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如,针对某些国家危害深重的个人崇拜,书中写道:“政治制度的逐步完善和民主法制观念的成长还会影响到人们的行为观念,削弱降低政界头面人物的作用。纵观‘光荣革命’后的历史,可知不列颠政界罕见主宰国运的伟人,上层政要的活动大多要置于公众和媒体的监督干预之下,普通国人对政界名流常常会敬而远之,甚至冷嘲热讽。英国政界缺少叱咤风云的强者,以及民众对政要所表现出的冷漠轻视,可使我们从一个侧面看到他们在政治上的成熟。”(同上书,第6~7页) 比较而言,在笔者的英国政治史系列中,政治思想史的论作属于更高的层次。其中不仅介绍探究了英国各个历史阶段的政治思想演变,揭示出不列颠政治思想史的发展特征和趋势,还激发笔者关注中国现实社会,做深刻的反思和委婉的评判。这又牵涉到史学工作者责任观的又一方面:关注现实社会,行使评判职能。 从学理上说,关注现实和行使评判能力不仅是史学工作者的职责,还是最起码的权利,是体现历史研究的价值要素。因为,历史学者研究某历史问题时,不仅面对自己的研究对象,还身处特定的历史时期和社会环境,有着判断现实社会问题的立场和态度,并由此形成相对稳定的世界观和历史观;能在陈述和解释具体历史问题时,联系较近的社会现象,展示自己的基本看法。可在中国,由于某些原因,对西方历史问题的解释不仅曾受到较多的制约,在评判某些人物、组织和事件时,还有着太多的清规戒律,而且要时时谨慎,尽量不去联系本国历史和现实,否则会与某些所谓原则相抵牾,有影射的嫌疑,甚至招惹是非和祸端。像我这样的年龄,此类教训所见多矣。也正因如此,史学论著中,浅薄和曲解屡见不鲜。鉴于此,我提醒自己:若只是就史言史,回避现实,就很难体现专业研究的难度和深度,很难赢得读者,自己也会逐渐失去研究兴趣。随着形势的变化,我在研究英国政治史时,不仅注重客观求真,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还有意联系国内相关问题,加以评判,并因此养成了一定的学术毅力和勇气。 笔者在研修英国政治思想史过程中还发现,对于著作等身、政治影响较大的思想家,学界关注较多;而对于个别昙花一现思想保守的思想家,人们很容易不屑一顾,或简单批判了事。并由此形成积习。17世纪英国保王党思想家罗伯特·菲尔默及其思想在中国学术界就有类似遭际。人们只是在谈到约翰·洛克的思想时才会偶尔提到他,可对其思想体系的研究却长久欠缺,甚至低估了此类思想在社会上的地位和影响。针对这种情形,笔者写道: 我们可以相信,在十七世纪,菲尔默的理论肯定不代表社会思潮的主流;更谈不上顺应历史方向。他的诸多著作,很难得到赞同者支持者,却容易遭受批评。但人们不应忽略的是,专制主义以及与之相关联的领导专断、个人崇拜等,即便是那些没有读过菲尔默著作的人,也会得心应手无师自通地显示出来的。甚至到了现代后期,某些显赫人物还是易于采用不同的声色,演唱独断专行的剧目,诱导芸芸众生歌颂权威,而一些官场人物也善于利用民众的崇上心态,营造出可歌可泣的感人场面。他们若要有所作为,可能是为了展示政绩,谋取利益;他们若能得到下属的奉承,则会自奉贤明,洋洋得意。可这种做派的代价总是格外深重的。就此来看,菲尔默实际上代表了政治思想史上最有持久的一种学说(《英国政治思想史》,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84页)。 也许,如此的评论,短时间内领悟者寥寥。但随着时间的流逝,理解的人会越来越多。 再如,笔者纵览18世纪中叶以来英国上层阶级政党之间政治宽容的大量史实,对照法国、德国、美国党派之间和苏联党内残酷惨烈的党派斗争,有感而发:该时期英国政治宽容的启示是,一个没有宽容的社会是病态的、变态的。只有容忍和鼓励反对者和批评者表达自己见解的社会或国度,才是健全的国度,因为宽容、和平和妥协等是政治文明的真正本质。2008年发表在《世界历史》第1期的论文《近代前期英国政党关系宽容化述论》,肯定赞扬了政治宽容做法。文中指出,二百多年来,之所以英国的政党之间和政党内部,没有个人权利的侵害和人格羞辱,是因为该国以议会政治为中心的党派斗争,始终是在法律的轨道上进行的。 在英国政治史研修中,笔者发现了中国学界“阶级立场”的一种偏差:充分肯定下层阶级政治斗争的作用,但缺乏对统治阶级上层群体历史作用的中肯评估。国内关于英国贵族阶级的历史作用,长期侧重于对17世纪所谓新贵族的研究,而对其他时期的活动或一笔带过,或慨然否定。实证研究不足使中外学界的研究有着明显的距离。为此,笔者在大约20年的时间里,搜集材料,先后写成了《论英国贵族政治权势在近代的延续》、《论20世纪英国世袭贵族的衰落》等论文,最后形成两册专著,比较全面地分析了英国贵族阶级的历史作用及贵族文化的深远影响。在《英国贵族史》中,笔者强调:英国贵族群体有着强韧的生命力和政治连续性。他们在漫长的岁月中,善于协调自身与王权、宫廷的关系。即便在资本主义时代,他们也能在维护既得利益的情势下,较老练地处理本阶级与其他阶级的关系。他们既是王权的追随者、服从者、合作者和维护者,又是王权的对抗者、挑战者、监督者和制约者,是《大宪章》、《权利法案》等重要历史文件的制定者,“光荣革命”的发动者。他们与别国权贵的不同点,是在政治斗争中,善于捕捉有利时机,把握斗争分寸,运用群体力量,援引历史先例,发挥创造精神,采用法制手段,与国王达成了较为切实可行的契约关系,最早创立和逐渐完善了议会制度,率先获取了从事合法斗争的组织机制。经过资产阶级革命后,不列颠贵族更是稳居国家权力的中心,精心营造了以大地产者为核心的贵族寡头体制,把多种权力运用到极致。他们长于政治防守,又不放弃必要的退却,能够较为及时地掌握政治主动权和社会领导权,步步为营地缓和社会矛盾(《英国贵族史》,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3页)。 笔者在读书写作时,一再为不同国家之间所发生的类似事件的差异而感叹。当我读到其他国家实行温和有序的土地改革历史时感叹不已。我油然想到新中国成立前后中国大陆推行的土地改革,本来已经具备了和平进行的条件,但还要对土地所有者实行过度的剥夺和暴力侵害,乃至对当事人野蛮处决。这种滥用暴力的做法,源于过激的阶级斗争理论,贻害无穷。而且,暴力行为的扩大化,不仅彻底摧毁了财产私有法则,还彻底摧残了原有乡绅阶层的权威和人格,甚至在以后几十年里虐待他们的后人,在农村建立起低层次的“阶级专政”,败坏了世风。还有,当我们看到眼下中国许多具有官场背景的人迅速暴富,回想到那些曾经奋斗了几代,方有少许资产的中国民族资产阶级急剧消亡,难免会问:既然如今,何必当初? 史学工作者又一责任:坚持做史学的普及工作,襄助中学历史教育,并利于世界历史知识的传播。 应该说,在中国,历史知识普及工作是做得比较好的。尤其是中国史,通俗读物,俯拾皆是;相关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胜枚举,赏心悦目。但比较而言,世界史这方面的工作做得很不够,通俗易懂的作品依然不多。仅有的一些国别史著作,还存在着重政治史、忽略其他方面的缺憾,这是其一。其二,国内的中学历史教学,在内容和方法上依然滞后,甚至不比国内高校教学,影响了青年人的知识结构认知。为此,笔者采取了两种做法,一是于2001年春季,完成了《英国史》。该书40余万字,其中采取了中国史学典籍中“纪事本末”体的写法,注重可读性,兼顾了经济史、文化史、社会史、科技史等多方面的内容,可做教材和一般读物,问世后一再重印。再是应《历史教学》编辑部之邀,面向中学历史教师,先后撰写了20余篇有关英国历史的文章。这批作品比较简短,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兼顾学术性,既注意反映最新研究成果,又注重通俗可读性,发表后收到了一定的社会效果。 不觉之间,笔者年岁见长。但以后还会笔耕不止,在完成现有研究计划的同时,写出一些通俗性普及性作品。这也是笔者继续体验专业研修乐趣和人生意义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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