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景芳与中国古代史研究(2)
二、孔子研究 孔子是中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家,他的思想对中华民族乃至全人类都有极其深远的影响。先生对孔子的研究曾下过大力气。“文革”期间,先生因研究孔子而被称为“孔教徒”。除《孔子新传》外,先生研究孔学的文章有将近20篇。其中比较重要的有:《论孔子思想》(1957)、《论孔子学说的仁和礼》(1962)、《关于孔子研究的方法论问题》(1979)、《孔子对〈周易〉的伟大贡献》(1987)、《孔子所说的仁义有没有超时代意义?》(1989)、《论孔子的思想有两个核心》(1990)、《孔子的天道观与人性论》(1990)、《孔子的这一份珍贵遗产--六经》(1991)、《论孔子》(1994)、《关于孔子及其思想的评价问题》(1995)、《论孔子的仁说及其相关问题》(1996)等等。先生曾说:“中国之有孔子,毋宁说,是中华民族的光荣。”先生认为,孔子思想并不是孔子个人的思想。孔子是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集大成者。孔子“信而好古”,他“祖述尧舜,宪章文武”,中国古代全部优秀的思想文化都经孔子继承并发扬光大。孔子在研究、整理和传播古代思想文化方面有伟大贡献。“六经”就是孔子留给后人的珍贵遗产。研究孔子思想必须研究“六经”,而不能仅依据《论语》。“六经”中的《周易》与《春秋》对研究孔子思想尤为重要。先生认为孔子学说有两个核心,一个是“时”,一个是“仁义”。由“时”派生出“中”,由“仁义”派生出“礼”,“时”是更基本的,表现孔子的宇宙观;“仁义”则是从属的,表现孔子的历史观。孔子所说的“仁义”既有时代性,又有超时代的意义,在今天甚至将来仍有其存在的价值。先生认为孔子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是正确的,应该说基本上是唯物的、辩证的。今日欲弘扬中国的传统思想文化,应当很好地继承孔子的这笔精神财富。孔子的政治思想有其保守的一面,因而每当社会面临重大变革时,孔子及其学说往往遭到激烈批判,这是必然的。孔子强调伦理道德,强调社会秩序的稳定,因此每当革命风暴过后或动荡局面结束,统治者总要搬出孔子,宣传孔子的学说,用以维护自己的统治。一般说来,孔子思想适用于“治”世而不适用于“乱”世。历史的发展总是一“乱”一“治”,因而孔子及其学说的历史命运就是这样:不断地被批判,又不断地被尊崇,这恰好反映了不同历史时代不同的政治需求。先生特别强调,在孔子研究中,应当把孔学与儒学严格地区别开来。孔学是指研究孔子及其思想学说的学问,而儒学主要是指汉儒之学和宋儒之学。汉儒和宋儒虽然打的都是孔子的旗号,实际上他们所传承的多半是孔子学说中的糟粕。因此,绝不能把孔学和儒学混为一谈。此问题先生在《孔子新传·序》中有详细的论述。 三、史学理论研究 先生在自己的史学研究实践中深刻体会到:理论工作者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必须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深刻领会马克思主义的精神实质,而不能仅在词句上下工夫。作为史学工作者,必须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自己,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去指导史学研究。先生的史学研究能够取得丰硕成果,特别是在史学理论研究上作出重大贡献,直接得益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先后在史学理论研究上的重要贡献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关于中国古史分期问题。这个问题是建国以来史学界争论最多的问题之一。争论的最大焦点是中国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变的时间问题。50年代初,史学界曾召开过全国规模的古史分期问题学术讨论会,很多著名的史学家都参加了当时的大论战。《历史研究》编辑部先后编辑了《中国的奴隶制与封建制分期问题论文选集》和《中国古代史分期问题讨论集》,由三联书店分别于1955年和1957年先后出版。后来关于古史分期问题的讨论一度中断,原因是毛泽东曾公开表示赞同郭沫若的古史分期说。一时间,古史分期问题几成定论。郭沫若的古史分期说被当作官方认可的学术观点写进了各种历史教科书,原先积极参加讨论的多数学者只能三缄其口。先生没有参加50年代古史分期问题的讨论。在1962年出版的《中国奴隶社会的几个问题》一书中,先生已经概括地阐述了关于古史分期问题的基本意见。1979年,《历史研究》在第2、3两期连载了先生的《中国古代史分期商榷》一文。先生在这篇文章中首次对郭沫若的古史分期说公开提出异议,并系统地论述了自己对古史分期问题的意见。这篇文章在史学界引起很大反响。之后,先生又在《社会科学战线》1985年第1期发表了题为《马克思主义关于奴隶制社会的科学概念与中国古代史分期》的文章,对古代分期问题讨论中的一些错误观点提出了批评意见。先生认为,由原始社会进入奴隶社会,应以国家的产生为标志。私有制和阶级的出现是阶级社会产生的原因,而不是标志。因此,中国奴隶社会以夏启杀益夺权,建立夏朝为开端。先生认为战国时代是中国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变的过渡时期。中国的封建制度全面确立是由秦始皇统一六国完成的。先生对中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特征作如下概括:“中国奴隶社会的经济基础主要是井田制,即土地公有制,而中国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则是土地私有制;中国奴隶社会的政治制度是分封制,而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制度则为郡县制;中国奴隶社会的意识形态主要是礼治,而中国封建社会的意识形态则主要是法治。所以,中国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转变,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来说,实际上就是从井田制、分封制和礼治向土地私有制、郡县制和法治的转变。”先生的这种分期意见被学术界称为“秦统一封建说”。这种分期说已经在史学界产生越来越广泛的影响。(2)关于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问题。由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的转变,其间必然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渡时期。中国是怎样由原始社会过渡到阶级社会的?这一过渡时期从何时开始?又到何时完成?在以往的史学研究中,很少有人对此进行过系统论述。先生认为这是研究中国古代史无法回避的重要课题。先生在着手撰写《中国奴隶社会史》时,遇到的第一个难题也就是这个过渡时期的问题。1977年,先生写成了《谈谈中国由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的问题》,发表于该年《理论学习》第11、12期合刊。《光明日报》1978年2月1日也刊登了这篇文章。先生认为:中国由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转变是由夏后启杀益夺权开始的。夏、商、周虽然都是奴隶社会,但夏代与商、周两代是有差别的,夏代具有由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的性质。当时兰州大学的刘文英先生看过这篇文章后,写了一篇与先生商榷的文章,寄给了《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编辑部。先生读后,建议《吉林大学学报》发表刘文英先生的文章,同时又写了一篇《关于中国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问题的讨论--答刘文英同志》,与刘文英的文章一同发表于该刊1978年第5、6期合刊。先生在这篇文章中重申了自己的观点,并就刘文英文章提到的一些具体问题作了进一步探讨、商榷,从而使过渡时期这一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深化。先生指出:由无阶级的社会向阶级社会的转变不同于阶级社会内部的一种社会形态向另一种社会形态的转变。它势必要经历一个相当漫长的过渡时期,这个过渡时期由国家部分出现开始,到国家完全形成为止。在过渡时期内以氏族为基础的社会和以领土为基础的国家并存;经过若干世纪变革,才逐步由后者完全取代了前者。古代典籍中记载夏代有伯明氏、斟寻氏、豢龙氏、有穷氏、有鬲氏、昆吾氏等等,正是夏代还大量存在氏族制度的证明,因此不能说夏朝的建立是过渡时期完成的标志。(3)关于中国奴隶社会的阶级和阶级斗争问题。关于中国奴隶社会的阶级和阶级斗争问题的精辟论述,是先生在古代史研究中的重大理论创见之一。先生根据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有关论述,结合中国奴隶社会的历史实际,明确指出,奴隶社会的阶级是等级的阶级,而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是非等级的阶级。因此,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表现为两大对立阶级的公开对抗。一些史学家在研究奴隶社会阶级斗争问题时,总是套搬资本主义社会阶级斗争的公式。实际上,在奴隶社会,不存在用胜利的奴隶起义来消灭奴隶制的事情。中国的奴隶社会与希腊、罗马不同。中国古代的奴隶制是家庭奴隶制,不存在大规模的奴隶劳动,因而也不可能出现足以推翻奴隶主阶级的大规模奴隶起义。长期以来,史学界流行一种错误观点,即认为奴隶革命把奴隶主消灭了;把奴隶主剥削劳动者的形式废除了。先生研究了这种错误观点的来源,发现提出这种错误观点的是斯大林。后来前苏联经济学家列昂节夫在一本普及读物中对斯大林的观点加以引用,遂在中国广泛传播。此后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这种违背马克思主义的错误观点竟被当作金科玉律。先生率先对此提出质疑,于1980年在《中国社会科学》第3期发表了题为《论中国奴隶社会的阶级和阶级斗争》一文,对上述观点进行了尖锐的批判,在理论界起到了正本清源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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