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指出,虽然法国人对华工的态度比英国人好,但法国的华工管理也有问题。李骏称“法人管理华工,多不得其法,而又不得其人”。李骏在其报告中写道,华工到法后习惯不同,文化不高,对于法人每多怀疑。法人则不谙华人性质,立规繁多,做事毫不通融,因此彼此很容易产生误会并导致冲突,小事演变成大事。“华人持棍携石,法人开枪集兵,地方法警实行干预。而华人为自卫计,不计利害。”华工在工厂常与法国及他国工人一起工作和生活。李骏在其报告中写道,“所不幸者,华人与黑人极不能容,彼此嫉视之心甚大,不知起源何故。”华工和黑人经常械斗,“两方常有死伤”。“安南(越南)人与华工则转能和恰,华工与黑人争斗之际,安南人必与华人齐心抵御。”可是,法国政府担心安南人受华人爱国言词影响,尽量将他们分厂工作。在管理方面,一般而言,法国华工营有总管一人、翻译数人。华工一切问题均由法人翻译传达,华人翻译不能指挥治安人员。而法人翻译在华多年,熟悉中国下层社会的恶习,对华工时常严加责骂,华工对其怨恨不已。
如前所述,美国在法远征军没有自己招募华工,而是向法国华工营借了大约1万名华工。这些华工为美军运输弹药、掘战壕等。根据劳工转借协议,从法国华工营借来的华工理应遵守法国的规定,然而美国人一般不遵守协议,并且按照他们自己的旨意来管理华工,有时还蛮不讲理地处罚华工。华工大多不愿为美军工作,美兵也常有同华工发生斗殴之事。天津华工陈宝玉后来回忆说,他所属的英招华工与驻扎附近的美兵曾发生严重的肢体冲突。他提到,在1917年3月的一个休息日,二十几个路过的美兵侮辱几个在街头散步的华工,双方发生冲突。结果引发附近许多赶来支援的华工同美兵的集体斗殴事件,导致20余名华工和10多个美兵受伤,陈本人是打架受伤者之一。在华工的强烈抗议下,美军派员到医院慰问受伤华工,并保证美军侮辱华工事件不再发生。自此群架后,美兵知道华工敢回击,不是好欺负的,肆意侮辱华工也就敛迹多了。根据李骏的分析,美军管理下的华工,处境恶劣的原因如下:第一,旅美华侨不见重于美国人。美军对在法华工也是如此。第二,美军部分士兵教养差,对华工有高人一等之感。第三,美国人性情刚烈,体格魁大,性情暴躁,对华工稍不如意,则举拳相向,甚至体罚。第四,美国人办事固执,不给华工合同之外任何奖励,让华工失望。凡此种种,导致有些华工自动逃离美军管辖的行为,例如1918年7月10日夜160名华工集体大逃亡。
同英法一样,华工与美军缺乏有效的交流渠道。白焦转引一家报纸报道说,华工与美军存在很深的沟通问题,“惟美人欲了解华工之所言,或欲使其了解,乃一极困难之事。例如有某华工操作甚勤,一日因其眼有疾病,故为妥置暗室,以保其目。乃送入卫兵所,俾其调摄。彼不解美人之说明,而疑为嫌其工作惰劣,因情意隔阂,而激起冲突”。下面谈到的一个典型事件可以说明当时美国军官与华工在语言沟通上是多么地困难。有一天,当带队的美国军官下达华工上班“出发!(Let'sgo!)”的命令时,差点酿成华工的一场暴乱。“Go”在汉语里的发音和“狗”的发音相近,对许多中国人而言,尤其对中国的北方人来说,被称为狗是一种严重的侮辱。华工们错误地认为美国人以狗称呼他们,因此拒绝前往工作。
应该指出的是,与清朝不一样,民国政府奉行保护华工的政策。当时的中国政府对于在欧华工的生存状况并未不闻不问,而且在很多情况下对协约国虐待华工事件提出强烈的抗议,并要求协约国尊重华工的人权,不得有所歧视。为了保障华工的合法权益,早在1916年,当华工启程远赴法国之际,北京政府农商部和外交部就共同审核制定了一项旨在保护这些出国华工的新法令,决定“凡侨工所在地方得因必要情形设管理侨工委员”,“管理侨工委员由外交部内务部农商部会同呈请认命”。这个新法令不久获得通过。随着大量华工被派到欧洲援战,北京政府国务院在1917年9月设立了侨工事务局,直属国务院管辖。张弧被任命为首任局长。
为了保护华工并帮助他们尽快适应当地生活,早在1916年11月底,驻法公使馆即选派李骏作“保工委员”,“专办注册、查案、劝晓、保护事务”。李骏系1912年由交通部派送的留法学生,法国中等商校毕业,1916年学成时被任命为华工事务员,办事历练。李骏在其给华工的第一份通告中说,他将巡视各华工驻地,“迟早必到。凡关于我工界旅法同胞一切幸福,一切痛苦,无不尽心协力,谋之去之。惟工界同胞务知吾国与法国习惯不同,法律有别。”“凡我同胞,愈宜格外自爱,处人处己均当立于有理地位,尤宜尊重法律习惯,不愧我文明人格,则凡事交涉乃易得手。倘有屈抑,骏虽无不尽心竭力为我工界同胞伸之,倘若故意生事,自作自受,骏虽有力亦无可如何。”可谓言之衷衷,苦口婆心。李骏在其给华工的第二份通告中则比较关注具体事宜。他告诫华工,不要擅自停工罢工,有问题通过法律解决。要戒赌戒斗,要听从作息安排,不要擅自行动,自由散漫。在以后的多次通告中,李骏均予告诫,并帮助华工解决实际问题。华工的许多问题源于语言不通、习惯不同。同时,华工自身问题亦多。华工年龄多在18岁以上、40岁以下,以山东人居多,他们血气方刚,容易冲动。用李骏的话说就是,“华工智识浅薄,恶习不改。”华工受外人欺负,因语言及文化不通,不知求助法律,常回厂呼救于自己同胞,于是华工结伴群殴、滋事。华工最大的毛病是好嫖、赌、群殴,恶习太多,不遵守规章制度。在李骏的调查华工工厂作工情形表中,几乎每次都提到华工好嫖好赌的恶习。史义瑄根据自己为华工服务的近距离观察而写道,嫖、赌是华工的两大问题。此外,酗酒也是一个华工中广泛存在的毛病。另外,华工不讲卫生、大声喧哗以及大惊小怪也是常为人诟病的一面。甚至晏阳初后来也说道,华工“在火车上食花生,弄得满地皆皮;车上吐口水;法人风俗,男女携手而行,华工指而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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