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1840年以前) 1995年日本清史研究成果中,首先应当提到山田贤《移民社会之秩序》(名大出版会)书,这是八十年代以来日本清史研究的代表作。该书以四川省云阳县为对象,考察了当地移民社会秩序形成的过程,并试图通过对地域社会、宗族和宗教叛乱的研究,比较全面地把握18、19世纪的清代历史。可以说,自旧有的研究模式崩坏之后,日本学者从八十年代开始进行的各种研究方式或方法的探索,至此终于呈现出崭新的姿态和一种全新的对历史的认识。 回溯“地域社会论”这一概念和方法的提出,还在1981年名古屋大学专题讨论会上,森正夫所作学术报告即已指出,当时的学者往往把研究地主制的“阶级分析方法”与研究赋役制度史的“国家中心论”二者割裂开来,事实上,可以从人类生存基本形态(广义的再生产的形态)的视点出发,通过反映二者并存和相互关系的“社会秩序”这一概念,来尝试进行研究。当时,这一观点尚未引起学者充分的理解和重视,但经过15年来的研究实践,可以说许多研究者已经接受并尝试从地域社会论的分析视角出发,来把握对国家以及公共权力的内在的理解。在此,谨对这类研究略作回顾。 首先要提到的是对浙江省诸暨盆地的观察和研究。上田信《传统中国》(讲谈社会书选)一书,运用“历史系统论”和新的研究方法,叙述了上自元末下迄清末这一地域社会秩序周期循环的形成过程,指出与之相对的正是强有力的国家政权的存在,某一地域社会秩序“螺旋运动的循环过程”应当包容在国家统合秩序的轨道之中。基于同样的内在的理解,岸本美绪《明清交替时期的江南社会》(《历史与地理》483 )一文,则探讨了当国家权力突然消失之时,人们会采取何种行动这一问题。作者认为,伴随社会不安的增加而结成的小规模的稳固的集团,会随着代表新王朝权力的官府的再建和社会不安的减少而逐渐解体;在整个波动过程中,较之武装组织和正统思想体系,人们更多地服从国家权力,这在动荡时期依据的是国家权力的正统性,而在平时则是国家权力的稳定性。但对少数民族而言,则另当别论。菊池秀明《明清时期两广南部地区的客家移民活动与国家》(《史学杂志》104-11 )一文认为,受到封建国家民族压迫政策控制的客家移民,具有被称之为“寻食”的热情,即寻求生计的稳定和上升,这一特点造成了其生存形态的流动性,并因此而形成与其愿望相反、亦与社会秩序相左的存在形态,遭到国家的镇压。在此,作者从少数民族政策所凸现的“中国文化的压抑性”这一视点着眼,指出了封建专制国家所具有的暴力性的一面。 以上是试图从内在的把握来理解清代国家状况的研究成果。此外,关于明末清初旧有体制的重组,以及明朝国家与清朝国家差异性的比较分析方面,森正夫《明末秩序变动再考》(《中国-社会与文化》10),在将明末地方志与宋代以及清代的地方志加以比较之后指出,明末方志的编纂者基于敏锐的危机意识,在《风俗》类里叙述了各种社会关系之下的秩序变动状况。林正夫另文《〈锡金识小录〉的风格》(《研究论集》,〈名大·文〉,史学41),考察了作为乾隆《无锡具志》外编的《锡金识小录》一书的编纂情况以及编者的思想意识。从编者所处的社会条件的差异着眼,作者认为,与主张自由表达思想主张的明末地方志相比,清代方志具有一定的界限和严格的政治规制。岸本美绪《清朝与欧亚》(历史学研究会编《世界史讲座2》, 《通向近代世界之路》,东大出版会),从欧亚大陆长期动荡的视角出发,把明清政权的交替限定在从“僵固”体制向“弹性”体制的变化这一概念范围之内,并对此作了自己的解答。 以下,谨对本年度研究成果作分类介绍。 地域社会 涩谷裕子《清代徽州农村社会的生员共同体》(《史学》64-3,4),根据康熙年间婺源县庆源村一生员残存的日记,揭示了农村社会里金融互助、文化、祭祀等活动依赖各种“会”的组织以及熟人关系的实际情形,作者认为,当地已形成了不受父系、母系家族等血缘关系束缚的以“个体”为中心的开放的网络体系。渡昌弘《明末清初的上海姚氏“家人”》(《东洋史论集》,东北大,6 ),根据《历年记》的记载,指出忠于主人并在主人家中具有重要作用的家人,其情形各异,不能一概视之为“奴仆”。所谓家人,在历来的奴变研究中,多被视作为争取独立身份而斗争的奴仆,其状况究竟如何,有必要将其置于明清之际社会秩序变动的大背景下进行研究。中谷刚《明清时代崇明岛的社会与宗族》(《社会科学研究年报》,岩手县高校,36),叙述了当地饥馑赈济和社会资本(具学、桥梁、道路等)的完备状况以及具有丰厚财力的士子与社会精英的活跃情形。但所引史料的句读却有欠准确,如“汤药,必尝溺器,亦手涤”一句,当为“汤药必尝,溺器亦手涤”。井上彻《日本学界关于明清时代宗族问题的研究》(《境界与交流》,弘前大,人文学部特定研究报告书),则介绍了日本学界对明清时期宗族问题的研究状况。 政治 石桥秀雄编《清代中国的诸问题》(山川出版社),是集中论述清王室与八旗、政治与社会,以及藩部等问题的论集。其中编者石桥秀雄《关于清朝入关后满洲的称呼》,指出乾隆朝敕撰《满洲源流考》的意图,是直面当时满族意识弱化的现实,试图恢复以往在建立清朝、迁都北京、统一中国、控制藩部过程中所产生的满族意识。石桥崇雄《清初祭天仪礼考》,把皇太极天聪十年的祭天仪礼置于从满族原有萨满教的堂子到中国的天坛的变化过程中,根据满文档案,详细复原了其祭祀的内容,并推论当时二段构造的天坛是仿效明初制度而来的。细谷良夫《清代中期八旗汉军的重组》,考察了雍正年间前后两次实施的对汉军所属佐领数额的平均分拨政策,指出此举是以削弱诸王权力、确立皇帝权力为目的而对八旗组织进行的改革。渡边修《顺治年间的汉军(辽人)及其任用》,对入关前降清的辽东出身的汉人官僚被任用为地方官的情况作了数量分析,认为他们大多为官于华北和长江沿岸各地,对恢复清初社会秩序以及镇压抗清势力起到了重要作用。加藤直人《清代双城堡的屯垦》,考察了嘉庆、道光年间为解决北京穷困、闲散旗人生计问题而推行的屯田开垦政策以及对屯丁管理方式的变化。其他如远藤隆俊《范文程及其时代》(《东洋史论集》,东北大,6), 则从清初政治动向和满汉交流的侧面,上溯北宋时期和明代的范氏家族状况,对努尔哈赤时代即已出仕的八旗汉军官僚范文程的一生作了纵向考察。 关于清朝政治规制的强化,谷井阳子的力作《清代则例省例考》(《东方学报》,京都67),不仅从史料方面,而且着眼于行政上的变化,论述了清代则例省例的情形。作者指出,为适应省以及中央六部的严格监察,需要掌握必要的规则和以往的事例,但官僚机构对此的把握大多凭借幕友一类担任实际事务者个人的才干和能力,极易产生歧异,因此,地方各自刊布省例,中央则在乾隆时期确立了六部分别编纂则例的制度。在各种律令事例编纂物遽增的背景下,可以看到官僚机构内部高度集权的统治机能强化的事实。 关于法制方面,寺田浩明《清代民事司法论中的“裁判”与“调停”》(《中国史学》5),介绍了P·豪昂依据淡新、巴县、宝坻三县档案所进行的研究,并与滋贺秀三的有关研究相对照,重新提出了这一问题,即地方官对民事案件所下的判决是从情理出发进行调停,抑或基于法律直接裁判?结果二者均非,所能看到的裁决方式却是与民众遥相隔绝的权威者即地方官对每一案件的当事者双方所下的个别的一次性规范“宣示”。作者指出,这就排除了官府裁判和民间调停的概念化对比,并且也超越了围绕裁决价值而立论的“法情理”的界限。如果从作者的这一视角出发,那么,着眼于州县裁判与依靠里老人的乡村裁判二者对立的里老人制研究,又将如何修正呢?唐泽靖彦《在口耳传承与文字记载之间》(《中国-社会与文化》10),把收录于清代地方裁判文书的供述书置于口耳传承文化和文字记载文化范围内,视之为文化经营的产物,并从其形成过程考察了依据口耳传承的交流方式与依据文字记载二者之间的相互作用。中村正人《清律“夜无故入人家条”小考》(《中国史学》5),根据该条法规内容即作为正当防卫, 夜间侵入他人屋内者即使被杀死也可以不受处罚,分析了其适用的实际情形,并指出法律规定与运用之间存在着乖离的可能性。中村茂夫《清代妇人的刑事责任》(《爱大史学》,日本史·亚洲史·地理学4), 则论述了嘉庆年间制定的有关妇人赎罪法的问题。 经济 关于财政方面,岸本美绪《清代户部银库黄册》(《清代中国的诸问题》),在统计户部银库积存银数的同时,指出了地丁银两在国家财政收入中所占比例急遽下降的事实。党武彦《乾隆九年京师钱法八条的制定过程及其终结》(《东洋史论集》,九大,23),根据档案史料整理了该钱法制定的有关情况,认为作为“钱贵”的对策而制定的钱法八条,对铜钱市场并未起到明显的效果。冈本隆司《广东洋行考》(《东洋史研究》54-2),依据《清代钞档》的新史料, 将担负粤海关课税责任的保商制度的起源上溯至雍正末年,并从行的阶层分化(外洋行、本港行、福潮行)来推论具有“广东体系”特征的内外并列的二分体制的形成。山根幸夫《明清华北定期市的研究》(《汲古丛书4 》),收录了作者六十年代以来发表的研究与农村徭役纳银化问题有关的定期市(市集、庙会)的多篇论文。其附录《东洋文库收藏的清代“牙帖”》则为作者新作,该文概要介绍了东洋文库在战前购进的清末湖北、甘肃等省牙行的168张营业许可状的情况。 关于都市与流通,王卫平《清代(康熙--光绪年间)江南都市的公所》(《史学研究》210),考察了以苏州为中心的工商业者组织。 作者认为,公所的源流可以上溯至唐宋以来本地工商业者的组织“行”,明代则出现了外来工商业者的组织“会馆”,二者的结合得以形成打破地域性的同业者组织亦即公所。然而,如果仅仅从行来探索公所的直接渊源关系,那么,从清末编纂的《吴门表隐》的记载来看,宋、元时期公所即已出现,不免使人难以理解。至于对“行”的研究,加藤繁(1935年)是主张自律的商人组织说的代表,对此持批评态度的则有主张唐宋的小野寺郁夫(1965年)和宫泽知之(1994年),主张明代的佐藤(新宫)学(1985年),他们的研究当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帆刈浩之《华南研究的新动向》(《近代中国研究汇报》17),介绍了以历史学与人类学的对话为意图的“商人与地方文化”研究讨论会的概况。作者指出,历来的商业史研究,大多依据官方史料,缺乏对商业文化的关心,对商人社会地位的评价也很低;特别是日本人所具有的“农本主义”的思想,以及以往研究过分强调“农民革命”的历史观,极易产生轻视商业活动的倾向。笔者对此也颇有同感。近藤富成《清代归化城边远地区的交易方式》(《人文学报》,都立大,257 ),根据新史料集《旅蒙大盛魁》的记载,定量分析了以归化城最大的蒙古交易商、著名的“大盛魁”为中心的边远地区交易的实际情形。作者认为,蒙古方面使用“印票”进行资金融资的结果,造成了清末时期交易商的金融业化和蒙古方面的负债状况。松浦章《康熙盛京海运与朝鲜赈济》(《清代中国的诸问题》),探讨了为赈济盛京并波及朝鲜半岛的饥馑,利用盐商之力实行的清朝最初的海运有关情形。山名弘史《道光时期江北的大米市场》(《纪要》,法大·文,40),以尚存争议的沛县知县有关漕粮采买价格的报告为依据,考察了大运河沿岸水次夏镇谷物市场的实际状况和漕粮运输的种种方法。作者认为,史料所谓“按照产地月报粮价采买”,并非是“在产地每月报告的谷物价格的基础上采买”,而是依据由产地(这里指夏镇)报告的每月谷物价格进行采买。这一解释,有助于了解沛县知县报告中有关谷物价格部分所具有的重要性。 关于技术史,库里斯羌·达尼艾尔斯《十六至十七世纪福建的竹纸制造技术》(《亚非语言文化研究》,东京外大,48、49),阐述了竹纸最大产地福建省在造纸技术上原料处理方法的缩短化这一事实,并据此考察了《天工开物》所记载的造纸技术,认为当时造纸的主要原料正处在由树皮向竹纤维过渡的过程中,其处理方法的缩短化尚未真正开始。作者指出,由于原料处理方法的缩短化,使得清除纤维杂质的操作效率低下,从而造成了版本目录学上人所熟知的清代印刷纸质量低劣的情形。而《天工开物》所记载的造纸技术主要以面向边远地区市场的优质纸为对象,这一特征表明它是一部以明末边远地区之间商业的开展为前提的商业技术书籍。作者的这一看法是饶有意义的。本田精一《〈三台万用正宗〉算法门与商业算术》(《东洋史论集》,九大,23),认为该书卷二二算法门上段“书算通玄”的例题,是与农村采购和市镇贩卖有关的商业色彩浓厚的算术,并且与该书卷二一商旅门同样,可视之为商业书籍的源流之一。 文化 一丿濑雄《明清时代北京的花卉文化》(《史泉》81),考察了北京花卉园艺文化的成熟和繁盛情形。小川阳一《从日用类书看明清小说的研究》(研文出版),则通过日用类书的记载,解读了小说所描绘的市井民众的日常生活。诸星健儿《关于奎章阁所藏〈抚辽俘剿建州夷酋王杲疏略〉》(《纪要》,东洋大·文,20),收录了韩国汉城大学奎章阁所藏该史料的全文,并介绍了有关情况。 中外关系 纸屋敦之《北京的琉球使节》(《历史札记》23-6 ),运用朝鲜方面的史料,考察了向清朝进贡的琉球和朝鲜的使臣在紫禁城和圆明园仪式上处于同等地位的交流情形。山形欣哉《雍正乾隆时期琉球来航的中国船只》(《海事史研究》52),根据《历代宝案》所载中国船的商船照,即海关发行的登录证摹本,从造船技术史的角度探讨了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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