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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印度的视角观照印度“民族问题”:官方范畴与制度框架的历史形成


    摘 要:关于印度“民族问题”,本文提出应从印度出发理解印度,跳出“民族”框架,研究其上一级问题,即印度在向现代国家转型的过程中如何对待内部文化多样性的问题。独立后的印度在“多样性中的统一”的国族叙述之下,并没有一个像中国的“民族”一样具有政治和治理意义的统一范畴来水平划分组成国族的多元单位,她的多样性范畴和制度可分三个层面:联邦结构之下多层次的政治自治权与地区-文化单位的叠合;以语言和宗教为依据划分的文化范畴和少数社群范畴及相关的文化权利;旨在提升落后群体的保留名额制度又将全部人口分成了三类,分类识别的基本单位是种姓、部落和宗教少数社群整体或其内部的亚社群(类种姓)。这些范畴和制度的形成,要追溯到自英国殖民以来的印度国家建构过程。
    关键词:印度“民族问题”; 多样性范畴; 少数社群; 多样性中的统一
    作者简介:吴晓黎,女,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民族社会研究室副研究员。
    基金: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课题“中国周边跨境民族与一带一路国家民族问题调查研究”和“人类学视野下的‘传统-现代’转型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在国内民族学界,印度的民族问题是一个引起关注,1但总体来说研究不足的领域,这种不足既体现在对经验事实的认知上,又体现在研究框架上。作为出发点,国内学者通常参照中国民族识别的理论依据——斯大林的民族四要素,尤其是共同语言标准来对印度人口进行民族划分。比较早对印度人民进行整体性民族划分的是1991年出版的《印度社会述论》一书,该书提出印度有11个主要民族,占人口的82%,此外还有大量部族。2这里列举的11个主要民族包括印度斯坦族、泰卢固族、孟加拉族、锡克族等,除了锡克族以宗教命名,其他都是以语言命名的。这一划分为国内后来的研究者所沿用。例如2003年的列国志丛书《印度》一书,只是将主要民族增加到了13个,增补了拉贾斯坦族和比哈尔族,并将锡克族改为旁遮普族3——也就是统一以语言划分民族。
    首先,以语言作为民族划分的标准,需要先确定语言的独立身份,有时候这本身就是一件有争议的事。印度斯坦语、拉贾斯坦语和比哈尔语的例子说明了这一点。印度斯坦语(Hindustani)有两种书写形式,使用波斯-阿拉伯字母的乌尔都语(Urdu)和使用天城体字母的印地语(Hindi)。当北印的穆斯林和印度教徒在印度反殖自由运动后期渐行渐远的时候,乌尔都语被塑造为穆斯林的身份标志之一,而印地语则成为印度教徒的语言。印巴分治之后,北印的民族主义者试图纯化印地语,清除被视为穆斯林的语言的乌尔都语影响,并更多使用梵语词汇。无论如何,在独立后的印度,印地语和乌尔都语各自拥有国家层面确认的独立语言身份,印度斯坦语这一旧称则不是官方认可的语言范畴。另外,语言都包含了方言,而拉贾斯坦语(Rajastani)和比哈尔语(Bihari)在印度国家层面,就被视为是印地语的地区方言。这两个邦都属于俗称的“印地语地带”(Hindi belt)的一部分,官方语言都是标准印地语。但是在拉贾斯坦邦,让国家承认拉贾斯坦语为独立语言的呼声很高。而比哈尔是另外一种情况:比哈尔语的多种地区方言(拉贾斯坦语同样包含了多种地区方言)中,有方言已经获得了独立语言地位,被纳入了印度宪法所附第八表的“印度诸语言”之中,4还有不少方言正在争取这一地位。因此,是否是独立语言,不仅仅是一个语言学的问题,也是一个认同政治的问题。从语言的角度,可以作为参考的是被列入印度宪法所附第八表的那些地区语言(排除梵语这样因为历史意义而被纳入第八表的语言)和正在争取进入第八表的语言(见下文),它们代表了印度突出的语言身份,包括语言人口数量上的分量。
    其次,“民族”(nationalities)作为一个复合概念包含了多重元素,语言并非任何时候都是其首要标志。这突出地反映在巴基斯坦的分离上:如果北部印度使用印度斯坦语的印度教徒和穆斯林的政治精英自认为同属一个民族,恐怕也不会有印巴分治了。5孟加拉地区倒确实有更强的孟加拉语言文化身份认同,在分治方案中也曾有过保留统一的孟加拉的构想。与此同时,也有说不同语言的群体成功建构起一个共同的民族身份的例子,如印度东北部的那伽人(Naga)。6这里的关键在于,我们不能不考虑群体动员对于民族意识的塑造。一个群体的客观文化标志物是多重的,是群体动员选择并赋予了客观文化标志以主观和象征意义,成功与否则又是另一回事。
    再次,还有一个值得讨论、用于印度会存在问题的理论取向,那就是把民族作为一个目的论概念,认为印度的“民族发育程度和成熟程度较低”,但将来会发展得更充足。7这种目的论来源于苏维埃学派,即认为民族必然经历特定的历史形成过程和发展阶段。苏联学者对于印度民族问题也提出过看法,认为族群(这里的族群是指在真实或神话层面具有共同起源的群体)意识,在客观因素,如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纽带以及社会生产中的相似角色的作用下,会朝向民族意识发展。在这个历史过程中,语言被视为凝聚民族意识的首要因素,而种姓和宗教则是妨碍性的力量。8目的论的问题,是强使现实适应理论,也因此无法解释现实。比如说,这样的理论取向就无法解释为什么说泰卢固语的“泰卢固民族”在建立了统一的安得拉邦之后,还会有地区性的分立新邦运动。
    综上,本文强调从印度出发理解印度,才有可能真切把握她的现实脉动。在我们关心的议题上,这意味着首先跳出斯大林的民族概念和理论话语的限定,把印度有多少个民族、有怎样的民族政策、民族问题这样的问法转换一下,去问它们的上一级问题——这就是印度和中国这样具有悠久历史的多文化、多族群的文明社会,在向现代国家转型的过程中如何对待内部多样性的问题。这关系到整体的国家建构和政治秩序。在中国,这一问题凝聚为以“民族”为中心的概念建构和制度、政策实践,而印度有她自己问题化的方式,有自己处理这些问题的理念和制度。在对印度的多样性问题和制度实践进行评估之前,首先需要理解涉及多样性的官方范畴(亦即国家通过法律、政策正式确立的范畴)和基本制度的历史形成。这正是本文要做的。而追问这个问题我们要回到印度的国家建构过程。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