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天不负有心人,包产到户结硕果。1979年,肥西县山南区获得空前大丰收,仅夏季小麦总产量就达3000万斤,比1978年午收增产了两倍,上缴国家1980万斤,仅午季就超额完成全年定购任务(任务为1870万斤)。而没有包产到户前,该区每年午季只上缴国家100万斤左右小麦。1979年全县全年粮食产量比1978年增长13.6%,向国家净贡献粮食是1978年的3倍。这一年,肥西县向国家贡献粮食达到历史最高水平,被国家商业部评为售粮百家先进县和百名油脂销售大县,荣获金质奖杯。 天降大任,万里主政安徽 安徽农村第一步改革的起始与成功,得益于万里主政安徽。 1977年6月,中共中央任命万里为安徽省委第一书记。万里主政安徽后,首先花了三四个月的时间深入农村,看农业,看农民,跑遍了全省大部分地区。在调研中,他发现安徽作为农业大省,农村问题远比城市问题严重得多。他认为,农民吃不饱,生产搞不好,主要是群众的生产积极性没有调动起来,根本原因是党在农村的政策脱离了实际,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为此,以万里为首的安徽省委以极大的胆识,大胆纠“左”,破除旧的框框,支持改革,推进改革。 万里在主政期间,出台了哪些重大的政策措施呢,他是怎样支持农村改革的呢? 首先是制定“省委六条”,强调保护和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突破了“农业学大寨”、“普及大寨县”的框框。1977年11月15日至22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农村工作会议,着重讨论研究当前农村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些经济政策问题,制定了《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几个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简称《省委六条》。其主要内容是:搞好人民公社的经营管理工作,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社会主义大农业;减轻生产队和社员的负担;分配要兑现,粮食分配要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允许和鼓励社员经营家庭副业,产品可以拿到集市上出售;生产队实行责任制,只需个别人完成的农活可以责任到人,等等。“六条规定”的中心内容是强调保护和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因地制宜地发展生产。省委要求各级党委把贯彻“六条规定”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用现在的眼光来看,这些规定都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在当时情况下,这些却成了禁区,成了“唯生产力论”,成了“资本主义的尾巴”,是要批,要割,要砍的。历史地看,这六条政策规定,在当时是很大的突破,可以说,它是粉碎“四人帮”后徘徊的中国诞生的第一份关于调整农村经济政策的开拓性文件,在全国率先突破了农村既定政策“左”的框框。《省委六条》的产生,是中国农村改革的一个重要信号,它奏响了农村改革的序曲,对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兴起,起了启动和开拓的作用。 《省委六条》明确提出农村工作“要以农业生产为中心”,公开否定“以阶级斗争为纲”,率先实现了农村工作重点的转移。1978年2月14日至16日,万里在省委召开的地市委书记会议上,提出“农村在农业生产大忙季节,要以农业生产为中心”。他指出:“‘四人帮’批什么‘唯生产力论’,把思想搞乱了”,农村“要以农业生产为中心”,“农村不以生产为中心,没有粮食,或者粮食不够,没有棉花,或者棉花不够,大家吃什么?穿什么?这本来是普通的道理,就是被‘四人帮’搞乱了。”“一定要以生产为中心,把生产搞上去。”接着,在4月3日召开的全省各地市生产电话会议上,万里又对“以生产为中心”进行了强调。 在粉碎“四人帮”后不久,以万里为首的中共安徽省委,即响亮地提出“以生产为中心”的口号,这对跃跃欲试要走改革之路的安徽农民是个极大的鼓舞。对此,《人民日报》3月初给予报道,并指出以生产为中心“是完全正确的口号……安徽省委在农村及时地重提这个口号,是拨乱反正的一个果断的行动,对搞好春耕生产和加速今后农业生产的发展,必将起重要的作用。” 1978年,安徽遭遇百年罕见的旱灾,大部分地区10个多月没有下过透雨,许多河水断流,水库干涸。旱情造成全省受灾农田6000万亩,400万人缺乏生活用水。入秋以后,旱情更趋严重,田地干裂,禾苗枯黄,秋种无法进行,干部群众忧心如焚。面对这一严峻形势,中共安徽省委于9月1日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对策。万里在会上说:“我们不能眼看着农村大片土地撂荒,那样明年的生活会更困难。与其抛荒,倒不如让农民个人耕种,充分发挥各自的潜力,尽量多种‘保命麦’度过灾荒。”省委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后当即做出决定:凡是集体无法耕种的土地,都可以借给社员种麦子和油菜,并鼓励社员在不影响水土保持的前提下,开荒多种,谁种谁收,国家不征公粮,不派统购任务。这一重大的政策性规定,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生产自救的积极性,不少地方由借地转为包地,把全部小麦、油菜包到户去种,而且引发了“包产到户”。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