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胜利后朝鲜族的国籍问题:多人选择中国籍(7)
http://www.newdu.com 2024/11/24 03:11:54 历史之家 佚名 参加讨论
当然,在这一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为了划清东北朝鲜族作为“公民”与“侨民”的界限,做出了诸多规定。在延边地区,1948年8月规定:“凡居住在延边朝鲜人民登记户口有户籍之人民为公民;凡是暂时来往没户籍者,为侨民;又经过政府批准移住出国之公民复回来者,为侨民;由北鲜没有经过我方高级政府批准者,均为侨民;凡某些公民家族在朝鲜而家长与财产在延边为生者,经过政府之许可时而来者可承认为公民。公民与侨民在权利义务上加以区别”。12月,延边地委书记刘俊秀也强调:“凡是过去居住在延边地区并在土改中已向当地民主政府正式加入户籍者,为中国之公民(包括城镇在内)。凡未正式加入户籍或新由朝鲜临时来居者,为朝鲜侨民。公民与侨民在权利与义务上应有明确的区别,并按此区别确定在中国境内入籍的朝鲜人民与朝鲜民主共和国的关系是同一民族居住在两个国家--中国与朝鲜之友邻关系。因此凡是在中国境内入籍的朝鲜人民,均以中国公民待遇,不能以朝鲜侨民看待。”即在东北进行土地改革时,很多东北朝鲜族申请加入了中国国籍,也就因此成为中国境内的少数民族。 上述种种事实表明,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为了彻底解决东北朝鲜族的国籍问题做出了很大努力,而东北朝鲜族在土地改革时分得土地,也就等于加入了中国国籍。 1949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会议在北京召开,共有10名少数民族正式代表参加了这次会议,时任中共延边地委书记兼延边专员公署专员的朱德海同志有幸当选为少数民族正式代表。会后,朱德海明确地指出:“我们朝鲜族人民为了获得彻底的解放,同反动的封建军阀、日本侵略者及国民党反动派进行了长期的英勇不屈的斗争,终于迎来了今天的胜利。我们朝鲜族不再是任人欺侮和奴役的民族了,我们同其它民族一样,已经成为新中国的堂堂正正的主人。我们之所以能有今天,应当感谢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感谢各族人民的伟大领袖毛泽东。”12月,《人民日报》也发表评论对这一历史性事件给予了高度评价:“随着解放战争的进展,在各个朝鲜人民聚居的地区,建立了自己的地方政权。在朝汉人民混居的地区,朝鲜人民也按人口比例参加了地方政权工作。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开幕,东北境内的朝鲜人民,以中国境内少数民族的资格,和各兄弟民族见了面。从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族人民间这个新的组成部分,才在各兄弟民族人民的观念里,从侨民中国的朝鲜人民中区划出来”。应该说,通过第一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东北朝鲜族成为名副其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人民日报》则向海内外宣告了这一历史事实。 综上所述,抗战胜利后,在中国共产党民族平等政策的关怀下,生活在东北地区的朝鲜族彻底摆脱了国民党“政治土匪”的折磨和迫害,获得了新生。在东北地区民主政权建设和土地改革运动中,朝鲜族民众获得了在东北的参政议政权,并与其他各兄弟民族一道享受土地所有权,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参政议政的权利。1952年9月3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成立,则标志着我国朝鲜族名副其实地成为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员。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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