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封建政治史研究”笔谈——拜占廷封建政治形态研究
【编 者 按】在世界政治史上,欧洲封建政治史是一个十分复杂艰深的研究领域。欧洲封建国家多 跨越了奴隶制阶段而直接进入封建社会,又因国家体制发展的不充分而实行封土制与封 君封臣制,封建王权的发展演进比较滞后,封建政治割据现象也时有发生,这些似乎都 构成了与东方特别是中国封建政治的不同特征。此外,欧洲的各封建国家政治也有着自 己的特色,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封建政治发展模式,这也与中国的情况不同。我国史学界 在中西封建政治的比较中常常论及欧洲的情况,但实际上,我国学者对欧洲的封建政治 研究却处于初始阶段,既存在着诸多需要填补的学术空白,也存在着不少需要深入探讨 的问题。有鉴于此,本刊特约请国内有关的专家学者以“欧洲封建政治史研究”为题进 行探讨。这一组笔谈文章,从各自的论旨出发,论及了国内学术界所不太熟悉的一些问 题。这对于推动欧洲封建政治史的研究,深化东西方特别是中西封建政治史的比较研究 ,无疑是大有裨益的。 中古欧洲的封建政治史并没有统一的发展模式,拜占廷的封建政治特征即可证明。 国外的一些拜占廷学者往往按照西欧的“封建制”概念,将封建主义定义为统治阶级 成员中等级制度确立的关系体系,由此认为在西欧中古社会普遍存在的封主封臣之间的 封建义务、采邑和封地等封建概念不适用于拜占廷社会。部分学者甚至认为,用封建主 义概念说明拜占廷社会产生了严重的误导,把完全属于西欧社会本土特有的现象硬塞进 拜占廷社会,使拜占廷社会的许多特点被忽视。 尽管拜占廷学者对封建主义的看法各异,但是他们都承认,拜占廷社会存在某些与西 欧中古社会相似的制度和现象,例如君主制、特权、官僚贵族、依附农、亲王封地等, 这些制度和现象似乎不是古代罗马社会的遗产而是拜占廷帝国后来出现的“土特产品” 。因此,大多数拜占廷学者主张即便不使用封建主义这个词,也要使用“封建倾向”或 “封建化”来说明相关问题。 如果按照广义的理解,把封建主义当做中古社会发展的一个历史阶段或者一种社会经 济形态,那么拜占廷封建化的提法是成立的。如果再把狭义的西欧封建主义当做普遍适 用的模式来衡量拜占廷,那是错误的。诚如马克垚先生在《西欧封建经济形态 研究》中指出的:“随着史料的增多,地方史研究的兴起,发现即令在西欧,原来概括 出的普遍性能否成立也大有问题。” 拜占廷封建化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拜占廷封建政治形态则是公共权力形成的最 重要的表现形式,其实质就是要保证皇权对拜占廷社会各种资源的有力控制与合理配置 。 拜占廷封建政治最重要特点是皇帝专制制度。拜占廷社会的政治结构呈金字塔形,皇 帝处在塔尖,其下有庞大的等级森严的官僚贵族集团,社会最低层是广大的城乡劳动者 。皇帝是拜占廷帝国的象征,其在拜占廷历史早期就成为集政治、军事、宗教、司法等 多种权力于一身的最高权力的代表,其权势渗透到拜占廷社会各个方面。他被神化为上 帝在人间的代表,无论在军队、元老院,还是在公民中,他都受到顶礼膜拜和山呼万岁 。为了体现其特殊的神圣地位,太阳是皇帝的象征,沉默是他保持庄严的方式。皇帝还 拥有对教会的“至尊权”,不仅掌握着召集宗教大会和任免高级教士的权力,而且拥有 对教义的解释权和对宗教争端的仲裁权。他还是法律的制定者。其权力理论上来自于他 对帝国全部土地的所有权和由此产生的财政权力,实践上则来自于对军队的控制。拜占 廷帝国地方权力也被牢牢地控制在皇帝手中,各地省长、军区将军、法官、元老都由朝 廷任免,各大教区首脑也听命于皇帝。而地方官吏在各地也有自己的庞大机构,例如埃 及总督不隶属于省区行政机构,而是直接对皇帝或中央政府负责,作为皇帝直接控制的 行省,其民事和行政机构设在首府亚历山大城,属下官员包括“将军”等武将和“长官 ”等文臣。
(责任编辑:admin) |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