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友竹先生在《苏东坡谪惠州诗二首辨伪》指出:“眉山东坡诗社《远景》2003年总第十期刊出《苏东坡谪惠州诗二首》。据搜集者说‘苏东坡贬谪惠州,有二律咏惠州七县及踏游五华长布石马山,可能是遗珠或然穿凿,有待考证’。”这或然之知,说明收集者的态度还是比较慎重的。现作一点考证,证明它不是“遗珠”而是赝品。 先谈第一首《咏惠州七县》。 惠州七县事如何?唯有兴宁景致多。 风俗龙川真朴实,人情长乐最平和。 纷纷豪富称归善,济济英才羡博罗。 独叹河源山水秀,海丰千古接潮波。 (注:长乐今五华,归善大致乃今惠州) 首先,“惠州七县”之说,不符合当时地理区划实况。按东坡被诬遭贬,于绍圣元年(1094)十月二日到达惠州,后又加重处罚,谪往海南儋州,于绍圣四年(1097)四月十九日离开惠州。经历四个年头,居住惠州实际时间仅两年半。(宋史地理志):广南东路惠州县四:归善(即今惠阳)、海丰、河源、博罗。循州县三:龙川、兴宁、长乐。所谓七县,只有其中四县属惠州,而另外三县则属循州。该地区的历史沿革,据《元和郡县志》、《太平寰宇记》和《舆地广记》等方志记载,秦属南海郡,隋分立循州,五代时南汉改为祯州,而立循州于此境。故祯、循两州为惠州。元改为惠州路,仍辖四县,明改为惠州府,于洪武二年(1369)废循州,并入惠州,这时方称“惠州七县”。 第二,东坡诗文可以证明当时惠、循州分治之状。他有《答周循州》一诗,“周循州指周彦质,时为循州太守”。他又有《惠守詹君见和复次韵》一诗,“詹君”指詹花时为惠州太守。他还有《次韵惠循二守相会》等三篇诗,与“惠循二守”互相唱和。可见,他是绝对不会把两州辖地混为一谈的。其《与翟东玉书》云:“吾欲多食生地黄,而不可常致。循州兴宁令欧阳叔向于县圃中多种此药,君与叔向故人,可以致此意否?”可见,他是绝对不会把“循州兴宁县”说成是惠州七县之一的。 第三,此诗章法板滞,手法平庸,不过是罗列地名、夸耀乡土的一种文字游戏而已,恐难以与东坡之神仙品位、大家风范相提并论。鉴于洪武二年才出现“惠州七县”,则诗似为此时之后的某一位乡土诗人之作。 再谈第二首《咏五华长布石马山》。 石马生成在惠州,仙人遗下几千秋。 微风忽忽无毛动,细雨霏霏有汗流。 青草满山难下口,金鞭任打不回头。 往来君子休牵走,天地为栏夜不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