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关中水利用水过程中的作弊行为研究(3)
五、利用过境优势强迫分水 由于关中地区特殊的地理状况,河流水流对于土壤的侵蚀冲刷严重,使得河床一再加深,水流渐渐离渠口悬远,不能引水,水利设施因之常常荒废。这就需要经常移动或者重建堰首的引水口。据史念海研究,郑国渠、白渠衰落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由于二渠引水口不断上移直至石质山区,造成成本越来越高,而引水也越来越困难。(注:史念海:《黄土高原历史地理研究》,郑州,黄河水利出版社,2001。)所以在当时要维持水利设施的正常运行,就得不断的移动引水口以避免淤塞,这就造成渠堰可能移到了别庄的地界上,于是有些村庄就常常利用过境优势坐收渔利,强迫要求分沾水利。 典型的如清峪河之源澄渠,他们因河水冲崩渠口,堰难行水,不得不移堰于第五氏村北。“合渠因向第五氏商议,愿出银买地,从村中穿过,开净渠五尺……当开渠行水时,被其母(第五氏村村长之母)拦阻,直言要水不要银”,源澄渠长刘孝德,率同利夫,只得将初九日一日行程水,割与第五氏村,立有字样。第五氏家庙内,特地立有石碑,记此事,此水名曰“阿婆水”。由于《清》书的作者刘屏山是源澄渠的利夫,因而关于源澄渠屡次因此被对方勒索的记载详细,共有四五次之多,清峪河一个渠的情况并非个案,其余七渠亦大致类似。 这种利用过境优势强迫分水,表面上看没有多大的影响,但是整体而言,对水利设施的正常发挥功能影响很大,正如《清》书中所提到的,第五氏村得到这一日水之后,根本用不完,“彼村水地,仅百五十余亩,如何能用这一日水程。况又有本程(第五氏村自己原有的)水三时,即旱地作成水地亦用不尽,水积无用不卖何为?”但是“自古各渠无卖水之例,此例一开,上下杂乱”在源澄渠以后的移堰中屡遭敲诈。更严重的是,不久之后,除非“河水泛涌,还能用一二日好水”,大多时候下游利夫“点水不见”,造成大量水地荒废或被迫改为旱地。 六、结语 以上这些现象的出现跟当时特殊的政治经济环境是密不可分的,清末民初这段时期时局动荡,天灾频仍,艰苦的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使得利夫间本应亲密的关系变得恶化。而水利法规的落后与不完善,又助长了惟利是图、惟利是从之风,因此用水纠纷、讼蔓不断,水利变成了水祸,以致广大利夫视水利如水祸,至有“邑北水程之家,即举田益以牛车庐舍,愿卸于人,而莫有应者”。清峪河水利不可避免的衰落了,水利的衰落导致当地农业的抗灾能力进一步降低,因之农业生产水平亦随之下降,农民的生活也愈加艰苦,人文社会风气恶化,这种恶化的结果又使得必要的水利设施维护与兴建更加难以为继,环环相扣,由此进入了一种恶性循环的怪圈。清峪河的水利情况如此,当时整个关中的水利情况亦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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