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新文化史的研究高潮出现在20世纪的80、90年代。“新文化史”研究早在20世纪60、70年代就已经在西方史学界出现了。新文化史经典之作《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E.P.汤普森著)在1963年问世,《夜间的战斗》(卡洛·金兹堡著)也在1966年出版。70年代较有名的作品,包括拉杜里的《蒙塔尤》(1975年)、卡洛·金兹堡的《奶酪与蠕虫》(1976年)、彼得·伯克的《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和社会》(1972年)和《现代早期欧洲的大众文化》(1978年),等等。如果把那些本身不属于新文化史研究,但对后来新文化史研究的发展影响很大的作品也算上,那么,在60年代和70年代,重要的著作还应包括米歇尔·福柯的一系列著作和海登·怀特的《元史学》(1973年)。之所以出现新文化史研究,从史学内部来说,是对以前研究历史的方法的反动,尤其是针对新社会史的研究方法的不满;而从更广泛的学术背景来说,历史学家对文化的兴趣,也可以看作是对60、70年代西方学术界“文化转向”的一种反应。那时,性别研究、后殖民研究、记忆研究、影视和广告研究、同性恋研究、多元文化研究等在“文化研究”的名义下兴盛,在某种程度上,一切都被看作文化,而文化也影响了一切①。文化研究在史学中的表现就是文化史研究的兴起。可见,在西方的新社会史研究如日中天的年代,后来被人们称为新文化史的史学活动已经开始涌动。70年代末,一些感觉敏锐的史家,如劳伦斯·斯通,已察觉到史学中正形成一股叙事史复兴的潜流。 到80、90年代,新文化史研究流行的趋势已不可阻挡,相关的成果大量问世。由于这方面的作品数量很多,这里无法一一列举。不过,我引用一些统计数字,可以看出文化史的发展势头。新世纪初,加州大学教授约翰·R.霍尔在加州数字图书馆上检索了包含“文化史”这一术语的书名,他发现,这类著作的数量在1970-1979年为62部,1980-1989年增至99部,1990-1999年则达到181部,2000-2001年的18个月内,以文化史为标题的著作有25部。而相关的文章更是不计其数。由于文化所涉及的面是如此的广泛,以致任何一个领域几乎都有新文化史研究的作品,正如彼得·伯克所说,“每样东西都有它自己的文化史,包括睡梦、食品、情感、旅行、记忆、姿态、幽默、考试,等等”②。1989年,美国历史学家林·亨特主编了一本名为《新文化史》的论文集③,该书问世以后,这类以大众文化为取向的历史研究就被汇聚在“新文化史”的旗帜之下了。 到90年代的中后期,一些人开始觉察到新文化史研究中的问题。1999年,由林·亨特和维多利亚·E.鲍纳尔主编的又一本论文集《超越文化转向》问世,这本书就是90年代中一些重要的新文化史学家在一次名为“在文化转向时研究文化:历史学和社会学”学术讨论会上提交的论文汇集。在这本文集中,学者们反思了新文化史,对新文化史研究的理论和方法,甚至对“文化”概念本身,重新进行了检讨,并提出了在文化研究中要把社会的因素找回来,以及如何把文化的分析模式和社会的分析模式结合起来的问题。 自《超越文化转向》问世以来,十多年过去,新文化史研究依然是历史学者感兴趣的领域。但是,以后现代主义和后结构主义为依托、在80、90年代处于霸权地位的那种文化史高潮在西方已经过去,当年的激情已经消退。换句话说,以“解构”为目的的新文化史研究似乎已经完成了使命。海登·怀特表示,在历史学和社会科学中出现文化转向的意义在于解构,它使很多人认识到,任何一个社会的社会实在只是诸种可能中的一种④。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新文化史的学术史已暂告一个段落⑤。 “什么是新文化史”是一个不容易简而言之的问题,彼得·伯克写了整整一本书来回答这个问题,可见其复杂性。但新文化史有一些基本的特点还是很清楚的:它研究大众的文化;在研究方法上,新文化史研究主要采用叙事的方法,如文化人类学的方法,创造出微观史这样的历史研究新形式;新文化史研究也是西方学术文化转向、语言学转向大背景下的产物,后结构主义/后现代主义理论对新文化史研究产生了重要影响,值得我们思考。 新文化史研究的个性极为鲜明,尤其与此前流行的新社会史研究相比,新文化史研究的理论、方法、资料及其研究的重点,都显得别具特征,它称得上是一种史学的范式⑥,是社会史研究中的一种范式⑦。人们总是根据研究的对象给每个学科命名,与新社会史一样,新文化史研究的对象是人民大众或社会大众,只不过它侧重于大众的文化,就像有学者说,新文化史就是历史学家在文化史领域进一步践行了社会史学家“自下而上的历史”的主张⑧。所以,新文化史研究具有社会史学的属性,应当被看成是社会史研究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新的类型,它使我们在研究人民大众的历史时多了一个研究的方面和一个看历史的视角,当然,也多了一种社会史写作的形式,我们由此获得了理解历史的新途径。 把新文化史研究放在社会史学的范围内来认识,把它看成是社会史学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如同新社会史研究那样的一种类型,这种认识不仅符合实际,而且还有助于我们在吸收新文化史成果的过程中,避免出现西方新文化史研究在发展过程中曾经与新社会史研究之间发生过的那种紧张关系。要知道,在20世纪下半叶的西方史学史上,在依据后现代主义的新文化史学者与以社会科学的理论为依靠的新社会史学者之间的学术争论中充满了敌意⑨。现在看来,这一经历更像是西方学术史走过的一段弯路,值得我们借鉴。依我的理解,无论是新文化史还是新社会史,都研究人民大众的历史,因而都属于社会史研究,所不同的只是研究的侧重、方法以及各自所依重的理论,它们应该可以互补或用来互相修正各自的偏差,而不是对立的关系。 作为社会史学的一种型式,新文化史研究使社会史的一些重要主题的内涵变得更加丰满。现在,我们认识到“阶级”不再是一个单纯的政治概念,或者简单地由经济地位来衡量和决定,文化在阶级意识的形成过程中也起了很大作用;“家庭”不再是抽象的类型划分和以数字形式来表示的规模和结构,家庭关系和内部感情、私生活中的态度和观念揭示了生动的家庭生活状态。新文化史研究还使人们认识到,人民大众并不能靠阶级、集团等集合性的概念来说明,具体而生动的个人才是人民大众的基本成分。新文化史还突破了新社会史的局限,使人们认识到,社会并不仅仅由阶级所构成,仅靠阶级这样的概念还不能对社会的不平等做出充分的解释,“性别”观念的引入,给社会史研究开辟了更广泛的空间。“族群”关系的研究具有同样的效果,“族群”概念对于美国这样由多元文化组成的社会尤其重要。总之,新的研究使新社会史学家与新文化史学家靠拢,他们意识到以前的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开始重视文化。而新文化史学家在史学实践中也逐渐地认识到文化不再是一个独立的领域,文化也不具有决定性作用,他们也需要寻找“社会”,把大众文化看成是社会的文化。至于“社会”究竟应作怎样的理解,当然可以做进一步的探讨,但脱离了社会的大众文化肯定是不存在的。新社会史与新文化史的相互靠拢,有助于社会史研究达到一个新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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