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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崔佑吉 郑信哲:韩国的外国人政策及社会整合问题


    一、在韩居留的外国人及外籍同胞
    至2017年8月末,在韩居留的外国人达206.3万人,约占韩国总人口的3%。以国别看,包括中国人、越南人、泰国人、乌兹别克斯坦人等。在韩外国人中,申领外国人登记证的达114.1万人,其中申报韩国国内居所的外籍同胞为39.9万人,留学生为13.6万人。
    在韩外国人中,数量最多的当属打工者,约占在韩外国人总数的一半。在外籍劳动者中,有95%属于体力劳动者,只有5%属于专业人士。体力劳动者大部分在中小企业、建筑工地、农场、养殖场以及打鱼船上打工。专业人员主要从事外语教学、公司、艺术、研究、讲学等领域工作。
    至2017年8月末,在韩居留的外籍同胞有809143人,占在韩外国人总数的39.2%。从国别看,包括拥有中国国籍者、美国国籍者、加拿大国籍者等;从访问就业签证看,包括中国国籍者、乌兹别克斯坦国籍者、哈萨克斯坦国籍者等。
    如今,在韩居留的中国朝鲜族、中亚高丽人、萨哈林韩人等群体逐渐形成聚居生活的区域,呈现出长期居留或定居倾向。外籍同胞居住地区具有生活费用相对低廉、离工业区近、打工方便等共同特点。来自美国、加拿大等国以及在日朝鲜人等,则带有短期居留或循环移居的特点。
    二、外国人大量渡韩
    20世纪80年代,随着韩国经济迅速发展,外国劳动者开始进入韩国。1991年,韩国制定《外国人产业技术研修制度》,以图为那些缺乏人力的中小企业提供劳动力。该制度实施至2006年,由于导致非法滞留者增多、派遣手续不正当、人权侵害等问题,被批评为“现代版奴隶制度”。
    2003年,韩国国会通过了《关于雇佣外国人的法律》,2004年韩国以《外国人雇佣许可制度》逐渐替代了产业研修制度。至2007年,产业研修制度与雇佣许可制度并行三年后被废除,实现雇佣许可制度一元化。至今,韩国已接收了很多亚洲国家的打工者。
    在韩外国打工者中,外籍同胞占重要部分。自2007年,韩国开始实施“外籍同胞访问就业制”,接收中国、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国的外籍同胞,他们大部分属于体力劳动者。
    实施外国人雇佣许可制度初期,外国打工者居留时间最长为3年,但根据业主要求,可延长至4年10个月。此后,通过“再入境者特别韩国语考试制度”和“守法劳动者再入境制度”许可再就业,其居留时间延长至9年8个月。
    至2015年,除外国打工者外,韩国还有23.8万名跨国婚姻迁入者,其中外籍结婚移民者为14.5万人,结婚入籍者为9.3万人。另据统计,2017年在韩外国留学生达13.6万人。
    此外,至2015年拥有“海外同胞”(F-4) 签证的外籍同胞有21.6万人,其他合法居留的外籍同胞有20.2万人。海外同胞签证以《关于海外同胞出入境与法律地位的法律》(简称《海外同胞法》)为根据,其居留期限最长为2年,原则上还可延长。
    如今,随着外国移民数量增加,移民者子女数也在迅速增多。作为多元文化政策的一个内容,韩国政府对移民者家庭提供家庭教育、咨询、文化项目等服务,使其加快适应韩国社会。此外,还实施相关家庭生活政策,以帮助他们家庭安定。在韩国,曾局限于出入境管理的外国人政策,逐渐扩大为居留管理、社会整合、国籍管理、多元文化政策等领域。韩国不再是“单一民族共同体”,而面临着构建何种形式的“多元文化社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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