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杀人,常常有“株连九族”之说。 所谓“九族”,一般指的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其中“父族四”指:父母、兄弟、姊妹、儿子;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儿及外孙。“母族三”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儿子。“妻族二”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娘家。 “株连九族”,已经是相当恐怖了,然而,方孝孺却遭到了历史上绝无仅有的“十族”之诛。即在宗亲九族之外加上门生故旧,牵连者不计其数! 后面内容更精彩 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 方孝孺到底犯了什么罪,竟至于要遭此“十族”之诛呢? “正学先生” 方孝孺(1357—1402),字希直,浙江宁海人。明代大臣,也是著名学者和散文家。 洪武九年(1376),二十岁的方孝孺拿着自己写的谈立身之道的文章《杂诫》来到宋濂那里,拜宋濂为师。宋濂好多年都未见过这样好的文章了,很高兴地把方孝孺纳为弟子。 相传,一次太祖朱元璋设宴,宋濂出席,太祖命宋濂作一篇《灵芝甘露论》,限明晨交卷。宋濂回家后将此事告诉了方孝孺后,自己因宴中饮酒过多,一觉睡到天明才醒。 准备上朝了,宋濂才想起作《灵芝甘露论》的事,大惊失色。方孝孺胸有成竹地对宋濂说:“老师不必惊慌,我已代师写成一篇,未知可否?请老师定稿。”宋濂看后十分满意,未作修改,便直接上呈太祖。太祖看后,觉得此文与宋濂的文风不同,问道:“这是学士的手笔吗?”宋濂只好如实说:“这是我门生方孝孺的手笔。”太祖听后很高兴,说:“此生良胜汝。” 方孝孺在宋濂门下度过了三年时光,使他终生受益匪浅。 洪武十五年(1382),经东阁大学士吴沉等人推荐,二十六岁的方孝孺来到南京,受到明太祖朱元璋的召见。明太祖见他举止端庄,学问深厚,称赞他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但方孝孺力主施行仁政,志存教化,与朱元璋重典治国的政治主张相差甚远。朱元璋深知才非所用,不如不用,只是对皇太子说:“这是一个有才华的正直之士,但现在还不是用他的时候,让他历练得更加成熟一些,将来好辅佐你。”于是厚礼相待,送他归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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