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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狄仁杰被称为中国的“福尔摩斯”而不是包公?

http://www.newdu.com 2017-08-24 历史之家 佚名 参加讨论

    
    高罗佩
    在中国的“四大公案”小说,即《狄公案》(狄仁杰)、《包公案》(包拯)、《海公案》(海瑞)、《施公案》(施仕纶)中,包公是中国人最熟悉的。不过走出国门,名满全球的,还是狄仁杰。狄仁杰爱民如子,性格刚强,不畏权贵,把狄仁杰这当作“神探”,这有一定的民意基础。但其“神探”名号传遍全球还得归功于一个荷兰人,他叫高罗佩。
    
    高罗佩夫妇与四个孩
    高罗佩也是一个传奇人物。他1910年8月9日生于荷兰扎特芬,父亲是驻荷属东印度(今印度尼西亚)殖民军队的一位军医。在莱顿大学学习期间,高罗佩选择汉学作为自己的专业,这注定他一辈子和中国文化结缘。高罗佩大学毕业后进入荷兰外交界,在长达30多年的外交官生涯里,曾经在中国的重庆、南京等地担任外交秘书、参事等职。大学专业和职业上的训练包括15种文字,除了母语外,最好的就是汉语;他对中国的传统文化也极富兴趣,棋琴书画样样在行。因此在工作之余,高罗佩并未停止自己的学术研究,也在这上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上世纪40年代在重庆时,高罗佩读到了《武则天四大奇案》,他对这部小说中主人公狄仁杰屡破奇案大为折服,继而把西方侦探小说和中国公案传奇做了深入的研究和比较后,高罗佩认识到书中所描写的中国古代法官的刑事侦讯本领,无论在运用逻辑推理的方法、侦破奇案的能力方面,还是在犯罪心理学的素养方面,比起福尔摩斯、格雷警长等现代西洋大侦探来,均有过之而无不及。
    
    高罗佩在书房抚琴
    于是,他想到了将中国文化传播到国外的一个切入口,开始着手翻译《武则天四大奇案》——因为西方人特别喜欢侦探小说。高罗佩先是将之译为英文,又以狄仁杰为主角用英语创作了《铜钟案》。他原本准备在中国出版《铜钟案》的中文本,但由于中国出版商尚未意识到该作品的巨大价值,表现并不积极,高罗佩只好先出版英文本。
    没想到《铜钟案》在西方大获成功,在出版商的一再催促下,高氏只能继续收集和组织当时中国民间流传着的狄仁杰断案故事。但写着写着,他感觉故事性太差,于是干脆自己来编,这下一发不可收,一口气写了16个中长篇和8个短篇,所以有了《迷宫案》、《黄金案》、《铁钉案》、《四漆屏》、《湖中案》等。高罗佩将这些故事集在一起,统称《狄法官的破案故事》,即《狄公案》。它们在西方引起了轰动,狄仁杰遂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被誉为中国的“福尔摩斯”。上世纪80年代翻译成中文回到中国,成为“出口转内销”的经典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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