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美国侵台的政治含义 在朝鲜战争期间,美国的军事行动并不限于朝鲜半岛。对朝鲜和台湾的入侵行动是同步实施的,侵台构成美国参战行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950年6月27日即朝鲜内战的第三天,中国还未来得及作出任何反应,美国就以举世罕见的效率双管齐下,向朝鲜和台湾一起出动。杜鲁门总统一方面命令远东美国海空军对韩国军队提供“掩护和支持”,另一方面宣布派遣美国海军第七舰队进入台湾海峡“侦察巡逻”,并且一反自己不到半年前的立场,散布“台湾地位未定”论。在短短一个多月内,美国紧锣密鼓地完成了一系列占领台湾的后续军事行动:海军第七舰队先后进驻基隆、高雄两大港口,空军第13航空队进驻台北空军基地,在台湾海峡组织演习,在台北设立隶属于远东美军总部的台湾地区指挥机构──“驻台考察团”……等等。若非蒋介石对美方的意图怀有戒心而持保留态度,美国控制的程度还要高得多。1950年的政治环境与1945年截然不同,中国并没有邀请美军前来会战日军。这些不速之客的举动纯属干涉内政,不仅干涉内政而且介入(尚未结束的中国)内战,不仅介入内战而且入侵领土,是不折不扣的敌对行为。 就美军占领台湾的意图而言,最明显的一点当然在于保护、支持与新中国处于内战状态的国民党,从政治方面遏制新中国。但人们往往容易忽视,美方在意识形态外表之下怀有阻止中国统一从而限制、削弱整个国家民族的动机,无论统一的力量来自国内何方。美国与大英帝国一样,传承安格鲁-萨克逊文化中传统的二元或多元机械平衡思想,在国内、国际事务上都惯于分而治之,如国内的三权分立、国际上的德国分治等。美国不断干涉世界各地的诸多争端和冲突,而且经常支持劣势的一方,自称“锄强扶弱”,人称“离强合弱”。稍有头脑的人都懂得,国家的行为不可能象西部好汉那样单纯,无原则地“锄强扶弱”,无非是感到其他强者“妨碍”了自己。从第二次世界大战起,已成为世界第一强国的美国就有了建立世界霸权的雄心,并把亚洲划入其势力范围。它的决策者们意识到中国是个上升的亚洲大国,有朝一日可能难以驾驭,因此从来不希望我们统一。国民党自大陆撤退后,台湾问题就成了美国制约中国最有效的手段。几十年来,海峡两岸的中国人对美国的分而治之均有体会,在近几年的学术活动中,本人曾不只一次遇到倾向国民党的台湾华人和外籍华人语重心长地介绍他们的感受。从长远来看,分而治之的手法后患无穷,但给使用者带来的短期效益不容忽视。 抗美援朝之所得是否大于所失呢?在这方面大有文章可做,然而大可不必,因为我不认为得失对比是评价抗美援朝的最佳方法。战争不同于容易量化的商业行为,一般看来,军事行动难免造成生命的损失,可以说都是无法补偿的悲剧。战争的得与失事实上不好衡量,甚至根本不可比。何况自卫战争的主要目的和功能在于“保”,即维护某种既得利益,而不在于“得”,即谋取某种新的利益。因此战争领域、尤其自卫战争的利弊分析,最好运用一种反证法,看战争是否达到了“避害”而非“趋利”的效果。本文之所以不惜笔墨地模拟袖手旁观的恶果,原因正在于此。以这样的方法来衡量,那么以保家卫国为基本宗旨的抗美援朝显然不失为一种“两害相权取其轻”的明智决策。避免了袖手旁观所必然带来的更大损失,使年幼的共和国在生死之战中脱险,恢复了对当事各方均有利的国际均势与地区和平,此外还苛求什么呢?所以完全可以说、而且应该说,几十万阵亡将士的血没有白流,抗美援朝一仗值得打,而且别无选择必须打。 诚然,战后多年的国家发展不只一次出现决策失误,效果不如人意。但如果把账记到抗美援朝身上,那就未免太糊涂了。苏联的卫国战争、英国的反法西斯战争均付出惨重的代价,苏联牺牲了两千七百万人,英国卖尽了海外资产,两国战后的社会状况也不理想,某些方面甚至出现某种下降和衰落,他们却信念坚定,坦然无悔。其中的道理并不复杂,国家民族如果连安全都不能保障,发展又从何谈起呢?几个世纪以来,西方思想家在阐述人权时,不是一向将生存/安全置于首位么? 六、结语 关于抗美援朝评价的这场非正式的讨论,折射出一个几乎无人提及却又无处不在的根本问题──如何看待中国所在的国际社会?在近年来的私人接触中,我深感我国的许多群众在政治上还相当幼稚,常常以国内的人之常情和社会关系在外交、战争等国际事务上作不适当的类推,从而不甚理解我们的国际处境和危机决策。因此,本文在最后还有必要对国际社会的性质和我国在其中的位置稍加探讨,进一步廓清抗美援朝的某些知识背景。 国际、国内社会的比较问题非常复杂,社会各界的看法也不尽一致。本人在此只想强调其中的一个根本区别,即国际社会从来没有象国内社会那样摆脱无政府状态。20世纪的国联与联合国属于国际协调组织而不是世界政府,其职能、权力和权威均十分有限,对成员的福利乃至生存不承担明确责任。即便国际社会有时存在一定的规则和秩序,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特定时代的霸主强加于人的。因此国际竞争远比国内严酷暴烈,落后者挨打,软弱者可欺。武力威胁和侵犯固然受到国际舆论的普遍谴责,但是否受到及时的惩罚还要取决于实力,而不是有名无实的“国际法庭”不具约束力的裁决。美国1988年出兵巴拿马明明毫无道理,可谁能给予制裁呢?试想兼并科威特的伊拉克假如属于世界级的强国,还会发生海湾战争么?在科索沃危机中,美国公然对联合国搞“武装政变”,国际社会的反应能力如何呢?孟德斯鸠所描述的权力的自我扩张法则,在无政府主义的国际社会不但适用,而且体现得更充分。对此似懂非懂的人,才会指望美国在朝鲜得手后便裹足不前,偃旗息鼓。国际社会的成员不懈地追求公正的国际新秩序,而且不断地取得进展,然而理想的实现看来至少还需要几代人的努力。在此之前,国际社会各成员的福利、生存和安全不得不主要由自己来争取,实力、包括同盟的联合实力成为立国之本。 在确认国际无政府状态的前提下,一个容易产生的误解在于想当然地断定大国比小国安全。事实上往往相反,大国之间的利害关系更为复杂,因而往往比小国更不安全。它们可能相互争霸,如20世纪的美国和苏联;它们的巨额财富可能成为强盗的猎物,如19世纪的印度;它们可能成为霸权游戏中的棋子,如拿破仑时代和十月革命后的俄国;新兴大国(包括复兴大国)的对外关系尤其微妙,无论它们有意或无意,都难免冲击原来的霸主,后者则竭力阻挡、压制前者,如15世纪的英国和西班牙。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