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邵《人物志》述论
三国时期,刘邵所撰的《人物志》不仅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探究选材用人的杰出专著,而且也是世界历史上最早的一本人才学专著,在国外有较大的影响①。然而,《人物志》“由魏至宋历数百载,其用尚而鲜有知者”②,今天已引起国内学术界的重视,笔者不揣浅陋,拟对《人物志》作些探索。 一 刘邵字孔才,三国时期广平邯郸人,初入仕途,为尚书令荀或的僚属,累迁至散骑常待,赐爵关内侯,仕途通达,后又历经曹魏政权的文帝、明帝二朝。 刘邵通晓经学,入仕后,受诏集五经群书,参加了我国古代第一部类书--《皇览》的编纂,并与庾嶷、荀诜等人一起,改定刑制,删约旧科,定科令,作新律十八篇,著律略论。景初中,受诏作《都官考课》七十二条,又作《说略》一篇,其著述有《法论》、《人物志》之数百余篇。 《人物志》全书共上、中、下三卷,分为《九征》、《体别》、《流业》、《材理》、《材能》、《利害》、《接识》、《英雄》、《八观》、《七缪》、《效难》、《释争》十二篇,“极整万言”。 《人物志》跳出了就时政论时人、褒贬具体人物的窠臼,侧重于从理论上“述性品之上下,材质之兼偏,研幽摘微,一贯于道,”③从哲学、心理学的角度论述阐明了识材用人之道。 刘邵在《人物志》自序说:“夫圣贤之所美,莫美乎聪明,聪明之所贵,莫贵乎知人,知人诚智,则众材得其序、而庶绩之业兴矣。”④开宗明义地点出了建功立业,安邦治国,知人为首务的观点。他以尧、舜、汤、文王知人用贤的史实,进一步论证了功业的开创、兴衰系于识材用人,用非其人,则不能达到兴庶绩、成伟业之目的,所以,为政之要,惟在得人,而得人之要,惟在知人。“何世无才,患人不能知之耳,苟能识之,何患无人。”⑤他认为,古代的观君圣主由于具备了这种敏于知人,慧眼识才的美德,所以,“圣人兴德,敦不劳聪明于求人,获安逸于任使者哉。”⑥ 既然人材的问题关系到功业的成败,那么人材须具备什么样的素质与秉赋呢? 刘邵认为,“凡人之质量,中和最贵矣”,而“中和之质必平淡无味,故能调成五材,变化应节,是故观人察质,必先察其平淡,而后求其聪明。”⑦他推崇的所谓“中和之质”,即是说人材在基本素质上不偏颇,也就是要符合儒家崇尚的“中庸”。 在《九征》篇中,刘邵以儒家的“中庸”为纲目,剖析了人们在基本素质上的悬殊,把人材分为“兼德”、“兼材”、“偏材”三类。他论为,兼德者“谓之中庸,中庸也者,圣人之目也”,德行彰硕,堪称圣人;兼材之人,以德为目,德材均备,其于中庸虽然“具体而微”,仍不失“大雅之称”;偏至之材其“性不可移转矣,虽教之以学,材成而随之以失,虽训之以恕,推情各从其心”⑧,所以,偏材者,其德与中庸无涉,其材却工于治事,只能名之为“小雅”。 刘邵不仅以上述理论作为鉴识人材良莠高下的标准,而且进一步阐明发挥了这种理论,以此分辩君主与臣僚的才能。在他看来,贤君良臣的区别在于:“臣以自任为能,君以用人为能;臣以能言为能,君以能听为能,臣以能行为能,君以能赏罚为能。所能不同,故能君众材也。”⑨也就是说,良臣的才能包括勤奉政事或指陈政务两个方面,而贤君的才能並不在于躬亲庶政,而在于役能使贤,驱驾英才,使天下英雄尽入其彀中。 刘邵认为君主与臣下的才能所以有上述差异,是因为君臣的基本素质大相径庭,君主具有“中和之质”的秉赋,所谓“主德者,聪明平淡”,其德可及于“中庸”,是故“主道得而臣道序”,一位睿智贤能的君主善于识别不同类型的人材,知晓各种人材的特点,取人之长,避人之短,量能授官。由此,他得出了“总达众材,而不以事自任”⑩的材能,舍君王其谁的结论。 《人物志》是以封建的政治标准与伦理道德来阐述品评君臣才能的。但是,我们摒弃其中封建的糟粕,仍能从中获得不少有益的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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