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赋役—财政变革与国家和社会之关系”笔谈(四)(2)
称量白银成为主币带来的弊端,起初并不十分严重,且被其带来的摆脱政府行为性通货膨胀的利好所中和,继续行用的铜钱也产生部分调节作用,因而在短时段内主要表现为积极的经济后果。但到了万历中期以后,就与其他社会变动汇聚一起,成为加剧社会危机的基本因素了。其中最突出的是,政府必须扩大财政开支时只能大幅度增加赋税征收,从而使社会与政府形同水火。明朝的财政拮据,在嘉靖时期已经非常严重,万历初期因张居正主持的行政效率整肃及赋税改革而得到缓解,但是没有也不可能根本解决问题,经过皇室派出矿税监搜刮民间财富、万历三大征、辽东战事爆发等一系列事情,这个政府就随着日益深化而无法摆脱的财政危机而土崩瓦解了。 这其实触及了政府在国民经济体系中的地位、角色问题。政府本质上是为社会运行需要而产生的设置,其本身不是目的,故政府权力和权利过大,会放纵政府剥削社会,随时扭曲经济运行,造成社会合理性降低。与此同时,构成经济共同体的社会,需要稳定统一的货币,而市场本身通过无数差异的个体之行为运行,本身并不天然倾向有序,需要一定的统一调控。能够承担货币、金融调控职能的,主要是政府,其次是民间金融机构。明代没有发达的民间金融机构,政府也较大幅度地退出货币发行--明嘉靖以后政府保持铸造铜钱并经常干预货币比价,所以没有完全退出货币金融调控。因而明中叶以后的中国,其实是金融调控缺失的社会。商品化程度较高的社会在金融调控缺失的情况下更易于失序,功能残缺的政府更易于解体,这是称量白银主导货币地位在解放社会经济的同时带给明代社会的另一方面的后果。 白银成为主导货币之后,铜钱仍伴随着发行。这种铜钱为什么不能成为政府金融功能的主要工具呢?在整个社会自然经济属性较高的情况下,政府可以依赖发行低价值货币实现其对于货币的调控功能,到了社会的商品经济属性增强到一定程度,如明代中叶的情况时,低价值货币在社会货币价值总额中的比例就不足以实现对社会经济的调控功能。而且,明代政府铜钱铸造的物料和工本费用大致与所铸造货币的市场价格相当,有时成本甚至高于市场价格,所以政府不可能通过铜钱来利用今人所说的“通货膨胀”、“量化宽松”等手段调控市场货币价格和经济状态,也不能赖此实现财政弹性。 这里还有一个难以用实证的方式明确回答的问题,明朝政府为什么不去发行白银铸币呢?发生了的社会变动,总有具体的发生次第或因果关系--包括偶然的关联,因而常常可以通过考证落实结论;没有发生的社会变动之没有发生的原因却总是多方面的,常常难以确认哪一个具体的原因最具决定性,所以回答没有发生的社会变动的原因,只能是尝试性和假说性的。在欧洲,贵金属铸币的行用是古典时代就发生的事情。在中国,先秦时期已经有楚国的金铸币郢爰,王莽时期货币五物六名二十八品,其中有贵金属币,金代曾制作承安宝货,甚至明代也曾制作用于宫中赏赐的银币。而且,明中叶以后,欧洲白银铸币也已经流入中国。所以,明代人不是不知道白银铸币,而是知道但没有作为主导货币来推行。这也未必表示明代人刻意回避使用历史上已经有成熟经验的贵金属铸币。因为,明代以前中国历史上出现过的贵金属货币,无一是曾经作为主导货币在市场长期流通的。也就是说,明代人并没有看到使用白银铸币为主导货币的成功经验。 从技术上说,迄于明代的贵金属货币乃至一切金属货币,都是手工作坊产品,民间仿制并不困难,因而要辨别真伪就会很困难。明代民间仿制铜钱始终不绝,而所有仿制铜币都比政府铸币及政府规定可以流通的前代制币粗恶,否则民间就没有私铸货币的动机。因为白银价值远高于铜钱,而当时官、私铸造金属货币的技术大致处在同一水平,所以如果政府发行白银铸币,所有曾经发生在铜钱上的私铸滥造都会发生在白银铸币上。这意味着,在政府不具备铸造难以仿制的白银铸币的情况下,不去铸造和发行白银铸币,未必是不明智的。 从观念角度说,明朝思考货币体系的言论非常之多,但并没有人认真地就贵金属铸币和称量货币之间的差异以及是否铸造和发行白银铸币提出系统论证。从他们涉及白银的议论中看,似乎白银以称量形态作为货币流通是很自然的事情--只讨论用银的利弊与用银还是废银的问题,很少讨论白银货币的形态问题。有学者认为明初王祎曾提出的可允许官私铸造金银钱的主张是系统的白银铸币理论,其实不然。王祎之说甚为简单,并无详细论证,而且他所说的金银钱仍以成色和重量衡量价值,其实还是称量货币。其语云:“今诚使官民公私并得铸黄金白金为钱,随其质之高下轻重而定价之,贵贱多寡,使与铜钱母子相权而行,当亦无不可者。且今公私贸易,苦于铜钱重不可致远,率皆挟用二金,藉使有司不明立之制而使之用,公私之间有不以之为用者乎?是则用黄金白金为钱与铜钱并行,亦所谓因其所利而利之者也。”(王祎:《王忠文集》卷一五《泉货议》,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所以如此并不奇怪,原因之一,明代人的货币理论是延续前代货币理论的,是基于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社会经济历史实践的。自然经济体系中的货币需求量相对较小,涉及的社会产品价值量也有限,少量贵金属参与和补充低价值金属货币可以满足价值交换和财经活动的大部分需求。所以帝制时代的多数时间里,民间和政府都接受一定程度的贵金属流通,并且曾几次尝试使用印刷兑换券或纸币来补充低价值货币体系不能满足发展了的社会经济需求的问题。低价值主币造成的货币供应量不足问题,在明初禁止使用白银和滥发纸币的刺激下,加之商品货币经济的恢复发展,达到了喷发的节点,直接走到了白银称量货币主导的局面。原因之二,明朝政府和前代政府一样--而和现代政府不一样--是统治型的政府。这种政府对于社会经济和金融的考量主要有两个角度,一是民生状态,二是政府财政状态。民生稳定而政府财政基本可以满足,则太平成像,并没有清晰的相当于国民经济发展的概念。中央国家机关中与社会经济关系最密切的户部,其实是财政部,绝非经济部或者商业部、外贸部、中央银行、发改委等,在现代英语中也被翻译为“Ministry of Revenue”。国家制币,即由这个财政机关统筹--工部和地方政府虽参与制作,但并非统筹机关,没有相当于国家银行或者金融储备局这样的机构。这就是说,当时有金融现象,却没有专门的金融管理机构,表明金融理论和观念还是比较原始的。理论和观念需要实践的需求和激励,繁荣的商品货币经济展开未久、体制特性未明,亦即进入复杂经济状态未久,理论和观念有所滞后,也是合乎逻辑的。 从理论上说,民间金融机构也可能发行有效行用的货币,但明代尚未出现成熟形态的民间金融机构,而且这类民间发行的货币依然需以国家承认其合法性并保障其行用才有可能,而就明代政府的观念甚至朝野上下已经达到的货币金融理论以及该政府的统治型属性言,这种逻辑上的可能性在实践上并不可能。晚清,清朝政府财政困难,原有的货币体制混乱,那时大量融入中国的外国银元就曾在市场流通,一些私家银号也开始发行机制银元。然而这种局面,意味着政府失去对经济的掌控,而当时的中国社会、经济和政府,都已经在现代社会的发展基本历程中,所以政府较快顺应大势,开局铸币,乃至民国时期宣布“废两改元”。 归纳起来,明代中前期发生的白银成为主导货币的转变的具体形式是称量白银成为主导货币。这既帮助社会在摆脱明前期政府滥发纸币的情况下依然拥有可行用的货币,便利了商品交换关系的发展,推动赋税从力役和实物形态快速向货币形态转变,同时也落实了政府在货币金融领域严重缺位的格局,从而使货币调控跟着进入严重乏力状态,并使政府的一切扩大财政收入的行为赤裸裸地暴露在社会面前,明廷在此潮流中逐步走到与社会直接对立的地步。综合分析这一历程,可知在帝制国家体制和国家观念不改变的情况下,经济领域的一些商品货币化变动,足以扩大经济发展的空间,却也可能在综合作用下加速社会失序,基本不可能直接推出现代社会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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