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文革”前相比,高等院校历史系发生的重要变化之一,就是陆续开设了“史学概论”课。1983年,葛懋春、谢本书主编的《历史科学概论》,白寿彝主编的《史学概论》出版。以后又有姜义华、瞿林东、赵吉惠、马雪萍合著的《史学导论》(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年),宁可、汪征鲁合著的《史学理论与方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91年)等著作问世。此外,还有10余种版本的“史学概论”方面的著作出版。随着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历史系招收史学理论和史学史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名额不断增加,使史学理论研究队伍的科学水平不断提高,后继有人;一些重点大学还成立了史学研究所,在史学理论与史学史方面的科学研究、教学和培养研究生方面,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文革”后史学理论研究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其一是一些老的理论问题,在“文革”前即已开始讨论,但由于种种原因未能深入讨论下去,“文革”后又重新开始探讨;其二是一些是以前从来没有涉及到,或很少涉及到的所谓“禁区”或“敏感”的理论问题;其三是以往较少涉及的历史学自身发展中的理论问题;其四是外国史学理论方法论问题,对这些问题研究的深度和广度,都是前所未有的。 阶级观点与历史主义,在“文革”后仍是史学界关注的重要理论问题。张芝联提出应阐明资产阶级历史主义与马克思主义历史主义的区别后,引起较广泛的反响。(注:张芝联:《资产阶级历史主义的形成及其特征》,《世界历史》,1979年第1期。)关于历史主义, 论者的观点基本接近。许永璋对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作了如下的界定:以发展的观点对待历史,根据事物所处的具体条件来考察历史,从历史的内在联系中找出历史的规律性,以向前看的态度去回顾以往的一切,这种研究历史的态度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注:许永璋:《浅论历史主义》,《社会科学辑刊》,1979年第1 期。)蒋大椿强调,不应将唯物史观、阶级观点、马克思主义历史主义相割裂或相对立,而应将他们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揭示社会历史十分复杂而充满矛盾的过程。不能在用阶级观点来排斥历史主义了。(注:蒋大椿:《关于历史主义的几个问题》,《安徽大学学报》1979年第3期。)关于阶级观点, 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以往阶级观点、阶级分析的方法几乎成为历史研究唯一的研究方法,其后果是束缚了史学方法论的发展。(注:他石:《阶级分析不是唯一的历史研究方法》,《世界历史》1985年第1期;李祖德:《论历史研究中的阶级分析法》, 《求索》1986年第5期;孔立:《历史现象的阶级分析》,《福建论坛》1985 年第5期。)持相反的意见认为,阶级观点仍是分析阶级社会历史的基本方法,不能认为政治上批判了以阶级斗争为纲,在历史研究中阶级分析的方法也不能使用了。(注:《1986年全国史学理论讨论会综述》,《安徽史学》1986年第4期;王慎荣:《关于历史研究方法的几个问题》, 《求是学刊》1985年第6期。) 如何认识爱国主义与民族英雄问题,这是中国历史研究不可回避的重要理论问题。关于爱国主义的概念和内涵,范文澜曾有论述,(注:范文澜:《关于中国历史上的一些问题》,《范文澜历史论文选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被大多数学者接受,一些学者虽有分歧的意见,但似乎不是十分尖锐。当涉及到“忠君与爱国”、“国内各民族之间的战争中,是否存在爱国主义”、“何谓民族英雄”、“是否存在代表各民族共同利益的民族英雄”等具体问题时,则明显存有多种不同的意见,甚至是截然相反的意见。 范文澜在《关于中国历史上的一些问题》一文中提出,当阶级矛盾或民族矛盾处于不同地位时,“忠君”的客观效果是不一样的。当阶级矛盾成为主要矛盾时,统治阶级的忠君爱国,与起义农民的爱祖国是没有丝毫共同之处的。但在反抗外族侵略的情况下,忠君与爱国却存在一致性。反抗异族的侵略,基本上是出于对君朝的爱,这与爱祖国的利益是一致的。另一种对立的观点认为,忠君不等于爱国。王继烈认为,爱国主义是对自己和祖先所赖以休养生息的土地家园的热爱,而忠君则是服从皇帝个人意志的“愚忠”,是一种封建道德。而当君主制度成为阻碍历史进步的桎梏时,忠君思想则明显起着反动作用。(注:王继烈:《评岳飞的忠君思想》,《青海社会科学》,1980年第2期。 )李一氓同样认为忠君不等于爱国,特别是在今天,引用某些历史事件来颂扬爱国主义,这又恰是汉族爱国主义,显然会影响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注:李一氓:《读〈辽史〉--兼论〈四郎探母〉》,《文艺研究》,1981年第4期。)一些论者认为,历史上国内各民族之间的战争中, 不存在爱国主义。马寿千说,爱国主义是一种现代词汇,是资本主义社会以后的东西。历史上的所谓亡国之君和忠君爱国,这里的国家是指一家一姓的国家社稷,和今天说的爱国主义是有区别的。(注:马寿山:《民族关系与历史剧》,《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79年第1-2期。)与之相对立的一种观点认为,爱国热情不仅仅存在于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斗争中。在反对国内民族统治者的分裂割据和叛乱恣扰,反抗民族压迫,维护祖国的集中统一,推进民族融合,也是一种爱国主义情感。(注:黄秉泽:《谈谈我国古代文学的爱国主义》,《社会科学战线》,1978年创刊号。)邓广铭、张希清认为,各民族建立的政权都可称为国家,在双方战争中应以站在正义或非正义一方,划分为爱国者和卖国贼。岳飞、辛弃集、陆游等人是爱国者,而秦桧,则是最典型的卖国贼。(注:邓广铭、张希清:《略论爱国主义和民族英雄》, 《人民日报》, 1981年12月8日。) 对“民族英雄”这一概念的理解,存有较大的分歧。一种意见认为,凡是某人在历史上对某个民族的发展起过积极作用,他就是那个民族的英雄。不要因为他们曾侵扰过别的民族,而去否定他。(注:李桂海:《如何看待中国历史上少数民族建立的独立政权问题》,《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81年第1期。)另一种意见认为, 凡是抵御“外来民族”的侵犯,反抗“外来民族”压迫的杰出人物,都是中华民族的英雄。邓广铭、张希清强调“外来民族”有两层涵义:其一是指中华民族内各族之间,在其斗争的历史时期内,互为“外来民族”;其二是指中华民族之外的外国民族。对发生在中华民族内各族之间的战争,要区分正义与非正义,站在正义一方并做出重大贡献的人,都是中华民族的英雄。(注:邓广铭、张希清:《略论爱国主义和民族英雄》,《人民日报》,1981年12月8日。)白寿彝认为, 民族英雄有两种:一是中华民族共同的英雄,这是在反对封建主义、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的斗争中出现的英雄;是一个民族内部的英雄,是在和别的民族的斗争中,或在本民族内部的斗争中成长起来的。(注:白寿彝:《关于中国民族关系史上的几个问题》,《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1年第6期。) 翦伯赞等人认为,在国内各民族间的战争中,不存在各族共同的民族英雄,因为在阶级社会的历史条件下,民族英雄受时代和阶级的局限,不可能没有偏狭的种族主义或民族主义的思想(注:翦伯赞:《关于处理中国史上的民族关系问题》,《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79 年第1-2期。)吕振羽则认为,在国内各民族对立斗争时期, 可以产生各族共同的英雄。如岳飞所进行的抗金战争和活动,基本上符合历史发展的趋势和人民的要求--既符合汉族人民的利益和要求,客观上也有利于女真人民长远的利益。持相同或相近观点的还有蒙喆、陈梧桐、郭预衡、邓广铭、张希清等人。(注:参见蒙喆:《正确认识我国历史上的民族英雄》,《北方论丛》,1981年第1期; 陈梧桐:《论我国历史上的爱国主义与民族英雄》, 《中央民族学院学报》, 1982年第3期;郭预衡:《尊重历史, 正视现实--关于中国古代文学中爱国思想的探讨》;邓广铭、张希清;《略论爱国主义和民族英雄》,《人民日报》,198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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