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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建东:传统延续与现代转型:当代中国边境集市结构功能变迁研究——以云南为中心的考察(4)


    (二)集市交换:传统经济功能的延续
    乡村集市作为一种初级的商品交换形式和场所,已历时数千年的之久,正如布罗代尔指出的那样:“人类有史以来就有交换,对市场的历史研究应扩展到迄今以来人类生活过的、可被测定的全部时间。所有的市场都可作证:第一层是一些落后的交易场所,这些古老的实在如同大洪水前的世界留下的物种,在这儿或那儿与依稀可见。初级市场是经济阶梯的第一级,是最直接、最透明和监督得最好的交换形式,那里进行的主要是‘第一手’交易,当场拍板成交,一手交钱一手交货。”(27)可以说,定期举行的集市决定着乡村生活的节奏和忙闲,集镇是农民社会、农民文化和农民经济的产物。(28)
    云南边境地区商品交换的历史非常悠久,但真正意义上的集市是在明清之际发展兴盛起来的。由清代至民国直到现在,边境集市从以物换物、“走乡串寨”和草地路边的临时市场,到修筑集市交易场所、定街期进行交换,再到商品交易繁盛之区的市镇之地、常日集市,同国内其他地区的集市贸易演变概况一致,经历了由低级的非常设的集市,向高级的固定镇市发展的过程。这一历史变迁不仅存留于文献典籍之中,而且在民族历史记忆与日常生活中也留下了深刻的印迹。
    云南边境集市从过去和现在,都是一个以商品交换为主要功能的物质空间,它以不同交易圈内各民族间互相交换自己的剩余产品、农副产品、手工业产品和民族特色产品为基本特征。从平坝地区成熟的稻作农业与渔业产品到山区锄耕及旱地作物与狩猎所获;从滇西高山游牧、畜牧地区盛产的牲畜肉奶制品到滇南部分刀耕火种山区的山野土特产品;从最南端的亚热带水果、蔬菜等到西北高山寒冷地区的青稞、毡毯等;从汉族地区普遍生产的农副作物、家禽牲畜与区域特产茶、盐等物品,到少数民族专门制作和收集的手工业纺织品、工艺品、药材、山货等物资,但凡有剩余产品,人们总是第一时间拿到集市售卖。举例来说,地处中越边境的富宁县田蓬集市,自近代以来外商、马帮就在此地络绎不绝,集市上交易的货物有棉纱、布匹、百货以及滇东南的铁锅、铁农具,甚至还有川、黔的丝绸、纸张、日用品等。这些商品除了在田蓬集市销售外,还运往越南新街、同文、苗旺等地集市,换取海盐、药材及特产。田蓬每到“街天”,都会有3~4千人“赶街”,大牲畜上市二三百头,还有外地戏班、杂耍、卖唱艺人演出,边境小镇一度热闹非凡,并一直延续至抗日战争爆发初期。(29)这样的景象,几乎和20世纪30年代杨庆堃笔下的山东邹平集市相差无几。时至今日,云南边境集市仍然是居住在山区的民众,特别是跨境民族售卖自己生产的初级农副产品、手工业品和民族特色产品的基本场所。比如在中越边境河口县的实地调查中,我们经常会看到这样的情景:越南老街的一些妇女通常会将采摘的山菜、草药拿到河口农贸市场出售,或从河口批发日用品到越南一侧的集市上销售;而在越南老街猛康的定期集市上,也时常可以见到河口边民的身影,他们大多出售水稻种子、农药化肥、轻工产品及农具等。
    不仅如此,云南边境集市还如费孝通所说的那样,是“每一个农户获得他自己不生产的日常必需品”(30)的主要场所。虽然现在云南边境地区几乎每个村落都会有自己的小卖部,一些日常用品如食盐与糖果小食品等在村子里就可买到,但更多的家庭需要的物品,仍需要在集日时去集市购买。譬如,像新鲜猪、牛、羊肉,就是村落里的小卖部无法提供的,它们只有到集市上才能买到。再如,村民家里需要稍大宗的油米物资或者是如电饭煲、电茶壶等日常家用电器,抑或是锄头、镰刀等农具或者桌椅板凳等家用物品,以及衣服裤子等穿着用品,他们无一不是到集市上去购买。
    此外,与杨庆堃、费孝通及施坚雅所描绘的20世纪中叶以前的中国城乡集市相比,云南边境地区还一直延续着一种独具特色的集市交易方式——边民互市。由于云南边境地区与越南、老挝、缅甸三国接壤,边境各族人民跨越国界赶集的现象十分普遍,因此边民互市便应运而生。在早期阶段,边民互市仅是边境两侧民众自发形成的一种交易方式,其交易地点和时间均仿照传统的集市和集期而约定俗成。到了20世纪80年代中期,边民互市逐渐被纳入国家边贸管理范围,并允许中国边民每人每天100元以内的限额交易。此后,随着边境地区贸易量的不断增加,规定边民互市的交易额度也逐渐增加到现在的8000元以内,交易的商品种类也从相对单一的农副产品发展到五金、家电、建材、日用百货、卫生洁具等。于是,边民互市也从最初以改善生活为目的的以物易物,发展成为了现代的商品贸易服务产业。譬如,在中越两国边境地区的边民互市上,两国边民通常会把各自有特色的土特产品拿到边境集市上出售,然后再买回家庭所需要的生产生活物品。即便不是赶集日,越南边民登门交换物品的现象仍然比较普遍。(31)如马关县的都龙、堡梁街、茅坪、金厂、小坝子、牛马榔等地,一直是中越两国边民进行小额贸易的集市,其中金厂和茅坪的“街天”,有三分之一甚至半数以上是越南边民。(32)又如在中缅边境的瑞丽市,据调查者不完全统计,每年参与边民互市的人数达数百万之多,互市货物也从20世纪80年代初的几十种增加到现在的上千种,买卖双方由早期的境外商品占多数,缅方边民出售,中方边民购买状况,发展到现在双边货物及买卖人员大体持平的局面。(33)而有着边贸历史传统的河口、孟定、磨憨、畹町、打洛等地,边民互市更是当地农民的重要收入来源。即使是在不设口岸的边境地带,境内外的边民和商家也能“很方便”地进入对方集市中进行交易,在市场内互通有无,这种“和平跨境”的交易模式,是边境居民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特有的经济交往方式。
    施坚雅曾预言说,中国的农村集市将会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在20世纪末逐步消失。(34)然而在云南边境地区却可以看到,集市依然是边境各少数民族生产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与有着较为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的内地城乡社会相比,云南边境地区复杂的地理环境、落后的经济基础和较低的城镇化率限制着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的经济需求,各种生产生活所需商品的交流与交换就必须以乡村集市为主。历史时期自发形成的小规模农村集市,仍然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着对边境各民族生产生活的经济补充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民族经济交往是民族经济的重要形式。经济交往是民族生存的第一需要,是最重要的交往”(35)。对于在集市中进行交往与交换的各民族而言,商品选择、交易方式显然会先于民族文化和民族意识等被凸显出来。(36)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