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野史”的史学地位初探(3)
清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末期,反动专制统治日益加强,“专制复古”又是清代政治的一个特色。为维护封建统治,清政府在文化思想领域加强控制,迫害异端思想,绝不允许一丝一毫的离经叛道思想出现。如有冒犯便遭杀戮灭族。“文字狱”在清代表现尤为突出。许多知识分子为之付出惨重的代价,丢官、流放、处死、灭族、挖尸惩办等无所不用其极。例如庄廷刊行的书涉及抗清史事,触犯清朝律例,于是将已故的庄廷剖棺戮尸,家属均被杀害。凡为该书作序、校补、刻印、出售与购阅者都牵连在内,计有70余人被杀害,其余的人则被充军边疆。对于清政府这种文化专制主义,许多知识分子毛骨悚然,不敢轻易下笔,论述时事,更不敢去触及“文字狱”这个禁区,对此噤若寒蝉。可是,《野史》却反其道而行之,公然大胆直书当世的“文字狱”迫害真象。说“以论前史而获罪者,自陆生楠之狱始”。由于陆生楠“细书通鉴论十七篇,抗愤不严之语甚多”,于是雍正帝说“朕意欲将陆生楠于军前正法,以为人臣怀怨诬讪者之戒”(卷三,第65-68页)。野史书中详细地介绍诸“文字狱”的始末。虽然作者在谈论“文字狱”史实时是站在维护封建统治者的立场上,指责蒙难者的“叛逆思想”,但客观上却暴露了清朝的文化专制主义的暴行。类似的记述在野史著作中是很多的。诸如有《庄廷史稿之狱》、《戴名世南山集之狱》、《汪景祺文字之狱》、《曾静吕留良文字之狱》、《吕留良狱之株连》、《韦玉振文字之狱》、《尹嘉铨文字之狱》、《查嗣廷试题之狱》、《程济世注释大学之狱》、《胡藻诗钞之狱》、《沈旧愚诗狱》、《徐述夔诗狱》、《程明禋寿文之狱》等等。这种大量记叙“文字狱”迫害史事的作法是触及清朝统治者的敏感问题,触及时政之弊端,这也是“正史”中所难做到的,这就是野史的“野”性不羁的思想解放特色。 中国野史与外国私修史著之比较 中国野史与外国私修史著之共同特点就是私人修撰,在相对宽松的政治氛围里发挥作者的独立思考能力。使传统约束力相对有所弱化,历史的真实性、创造性、民众性有所发挥,显然较官修史著强。私修是史学进步的一个主要因素。 但是,中国的私修野史与外国私撰史著在思维方法与著史宗旨上都有所不同。中国是在封建专制与儒家学说为准则的框架内进行形而上学的思维;外国则是在相对自由的环境里进行全新的探索性思维。中国野史是为保存社会及民间史料而纂,外国则是着重阐述个人的见解,为提出新史学观点而撰。由此形成了中外私修史著间彼此风韵与个性迥然不同的特点。 首先,谈谈思维方法问题。 《清朝野史大观》虽然突破了封建官修史学的朝廷政治史的羁绊与束缚,着眼于民间与社会史,但是,当时整个社会是处在政治专横与文化专制主义统治时期。大环境是封建专制社会,几乎不能有个人的“世外桃源”。个人很难摆脱这种社会制度的制约与影响。同时,中国儒家文人头脑中根深蒂固地存在忠君与崇儒的思想,思维的出发点与归宿都环绕这一中心。《野史》也不可避免地反映出忠君与崇儒的心态。在《肇基王业》、《太宗伐明》、《开国方略》等篇目里都以崇敬心情记述清帝国的奠基建业史事。称清皇帝为“英明皇帝”、“宽温仁圣皇帝”,美誉清朝开国立业是“天造经纶”,“当洪基淑建之初,已赫然有抚中国子万民气象也。”还吹捧说“清之祖宗,一隅肇造,业业竞竞”(卷三,第1-2页)。这些记述无疑表明野史作者的忠君意识之烙印。同样,《野史》也流露出崇尚孔子儒家思想的情感,辄称儒家学说为“圣贤之学”,孔子庙为“先师庙”(卷九,第65页)。这种崇儒思想是我国国粹,野史作者不可能不受影响。因此,《野史》在思维方法上并未完全摆脱“忠君”与“崇儒”模式的束缚。说是私修,不过是思想有所解放,初步松绑而已,并非是真正完全超脱了专制束缚和僵化思维方式的影响。 17世纪至19世纪末,与满清专制政治相对映的欧洲正是启蒙时期所开创的思想大解放时期。欧洲爆发了尼德兰资产阶级革命和英国、法国的资产阶级大革命。新时代富有开拓、向上进取的精神,逐渐取代封建思想。18世纪被誉为“理性时代”,用理性主义的历史哲学作为史学的指导思想。历史家受自然科学的影响,尤其生理学、胚胎学、古生物学诸方面启迪历史家的思维,使他们认识到社会发展也是遵循由低级向高级的发展历程,认识到社会历史是在不断发展进步的。历史学家能以新颖的思想、新的世界观与方法论来研究历史。启蒙运动开创了新的理性主义思维方法。西方“历史哲学”兴起,资产阶级历史家首次提出历史有规律发展的思想。欧洲资产阶级的理性主义辩证创新的思维方法与中国清代的忠君、崇儒相对僵化的思维方法形成鲜明对照。 其次说说著史的宗旨问题。 《野史》固然不象“正史”那样为资治、垂鉴、治国安邦而作史,这方面的“政治味”淡化不少,但著史宗旨是以保存民间趣闻逸事等传闻史料为要务。这从留传下来的一百多部清代野史的书名得以佐证。诸如《皇朝开国方略》、《圣武记》、《皇华纪闻》、《清代轶闻》、《清季野史》、《清代野纪》、《闻见偶录》等等。这些都不是正统“正史式”的叙史,而是以笔记、诗话、随笔、漫钞、纪闻、杂录等形式,用轻快笔调漫话史事。显然,野史不重视历史因果关系与历史规律的探索,不注重历史理论研究。因此,野史的著史宗旨是低层次的。此时的欧洲私修史著则不然,是比较高层次的,以探索人类社会共同性的一般规律为史学研究的目的,像维科《关于民族共同性的新科学原理》、杜谷《人类精神的历史进展》、赫尔德《关于人类历史哲学的思想》等此类的大题材的史著,提出了比较系统的研究历史的理论。马克思推崇维科的思想有“不少天才的闪光”。由此可见,17至19世纪末的欧洲历史家是以探讨历史因果关系、历史规律为著史宗旨,勇于创建新理论,有高品位的治史目的。进行中外历史横向比较,可以看出中国野史的治史宗旨不及欧洲私修史著那样高瞻远瞩。中外国情不同,社会制度不同,文化传统与思维方式也不同,造成中国野史与外国私修史著有不同的情趣、风格与效果。应该说,在史学的功能与意义的认识上,同时代的外国史著比清朝野史略胜一筹,是无庸争议的事实。 中国野史是中国史学的组成部分,是中国文化史百花园里一朵绚丽的鲜花。它思想较解放,能面对全社会,是封建专制的重压下萌生出的一簇带“野”性的青青小草,散发出新鲜的气息,给正史注入了营养。野史蕴含着巨大的潜在力量,只是中国历史家尚未能正确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以至到了清代,中国野史仍是不曾引人注目的一枝嫩弱的闲花野草。加之封建制度的高压政策,儒家思想的影响,造成野史在中国史坛上还未能取得应有的地位,野史的历史任务未能充分发挥出来。 中国野史是中国史学的一个方面军,历朝都有野史创作发表,它资料宏富,是中国“正史”的重要补充,它为全面研究中国社会历史与史学发展史提供了丰富而宝贵的资料。同时野史也是一种民间文化,是传统文化的衍生物,是民间史学文化副产品。它体现了中国民间知识分子的政治与哲学思想水平,以及思维特点。所以,我们应该对野史进行专题性研究,分门别类,对诸领域开展更深入的探讨,以期全面发挥其应有的历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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