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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杰 吴宜财:民族地区产业扶贫的经验教训及发展对策


    【摘要】产业扶贫作为开发式扶贫主要方式,对于提高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少数民族群众增收致富能力和民族地区扶贫有效性、脱贫稳定性意义重大、作用显著。民族地区产业扶贫经过实践探索积累了政策引导、资源驱动、合作经营、资产收益、组织带领、销售增值、就业增收等经验,也面临着新业不立旧业废、扶强不扶弱、增产不增收、收益不高代价大、投入—产出率低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精准选择产业发展与益贫减贫相兼容的实施路径:科学规划,审慎甄选,提高产业精准度; 完善设施,集聚要素,增强产业发展协同性; 差异发展,品质取胜,打造产业核心竞争力; 生态优先,文化引领,提升资源环境承载力; 政府引导,企业带动,构建多元利益共同体; 健全机制,跟踪管理,拧紧扶贫绩效责任链。
    【关键词】民族地区; 产业扶贫; 开发式扶贫; 精准扶贫
    【作者简介】李俊杰,北方民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少数民族经济、区域经济。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民族地区深度贫困大调查与贫困陷阱跨越策略研究”(18ZDA122) 。
    一、民族地区产业扶贫的有益经验
    民族地区把产业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中之重,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形成了一些有特色、可复制、能推广的经验。
    1. 农户自主发展+政府验收奖补。民族地区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和产业规划,制定产业扶持政策,采取先发展、后补助等方式,引导有发展意愿且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自主选择政策范围内、适宜自身发展的产业项目,在达到基本规模且通过政府验收后,将补助资金发放给贫困户,激励贫困人口自力更生脱贫。该经验的优点是产业扶贫到户到人,能调动贫困群众自主性、积极性。缺点是各自为政,分散经营,导致产业难成规模、质效不高,贫困人口能脱贫但难致富。如广西以奖代补推进特色产业扶贫,出台产业目录和认定标准,对种植、养殖、旅游、边贸、加工等78 个特色产业类型进行扶持,按1 年以内、1~2 年和2 年以上,不同项目达产生效时间进行分类奖补,有力促进县级“5+2”、村级“3+1”特色产业发展和贫困群众增收脱贫。西藏日喀则市设立勤劳致富“以奖代补”资金,市、县( 区) 两级财政通过统筹、整合各级各类资金等形成产业发展奖励性资金,支持贫困户通过农牧业生产、扶贫产业发展、转移就业、培训就业、订单生产、商贸旅游等实现勤劳致富,激发贫困群众脱贫积极性。
    2. 企业开发资源+聘用农户务工。政府引入企业或企业自主进入贫困地区,对该地的优势资源进行开发、农特产品进行加工,并聘用贫困群众到企业或基地务工,带动贫困户依靠土地流转租金等资源性收入和务工等工资性收入脱贫,政府则在土地、税收、贷款、资金等方面给予企业相应的政策优惠。该经验的优点是脱贫带动能力强、稳定性强,能形成规模效益且多方受益,缺点是贫困户与企业之间的地位不对等,贫困人口的利益和脱贫效果主要受制于企业的经营状况和道德水平。如云南省加强乡村旅游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实施“123518”旅游扶贫工程,拟建设1 个全域旅游扶贫示范州、20 个旅游扶贫示范县、30 个旅游扶贫示范乡镇、500 个特色旅游扶贫村,扶持1 万户旅游扶贫示范户,带动80 万以上贫困人口脱贫,2017 年通过旅游业带动12.1 万贫困人口脱贫。
    3.农户参股入社+统一生产销售。致富带头人或村组织牵头成立专业合作社,引导周边贫困户以土地、山林、扶贫资金等入股的形式加入合作社,并采取“统一品种、统一技术、统一管理、统一质量、统一品牌、统一销售、统一分配”的管理运营方式,带动贫困人口脱贫增收,政府则给予合作社相应的资金补贴。该经验的优点是贫困户与合作社的利益联结较为紧密,贫困群众参与产业的组织化程度较高。缺点是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偏低且发展存在不确定性,带动脱贫的能力和范围较为有限。如湖南湘西州花垣县十八洞村组建苗绣专业合作社,实行“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与吉首市、花垣县等地的苗绣公司合作开发特色绣品,由公司提供原材料和绣样,农户负责织绣加工,再由公司根据绣品质量负责收购,付给社员织绣加工费,带动社员100 余户、辐射周边5 个村,贫困户依靠苗绣年均增收1万多元。
    4.发展集体经济+农户共建共享。村组织将农村集体组织的土地、林地等资源性资产,以及公益性设施等,统筹合理使用获得经济收入,并优先吸收贫困劳动力到村集体公益岗位就业,实现集体经济收益共享、带动脱贫。此经验的优点是既能盘活集体资产资源,又能调动贫困群众劳动积极性,还能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发展。缺点是增收渠道较为单一、收入较为有限,脱贫带动能力偏弱,也容易诱发贫困户与非贫困户、非贫困户与村组织之间矛盾。如贵州省在全省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大力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脱贫攻坚。2017 年底,农民以承包地等资源入股244.83 万亩以资金入股18.82 亿元,实现255.61 万农民变股东,其中贫困人口52.25 万人, 326.69 万农民增加收益18.01 亿元、人均增收529.76 元,其中61.51 万贫困人口参与改革获得收益6.79 亿元、人均增收1103.81 元。青海省采取政府财政扶贫资金全额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形式开展光伏扶贫,项目覆盖全省39 个县( 市、区) 、1622 个贫困村,光伏电站正式投产发电后预计将每年为各村带来40 万元以上的村集体经济收益。这些村级集体经济一方面通过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带动农牧民增收;另一方面将作为滚动资金推动发展壮大扶贫产业。
    5.搭建电商平台+产销精准对接。发挥电子商务的信息、渠道、物流等优势,政府采取支持贫困户开办网店、村级建立电商服务网点和引入电商企业到贫困地区开展合作帮扶等形式,搭建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推动“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实现产地与市场、供给与需求、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无缝衔接,促进农产品增值和贫困群众增收。此经验的优点是既能延长农业产业链、价值链; 又能提高贫困地区发展能力和贫困人口增收后劲,缺点是技术门槛和基础设施要求较高,部分贫困群众难以有效参与、分享增值收益不够。新疆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为抓手,通过组织疆内外大型电商平台和企业与南疆四地州22 个深度贫困县进行精准产销对接,建立农产品“上行”联动机制,拓宽贫困县特色优质农产品销售渠道,促进贫困户增收脱贫和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全区2018 年实现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近45%。内蒙古巴林右旗推行电商扶贫“3+4+1”模式,构建农畜产品上行、工业品下行和氛围营造3 大体系,推出“电商帮买”、“电商帮卖”、“一村一品”和“产业带动”4 项举措,建立1 个电商扶贫大数据系统,建成苏木/镇级电商分中心5 个、嘎查/村级电商服务站120 个,贫困嘎查/村覆盖率达86%,带动贫困户535 户。
    6.订单培训+农户定向就业。围绕产业发展布局、市场用工需求和贫困群众就业意向,由政府单独或者联合技校等培训机构以及企业、劳务公司等用工主体,组织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开展订单式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针对性提高贫困群众就业技能和生产技能,并采取定向就业、就地就近就业、劳务输出就业等方式实现贫困人口稳定增收。此经验的优点是能够增强贫困群众自我脱贫和自我发展能力,实现企业与贫困户双赢。缺点是贫困群众能力素质难以精准对接企业发展需求,脱贫增收持续性受企业经营状况和行业变化影响较大。如宁夏持续推进创建100 个就业扶贫示范基地、培养1000 名就业扶贫劳务经纪人和推荐10000 名贫困劳动力就业的“百千万”行动,为贫困劳动力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就业援助、创业扶持等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截至2019年4 月,全区累计超过10 万人在各类就业扶贫示范基地就业,南部山区9 个脱贫重点县已有13879 名贫困劳动力实现跨省或就地就近就业。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