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华岗在马克思主义史学发展史上的地位(2)
二、社会发展史研究的推进者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传入中国后,学术界发生的重大变化之一,就是社会发展史研究的兴起。据统计,从五四运动至20年代末的10年间,国内出版的社会发展史专著就不下15种(注:尹达主编《中国史学发展史》,中州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481页。)。 其中比较著名的有蔡和森的《社会进化史》、李达的《现代社会学》、马哲民的《社会进化史》、邓初民的《社会进化史纲》、阳翰笙的《人类的历史》等。最初的这一批社会发展史的著作,虽然基本上能运用唯物史观作指导,叙述人类社会的起源和发展,阐明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但由于作者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世界历史知识的修养不一,对问题的论述明显表现出深浅和精粗的差异,有的还不可避免地带有资产阶级社会学观点的痕迹。 1940年,华岗撰著的《社会发展史纲》由生活书店出版。该书甫出,便在重庆、北京等地畅销,一年之内正式出版三次,修订一次,影响很大。华岗撰写《社会发展史纲》时,正是日本帝国主义大肆侵略中国,中华民族正在进行抗日民族解放战争的非常时代。华岗认为,这样的时代,人们“更需要知道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许多先进人类的奋斗经验和教训,来帮助我们挣脱苦难以争取解放和自由”(注:华岗:《社会发展史纲》自序,生活书店1940年版。)。自觉地将自己的史学研究同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联系起来,是华岗治史的特色,由此也可窥见中国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的某些共同的方面。 华岗将自己的社会发展史研究自觉地置于发展马克思主义历史研究这一制高点上,在研究问题时有一种自觉的超越意识。首先,华岗对以前的各种社会发展史著作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反思,指出它们普遍存在着三个方面的缺陷,第一点,它们多用进化论来解释社会演变,注重量的增加或减少,而忽略了社会发展中质的突变。“换句话说,就是以社会进化史来代替社会发展史”。第二点,它们未能完整地叙述人类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差不多都只讲到资本主义为止。这样就“好像资本主义以前的历史,是为了准备资本主义制度而存在,可是资本主义的自身,却不是为准备一个更高的历史阶段而存在似的。这就无异说,资本主义制的延长,就是人类历史的发展;反之,资本主义制如果消灭,人类也就没有历史了。他们根据这种根本不合理的逻辑,居然把资本主义制以后的历史,完全抹煞了”。第三点,历史发展的法则是一般性与特殊性的辩证统一。一方面,各个民族的历史不能孤立地存在于世界史的全体系之外,另一方面,历史的一般法则又是从许多民族和国家的历史事实中,即世界史之综合的现实过程中抽象出来的,故而又决不能忽视个别。但以往的社会史著作,“大抵很少谈到中国,有些虽然提一下,亦都不能把中国社会历史的发展在世界史的全体范围上来观察,而给以正确的评价”(注:华岗:《社会发展史纲》自序,生活书店1940年版。)。 在这里,华岗所指出的以前社会史研究的三个缺陷,是非常有见地的。他自己撰写《社会发展史纲》就是要克服这种缺陷,实现社会发展史研究的科学化,将这方面的研究向前推进一步。今天看来,《社会发展史纲》至少在如下两个方面有明显突破: 第一,在学科的切入点上,华岗第一次用“社会发展史”的概念代替了“社会进化史”的提法,这是一个突破。进化论作为一种理论形态,近代以来由西方传入中国,引起学术界的普遍响应,用进化论解释人类历史发展的著作纷纷出现。但是,进化论有它严重的理论缺陷,它把生物进化史完全和社会发展史等同起来,否认革命突变对于社会发展所起的重大作用,无法使人们认识把握历史发展演变的规律。在第一批社会发展史著作中,人们对社会史的认识普遍是这样的,即社会史“是记述人类社会生活(包括经济的、政治的、精神的各种生活)发展之过程,并阐明贯通其进化的全阶段的客观法则之科学”(注:邓初民:《社会进化史》,神州国光社1931年版,第1页。)。 华岗纠正了这一提法,重新阐述社会发展史的学科内涵,他说:“社会发展史,是研究人类社会实践生活及其发展过程,特别是研究生产规律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展规律底科学。”历史科学的任务,不仅仅是把各种社会形态依照其时代顺序加以排列,也不仅仅是将各种社会构成解剖开来,按其性质之异同加以分类,弄清其进化的全过程,“而是要从这人类实践生活的发展过程之关联中与变动中,即从人类历史运动的总行程中,加以全面的分析,探求出历史发展的规律,并根据这种规律,来说明并指导人类实践生活之历史的具体性及其发展动向”(注:华岗:《社会发展史纲》,生活书店1947年第2版,第2页。)。华岗的这些观点,更贴近于社会发展的实际,明显地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第二,华岗除依据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发展之一般法则编撰该书外,还特别加强了对中国社会的研究和分析,这是他比不少这方面的学者更前进一步的地方。对于中国社会的演变,华岗认为,殷以前是原始社会时期,殷商时代是奴隶制社会,西周为封建制过渡时期,自东周起,一直到鸦片战争,是封建制时代,以后便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他指出:“这是马克思根据一般人类社会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间之矛盾斗争的统一及其分裂的诸过程作出来的结论。自然,他不是指的某一地域的人类,而是指的全人类的历史,都是同样经过了这一系列的发展阶段,才达到今日的这一历史时代。”(注:华岗:《社会发展史纲》,生活书店1947年第2版,第29页。)华岗在研究社会发展的一般法则时, 充分注意到中国社会的具体形态,这正是30年代末40年代初中国马克思主义历史学走向成熟的具体体现。 总之,华岗以自己卓越的见识,将社会发展史的研究奋力向前推进,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增添了光彩。他所撰写的《社会发展史纲》在当时就被人看重,认为“它肃清了过去国内所有社会发展史读本中的各种错误观点”,“完整地叙述了人类历史上的各种生产关系的基本形态,并且不是平面地一一叙述,而是从发展上、从量到质的转移上,说明了历史进程的必然规律”,“它在历史发展的一般叙述中,更论及中国历史发展的具体形态”(注:见《理论与现实》第2卷第2期,1940年。)。这是切合实际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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