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在江苏省丹徒县出土了一副唐代涂金银质酒令签子,这副签子也颇为文雅别致。这套令具计有令签五十支,令旗一面,龟负签筒一个。签筒上刻有"力士"字样,据专家考证,这套令具可能是当时地方官吏准备送给太监高力士的,或者是高力士订做的。筒身正面镌有双勾"论语玉烛"四字,概为这套令具之题名。五十支令签每支上都刻有令辞,言明了饮与不饮、张饮李饮、饮多饮少等情况,兹举几例看之:一云:‘"食不厌精,劝主人五分。"-云:"驷不及舌,多语处五分。"一云:"匹夫不可夺志也,自饮十分。"一云:"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一云:"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律事五分。"一云:"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觥录事五分。"原来,这些令词均出自《论语》,无 怪乎题名曰"论语玉烛"。 摇抽令签酒令本来非常别致有趣,可惜也已不传了。 ⑽摇抽酒筹 说起酒筹,颇觉耳熟,在古代酒令史上这个概年非常有影响。晋稽含《南方草木状》有云:"越王竹……南人爱其青色,用为酒筹。"唐《王建诗·书赠旧浑二曹长》云:"替饮觥筹知户小,助成书屋见家贫。"筹即酒令筹。唐白居易《长庆集·同李十一醉忆元九》诗亦云:"花时同醉破春愁,醉折花枝当酒筹。"宋欧阳修《文忠集·醉翁亭记》写云:"觥筹交错,起坐而喧哗者,众宾欢也。"也说及酒筹。《水浒全传》第一百零一回亦写云:"觥筹交错,灯烛辉煌。"等等。 古代这些著作诗文中所说及的酒筹,其实有两种。一种是用骨、竹、木等制成的小片或小棍,行令时用以计数,名曰酒筹。唐元稹《长庆集·河满子歌》有句云:"何如有熊一曲终,牙筹记令红螺杯。"牙筹即指用象牙所制的酒筹,这就明白地说出这种酒筹是用于行令计数的。 再一种就是摇抽酒筹行令花样所用的酒筹。这种酒筹其设计、原理及耍法和前面介绍过的令签基本一样,不同在于它是用硬纸印制的。从流传下来的一些酒筹叶子看出,这些酒筹设计印制非常精美,其上描绘有历史故事图画,看去富丽堂皇,文雅别致。上面也注明了饮酒的方式、方法、人员和杯数等,多标有"敬宾客"、"敬老年"字样,反映出我国古代劳动人民朴实无华的文明礼貌思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