变化--终极的普遍统一和移情式全体理解(All)。[34]与之对应的质料来源便是经验杂多--个别事实--普遍观念--终极意义。其中作为原始动力的首尾两项不会直接介入史学研究,历史写作主要还是在中间两项之间游走。但是另两者对于它是不可或缺的,因为无论是最简单的叙述抑或最复杂的联系,都不能渗透经验和神圣的两端,只能作为关于它们的表现取得正当性。在相邻环节之间,个别与普遍作为能动因素发挥转换功能,使作为有机系统的整体得以成立。于是,个别与普遍就有了双重含义。首先,它们作为历史研究的内容可以获得多样化的面貌,如不同范围、不同种属历史间以及同一部历史著作内不同层次间的关系。其次,它们表明兰克史学的各种观点可以产生互动,这是由于作为形式的个别与普遍将经验与神圣在历史中融会贯通,在看似极端对立的意识之间起到调和沟通的作用。兰克史学理论的客观性主张和观念论倾向如能就此进行综合考虑的话,其中的张力便能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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