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还向阿尔及利亚、古巴、几内亚、阿拉伯也门、柬埔寨等10多个国家,相继提供了一些武器装备援助。1958年12月,阿尔及利亚军事代表团访华,要求给予军事援助。中国政府为支持阿尔及利亚抗法民族解放斗争,从1958年至1963年,共援助阿尔及利亚枪炮15万余件,其中包括美式武器3万余件,及时满足了阿方需要。1960年7月,应古巴政府的要求,中国向其提供了各种枪1830支(挺),无座力炮800门,当时中国刚开始生产高射机枪,数量有限,但为支援古巴人民扞卫民族独立的斗争,人民解放军宁可自己暂不装备,却优先援助了古巴。1960年10月,几内亚国防部长凯塔·福代巴向中国驻几内亚大使提出军援要求。 同年,毛泽东主席会见访华的几内亚总统时,明确表示要赠送一些轻武器,1961年2月,中国就向几内亚提供了8个步兵营的武器装备。非洲也是接受我国军事援助数量较大的地区之一,其中,坦桑尼亚又是这一地区的重点。1964年,中国开始向坦噶尼喀和桑给巴尔分别提供军事援助。1967年后,中国对坦桑尼亚联合政府提供军事援助。1970年以后,中国随着援建坦赞铁路工程的展开,对坦桑尼亚的军事援助进一步加强,除无偿提供坦克、飞机、艇船、汽车及通信、工程器材等武器弹药外,又分别于1968年、1970年,以贷款方式援建海军基地和机场各1个。1972年又无偿提供1个机场的全套飞行保障设备,这套设备计有车辆67辆、雷达2部,以及养场机械各种器材870余项。 80年代以后,除对朝鲜、巴基斯坦、孟加拉、坦桑尼亚、扎伊尔、津巴布韦、卢旺达、索马里等35个国家继续提供军事援助外,又对毛里塔尼亚、利比里亚、佛得角、莱索托、阿曼、泰国、布基纳法索等国家开始提供武器装备援助。其中,采用无偿方式援助的有24个国家,采用其他方式援助的有19个国家,与此同时,遵照“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和“有出有进、有给有取”的方针,还同一些国家友好协商,通过以物易物方式,一方面满足对方的需要,一方面获得某些自己需要的技术资料和装备样品,为自己的武器装备现代化建设服务。中国政府和军队始终按照尊重对方、平等相待的精神,为支援受援国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地加强国防,做出了贡献,受到了受援国的赞赏。坦桑尼亚国防国民服务部部长索科伊内说:中国本着兄弟般的友好感情给予我们的援助,用来巩固我们的国防,和与帝国主义反动派企图危害我们民族安全的各种各样的威胁作斗争。泰国武装部队最高司令阿铁·甘郎逸将军说:中国向泰国提供军事装备,不附带任何条件来改进我们的装备,保卫我们的国家,有助于泰国增强防御能力。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