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司马迁史学思想中的变与常(2)
二、司马迁对历史上的常的论述 司马迁在《史记》中几乎处处都在写历史之变,因为历史本身就是在不断变化之中的;司马迁不仅这样写了,而且对变取了肯定的态度。这一点正是许多研究者所以赞扬他的地方。不过,司马迁也并未否认历史上有常,更没有看轻常在历史上的作用。 在这里有必要对本文中所用的“常”的概念作一个简要的说明。《尔雅·释诂》:“典、彝、法、则、刑(即型)、范、矩、庸、恒、律、戛、职、秩,常也。”[3](P253)以上13 个解释“常”的字包含了两重意思:其中绝大多数表示法则、范型、常规的意思,而“恒”字的意思则是固定和长久。(注:《周易·系辞下》:“恒,德之固也。”《周易·杂卦》:“恒,久也。”(《周易正义》,见《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80年,页89,页96。)从这两重意思来看,“常”与“变”是不同的;因为法则、范型及常规都是衡量变化的标尺,其自身必然要有其固定性和长久性。但是,这个“常”又非绝对的“不变”。因为,这里的法则、范型及常规都是变化本身所具有长久稳定性的属性。所以,《周易·系辞上》:“动静有常,刚柔断矣”[4] (P76)。动与静就是变化,但它们是有常规的。所以, 《荀子·天论》:“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5](P205)。 荀子这里所说的“天行”包括了天体的运行与季节的变化,所以,天行之常就是天行的变化规律。对“常”作了这样的解说以后,我们就可以来看司马迁是怎么样论述历史上的“常”的了。 司马迁对于历史上的常的论述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在司马迁笔下,发展经济与致富是人们的恒常行动目标, 而且这也总是社会和谐与国家强盛的基础。 《货殖列传》记:“太史公曰:夫神农以前,吾不知已。至若《诗》、《书》所述虞、夏以来,耳目极声色之好,口欲穷刍豢之味,身安逸乐,而心夸势能之荣使。俗之渐民久矣,虽户说以眇论,终不能化。故善者因之,其次利导之,其次教诲之,其次整齐之,最下与之争。夫山西饶材、竹、谷、纑、旄、玉石;山东多鱼、盐、漆、丝、声色;江南出楠、梓、姜、桂、金、锡、连、丹沙、犀、玳瑁、珠玑、齿革;龙门、碣石北多马、牛、羊、旃裘、筋角;铜、铁则千里往往山出棋置;此其大较也。皆中国人民所喜好,谣俗被服饮食奉生送死之具也。故待农而食之,虞而出之,工而成之,商而通之。此宁有政教发征期会哉?人各任其能,竭其力,以得其欲。故物贱之征贵,贵之征贱,各劝其业,乐其事,若水之趋下,日夜无休时,不召而自来,不求而民出之。岂非道之所符,而自然之验邪?”[2](P3253-3254) 接着,他写了这样一些内容:不同地区有不同物产和风俗民情,而求富的努力则是一致的;各种行业有合法的与非法的区分,而其经营的目的则均为求富;人们在社会中的地位各有不同,而财富对此总起了重要的作用;社会有礼义盛衰之分,国家有实力强弱之别,而财富却总是其基础。 然后他说:“富者,人之性情,所不学而俱欲者也。”[2 ] ( P3271)所以, 在司马迁看来,不论历史如何变化,人们对于财富的追求却总是其天然的恒常基础。 (2)在司马迁的笔下,财富是维持社会生存的恒常的必要条件, 已如上述;但他并未以此为其充分的条件。他知道,财富的产生与分配总是在一定社会秩序中进行的,所以社会秩序同样是历史赖以延续的恒常条件。怎么样才能保持一个社会的良好秩序呢?在司马迁看来,这就是礼义。礼义作为社会伦理体系,是不能天天变的;所以中国古来就把这种伦理体系叫做伦常。 司马迁在《管晏列传》中说:“管仲既任政相齐,以区区之齐在海滨,通货积财,富国强兵,与俗同好恶。故其称曰:‘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上服度则六亲固。四维(四维:礼、义、廉、耻)不张,国乃灭亡。下令如流水之源,令顺民心。’故论卑而易行。俗之所欲,因而予之;俗之所否,因而去之。其为政也,善因祸而为福,转败而为功。”[2](P2132-2133)从他的这一段议论中,我们正好看到了司马迁对于求富与礼义这一对矛盾的两方面间关系的见解。满足人们求富的恒常欲望,这是礼义的起点也是目标;而实现礼义就是要使人们的求富处于一种正常的状态中,不致因有任何过度的行为(所以他重视“上服度”)而造成社会的动荡与国家的灭亡,从而最终还是危害了求富。 那么恒常的礼义从哪里去寻求呢?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里记他回答壶遂问孔子何为而作《春秋》时说:“余闻董生(仲舒)曰:‘周道衰废,孔子为鲁司寇,诸侯害之,大夫壅之。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为天下仪表,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而已矣。’子曰:‘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存亡国,继绝世,补敝起废,王道之大者也。……故有国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前有谗而弗见,后有贼而不知。为人臣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守经事而不知其宜,遭变事而不知其权。为人君父而不通于《春秋》之义者,必蒙首恶之名。为人臣子而不通于《春秋》之义者,必陷篡弑之诛,死罪之名。其实皆以为义,为之不知其义,被之空言而不敢辞。夫不通礼义之旨,至于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夫君不君则犯,臣不臣则诛,父不父则无道,子不子则不孝。此四行者,天下之大过也。以天下之大过予之,则受而弗敢辞。故《春秋》者,礼义之大宗也。”[2] ( P3297-3298)司马迁所说的孔子的这一思想, 也记载在《论语·颜渊》篇中:“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公曰:‘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粟,吾得而食诸’”[6](P271)。人类社会必有父子,在孔子、司马迁等古人看来, 也必有君臣;因此他们把这些看作社会的最基本的秩序。他们认为,使人们在这种社会的基本秩序中各按自己的适当地位而适当地行动,这就是实现了礼义,这就能使社会保持正常的运转。 在司马迁的史学思想中,人类求富之常情与人类礼义之常理是维持社会平衡的两根支柱,也是保证历史运行的两个车轮。所以,他十分重视这两种历史的恒常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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