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9月,党中央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红头文件,指出:“实行包产到户,是联系群众,发展生产,解决温饱问题的一种必要的措施。”“是依存于社会主义经济,而不会脱离社会主义轨道的,没有什么复辟资本主义的危险,因而并不可怕。”初步为包产到户定了性。1982年1月,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以1号文件形式发出的农村工作文件《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指出:“目前实行的各种责任制,包括小段包工定额计酬,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等,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这是中央以文件形式毫不含糊地给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正了名,明确肯定它姓“社”又姓“公”。 由于有邓小平坚定地站在从中国农村的国情出发、实事求是的立场上,有邓小平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深刻的思考,有邓小平对安徽肥西包产到户、凤阳县大包干的热情支持和充分肯定,安徽的农村改革这才大功告成。从此,发源于安徽的中国农村的第一步改革,沿着邓小平指引的解决温饱、奔向小康的社会主义轨道,健康地向前发展。 安徽农村改革成功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第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的诞生,彻底冲垮了高度集中的、违背农民意愿的人民公社体制,这是我国农村经济体制上的一次重大变革。在“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体制下,生产大呼隆,分配一拉平,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包产到户、大包干变“集体劳动”为“家庭经营”,变“记平均分”为“联产计酬”,农民“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其余剩多剩少都是自己的”。这一变革,就其内容来讲,首先是农村经营形式的变革,即由原来高度集中统一的经营方式,逐渐改革为农户家庭分散经营为主的经营方式,逐渐赋予农户相对独立的自主生产和经营的权利,从根本上再造了农村经济的微观组织结构,极大地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 历史已经充分证明,没有人民公社制度的废除,就不可能有中国改革开放的起步。万里说过,农村第一步改革的成功,同人民公社的时代毕竟大不相同了,有了历史性的变化。发生这个变化的关键性一条,就是提高了农民的积极性,使农产品丰富了,市场供应充足了,这对保证物价稳定,进而保证社会稳定、政治稳定,是个根本性的因素。“因此,从人民公社到包产到户不是个小变化,而是个大变化,体制的变化,时代的变化。” 第二,农村改革的目的,是发展生产力,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我们这样一个大的国家,各地自然条件千差万别,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不同的生产力水平,必然要求经营形式的多样,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选择。邓小平在农村改革遇到阻力,围绕姓“社”还是姓“资”议论纷纷的时候,旗帜鲜明地指出:“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邓小平所持的态度,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是实事求是的态度,是代表占中国人口80%的农民根本利益的态度。 第三,农村改革是使农民摆脱贫困、解放农村劳动力的根本途径。邓小平认为,农村改革的内容总的说就是搞责任制,抛弃吃大锅饭的办法,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他说:“长期以来,我们70%至80%的农村劳动力被束缚在土地上,农村每人平均只有一两亩土地,多数人连温饱都谈不上。”农村一搞改革,一搞承包责任制,给农民自主权,给基层自主权,这样一下子就把农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把基层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农民积极性提高,农产品大幅度增加,大量农业劳动力就可以转到新兴的城镇和新兴的中小企业。邓小平说:“这恐怕是必由之路。总不能老把农民束缚在小块土地上,那样有什么希望?” 第四,农村改革是经济改革的先导,农村改革的成功经验,能为全面经济改革提供借鉴。邓小平认为,我国的改革必须从经济方面着手,首先又必须从农村开始。为什么要从农村开始呢?邓小平说得很清楚:“因为农村人口占我国人口的百分之八十,农村不稳定,整个政治局势就不稳定,农民没有摆脱贫困,就是我国没有摆脱贫困。”“农村改革见效非常快,这是我们原来没有预想到的。当然,开始的时候,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赞成改革。有两个省带头,一个是四川省,那是我的家乡;一个是安徽省,那时候是万里同志主持。我们就是根据这两个省积累的经验,制定了关于农村改革的方针政策。”“农村改革的成功增加了我们的信心,我们把农村改革的经验运用到城市,进行以城市为重点的全面经济改革。” 第五,邓小平在总结农村改革经验时,高瞻远瞩,提出了关于中国社会主义农业改革与发展“两个飞跃”的光辉思想。1990年3月3日,邓小平在《国际形势和经济问题》的谈话中指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与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是又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1992年7月,邓小平在审阅党的十四大报告稿时,重申了这个思想,并指出:“要提高机械化程度,利用科学技术发展成果,一家一户是做不到的。特别是高科技成果的应用,有的要超过村的界线 ,甚至超过区的界线。仅靠双手劳动,仅是一家一户的耕作,不向集体化集约化经济发展,农业现代化的实现是不可能的。就是再过一百年二百年,最终还是要走这条路。”邓小平关于“两个飞跃”的战略思想,既充分肯定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是一次历史性的飞跃,又指出了我国农村改革和发展的本质要求是向集体化集约化经济发展,最终实现农业现代化。 第六,农村改革的成功,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了物质基础,提供了经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固有内涵,是发展农业、繁荣农村、造福农民的战略决策。如果没有农村改革的成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无从谈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因为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农村稳定,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农业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邓小平在1980年5月31日同中央负责工作人员说:“我们总的方向是发展集体经济。实行包产到户的地方,经济的主体现在也还是生产队。这些地方将来会怎么样呢?可以肯定,只要生产发展了,农村的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发展了,低水平的集体化就会发展到高水平的集体化,集体经济不巩固的也会巩固起来。关键是发展生产力,要在这方面为集体化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从直接意义上说,农村改革的成功,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了基础,创造了条件。 中国农村改革从起始到今天,已经整整30年了。江泽民1998年到安徽视察时说过:“如果在议论纷纷中,我们领导干部没有胆识,不出来支持,反而加以否定,包产到户就出不来。实际上,50年代末60年代初,包产到户在安徽和其他一些地方的农村就在冒,但都被作为资本主义和右倾思想压下去了。这个教训极为深刻。”可以说,如果没有邓小平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没有邓小平革命家、改革家的勇气和胆略,改革开放初期的包产到户和大包干极有可能重蹈60年代的覆辙。邓小平在1992年初视察南方时说过:“我们改革开放的成功,不是靠本本,而是靠实践,靠实事求是。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农村改革中的好多东西,都是基层创造出来,我们把它拿来加工提高作为全国的指导。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这里,邓小平把农村第一步改革的功劳深情地记在了农民的头上。是的,历史是人民创造的!但是,只有思想解放了的人民群众的大创造和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英明领袖的大智慧结合了起来,才能创造出辉煌的不朽的历史篇章!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