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压之下的应桂馨是否像某些史家所论述的那样,铤而走险,自作主张,以刺宋邀功?被各方反复拿出作为证据的,是编号第13、14、15,分别发于3月13日、14日、15日的“洪述祖致应夔丞密电”,以及“应夔丞致洪述祖密电”。洪明确许以应氏中央8厘息债票350万元,并告知其已交财政部长核办,并表示“毁宋酬勋位,相度机宜,妥筹办理”。民初中国政府所发的公债票是当时国际股票市场上最抢手的股票,原因是军阀政府为急于取得债款,债票都以最大的折扣尽快出售;等到公债到期时,由于有海关或路矿等企业做担保,还本时都按票面价值加利息计算。应夔丞以六六二折买350万元,即相当于北洋政府变相支付给应118.3万元,这一数目尚未将利息计算在内。很难相信,除非有袁世凯或者赵秉钧这一级别北京政府首脑的支持,洪氏能自主如此庞大的财务支出。问题的关键在于,密电中的“毁宋”,是指按照原计划罗织负面信息毁谤其声誉,还是赤裸裸地以行刺手段肉体消灭,始终模糊不可辨。但在15日的回电中,应桂馨确实直言不讳地提出:“梁山匪魁(以宋江之宋,代指宋教仁)顷又四处扰乱,危险实甚,已发紧急命令设法剿捕。”然而3日之前,他又向洪氏呈报:“近彼(宋教仁)在同孚路黄克强家,又为克强介绍,将私存公债60万,由夔为之转抵义丰银行,计50万元(外有各种股票能值40余万),为遁初(宋教仁)之运动费,并不问其出入。夔处摊到10万,昨被拨去两万五,为苏浙两部暨运动徐皖军马之需。”仍然是秉承原有舆论“毁宋”方案,在向洪氏提供国民党人募集资金、图谋策反各省新军准备发难的情报。 然而仅一周后,当宋教仁即将抵达上海时,洪、应两人的密电中杀气凸现:3月19日,洪电直命应氏“事速行”。次日深夜两点,即宋教仁被刺大约3小时后,应氏向北京复电,声称“40分钟所发急令已达到,请先呈报”,由此可以推断,两电中的“急令”与“事”至为迫切,大有机会稍纵即逝之意,所以应指刺杀计划,而非一周前还在推敲的文字“毁宋”,并且洪述祖肯定对谋杀方案知情并表示同意。最终,3月21日,应氏给洪氏的最后一封密电言简意赅:“匪魁已死,我军无一伤亡,堪慰,望转呈报。”从而证明,洪氏日后逃至天津,发出的关于与应氏结交、唯一目的旨在抹黑宋氏与国民党的数次通电,为己开脱的成分大于实情。 主谋抑或知情?——绕不开的陈其美 自宋案发生伊始,有许多史家坚信其幕后必有不为人知的隐情,更指刺杀乃国民党内与宋教仁有隙之领袖所为。 台湾地区历史学家张耀杰在《百年悬案——宋教仁与国民党》中,更明指肇始者乃同盟会国民党元老、时任沪军都督府都督的陈其美:其人与应桂馨颇有渊源,关系紧密,而其一向热衷于结交江湖会党、以暗杀手段解决政敌的作风,也使这一推论的拥护者大有人在。 陈氏与应氏之结交,要追溯到1903年。当年,与应氏交好的青帮“大”字辈人物范高头因手下芮德宝在城隍庙与英国游客发生斗殴纠纷,被告上租界法庭,担任芮氏辩护律师的,正是陈其美之弟陈其采。陈其采在法庭上据理力争,辩护得力,迫使法官裁定英人肇事者赔礼道歉。范高头大喜之下,主动与比自己小30岁的陈其美结拜为义兄弟,使得陈其美一跃成为上海青帮“大”字辈中的一员。1906年夏天,26岁的陈其美前往日本留学,先在东京警监学校第三班学习警察法律,两年后转入孙中山的东斌学校学军事。1908年春,陈其美返回沪上,在马霍路(黄陂北路)德福里设立同盟会秘密联络机关,并设清河坊琴楼与粤华楼17号为附属机关,表面上花天酒地、纸醉金迷,实则为躲避清政府军警机关刺探之耳目,其时应夔丞已由陈其美本人亲自介绍进入同盟会。当时上海《大公报》署名记者更生回忆说:“一部分党员每日下午一二时后至粤华楼报告工作,及听候指挥。晚间10时后,则改至琴楼别墅,6时至10时,则或餐于粤华,或宴于琴楼,主要人物讨论计划之时也……主要人物则英公之外,尚有王金发君、姚勇忱君、沈虬斋君、王孟南君、沈怡中君、应桂馨诸君。” 1911年10月武昌起义爆发后,11月,上海光复,陈其美利用手中掌握的会党武装打手控制了革命党人商讨沪政的会议,自任沪军都督府都督,应夔丞随后出任沪军都督府谍报科长。后因南北议和,各省督军府裁撤谍报科,转任南京临时政府总统府庶务科科长兼管孙中山侍卫队,再被派遣至陆军部总长黄兴管辖下的南京下关兵站任职。1912年7月返沪后,在陈其美的支持下,出任由青红帮、哥老会等会党联合组合的中华民国共进会会长。次年8月15日,袁世凯应黎元洪要求,在北京悍然捕杀了辛亥革命首义将领张振武以及教导团团长方维,部分革命党人遂组织振武会,意图于当年10月10日即辛亥革命周年纪念日举事,不料事泄,被黎元洪部镇压。在黎氏致内务部的镇压暴动咨文中, 声称“匪徒之所以勾结者,实持有著名乱党巨魁为之发纵指使”,其中“乱党巨魁”指的就是上海方面的孙中山、黄兴、陈其美等国民党领导层。其后黎元洪更指出,武昌新军此次兵变的上海方面主谋即为应桂馨、万金标等人。其后,在陈其美和江苏都督程德全的从中斡旋下,应氏之通缉被取消。10月16日,应氏由洪述祖陪同,前往南京都督府拜见程德全,后者当场给应桂馨安排了一个江苏驻沪巡查长的职务,并颁发委任状,其公开职责是“侦查匪情,报告政府,听候处置”。当日,感激涕零的应桂馨便向陈其美拍发急电,告之自己“已得巡查差”。由此可见,应氏效忠之对象,不止代表北京政府的洪氏一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